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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头子们突然干预尸群的行为,去对抗女神的蛊术,肯定已经知晓一切。”祝红声音有些发沉,“我们的计划等于开了个头就夭折了。”
“别这么垂头丧气的嘛老祝,”雷暴倒是十分乐观,“不管咋样,这回咱们也废了它们不少兵力哩。”
“几十头丧尸很多吗?古镇里如果只有百八十头,那等于折了一半,如果有上千头,大哥,咱们今天这一战,只相当于掰了人家一根小手指头。”吖进苦恼的说,念念轻轻握住他的手。
“别介,咱们还没试呢!等女神恢复好了,计划继续。没准丧尸的记忆力只有十分钟,这会早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给忘了。”罗汉欢脱的说,我们一想,也是,丧尸头子再聪明,它也是丧尸不是?
傍晚穆芷终于从房间走出来,我们关心的问她身体的情况,她说,“有吃的么?”
食欲好说明身体棒,穆芷基本恢复了,她告诉我们,明天可以继续将丧尸引出古镇歼杀。
于是第二天我们又将车开到小广场停好,打算步行去古镇引尸,结果却发现一个令人心悸的事情。
地面本来滚满了戴着头盔的丧尸脑壳,突然只剩下了死透的尸头,头盔全部不见了!
大伙的面色都凝重了,不用想,这些头盔定是古镇里的丧尸昨晚过来取走的,丫们还知道把护具从同伴的尸头上摘回去二次利用,这智商,愈发容不得我们小觑。
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知难而退,该上还得上!大家硬着头皮步行到古镇依旧敞开的大门前,这次也不装相了,站在门外就开骂,跟一群泼皮上门找茬也似。
“滚出来!你们这些丑八怪吃人鬼王八犊子!来啊,来吃爷爷的腱子肉啊!新鲜味美有嚼头!别躲了,说得就是你们几个成精的,有能耐别派那些脑残出来当炮灰!你们自己出来跟咱会会!”雷暴和罗汉两人骂声滚滚,丧尸雷没雷着我不知道,我们是被雷焦了。
我潜意识里觉得这么干不大靠谱,会被激怒的只有人类,丧尸,它们能感受到什么叫侮辱么……
不知道是被激怒还是确实被腱子肉馋得,古镇里真的冲出来一大票戴着头盔的丧尸,我一看它们那圆滚滚的头盔心里就发紧,不过心里连忙安慰自己,至少它们没举着西瓜刀你就感谢上帝吧!
我们冲着尸群挑衅的蹦高叫骂,待它们扑到近前,转身就逃,奔着穆芷的方向奔去。
跑了一段,感到不对劲,身后的尸吼声怎么远了,回头一看,我了个去的!那些丧尸就象知道我们有诈一般,竟然停止了追击的脚步,只是徘徊在古镇入口外面,这场面太诡异了!因为我们从来没遇到过见到活人不玩命追赶的丧尸!
这些丧尸,真的成精了!
“怎么办?”我们顿时有些急了,这些丧尸不肯被我们引走,我们若是过去来硬的,一旦它们退回古镇,我们就成了被引的那一方,这不是反间计么?
“得请女神也到近前,想避开丧尸头子的眼睛把尸群引到小广场是行不通了,咱们不能让这些丧尸再撤回去!”十四哥说完迅速向着穆芷隐身的拐角跑去,没一会,穆芷与他并肩跑了回来,我心中暗暗为女神的勇敢点了个赞。
那些尸群就象是认得穆芷的厉害一般,穆芷现身,它们立刻回头逃回古镇,我们站在古镇大门外咬牙切齿,可是傻子才会冲进去。
“丧尸头子看到我就下令尸群撤退,看来它们已经知道自己应该小心的敌人是谁了。”穆芷立时便明白了。
“就算没有女神相助,我们也得杀光它们!女神,请您到刚才隐蔽的地方隐藏身形,我们今天就跟它们来点硬的!”几个男人来了狠劲,浓浓的杀气弥漫在古镇之外。
穆芷默默点头,很快消失在拐角处。
“你们害怕的人走了,现在敢不敢出来吃鲜肉了?”叫骂声又一次在古镇外响起。
说来也是奇怪,穆芷一离开,尸群又涌了出来,并且毫不犹豫的扑向了我们。
合着我们这伙人在丧尸头子的眼里,还真就只是一堆鲜肉,只有穆芷,才称得上是它们的强敌。
虽然这些混蛋戴着坚硬的头盔,可经过上一战,我们也有了对付它们的经验,见尸群密集,我们仍然转身奔逃,丧尸腿脚有快有慢,这样很快拉散了尸群的密度。
然后我们开始围着丧尸们转圈跑,干嘛?砍腿。
要杀死丧尸,就得砍头,所以之前我们一直盯着它们的致命位置。净奔着它们的脖子使劲,可是丧尸是动态的,刀经常抡到头盔或肩膀上,浪费了很多体力,实际上我们走入了一个误区。
要想令丧尸短时间丧失追击我们的能力,最快捷的方法是断其一腿,只一腿即可,不用两腿全砍。
我抡起武士刀砍废一条尸腿又一条尸腿,这尼玛,比玩命砍它们大脖子省力多了!
罗汉和雷暴,祝红他们更发挥了自己的优势,连刀都不用,直接上脚去踹,丧尸骨质脆弱,小腿都枯细干瘦,从膝盖反着关节下脚,基本一踹就折。
一群丧尸很快卧倒,在地上乱爬,活象一群想从锅里逃命的螃蟹,这个时候也不能大意,因为它们没有痛感,一条腿断了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无法站立行走,用两条手臂和另一个好腿还是能到处移动的,所以它们的目标仍然是我们。
对付残废丧尸就容易多了,我弯腰伸手掀开一头丧尸头盔前的盖子,露出它的前脸来,笑笑说,“你好!”然后手腕一翻,将武士刀的刀尖向头盔内戳入,丧尸抽搐几下盖姆欧喔。
覃小满这时候是最兴奋的,她不会放过任何一头还活着的丧尸,头盔前遮被她一个接一个掀开,专心的戳爆了所有眼窝子,这才是她最擅长的。
几十头丧尸又被我们宰了,不知躲在古镇里的丧尸头子此时是何感想,它们会恐惧吗?它们会愤怒吗?
如果丧尸学会了恐惧和愤怒,它们会更加可怕,就象首尸,懂得避凶就吉,所以首尸们会活得更长久。
接下来,无论我们在古镇门外如何叫骂,也没有一头丧尸出来了。
丧尸头子已经意识到,我们与穆芷一样,是不能招惹的敌人,要躲。
可这令我们对古镇彻底没了办法,它们不肯出来,我们当然不能进去,还有,我们不知道古镇中还有多少丧尸,这才是最要命的。
吸取上次的教训,这次我们带走了所有头盔,丧尸们回收头盔,只能说明一件事,它们的数量多过找到的头盔,我们收走多少头盔,就将有多少头丧尸在未来的战斗中处于裸奔状态。
我们将头盔扔进一个地窖里,那是一户人家以前囤积粮食的地方,接着在地窖里放了把火,把所有的头盔都烧变形不能再用。
原计划搁浅,我们必须要研究出新对策来!不敢耽误时间,因为丧尸们每天都要进食!
“除了女神,还有一个人能帮上大忙,不过得回趟成都。”我说的是洪剑,我们所知道的人里,克隆人三人组中小森可以用笛声引尸,亚当只能做到被丧尸无视,只有洪剑能以脑电波影响丧尸的行为,我们面对的强大对手与洪剑的控尸能力相同,或许唯一能对抗它们的,就是洪剑了。
“这一来一回,古镇里又得有许多人被吃掉,哎!
第一百四十四章 无力不起早
“你这不着调的,他不是给吴瑶拿礼物,他是给洪剑拿金子。”我忍不住看了罗汉一眼,这糙汉子,心思竟然如此慎密!还记得洪剑的条件。
“知我者朵朵也,雷暴你抓紧时间吧,但愿咱们运气好!”罗汉得意的伸出双手冲着雷暴作出了鄙视的手势。
罗汉说的那家金店,位置偏僻,这老板敢把店开在这样的偏街,一定是有大自信,他家来的客人应该都是冲着老店的名气。
金店的卷帘门紧紧的拉着,还上着锁,看到这个情形,我们都很高兴,这说明,金店里没被人类抢劫过!最多里面有几头饿得变形的丧尸而已。
等我们将卷帘门锁砸开将门推了上去,果然看到厚玻璃门内贴着几头丧尸的脸,拼命抓挠着玻璃,这些丧尸会是老板和伙计么?活该你们冲不出来,那玻璃看着象是防弹的!
罗汉掏出一个消音器旋在枪口上,将里门的锁打烂,开门后也不再心疼子弹,几枪就将那些丧尸爆了头,即将回到成都,弹药会得到补给,这会不用再节省着用了。
看着金店里的柜台,我们忍不住欢呼,运气确实不错!到处都是金灿灿的,虽然这是末世金子没毛用,可是能让洪剑卖力气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