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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门,哪里邪门啊?我怎么看不出来?”王子进仔细的端详这客栈,依旧金壁辉煌,依旧宾客盈门。
“你没有听到里面有好多人哭的声音吗?”道然问道。。胡绯绡对道然笑笑,“然也,然也,里面怨气太重啊。”
“什么哭声啊,我没有听到啊?”说着赶紧提了袍角跟了上去,只觉头皮发麻。
“所以说你八字不好,没有趋吉避凶的意识。”
5、客栈
“王兄,你看那家客栈怎么样啊?看起来就是很舒适华丽啊!”胡绯绡指着不比刚刚的鸿福客栈小多少的一家。
“那个、那个,我看还是算了吧,胡兄,我们毕竟只是一届书生,不该如此奢靡吧。”王子进看了眼那金子的招牌,又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钱袋,不禁有些心虚。
“这怎么行啊,既是投宿,怎可没有了香软床榻和锦缎的被褥呢?”说着就一摇扇子,走了进去,王子进拗不过他,只好一低头就跟了进来。
进了客房,果然是有着锦缎被褥的床,胡绯绡见了,欢呼一声就窝了进去,眯着细长凤眼,很是享受的样子。王子进不禁笑着摇了摇头。
是夜,王子进在独自挑灯夜战,正不知再如何下笔时,就听有人在敲客房的门。那边一直窝在床里的胡绯绡,一听到声音,马上跳起来冲向房门。再返回时,手里抱着荷叶烧鸡和两坛黄酒。
“王兄,人生得意须尽欢,何必和自己过不去呢?”说着,就在王子进旁边大快朵颐起来。
王子进见今日是学不成了,再撇一眼旁边吃的正欢的胡绯绡,当下那双手呈了自己的文章给他“胡兄乃山阳书院的才子,可否助小生一改文章?”
胡绯绡也不客气,一把抓过了就看,洁白的纸上顿时出现了几个油乎乎的手印,“嗯嗯嗯,还好啦,就是词藻过于华丽,易流于不实。”说着还不忘了再啃几口鸡吃。
“那个、那个,胡兄~”
“怎么,我的评价不够中肯吗?”
“不敢、不敢,胡兄所言极是,是胡兄将我的文章拿倒了~”
“……
……,反正都是可以看的,王兄不必过于拘泥于小节。”
这是不拘小节的事情吗?不管了,反正今夜是学不成了,就拿起鸡和他一起吃了起来。
两人把酒言欢,一直喝到半夜,胡绯绡甚爱吃鸡,中途又叫了两只。待到窗外更夫已报三更时,他才晃晃悠悠走向卧榻,一栽头就睡了进去。
王子进看了看他,又摇了摇头,一个大男人,竟如此不胜酒力。洗漱一下,便也要去睡了。
但见锦缎的被子竟是瘪瘪的,不像有个大男人睡进去的样子。不禁心生疑惑,一掀被子,里面竟是一堆衣物,正是胡绯绡刚刚所穿那套。
这人怎么如此怪异,出门怎么脱得如此干净,难道是光着身子出去的吗?正想着,突然见那团衣物动了一下,把王子进吓了一跳,左右望望,拿了红烛回来,小心的揭开衣服的一角,竟见一团毛绒绒的东西蜷在里面,在烛光的辉映下,看起来不是很小的东西。
“啊~”王子进不禁失声尖叫,手一抖,烛泪竟滴在那东西上面,“店家,店家,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啊,养的宠物怎么跑到客人的卧榻上?”
喊了两声,一回头,却见胡绯绡光着身子坐在床上,眼带桃花,长发及腰,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王子进见了,不禁心神一荡,一想他是男的,马上就敛了心神,叫道“胡兄,赶快下来,那张床不干净,刚有大狗睡过。”
说着,一把就去拉他的胳膊,却拉了一手尚未干透的蜡油。
这一惊,非同小可,再傻的人也会明白是怎么回事。王子进不禁两腿虚软,一下就坐在了地上,“你、你到底是人是鬼啊?小生此世从未作孽啊~”
胡绯绡找了一件袍子弊体,站了起来,走到他面前,王子进不禁又向后爬了两步,心想此命休矣。
“看来你是将我全都忘记了,你一向贪吃,不会连孟婆汤都比别人喝多了许多吧?”胡绯绡幽幽的道。
“你是说你不会害我?”王子进见他这个样子,立刻把一颗心又放回了肚子。
“说来话长,我本是千年以前得你救助得一只小狐,可是你连着7世都是暴死,若这次再不能得善终,怕是再也不能投胎转世了。”
“啊啊啊啊,那我要怎么办啊?”王子进这才相信他所说的相面。
“过去你曾负我一路,现在我将庇护你一生,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说着一个头就磕下去。
“胡兄,不比如此多礼啊,真是担当不起。来来来,赶快起来吧。”
“子进,以后你就叫我绯绡吧,我不喜欢前面那个姓氏。你我日后兄弟相称。”
“好好好,没有问题,只是这名字偏向女性,可否考虑一下……”还没等说完,便见绯绡在冷冷的斜视他,另一半的话就此咽进了肚里。
唉,他怎么知道,很久以前,一只小狐狸在竹篓里呆呆的望着地上的红色的血水,那血水混着雨,蜿蜒成一道道小河,宛如谁家的红绡凌乱的撒在地上。
那是一生也难忘的景致,一世也抹不去的心痛。
6、鸿福客栈
离科考之日已所剩无几,这两日王子进足不出户在尽着最后的努力。和绯绡相处几日,竟是相安无事,他真的如一只狐狸的秉性,每日只是吃睡,尤其是喜欢吃鸡,一日能吃下几只。
“绯绡,你就不能陪我用功几日吗?你在那边逍遥快活,我在这边苦读,真的是很痛苦的啊。”
“都和你说了多少遍了,你莫要贪图功名,那皆是红尘粪土,你命里也没有如此福缘。”他很是不以为然。
正说着,突然楼下喧哗声大做,还夹杂着小孩尖叫的哭声。“走走走,我们去看看去。”绯绡拉着子进就往外走,“你、你、你没有听过说割席断交的典故吗?君子应能不为外物所诱~,唉唉唉,那也要等我整整衣冠啊~”
楼下是一队官府的人马,正抬着一个已经死去的尸首往前走,路上很多老百姓围观,使队伍寸步难行。
“唉呀呀,怎么又死了一个啊,又是鸿福客栈吗?”“好像听说是考生,累死的~”“为了那点银两,这值得吗?”
鸿福客栈,莫不是前两日差点去投宿的那家?王子进听了,一把推开人群,只见破露的草席上躺着一个面色铁青的人,眼睛竟还没有闭上,一副像是见了什么可怕东西的惊恐模样,虽然脸已扭曲得变了型,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是那天同来赴考的叫做宝财的江阴人。
“宝财、宝财,”他怎么也不敢相信,前两日还是活生生的宝财,还和他们一起谈笑风生的宝财,怎么再见面时,竟会变成了一具尸体了呢。这个世界变化竟是如此之快,让人无法相信,宝财是不是也不能相信呢?所以死也未能瞑目。
那群人马渐行渐远,等他回过神时已经不见了踪影,一样的开封城,一样的灯红酒绿,现在在他眼里却看不到一丝繁华。
“宝财真的是劳累过度死的吗?我怎么见他是一副惊恐的表情?”他现在已经无法看书了,只要一翻开书页,黑纸百字似乎就会变成宝财惊恐的脸。
“那是元神被吸走了的缘故,那家客栈估计是有什么妖怪在修行。”
“妖怪,妖怪怎么跑到闹市里来修行?”王子进不禁奇怪。
“因为活人多啊,可供吸食的元神也很多。而且,客栈那种地方足够大,人也足够多,那充足的人的生气,足以掩饰住妖气。”绯绡答道。
“绯绡,绯绡,你的本事是不是很大啊,我们一起去把那妖精杀了吧。”子进急道,他的朋友还有那么多住在那个客栈里面,他不能就任他们处于险境而不顾啊。
“还是过两日吧,现在去不是时候。”
“为什么啊,人命关天啊,再耽误下去就不知又要死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