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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流光合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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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曾在漆黑的夜里喘息和呻吟,反复舔吻一张冰冷的照片。 
——那是十四岁的生日,他挽着我的肩膀一起留在照相机里的影像。 
那时的我们,笑得很傻、很甜蜜。 



《孤独的盛宴》 


我的整个生活,是一场孤独的盛宴。它的沉重与丰盛,都来源于我自身的思维。 
从两岁开始有记忆一直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这些日子可以用几句话说完,也可以永远都说不完。 
所有敏感又自恋的人都一样,我们很少为一日三餐而烦恼,我们各自孤独并各自快乐着,更各自寻找生命的救赎。我们的眼光,总放在别的什么地方,我们或者脆弱或者偏激或者兼而有之,反正都具有某种非身体性的缺陷,都不是那么“正常”。我们不实在,有很多无端的热情和痛苦,但我们不承认这是“无病呻吟”。我们有病,而且病得很重,这种病无药治,与一切有关。 
最该死的一点:我们想要的同伴都在遥不可及的地方。所以,我们总不能成为“我们”,而只能成为“我”。 
有人说,“孤独”是一种世纪病,是所谓Y2K世代的独有产物,这种说法很概念化,使“孤独”成为时尚,就象“后现代”被看作当代的时髦玩意一样,沦落成与街头贴满的三流色情片海报类似的东西。当然孤独也并不清高,只是它更不需要定位与炒作,每个人的孤独都可被了解,却只能由自身体验,如此而已。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不可代替的存在时,孤独就降临,我爱、我憎、我要。。。。。。我与他人不同,而他人也是如此。我们看着对方,渴望完全的交流或结合,同时知道这不能,除非“我”变成“他”。如果这一刻到来,“我”会消失掉,因此人们寻找保存自我与迎合他人的两全之道,有些人成功;有些人失败;剩下的人永远在两者之间徘徊。 
走不出墙外、回不到墙内,生存于薄薄的缝隙间,我们就是这类人。 
我们走在大街上,看着城市里暧昧的灯光模糊闪耀,碰见认识的人便绕道走开,对路过的陌生人善意的打招呼;我们总不能集中精神,干着一件事的同时心里想着另外一件事;我们希望拥有金钱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各种各样的梦,却不能习惯努力赚钱的生活;我们喜欢照镜子然而从来没能看清镜里的那张脸:镜中的影象仿佛泛着波纹的水面,折射出各种不同的、无法仔细分辨的光。 
我们沉湎在自己的任性里,就快与社会隔绝,却总是喜欢某些时髦的玩意;我们时常激情如焚,也可以理智得近乎麻木;我们相信真爱的极致,却怀疑任何承诺;我们迷恋所有与美有关的事物,且日夜在这种心情里自卑和自负。我们生命里所有的激动都来自容易被忽视的角落,而应该被重视的东西又被我们冷落。我们是些奇怪的人,有病然而不疯,所以我们孤独并且各自孤独着。 
对于正常的人,我们是疯子;对于真正的疯子,我们是懦夫。 
我们确实软弱,我们能力有限,我们就象长不大的孩子,永远追问这世界“为什么”,却总是得不到确切的答案,但我们不信奉无意义的狂欢,宁愿清醒着承受生命的重负,也许正因如此,我们才这样不安,才会被夹在自我与世界之间,苍白又消瘦。 
我们的敏感使信仰不愿眷顾——我们无法纯粹的相信什么,所有“相信”的后面都跟着一个“疑问”,这已经是一种背叛,必定被上帝摒弃。 
我们对于天上地下的一切事物,都不是俯视或者仰视,而是平视,所以我们能接受一切,却不是其中任何一种。 
对于美,我们拥抱它,亲吻它,却不崇拜它,我们宁愿终生做它的情人而拒绝做它的信徒。如果你说我们是亵渎了美的狂妄小子,那么我们对你说“去你的”而转身对美说“I 
                  LOVE YOU”。 
我们对他人诚实,对自己虚伪——我们总不吝于在人前表现“恶”,独处时才因“善”羞耻而脆弱。我们不知爱是什么却永远陷入其中,爱亲人、爱朋友、爱不期而至的未知的邂逅、爱某一本好书、某一部好电影、某一首好歌、某一句动听的话语、某个微妙的眼神、某地漂亮的风景、某处飘来的花香。。。。。。等等、等等,我们不能自制的爱着每一个神秘莫测、激荡人心的时刻,生命由这些过热的思维变得无比虚弱,因此我们注定孤独——唯有如此,我们炙热的眼神才不致疯癫,孤独是到达疯狂之前最后的底限,也是能自由爱着一切我所欲之物的唯一方式。 
如是,在某个不需约定的日子,让我们齐齐端坐在思维的餐桌前,丰富的菜色铺满桌面,煎炒油炸、冷热俱全,品尝的人只能是自己一个。门窗紧闭,而墙上全是镜子,看镜内无数重叠的脸面,微笑又带泪的吃着,好一顿华美的盛宴! 
以青春作刀叉,享尽桌上千种滋味,无视一切礼仪与道德,高举生命的酒杯,敬所有真正孤独的人,敬我们各自的痛楚与狂喜,敬我们共有的怯懦和勇气。 



《迷恋荷尔蒙》 

1 
他是俊男,她是美女。他叫铭,她叫蝶。他们一起工作,后来同居。 
两房一厅,浴室很大。铭和蝶各自洗了澡,一起依偎在客厅的沙发上,眉目之间依稀仿佛亲密缠绵。 
蝶优美的手指缠绕住铭柔软的头发,听他讲小时候喜欢过的男孩儿。指腹微微用力按压下去,铭发出模糊而满足的叹息。 
后来呢…… 
后来就长大了,再没有见面……那个男孩的腰很细,嘴唇很薄,吻下去的时候有点凉。他的瞳仁是棕褐色的,他的手心有一颗小小的红痣,他生气的时候皮肤就泛红,他的皮肤…… 
铭的声音渐渐变了,湿暖的空气飘散开来,蝶微笑着咬住他厚实的耳朵,你可真是个小色鬼。 
呵呵,就算是吧。铭的表情有点羞涩,跃动的眉梢染上异样的妩媚。你呢?那个分手三次再复合三次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目身材气息肌肤……是否那般年轻英俊迷人性感? 
他啊……还凑合,也就是凑合。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他结婚的前一天,在他的新房里做了。然后隔天见面,酒宴上打了个招呼。应该不年轻了,性感也未必,有什么关系呢……差不多忘得一干二净了。 

2 

蝶在厨房里做沙拉,铭敷着面膜看电视,是个都市爱情轻喜剧,铭苦苦忍耐想笑的欲望。 
红酒、冰淇淋、生鲜蔬菜的味道,铭仰起头看见蝶淡紫色的指甲。 
新涂的?很漂亮。 
无聊的片子,换台吧。 
可是……男主角很帅。 
蝶抬起眼扫视屏幕,嗯,一般吧。 
是你要求太高,这个已经不错了。 
到时间了,去洗掉,记得步骤吗?爽肤水、润肤露、保养霜…… 
这么多!记不住。 
好了好了,我帮你。快点洗干净了出来。 
哦。别换台啊。 

蝶会削眉、会化妆、会干洗、会面部按摩……她擅长一切与美丽有关的举动,而且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即使洗尽铅华之后的素面朝天。 
蝶妖娆起来的时候,一身风流可以迷倒周围所有的雄性生物。但在自己的房子里,她穿T恤短裤跟铭打闹,喘着气泛起红晕的面颊显得年纪很小。 
不再有燃烧的眼光盯住她的乳沟,她喜欢铭安全的怀抱。铭很英俊,也很天真,铭的嘴唇细腻又温柔。 
铭总是迷恋那些野心勃勃的男人,她司空见惯的追逐女人的男人。他们有相似的身体相似的眼神,都不过是整齐衣装里包裹着的那一只文明野兽。 
铭跟他们不同,也不想成为他们,但铭更无法抑制自己对他们神情暧昧,并在暗地里想入非非。 
铭的线条很美,大多女孩子都比不上的细腰长腿,还有天鹅般的颈项和一双黑白分明、富有神采的电眼。在女孩子面前,他很MAN很阳光也很骄傲,但在某些男人的床上,他会幻化成婉转起伏的潮水。 
铭失恋的时候绝不会哭,只一声不响坐在蝶的旁边抽烟。他们一起吐出淡青色的薄雾,就像那些从未消失过的杂乱的缥缈的循环的等待。他们靠在彼此的身边慢慢熟睡,梦里所见不知是不是同样情节。一觉醒来,青春依旧,又再嬉戏着吻上眼前面容。 
蝶说爱情只是个索然无味的老游戏,婚姻是过了夜就会变馊的一碗甜汤,铭不同意。铭眼中的爱情是跑完马拉松才能见到的那个帅哥,而婚姻是总也吃不到的那个人参果。 
蝶咯咯的笑,说那不如我们明天就去结婚吧。 
铭也笑,抓起蝶柔若无骨的手腕轻轻吻下。亲爱的女士,你愿意嫁给这个天下无敌的大帅哥吗? 
小混蛋,别开姐姐的玩笑了,去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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