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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哥,这个时间开车去哪呀?”
“我要去约会,有个女人约我去咖啡厅。”
“女人”安迪低声重复了一句。
“哇,昆哥好福气。那女人漂亮不”方子申哇哇大叫。
我捶他一拳“你这是废话,不漂亮我去来干啥,倒是你们, 你们去哪里”
“我带他到处瞧瞧。”方子申把手中的袋子举起来“我们还买了很多CD,等一会去我家听。。。”
我一把把方子申扯过来“如果你真要带他到你家的话,把你家的A片都给我收好,听见没有。”
方子申干笑两声“昆哥你在说什么呀,我家哪有什么A片。”
“哼”我松开他,“你的事我还不清楚,你家的A片是我家的两倍,不管怎样,你别把安迪带坏。”
方子申拍拍我的肩“放心!放心!我不会把他带坏的。不过昆哥你的口气好象安迪他爸啊,老实说他该不会其实是你的私生子吧”他眨眨眼睛。
“去你的!我不是你,我可没那个本事可以四岁生子。”
“哈哈”
告别安迪和方子申后,我把车转进大路。纽约的马路很宽,只是车也多。
林安迪和我想象中的一样,阳光,自信,容易相处,和他一起住应该会很开心。老实说,他的心思很单纯,很容易就看穿,秦风就不同了,他是和林安迪完全不同的人,我从来没有真正看懂过他,他喜欢玩心计,玩计谋,喜欢掌控权势,而且在这一方面他总是赢。他是个深沉而不可捉摸的人。
等我来到高丽萍所说的地点时,她已经坐在那里了。
鹅蛋型的脸,白皙润泽的皮肤,柳叶眉配樱桃唇,再搭上素色的衣裙,高丽萍是个绝对的古典美女,怪不得秦风会选择和她订婚。试问有谁可以抵挡她的魅力。
尤其是在这个现代气息如此浓厚的都市里,这种类型的东方美女实在是稀有品种,许多人追着捧着,也就不难理解了。不过连这样子的美女都栽在秦风手里,我只能说我的顶头上司真是不简单。或许是因为我对他身为男人的魅力没有充分理解。我知道他很出色,但他对于我并没有致命的吸引力。
“抱歉,我来晚了”唉,面对这样的人就连我说话也变得温文尔雅了。
“没关系,应该说抱歉的是我”她微微一笑,“突然把你叫出来,真是对不起。要喝什么?”
“给我杯桔子茶好了”刚刚在沈明枫的酒吧里喝的威士忌真够呛,不加水不加冰的纯威士忌让我头脑发昏,真不知道秦风平时是怎样一杯接一杯地喝的,而且喝完之后面不改色,他的酒量出乎意料的厉害,或者应该说是出乎意料的惊人。
“沈先生的脸好红,是刚喝酒了吗?”高丽萍微笑着看着我。
“喝了一点威士忌。”我看着侍者把桔子茶放到我面前,说了声谢谢。
“客套的话我不想多说,请恕我唐突”高小姐开门见山地发话了,我把杯子放到嘴边。
“阿风是不是有小孩?”
我嘴里的茶差点喷出来,这句话从何而起。
“据我所知,他没有”也不可能有。秦风从不在外面留种的,每次进去前都戴套。
“我原本也是这么想的,可我昨天去他公司找他的时候,看见他办公室里有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你也知道,他最讨厌小孩了,如果不是他亲生的,他怎会让他待在他的办公室里,他最讨厌别人进他的办公室。”
可以进他办公室的小孩。。。“会不会是他弟弟?”
“沈先生,别开玩笑,你不是不知道阿风的爸爸已经是个五十多岁的人,他妈妈也死了十几年了,他只有一个姐姐,没有弟弟。”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秦风有孩子的事打死我也不信。秦风办事向来雷厉风行,从不拖泥带水,他怎么可能会在外面留下孩子。
“沈先生,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
看着正襟危坐地坐在我面前的小孩,我一时没搞清楚状况,这个小孩很严肃,简直就是秦风的翻版。
其实就算高丽萍不开口,我也会去查这孩子的身份,因为我毕竟很好奇。
“这是,你的孩子?”
“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这么不小心”秦风把烟按在烟灰缸里,“他是我姐的孩子。”
“对哦,秦小姐住院了”秦风的姐姐这次是秘密带着孩子来纽约玩的,所以外界没有人知道,也难怪高丽萍查不出来。不过
“你为什么把他带到办公室呢?你不是最讨厌别人进你办公室。”
“你以为我想这样,”秦风瞪我一眼“这个臭小孩已经把三个保姆赶跑了,死活粘着我不放。”
“那你把他带到我这干什么”
“我打算把他放你这,你帮我看他两天,等我姐出院了她会来把他接回去”
“你不是说他死活粘着你不放。”
“所以现在让你来把他搞定。”
“我不是带小孩的,你把他放这也没用。”
秦风发火,不悦地拧起眉“我让你哄他你就去哄他,你没听见是不是”
这是威胁,我搔搔耳朵“听见了听见了,你别对我嚷嚷。”
“对了,有一批新货要出了,你说派谁去好。”我问。
“张海吧,他一向比较稳。”
“说的也是。”
秦风站起来洗澡去了,留下我和这个秦风的缩小版大眼瞪小眼。
“你叫什么名字?”哄小孩的第一用语,我笑容可掬。
这个小臭屁孩把头扭到一边。
我的脸拉下来。“不行啊,秦风,他不鸟我。”
“你没看见我在忙,这种事你别烦我。”
你现在在洗澡你哪里忙,真是坐着说话不腰疼,使唤别人做事的时候总是理直气壮。他奶奶的。
“白痴”小男孩斜睨着我,露出不可一世的表情。
小臭屁孩,你踩地雷了,知不知道我最讨厌小孩子这么拽。
我伸出手,他看着我,我把这个小男孩的耳朵用力揪起来。
等秦风洗完澡出来以后,他看到的将是我和这个小孩其乐融融的情形。
6(完全版)
拉着安迪出去游荡的时候我真怀疑他前一段是怎么过的,对于纽约他几乎是一无所知,可他的英语却说得非常好。我看着他和外国人的对话,标准的美式英语简直堪称完美,完全没有一点瑕疵,就好象英语本身就是他的母语一样。他说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英语就成了他的必修课,照理来说这样同时学两门语言应该会有所抵触,可安迪的情况并非如此,或许对于学习语言他有他自己的天赋。
所谓天赋才能是上天给予的恩赐,应该好好珍惜,我实在不懂象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来混黑帮。不过就象SY里的其他人一样,混黑道都并非我们的本意,如果可以我们也想在公司里上班,领着固定的薪水过安安稳稳的日子,可现实总是不能尽如人意,每个人背后都有他自己的故事,有的是因为家破人亡,有的是因为欠下巨额债务,有的是因为从小就无家可归,各式各样的原因,琳琳总总。安迪或许有他自己的苦衷,但除非他自己说出来,否则我们是不会过问的。别人的事,我们无权干预。
安迪对于摄影有种莫名的狂热,每到一个景点他都要拿着照相机不停地拍照,变换着各种角度。他所用的并不是我所熟悉的傻瓜机,而是什么得奥Z…90的变焦照相机,反正是我不懂的牌子。
在我家里现在还有一部带架子的专业摄影用设备,是他新买的,在搬来我家不久以后。如果不是我阻止他他会把那样夸张的东西也扛出来,安迪曾经试图跟我解释怎样调焦,怎样选择光与影的配合,可那根本就是白搭,无论什么事只要一搭上“专业”这个字眼我就犯晕。我爸是个军人,我妈在我出生的时候就死了,我从小就没读过多少书,大学也没考上,老实说,我是个平凡的人,没有文化,也没有任何的了不起。
说起刘小志,也就是秦风扔我家的臭屁孩,自从我把他揍一顿后他就没有再作出任何反抗了,今天也乖乖地去上学,教育小孩有时就得用暴力。不过秦风说过只把他放我那两天,可是现在已经过了两个星期,还没有任何他要来把他领回去的迹象。
安迪帮那些街头音乐人拍了很多照片,不但和他们合影还跑过去和他们合奏,那首“moon light”大受欢迎,许多人停下来听,那些街头音乐人笑得合不拢嘴,搂着安迪要去喝酒,还把安迪的头发拼命地揉乱。
纽约有很多这样的街头音乐人,他们为了自己的晚餐要在街边站上一整天,生活很苦,可是他们都很乐观,有时候也会有站上一整天也没有收入的情况出现,可是他们对此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笑呵呵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