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可是天地间仅此一只的灵兽,怎么可能像只耗子一样死在阁楼里。”谛听说。
“装死的行为也不比耗子高尚多少。”钟易说。
陆小鲁糊涂了。
“装死?”
谛听笑笑:“王小明怎么了?”
钟易略过谛听那种听起来和他们十分熟稔的口气,直切主题:“他走丢了,请你听一听,他被拐到哪里去了。”
“我听一听就行了?要是事事都那么容易倒方便。”谛听说:“神仙也有烦恼呢,我也不是万能的。”
“你自己去找。”谛听说。
钟易皱眉。
“伸手。”谛听说。
钟易看着他。
“虽然我借你们脱身,但也并不是就被你捏在手上了。”谛听漫不经心地说:“这是借你的,等我以后想到了,要还我。”
钟易知道谛听这是愿意帮忙了。
虽然代价是许下一个人情——
神兽和人不一样。
虽然不至于和鬼怪一样挖空心思算计人,但神兽和人类也算不上盟友。
甚至很多神兽都被人类受降驱使,也有不少人类贪迷神兽威力送掉性命。
特别是这种语焉不详的人情,代价可大可小。
钟易很干脆地伸出手来。
谛听倒是多看他一眼,然后才把一个很小的纸包放在他手心:“把这个放在王小明的东西上孵化,它能带你们去。”
“孵化——?”陆小鲁看着钟易手心的纸包。
这看起来很像陆小鲁小的时候上医院,医生开药时用的纸药包,只是折得更小了。
“别太用力,手心的温度会让它提前孵化。”谛听收回手:“把王小明的东西铺开,打开放上去,用手捂住就能孵化,然后跟着走就是。”
说完,半空中的谛听就化作了一阵烟,消失了。
小白狗重新趴回床单上,朝白大人身边的枕头爬去,小屁股一拱一拱,一副天真努力的模样,哪有刚才那副装腔作势的样子。
王小明鼻尖发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结果把自己震醒了。
刚一睁眼,就被眼前放大的蟑螂吓了一跳。
“呸呸呸!”王小明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想要爬起来,却发现自己被捆成了个粽子。
那只蟑螂悠闲地缓缓爬过他面前,两条触须婀娜多姿。
王小明恶心得往后挪,结果一挪就碰到了墙。
……嗯?
墙?
王小明昏昏沉沉,打量起四周来。
他被扔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四面都是白墙,只有一扇锈迹斑斑的老铁门,地上杂乱地扔着一些编织袋和木头农具,看起来都年代久远,呼吸大一点都吹起一片灰。
而他王小明手脚被绑地动弹不得,躺在这个房间中央。
卧槽。
他想起来了。
是古必才。
他甚至没看清那老头的包袱里到底放了什么东西,一凑近就晕了。
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吗?
进鬼市两次!暗算两次!
连陆小鲁都没中招,凭什么就要冲着他来?
难道他长了一张容易暗算的脸吗?
王小明忿忿地想着,慢慢转动手腕,企图摸清手上的绳结,一边去观察情况。
他虽然被绑得像条毛毛虫,但毛毛虫也是会动的。
不知为何,古必才并没有出现,王小明得以慢慢挪,好半天才靠着墙坐了起来。
手上的绳结异常紧实,是双扣铜钱结。
这种绳结,是以前民间自创的驱邪结,以前山林里有很多墓,不少山民都是白天干活,晚上拿了镐头就去挖古坟找宝贝,这种行为在当时算不上盗墓,因为那些墓大多年代久远,山民也没文化,不知道古墓的历史价值,都把这当作一项创收的活动。
在阴宅找宝贝总有遇到鬼的时候,农民和专业盗墓贼毕竟存在差距,常常有农民半夜下墓遇到诈尸,被掐死在墓道里的。
于是不专业的劳动人民就结合当地辟邪的土办法,发明了一种很专业的用来捆僵尸的绳结,因为僵尸往往力大无穷,所以必须是牢固的死结,而且要在绳结里编进两枚古钱,一做辟邪二做安抚,这种绳结奇紧无比,哪怕是变异成了奥特曼的僵尸也挣不开。
王小明小的时候,王大壮曾经拿了两枚铜钱编成这个绳结,当作玩具逗他玩过,王小明还记得自己琢磨了得有半个月,都没把这绳结解开。
所以虽然手被反绑看不见,上面也没有编着铜钱,不过他反手一摸,就立刻分辨出来了。
但古必才怎么会这个?难道那个老头还是个挖洞的土耗子?
作者有话要说:我前后至少删掉了三到五万字……
后果就是现在火烧屁股了。
☆、第五七章
回想起来;古必才的那只猫妖,确实是需要用人体做容器的,尸体易烂;哪怕有妖气充盈,保质期也不能长久。
这老头三五就要下地去偷一回尸体,为了保险起见,会打铜钱结也正常。
但是古必才为什么要暗算他;
烧猫妖的是钟易,诅咒他的也是钟易,如果他要报复;为什么反而是对他下手;
钟易明确说过,他给古必才下了诅咒;要是这老头玩花样,让他扑街是分分钟的事。
王小明想不通。
难道是因为他撞见了他买东西,他不想行迹暴露,所以想要灭口?
没必要搞这么大吧?钟易有这么可怕吗?
王小明纠结地想了想,觉得钟易狠起来说不定还真有这么可怕。
谁知道他诅咒古必才的时候发了什么狠呢。
这样可就大大不妙了。
而且不知怎么的,王小明回想起晕过去前古必才的那张老脸,心下总有一丝不对劲的感觉。
如果古必才想要灭口,那么已经不会就这么丢着他不管,现在不在,八成是去做准备工作了。
他想怎么处理自己?
就地活埋?分尸烹煮?还是架起火堆做人肉烧烤?
……不管哪种,脑补起来都很令人不愉快。
那个鬼鬼祟祟的老头现在在哪里?不会就在屋外堆柴火吧?
王小明心里一阵发毛。也顾不得慢慢去解绳子了,努力把自己扳成死鱼的弧度去摸口袋。
口袋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房间里没有任何尖利的东西可以让他割开绳子,王小明敢打赌,要是他掀开那些潮湿软烂的化肥袋,里面准有一窝老鼠。
看起来好像已经无计可施了。
但是王小明虽然体能不如钟易和陆小鲁,但也绝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
赶紧想一想。
即使没有法器在手,也能简单施展的茅山道术……
正在王小明拼命回忆的时候,门外却传来咣当的开锁声。
当铁门被推开时,王小明还以为是古必才来灭口了,结果一抬头就愣了。
“你……”王小明眯着眼睛,看着逆光站在门口的人。
他认得这身装束。
黑色马褂和披风。
之前在鬼市,什么牛鬼蛇神都有,这身装束并不算十分突出,但却给王小明印象很深。
宽大的披风帽几乎把来人的脸遮了大半,只看得见一个下巴。
那人并不说话。
王小明再傻,也知道对方的来意了。
在鬼市没向他买到貔貅眼,大概准备来抢了。
但不应该啊,小绿帽明明一直戴得好好的,不会有失灵的道理。
这人为什么一直死盯着他不放,咬死了要抠他眼睛?
甚至还和古必才搭上了。
那人上前一步,回身掩上铁门。
王小明不惧反笑了:“原来是你。”
太过笃定的口气反而让披风人停下动作,侧过脸来。
王小明叹气:“大白天的,穿这一身不热么,叶寻。”
王小明终于想明白了。
钟易的小绿帽没有问题,来广西之前,貔貅眼还未完全融合,也不会有谁能觉察到他身上的异向。
来广西之后,有了小绿帽做掩护,也应该不至于招惹到什么地头蛇。
所以能在鬼市里精准地找上他的,应该就是知道他们底细的人了。
除了叶寻,还有谁能早就知道,王小明身上有一对貔貅眼?
当初在顾家别墅,叶寻就有了夺眼之心,只是按钟易的说法,当时的叶寻就算杀了王小明,也没法拿到貔貅眼。
原来叶寻一直没有死心,竟是一直暗地跟着他们,一路来了广西,甚至利用古必才把王小明绑来了。
一旦想明白,王小明心里就没那么怯了,他瞅着戴大帽子的叶寻,像是在等他否认。
没想到叶寻相当大方,见王小明毫不犹豫地叫了他名字,反而爽快地解下披风。
“看来王大壮的孙子,还是有点脑子的。”叶寻随手把披风扔到一旁。
王小明嘿嘿笑了两声:“三更半夜不睡觉,要么就到命案现场打架,要么就到鬼市瞎晃悠,像你这种变态太有辨识度了,想认不出也难。”
其实他怀疑,在王小明告诉钟易的时候,钟易也猜到叶寻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