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唐风想著那场景,心情总算好了些。
直到听到身後轻轻的脚步声,然後是明皓柔和的剑桥英语:“王?你睡著了吗?”
唐风慢慢睁开眼睛,转头看看他。
明皓手里拿著一个酒瓶,里面是金色的液体,笑道:“这是这里当地人用玫瑰酿的伏特加,风味极佳,你要试试吗?”
明皓容貌秀丽,又晒了一身蔷薇般的蜜色肌肤,如珍珠般细致光滑,此时微微笑著,温柔的说著话,唐风心中也不由一动,伸手过去,不是接酒,却是抓著他的手腕。
轻轻的有点忧郁的说:“陪陪我吧!”
明皓最怕有人忧郁的看著他了,何况是这般美人,立即便不由分外的怜惜起来,坐在唐风身边陪他说话。
一边把酒倒给他。
金色的液体在透明的玻璃杯中静静散发芳香。
唐风举起来,喝一口。
口感清甜,酒精度也高。
不在意的问明皓:“你不喝吗?”
明皓轻轻抿一口:“这酒虽好,也不敢多喝,我对酒很敏感的,怕喝醉了。”
敏感?
仅仅对酒吗?如果是……爱抚呢?
唐风越发对自己头疼起来,怎麽对著这个孩子就要成色狼呢?
当然外面是不肯带出样子来的,唐风是做坏事都讲究姿式格调的人,再做不出那种急色鬼样儿来。
在商场上,就算要吞并对方的公司,也是极有风度的和人家来往,从没有做出过出格的样子,哪里象方季季,论手段也算是精明厉害了,偏偏一副小孩子脾气,十分可爱。
最近好像在拼命追一个人吧,又十分难到手的样子,很有点沮丧呢,老打电话给他抱怨。
十分好笑,两个小孩子果然要把事情弄得乱七八糟不可。
季季任性惯了,也得吃点亏才好呢。
明皓见他半晌不说话,只是一个人不知在想什麽想得笑起来,心里竟是十分的不高兴,被冷落了还是小事,怎麽刚才还不高兴的人会这麽笑起来呢?
莫非是又是想到他的那个她?
实在是忍不住了,便打断他:“王?”
唐风回神过来,见明皓神色微有不豫,有点奇怪,却也没去想,只是笑了笑,拿过酒瓶子把他的酒杯倒满:“明皓,陪我喝好不好?”
明皓忙道:“我不能喝太多的,醉了麻烦呢。”
唐风笑道:“醉了就进去睡觉去,又不远,何况又不会有人看见,你就忍心看我一个人不成?”
一边引诱般的眨眨眼睛。
明皓微微红了脸,本来就经不起那人的诱惑,何况如今他软语相求,竟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香甜,十分容易下喉。
只是很快的,明皓的脸颊就已泛红,却是十分的漂亮。
唐风手都痒了,只想把他揉进怀里细细抚摸,漂亮的绯红的脸颊,修长的脖子,纤细的腰身……那一身蜜色的紧绷的肌肤。
这麽好的色相,有谁不爱呢?
不过唐风自然不会造次,吓著这孩子就不好了,要慢慢的来,细细的享受。
两人就在这花架子底下慢慢的喝著酒,说著话,太阳渐渐的收敛光芒,温柔起来,明皓连耳朵都红了,目光越发没了遮掩,只是盯著唐风看,半点不肯移开。
唐风是千杯不醉的酒量,偏偏在这目光里有了醉意。
一瓶酒已经喝完,两个人却依然坐在那架子底下,明皓觉得身子都是软的,可眼中的唐风仍旧那麽诱人的笑著,因为酒意雪白肌肤染上货真价实的粉红色,嘴唇温润甜美。
明皓已经不知道到底让他醉的是酒还是面前这个人。
已经没有了意志力的约束了,很容易的便伸手摸到了一直想要抚摸的脸。
果然如想象中一样美好的触感,温暖粉嫩。
唐风不动,微微笑。
这孩子喝醉了竟然胆子就这麽大起来。
明皓掐了掐唐风的脸。
“痛!你干什麽?”唐风一时没有防备,脸上一痛,竟被掐出了指印,猛的一把拉下醉鬼的手,眼睛狠狠瞪著他。
明皓嘻嘻笑,站起来凑近他看:“咦?怎麽没掐出水来?”
一边又拿手摸他的脸。
唐风一时明白过来,竟笑出声来,这人醉了原来这麽好玩。
明皓看他笑,自己也笑起来,双手捧起唐风的脸,嘴唇凑到刚才掐出来的指痕轻轻的磨蹭著,温润的唇落在脸上,轻柔如玫瑰花瓣……
没有醉的唐风真的醉了,偏过头去,本来在面颊上厮磨的唇落到他的唇上……
紧紧抱著站著的人……
一个极尽缠绵的吻……在落日下,缠绕著花香,碾转吸吮的双唇,绵密得没有一丝空隙……
身体也渐渐发起热来了,明皓只觉得从来没有这麽热过,发烧到40度那次也比不上,只是热,热的仿佛要把自己烧化了一般,连带也烧化自己怀里的那个人。
怎麽可以呢……
想要推开他,自己一个人被烧化就可以了……
可是双手仿佛自有其意志般,反而紧紧抱著怀里纤细的身躯,不肯放开……
然後被燃烧到毫无理智的脑中异常清明的听到他的声音:“我们进去把……”
於是和他进去了,到了不知他的还是他的床上,整整一晚的缠绵,无休止的痛和激情,仿佛一生就这样,在和他的紧紧拥抱间瞬息而逝……
不敢放开他,怕放开了立即就消失不见,从头到尾都在紧紧拥抱著,连脱衣服都那麽艰难,甚至难以变换姿式……
一整晚明皓只听到唐风在他耳边喘息著说:“轻松一点,别那麽用力,我不会走的不会走的不会走的不会走的……”一边是强劲的抽插和滚烫的激情。
明皓听到自己仿佛哭泣一般的声音:“不能放开,不能放你走……”
一直任性的死死的抱著他……
可是为什麽最终放开了呢?是因为开始太用力最後没了力气,还是因为太多的激情让他昏厥,或者是最终疲倦了沈沈睡去?
明皓已经忘了,只是醒过来的时候面对的是漫天的耀眼的阳光,仍旧艳丽的玫瑰和一室的孤寂……
身体是干净的,钝钝的痛著。
他知道,那个人已经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想要的他已经得到,受伤的心已经得到抚慰,玫瑰就不会再有诱惑力了……
他申明皓就算天真,却也不是笨蛋。
怎麽会看不出他的引诱,看不出他想要的慰藉?知道他受了伤,知道他很难过,知道他需要一个足够的胜利来证明,知道他想要的不过是虚荣和慰藉……
申明皓达到他的条件,漂亮,教养良好,家世显赫。
唐风不想要平凡的人。
申明皓又闭上眼睛,笑不出来,他不是唐风,没有办法随时都能笑,於是他只能闭了眼睛默默的想:明明知道,明明看得清楚,为什麽还要这麽飞蛾扑火一般的去了呢?
这个问题始终没有答案。
其实只是因为答案太清晰,不敢相信而已。
怎麽能相信呢,只有五天呢,就能爱上一个人吗?
可是明明忘不了啊,从来就没有忘记过,一天都没有,有一次他也困惑的对朋友说:“好奇怪呢,明明一直没有见面,只是每天都想到他,就好像他就在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
人家也不肯理他,这人发疯惯了,身边美女如云,他偏偏要天天想著一个见不到的人。
若是悲情小说,也未免太老套了些,非要极好文笔才能进入畅销小说榜,申明皓显然无缘。
明皓其实也不是想要答案,有点象自言自语,隔一段时间说给自己听听便已经满足。仿佛疯疯癫癫一般,要求低的可怕。
再见他?
不,这种念头想多了会发疯的,只想能每天想他,只想每一个和他在一起的细节都不会忘,只想一辈子都记得那缠绕著玫瑰花香的痛和激情。
或许退休的时候可以去玫瑰山谷住下来,每天在玫瑰的花香里写一个五天的回忆录。
呵呵,明皓忍不住笑起来,真是太能自我安慰了。
其实记忆已经模糊了,是想的太多,加了太多自我臆造进去,一天天的想著他的面孔,身材,肌肤,言语……想著他的一举一动,想著他笑起来的神韵,无意识的忧伤,想著他清冷的仿佛透明的声音,开始还真实而细致,想得多了,不由得慢慢变了质了,许许多多没有见过的样子被他臆想出来,许许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