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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爱赵子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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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我福至心灵:「啊?是你!!」 
我不觉得奇怪了。 


要说这事全怪我自己。 
弟弟拉我去买衣服的前一天,大近视的我弄碎了眼镜,一时间也没来得及去配新的。其实我是故意不去的,反正也快放假了,能撑着不用就不用,到去学校上班的时候再说也不迟。 
结果我瞎着眼睛去逛街,瞅什么都是一团模模糊糊。在银行提款机前我一再地问弟弟该按哪个键,让后面排队的人以为我不是文盲就是瞎子,都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和弟弟——当然这我是不知道的,后来弟弟用抱怨的口气数落我时,我忍不住狂笑起来。 
那天本来不是什么大血拼的日子,可是为什么连男装部也有这么多人呢?向来害怕人多,而且那些放在枪眼的专柜里的衣服也不是我能惹得起的,所以我的步伐渐渐地往周边的旮旯里移动,弟弟听话地跟在我后头,但因为人潮汹涌,我们俩很快就被冲散了。 
啊,好温暖的触感呢!混乱中我的手摸到了一片毛茸茸的衣料,那触感好得让我无法不驻足仔细体会。嗯,颜色也很好,驼色的,我向来喜欢驼色,太棒了!顺着再摸一摸,是长大衣!这正是我需要的!! 
不过,这件衣服对我来说长了点……这个模特好高啊……里面搭配的衣服也好好摸……骗人!!他的身体还暖暖的而且很有弹性,现在商场里的模特都这么仿真的吗? 
超级舒服的手感让我忍不住将脸贴到了那件大衣上蹭着,打算让脸也享受一下这么舒服的面料。这件衣服估计我是买不起了,那么感受一下也不为过吧。哇,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气,那不是室友故作潇洒时所涂的古龙水的味道,我压根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够发出这样的芬芳,那绝对不是香水的味道…… 
对了,还不知道这是不是真正的毛料咧!好象听老妈说过,要鉴别毛料的真伪必须用烧的,烧了以后有臭味的才是正宗货色……可是我不抽烟,身上没有打火机啊!罗康这小子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的手在那件豪华的大衣上不停地摸来摸去,伸到口袋里才惊喜地发现竟然有一只打火机。 
一定是商场为方便顾客鉴定而准备的吧……不愧是大商场,想得真是太周到了。我感激地将那个打火机拿出口袋,看到那精致华贵的外壳不免又自言自语地赞美了一通,然后举起模特的袖口,「啪」地打开了火机就要凑上去—— 
「你真的打算要火烧藤甲兵?」一个我做梦也没梦见过的好听声音在我头上响了起来。 
「罗健,白痴!!」这时弟弟气急败坏的声音也响了起来,而我为时已晚地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该死的大错误。 
「对不起您啊,这个丢人的东西绝对不是我哥哥!!」罗康这臭小子一边损我,一边闯过来拉着我的手用飞地逃走了。 
真丢脸!!把真人误看成商场的模特大吃豆腐也就算了,可是为什么那人竟然会是我的……学生?!! 
对了,他的打火机还在我这里呢……后来根据我一个有钱室友的鉴定,那只打火机的价格是……为了大家的健康我决定还是不说了,因为那时候我一听,立刻就背过了气去。 


总之,那天尴尬归尴尬,不过被学生知道自己是穷人也没什么好难过的,那家伙只是说出一件事实而已,我大学四年也习惯了,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唯一清楚的结论,是那个叫谌家威的学生,家里一定死有钱!! 
其实不只是他,我看能在这个学校读书的小孩家里都不是省油的灯。现在念艺术类学校的学费比普通的科系不知道要贵多少倍。他们一个学期的学费,大概顶我大学四年的生活费了吧…… 
如今这世道,有钱人才能当艺术家,穷光蛋只好当艺术家的老师。看来万恶的旧社会那种苦孩子被迫学唱戏受尽世人欺凌的好日子是一去不复返喽! 
「KEN,你看看我做得对不对。」ALEX,我的同事,也是我的同屋,打断我的胡思乱想,开始了他每天的疲劳轰炸。 
这小子比我大两岁,是个褐发灰眼的加拿大洋鬼子,号称喜欢中国功夫和京剧,不远万里地跑过来留学。大家都说他为了艺术不辞辛劳,可我只知道他是有钱烧的。 
他在学校学京剧,顺便学学中文,也就顺理成章地在这里做做外语教师骗吃骗喝——这个不学无术的东西,哪里能当老师了?!不好好地在加拿大呆着,跑到这本来就失业率奇高经济又不怎么样的地方来添乱!! 
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常常在寻思为什么洋鬼子会喜欢听京剧——打死我也不认为他能听懂,后来我忍不住问了他,他的答案让我当场吐血:「第一,京剧的化装很威风。第二,唱京剧的时候很吵,所以不必担心台下闲聊的观众会打扰自己。」 
我无言。算了,他要怎样都不关我的事。 
端起水杯,我拿起他的汉语老师给他出的题目,看了看。 
其实原本我是蛮想当他的汉语老师挣点外快的,谁知道这个洋鬼子虽然看起来蠢点,但是在砍价上却一点也不含糊,我跟他说来说去说不拢,而且人家也似乎有点看不上我这带着点地方口音的中文(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听出来的,一定是有人在背后使坏),于是只好作罢,还让我白愤恨了好几天。 
这小子学习努力极了,每天晚上吃完晚饭必定要开始做作业,做完了一定要让我看,个把月下来我已经被他层出不穷的「李太白醉草吓蛮书」弄得没了脾气。 
其实让我给他每天改作业也是有代价的——本来我们是说好每周轮流做卫生,现在由这个洋用人全包了。 
「哇——不错嘛,注音竟然全对。」我惊讶于他今天的作业做得该死的正常,那家伙的灰眼闪了闪,有些得意地说:「那当然,你可不能再说我『目不识丁』了。」 
我呸!这种贱人根本称赞不得,「是吗?那『尔乃蛮夷』怎么样啊?」瞪着他高高的鼻梁,我冷哼着。然后见他一脸的迷茫,我得意地继续看他的破作业。 
「噗——」当看到他的古诗默写,我口中的水终于喷了出来。「BULL SHIT!」 
床前明月光,(全是地上霜)??蚍蜉撼大树,(简直不可能)?? 
真有两下子!他还晓得要字数对仗……而且内容也居然能勉强说得过去……高,实在是高!!到底是哪个中文老师这么有幽默感,那第二道题,我看就是中国的小孩也未必能填出来,这不是成心坑这洋鬼子吗。 
「ALEX,有时候我真嫉妒你的想象力。」 
「OH……又有不对啊?!」 
「真不想打击你。」 
他的中文太破,所以我只好委屈点用英语跟他沟通。不过有时候我说的某些英文也能让他笑断肠子,大家算是礼尚往来——当然,通常还是我收到的「礼」比较多一些。 
「KEN,可不可以帮我个忙?」他收拾起作业,突然有些狗腿地问了我一句。 
「什么事?」我精神一振,嘿嘿,又可以借机发洋财了!! 
「你们班上的WILLIAM……」他突然踌躇了,似乎在考虑怎么说。 
WILLIAM?谌家威吗?我的眼前立刻浮现出那个186的身高还穿著一双古代松糕鞋的学生—— 
身为班级导师,其实就是高级保姆,连学生的彩排表演,也必须在旁边小心伺候着。我第一次陪学生去彩排的时候,终于了解了贝多芬变聋之谜——京剧在演到锣鼓喧天的时候,交响乐哪里是对手。 
谌家威学的好象跟ALEX一样,就是背后插着几面旗杆打打杀杀的大将军之类,所以我最头痛的就是看谌家威的表演了,上场没三分钟就开打,一打起来那个闹腾劲…… 
还是别想了吧,头痛。 
「我想跟你们班的WILLIAM学《@#%&;*》。你帮我问问他好吗?」他的汉语本来就不标准,再加上说得嘟嘟囔囔的,而且我对京剧又一窍不通,能听明白才是见鬼了,只猜想是某出戏的名字。 
我也曾经耳闻谌家威是保送进大学的,因为之前的成绩很好,也参加过不少演出,似乎是颇受大家瞩目的未来之星。 
「你怎么不自己去问?」我虽然是谌家威的老师,可是不见得就比ALEX跟他熟多少,而且我还对他做过那样的糗事,躲他还来不及咧。 
「我去问过了,」ALEX突然苦笑,「他说他听不懂中文以外的话。」ALEX是教高年级的,大一大二的学生还不需要用到外教。 
我噎住。好个谌家威!一个字,酷!怪不得他上外语课的时候总是一副欠扁的臭屁样,年纪小小竟然却是个不懂「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老顽固。 
不过我现在总算了解了学艺术的学生那个英语水平……如果不是(同学们的)自尊不允许,我实在很想从ABCD开始教他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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