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若不然,我只是初进宫,而且是皇上钦点的“情感咨询师”,想当然耳,我应当是为王公贵族们服务的——尽管这绝对不是我的意愿,她怎么能有胆量来登我的门呢?
而且,因为有她开了先河,之后来找我的宫女俾人虽然不多,却也陆续有了一些,而我,是很乐意为这些人做点什么事的。
在我心里,我还是秀水街的蔷薇茶社里的那个寻常女子,而我服务的对象。不该也不能只是高高在上,衣食无忧的贵族。
不管怎么样,我猜想不到这样有胆有识的女孩子,会有怎么样的心理障碍。
果不其然,她只是想让我看一段回忆,而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她叫沈七七。
沈七七的回忆,是关于一段偶遇。
雁安,白渚国的国都。
这一天是腊八,天气却是难得的晴好。早半个月下的那一场雪,已经在阳光的照射下,渐渐消失了来过的痕迹,置办年货的人们繁忙地在街头穿梭往来,脸上都是喜气洋洋,似乎前些时那刺骨阴森的寒冷,已经是陈年旧事一样。
这是雁安最为繁华的街道,这个时节也是小商贩最忙乎的时候,炒瓜子的,切麻糖的,写对联的,卖门神贴的,卖炮仗的,都吆喝得不亦乐乎,嗓门一个扯得比一个大,以至于靠在城隍庙的石狮子旁边的那边发出来的某个微弱的声音,几乎要被淹没了。
“庆腊八,算命不要钱!五文钱就可以享受全套服务——摸骨!测字!看手相!喂,这位大婶。看你骨骼清奇,面带红光,一看就是要走桃花运了。要不要来算上一卦?”
被他点名的这位“骨骼清奇”的大婶,扭了扭不见轮廓的粗腰,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桃花运?老娘的幺儿子都会打酱油了,你这什么眼神?”
说罢,凑近了看了那算命的一眼,只见他身上穿着一身破旧的棉袄,这棉袄在他瘦小的身板上显得肥大无比,再看看容貌,皮肤黝黑,小脸上坑坑洼洼,丑陋之极。大概是天生的瞎子,眼窝子处深深凹陷,此刻正睁着一双只见眼白不见眼仁的眯眯眼,讨好地笑看着她。
大婶见状,倒吓了一跳,拍着胸脯道:“哟,好丑的小孩子。我天天经过这里,怎么没见过你?”
那算命的咳嗽一声,道:“新来的。还烦大婶多多照顾……大婶。要不要摸个骨,测个字?”
那大婶看他人小小的,却这般可怜,心中多少有些不忍,字她是不认识的,便对那算命的道:“摸骨吧,看我今年财运如何。”
那算命的点点头,伸出手来,却是相当白净漂亮的一双手,在大婶脸上、手腕上、胳膊上一顿乱摸,一张巴掌大的脸皱得紧紧的,看来思考得相当认真,摸完后,面有难色道:“婶子,请恕我直言,从你的骨相看,你马上就会有一劫,将要破点小财。这劫逃无可逃,在数目上看来却是无关紧要。你须得保持心态平和,万万不可动怒,只当破财免灾,观音大士会在你的功德簿上记一笔的。”
那大婶听他说的言之凿凿,言辞又相当恳切,便信了大半。她想从袖子里摸出几文钱来当做酬劳,手却被挡住了,抬头一看,却见那算命的一脸真诚地“看”着她,道:“对破财之人,我怎么能收钱?大婶请回吧。回去过个祥和年。”
大婶听了,分外感动,便依了他的,起身走了。
走了没多远,忽然觉得不对劲。这人不是瞎子么?怎么我没说话,他便知道我是一“大婶”,还“骨骼清奇,面露红光”?
又想到他笃定地说自己马上会有财劫,便下意识地去摸袖子中的暗兜,顿时心凉了半截,兜里的一点碎银子早已不翼而飞——难怪他不肯要自己的钱,想必是摸骨的时候把钱偷了,怕自己察觉!
大婶气愤难当,立刻就回头去找,可那石狮子旁已经是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半个人影了!这才知道自己是遇到骗子了,一屁股坐在那算命的刚才坐过的地方,口中咒骂个不停,忽然发现眼前的青石板上,用黑炭灰写了一行小字,字体清秀隽永:“借钱救命,情非得已;若得再见,加倍奉还!”
————————————————————————
沈七七掂量着从别人兜里“借”来的钱。径直去药店买了几味药,又去米店买了点枣子花生红米之类,七弯八拐地来到一个逼仄的小巷子,进了一个破败的院子。
伸出手来抹了抹脸,脸上的坑坑洼洼顿时不见了,那不过是她用黏米沾出来的;凹陷的眼眶也饱满生动起来,那不过是炭灰抹出的效果。至于那双只见眼白不见眼仁的瞎眼——天知道那有多难,她的眼睛到现在还在痛!
“我回来了!”
床上笔直躺着的那人,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是一个活物。
沈七心慌,忙跑过去看了一眼。见他的眼睛虽然无神,却还是睁着的,见她过来,还很冷淡地把瞳仁转到一边去——虽然很欠揍,却好歹让沈七七的心安了下来。
但她也没忘气愤地踢一踢床边,道:“天天装死,好玩吗?”
那人也不吭声,只是索性将头也扭到一边去。
沈七也不看他,去院子里倒掉瓦罐里的药渣,奋力地踩了两脚,一边口中念念有词:“财神来到,瘟神走掉。财神来到,瘟神走掉……”
这样念了几遍,进屋时,却发现床上那人已不知何时坐了起来,一身白衣,脸也苍白得跟鬼一样,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沈七七全没心理准备,口中发出失控的惊叫,身子连连后退,谁知脚又磕到门槛,身体失去平衡,眼看就要大头朝后,栽个大马趴。
就在这当儿,沈七七忽然感到一阵古怪的凉风,一个不知名的物体从床的方向,疾速向她胸口袭来……
老天,苦守了一十七年的贞洁啊!不能就这么毁于一旦!
沈七七一咬牙,使出吃奶的力气僵住下坠的身体,与此同时。不顾一切地伸出双臂,居然护住了胸部,平衡也找了回来。
一场后脑勺与地面亲密接触的悲剧,就这样被扼杀在萌芽阶段。
方才那个高速“袭胸”的可疑物体,已经砸到手臂掉到了地上,沈七七定睛一看,竟然是平时用来刷锅的丝瓜瓤……
这么软绵绵的东西,竟然能以如此高的速度运行?
沈七七以不可思议的眼神望向投掷丝瓜瓤的那个人:“你会武功?”
那人不理。只是大声地咳嗽起来。显然是方才扔丝瓜瓤的动作太过剧烈,让他的气息受到牵连。
他咳嗽地这样厉害,连头也垂了下来,凌乱的头发顺着颈项垂下几缕,沾染在他白胜雪的衣衫上,如烟似魅。
沈七七不胜感慨,从来没见过生得这么倾国倾城的男人,偏偏病得快要死了!死就死吧,偏偏要挑这大过年的,死在她沈七七的塌上!造孽啊!
若换做是别人,沈七七说不定还过去给他捶几下背,让他顺顺气,可是这个人——还是算了吧。
——————————
“这不能怪我,都怪你,好端端地忽然坐起来,吓我一跳……”沈七七一边向瓦罐里塞生药,一边偷偷拿眼睛看他的反应。
似乎感应到她的注视,他抬起脸来,迎向沈七七的目光。
沈七七蓦然心惊,倒不是因为他目光的冷冽,而是因为他的唇边,赫然多了一抹鲜血,鲜红得刺目。
傻子也知道,这绝不是什么好征兆。
沈七七慌乱起来,急急地回避了眼神,连药也不煎了,径直换了个瓦罐,将早些时候买的枣子,糯米,花生,红米,一股脑儿放到里面,去井里取了水,将瓦罐放到炉子上,蹲下,用破旧的蒲扇使劲地扇起火来。
一边扇,一边用自己也觉得假的轻松口吻道:“今天是腊八,咱们吃好吃的。我请你喝腊八粥,怎么样?很期待吧?”
她原本不指望听到回应。反正自从那天晚上遇到他,到现在,他只说过两句话。
正因为少,沈七七记得格外清楚。
第一句是:“救……”说完就晕了过去。
沈七七听了他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搬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二句是在他昏睡了三天之后苏醒过来时说的:“不要让人知道……我在……这里。”
沈七七觉得这句话完全没有必要,她本也不是长舌之人。况且,你一病号,谁管你在哪里啊!
从那时开始,他就一直保持着沉默,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闭着或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直挺挺地一动不动……呃,如果这也叫做事的话。
可是现在,他说了第三句话:“好。你煮,我等着喝。”
一如既往地是祈使句,一如既往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他之前,一定是一个很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