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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家伙也确实不比那些有血有肉的家伙好打。干掉一个居然耗了我好多的体力,呵呵,石怪也是怪,俺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一条石腿就咬,那感觉,就是在咬一块石头!要不是我快点放手,恐怕连牙都保不住了。看来游戏里并不是所有的怪都可以吃的。(其实也不是这样,主要是我现在还太菜,没强到可以嚼碎石头的地步。)
有石怪骚扰,找生命之石的事就没那么顺利了。我必须抓紧时间才行,那些石怪能不打还是不打的好,免得体力耗损过多。可是,我敢保证,乱石岗的每一寸土地我都找过了,就是没有发现一块特别的石头,更别说那生命之石了。我不甘心,拼着被石怪骚扰的麻烦,愣是再搜了一遍,还是没找到。
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这个可恶的地方。再往西,有一条河,叫未名河,河面宽广,浪花奔涌,水声隆隆。这种壮观的场面也只有在游戏里才能看得到,我不禁享受起这份磅礴的气势来。河边有很多卵石,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恍然大悟。所谓生命之石,定然离不开水,乱石岗那地方鸟不生蛋,怎么可能会有生命之石呢?要找生命之石,就应该在未名河畔找。可这也有问题,河有东西两岸,上游下游,水里岸边,我到哪里去找?好在,河边的怪打起来可以吃,有这一点我就不担心什么了,大不了,我发扬大无畏的精神,把未名河上下给找个遍,我就不信找不到生命之石。
第020章 意想不到
我以我现在所在的地方为原点,先沿河岸朝上游找。河边的怪也真不少,虽然我不知道他们的等级是多少,但是我杀起来却不难,一边走一边杀怪,居然给我干掉了几十种小怪,生命值已经突破了六百点。不动的时候是不会有怪出来的,所以,在找了很久之后,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我在河边一个避风的地方下了线。 游戏永远放在健康之后。有了健康的身体,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我今天买了一条罗非鱼,养在桶里,想不到自来水里面的东西都没有把它给弄死,呵呵,我可以做清蒸鱼吃了。清蒸鱼是奶奶的拿手菜,如今我已经出师,可以做出奶奶当年的水平来了。
饱餐一顿后,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要休息一下才上线。游戏里的怪,那味道好像都是差不多的,还好是我比较喜欢的那一种。但是,想跟现实中我做的菜比,那简直是没得比,回想刚才清蒸鱼那鲜美的味道,嘴里不禁又冒出了一阵清口水。望着这个只有我一个人的家,心里突然觉得像是少了什么一样。人!对,就是人!一个没有女人的家不能称之为家,顶多只能叫做窝。这个家里少了一个女人。我拍拍脑袋,喃喃道:“二十五了,好像,是该找个女朋友了吧。”
坐在沙发上海阔天空地胡想了一通后,我戴上游戏眼镜上了线。
我所选的地方还算安全,出来的时候没有怪在身边。像这种不是很特别的地方,基本上是不会有boss级的怪出现的。不过,这也难说的很,玩家在游戏里是无处不在的,二十级以后,玩家间的相互pk将变得频繁起来,谁也没把握自己出现的地方没有危险,所以,最好的下线场所还是在城镇里面。因为在城镇,官方是禁止一切斗殴行为的,所以在城里最安全。不过,照那天在任务大厅所发生的事来看,现在的城里好像也不是最安全的了。看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让自己强大起来。
我朔河而上,在千千万万的卵石中寻找着生命之石。
别看我是个男人,其实我的心思是很缜密的。为了找到生命之石,我几乎没有放过一块可以看得见的石头。像我这样做任务,肯定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其实我应该先多方打听一下生命之石所在的地方,打听清楚它是什么样子再来找的,可是,因为我本不热衷于做任务,加上有破剑的关系,所以把那个步骤给省了。这样也好,可以多练练级,怪物种类多了还可以把生命值变得高一点。
不知不觉间,天就黑了下来。以前,为了不在游戏中的夜间行动,我一般都会在游戏的夜间下线去等一会儿,天亮了才上线,但现在有了鬼王之眼,破剑发出来的绿光并不亚于火光,我就不用下线去等了,夜间同样可以行动。
不用我把破剑握紧,它自动地就发现了绿光。绿光,在正常人的眼里都是一种不祥之光,有鬼火这嫌,特别是在夜间。迎着扑面而来的江风,在这个游戏里的春天我感受到了寒冷。看来我平时下线去等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不用顶着初春之夜的严寒。如果有人在远处看我,这时肯定会以为我是一个鬼,一个身上发着绿光的鬼在未名河畔不停地移动着。
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现在,就有几个鬼怪误以为我是它们的同类而远远地追上来了。当初面对45级的鬼王我都不怕,这些鬼崽子更不在话下了。我不管它们,巴不得它们越多越好,那样我的破剑就可以多尝一些亡灵们的血,对它的成长有利。我倒是担心起一个问题来,因为前面就是地图上标注的暗红色区域了。再走一段路还是不能找到生命之石的话,我就得转回去了。不然,前面那暗红色的标注区域,以我现在的等级进去的话还不等于找死吗?
前方的沙滩上长出了一些水生灌木,那些鬼怪越聚越多,大概都有几十个了吧。我停下脚步,因为前方那沙滩上有灌木不好战斗,所以就打算在这里解决掉这些尾巴。
破剑被我双手握上的时候,绿芒大盛。那些鬼怪见了,个个掉头就跑,倒是把我给愣住了。原来,绿光是由鬼王之眼发出来的,那些亡灵们也是觉得气息相似才会跟上来,现在让它们感受到了鬼王之眼那强大的气息,它们这些小兵小卒哪有不跑的道理。这样一来,我根本就没得架打了。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些家伙们已经逃了个无影无踪。
我仍是双手举着剑,当灯一样照着前路,向那片灌木林走去。翻过这片林子,前方就是禁区了。我不会因为这一点点距离而放弃搜索,来都来了,要是生命之石就在这里面,我岂不是要把肠子都悔断?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到林子里去找找。
破剑的绿光把地面照得亮如白昼,找东西可以看得很清楚。在靠近暗红色禁区的地方,我看到了一堆奇怪的石头,这是我整天搜索下来最最可疑的地方了。我想也不想就朝那堆石头走了过去。
绿光照耀下,我看到那堆石头中间有一块石头看起来怎么就那么眼熟呢?乖乖!难怪,这块石头怎么看怎么像小弟弟,只是个头要大太多了,起码都有我的大腿那么大,估计都有个几百斤重。我心里一乐,这东西要是摆出去展览,铁定看的人不少。正乐着,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不会吧,难道这就是我要找的生命之石?这、这、这也太变态了吧?要真是的话,那么重一块石头从这里背回城去,岂不是要累死?可是,那灵光告诉我,这分明就是我要找的东西。
游戏里的夜并不是很长,现在天边已经发亮,不用破剑照着都可以依稀看清那块石头的样子了。我对着这块超级小弟弟石头摇摇头,苦笑着上前试试能不能扛得动。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再苦再累,我都要把它扛回梁州城去。
也许它跟真的小弟弟差不多吧,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重,可是也有百十来斤了。在游戏里我是个标准的肌肉男,这百十来斤也不在话下,我扛起它就往回走。
扛着一块大石头是很费体力的,好在不时刷几个怪出来让我补充,体力倒是不成问题,最让我耳热心跳的是,居然越来越多的玩家出现在我的身后指指点点。也许,这是他们一生中最最难忘的日子了吧。你想想,一个剑客扛着一根巨大的小弟弟在路上走的样子,被你看见后你会怎么想?尤其可恶的是,有些mm玩家还跑过来问我卖不卖,我真是哭笑不得。
众目睽睽之下,我总算把这块“奇石”扛到了官氏医馆。我敢对天发誓,我长这么大以来,头一次这么受人关注,尽管还是在游戏里。后来,我在论坛上居然看到了自己背着它的截图,当日的点击量排到了论坛的第一位,那个题目叫做:中洲的梁州城搞笑事件:一剑客扛着巨型男根招摇过市!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官长房见到我的时候,那样子好比是吃了一颗老鼠屎,眼睛瞪得大大的,嘴也张得大大的,然后居然哈哈大笑起来。这个npc虽然一头银发,但看起来一点都不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