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冷静,孤僻,深不可测,一肚子阴谋。像个有故事的人,像盖世太保。”潘书的目光留恋在他的脸上。
“盖世太保多不好听,为什么不说像个军人。”何谓被她眼里流露出的柔情魅惑,又要舍不得她走了,“你不知道我当过兵吧,要不要我说给你听,我是怎么想起去当兵的。”
潘书亲亲他,“下次吧,下次再说。再闲扯下去,我就要误机了。”最后拉一下他的手,“我走啦,这一段时间,你不许和别的女人勾三搭四。”放开他的手,把机票身份证包大衣都放在安检台上,站在脚凳上,让安检人员拿了工具检查。她一直看着外头的何谓,等过了安检区,拿起所有的东西,冲他笑一笑,掉头进去了。
只稍坐了一下,就开始登机。潘书上了飞机,在商务舱坐下,何谓坚持要给她最好的照顾,他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那让她坐得宽一点也好。
陆续还有人在登机,大包小包拖着行李从她身边走过。潘书从手提袋里拿出一册《红楼梦》来,随手翻开一页往下看。这书是从何谓的书架上拿下来的,她没想到他居然还看《红楼梦》,就像她没想到他还知道李颉人一样。她对他的了解实在太少,他们相处的时间太短,质变的过程太快,从元旦到春节,不过一个月多几天,就从普通熟人变成了情人,要不是出了变故,还成了夫妻。她不知道这个变故对她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
她翻着书,并没有看进去,只是对着书页发着呆,想着自己的心事。她坐过太多次飞机,知道要想不被人搭讪,最好的方法就是拿本书,不管看不看。这时又有一个人上来了,在她前头坐下。她并没有抬头去看,只是闻到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她忍不住笑了,合上书,轻声叫:“何谓。”短而促,语气是凶的,声音里却带着笑意。
前头那人转头过来看着她笑,“喳。”
“说好不跟来的,怎么又来了?”潘书有点高兴,又有点无奈。
何谓低声说:“我想过了,没有一个人渡蜜月的道理。虽然你临时耍赖,不肯跟我去办证,但我还是当你是我的老婆,啊,不对,是新娘子。”
潘书收起笑容,瞪着他。
何谓警告她说:“你不要闹,这可是在飞机上。你一闹,人家把我们当劫机犯,可不好办了。就算我神通广大,天不怕地不怕,这个罪名也是怕担的。”
潘书啐他一口,“我才没闹,是你在胡闹。我是一等一的良民,遵纪守法,纳税投票,开车从不违章,过马路都不闯红灯。”
何谓接口道:“嗯,你是模范市民,道德楷模。”
不知为什么,这两个这么道貌岸然的词,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带着调笑的意味。潘书的脸腾一下就红了,伸出手去下死命地在他胳膊上拧了一把。
何谓把嘴伸到她耳边,说道:“你这个浪荡女,想到哪里去了,嗯?”
“闭嘴!”潘书恨不得掐死他。
第十八章 做媒记
送走了何谓,潘书一个人在丽江城里逛,走累了,就随便拣一家店坐下,看着门前的沟渠里哗哗地淌着水。太阳那么好,晒在身上就想打盹,何谓怎么就不喜欢呢?水渠边的木制花槽里种着波斯菊,开着明亮的洋红色、粉紫色、白色、玫瑰灰色的花,上头是几百年的杨柳树,垂下细长的绿叶丝绦,和人牵衣顿话。这样的地方,怎么会舍得离开?
坐够了,起身离开,一间间小店闲逛。逛街这件事,要么一个人,要么和女伴,千万不要和男人一起。他不是说随便,就是说不好,然后站在门口抽烟打望,就是不肯发表点意见。而女伴会说不好不好,和你脸色不配;或是很好很好,衬你上次买的衬衫、裙子、外套,再配上你那条项链、那副耳环、那条腰带。你不记得的衣服,她统统记得。潘书想,和赵薇薇逛街,绝对是想回上海的一个理由。
已经想回上海了吗?阳光再好,有爱人的胸口暖?春风再柔,有爱人的嘴唇柔?一个人逛街闲适,有躺在爱人身边舒服?一个人胡思乱想,有和爱人吵架斗嘴有趣?
潘书看见转角有一家绒线店,顺脚了走进去,一团团线摸来看,摸在手里软乎乎暖融融,勾起了她打毛衣的兴趣,便和店主聊起来,问她生意好不好。
店主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圆圆脸,笑容可亲,说:“来丽江的人都是来晒太阳发呆的,没事干就打打毛线,生意还行吧。我也是来了不想走,就开了这家小店打发时间。上大学的时候就喜欢打毛线,打得最多的是围巾,后来女生们被我带领,基本上人人都有一条自己打的长围巾了。”
潘书说:“是的是的,我上学那阵儿也打围巾,有的女生围巾长得可以在脖子上绕三四圈。用棒针打,一下午就可以长出一两尺。还打手套。”
女孩子笑嘻嘻点头,说:“还有帽子。”
“用红色的毛线打贝雷帽,冬天戴着不知多好看。”潘书笑。
女孩问:“你今天想打什么?”
潘书抓起一团驼色的毛线,“想打件套头衫。我好多年没摸过这东西,手有点生,好些花样都不会了。”
女孩子说:“不要紧,我教你。我这里有好些编织书,你挑一个花样,先织出两寸来,试试手。”
潘书在毛线店消磨了一个下午,买了两斤羊绒线,还有粗细不同的两副竹针,一个环针,起好了头,又约女孩子一起吃了晚饭,才带了毛线回束河的客栈。
打了两天毛线,有点无聊,才想起出去玩,这天便去了黑龙潭。正一个人东走西走,忽然有人叫住她:“咦,何太太,你也在这里?怎么不见何先生?”
潘书看是那个章先生,就微笑着答道:“要上班,他先回去了。不像章先生是自由人,爱呆多久就呆多久。”
章先生说:“那何太太怎么没有一起回去?”
潘书说:“我还没住够,过几天再走。”
“啊,这样的新婚夫妻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章先生收起三角架,“一起来,分开走。有意思。”
潘书笑,“也不用二十四小时都在一起吧?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和爱好。”那天在酒吧,三个人说得很投机,章先生随和开朗,很好相处。潘书也是觉得毫无压力,即不是谈生意的同行,又不是公司同事,不过是路上偶遇的人,萍聚萍散,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当然不会觉得不合。
章先生说:“那何太太不用上班?明天我去白水河,何太太要不要一起去?帮我举举反光板什么的?”
潘书想一想,没什么不好,便说:“行。明天几点?在哪里碰头?”
“明早六点,何太太起得来吗?我想去拍早上的光线穿过树林射在河面上的景色。”看潘书点点头,又说:“还在川酒吧门口吧,过时不候。”
对于一个上班的人来说,大清早起床不是什么难事,潘书头天回来先买了双球鞋,早上穿好,到川酒吧去了。章先生包好的车也等在那里,两人上了车,章先生递给她一壶热咖啡,潘书拿一只一次型杯子倒了半杯喝了,听章先生说些这些年到过的地方,风景怎样好,哪里的东西好吃,哪里的姑娘好看,逗得潘书大笑。
挨下来几天,两人一起去了束河附近几个景点,潘书问他前几天去了哪里,他说去泸沽湖了,又把在泸沽湖拍的照片给她看。潘书问:“章先生,你这么东走西走的,章太太没意见?”
章先生说:“我没太太,也没女朋友。”
这下潘书来了兴趣,问:“章先生多大了?”
“三十六。”
“哪里人?”
“北京。”
“不打算安顿下来?”
“想,怎么不想,就是没遇上合适的人。”
“那我给你介绍一个?”
“上海女孩?”
“不喜欢?”
“喜欢。听说上海女孩最‘作’最‘嗲’,让男人恨不是疼不是的,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像变幻莫测的云影天光,值得好好琢磨,即使等上好几天才等到一张好照片,但只要等得到,就值。这个字怎么发音的?‘嗲’?我看何太太倒没有这个劲。”
潘书大笑,“‘作’和‘嗲’只对自己人,这个里外我们是分得很清的。那章先生打算在哪里安家呢?要是这个女孩不喜欢离开上海呢?”
章先生说:“无所谓的,我反正四处走,在哪里安家都一样。”
“这倒不太好办了,你萍踪浪迹,一年到头不着家,女孩子要‘作’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