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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涅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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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剑完全无视右侧三十公分的树干上,被那骑兵发射的子弹打出的冒烟的小洞,他把咬在嘴里另一颗、也是身上最后一颗前端有钢芯的空腔弹用力装入枪腔,用毛刷的柄,再捅了一下稍小于枪膛内径的锥头长条弹头,使弹头前进到尾部刚好和某处枪膛咬合的位置。这时那名骑兵已离他不过七十码,骑兵收起枪。

从腰间扯出包着火药的纸筒整个塞了进去,然后秦剑把刷子反手插入作战包的边上,随手摸出一颗铜雷帽。那名骑兵已离他不到四十码正抽出马刀。

把铜火帽插入改装过的引火孔,扳下击锤。此时已可以见到那名骑兵挥舞着的马刀倒映的火光,秦剑从腰后摸出一把引火孔插着雷帽的三眼铳,扳开机头,“轰”,正中脑袋,那名对他挥着马刀的骑兵被打飞,秦剑收起三眼铳,举枪对准七十码外向他冲来的另一名敌人,没有任何瞄准扣响了扳机,敌人毫无悬念地摔下马,又一匹空鞍的战马从秦剑身边跑过。

约翰逊中士和二等兵帕根刚想回头让秦剑快撤,结果他们口瞪目呆的见到了这个十岁的下士的表演,衰弱的胡仁轻轻挣脱下属的搀扶,半跪在地上举起那把从敌人手里弄来的前装步枪,扳下击锤,对帕根说:“去把战马勒住,快。”

秦剑把步枪扛在肩上,背着那夸张的大包在火光下摇晃着如同一只颠过来的皮球,他扯着稚气的嗓子喝着:“步枪手预备!等接敌、接敌四十码再开火,打马!然后、然后来和我会合!”

胡仁有气无力地问约翰逊:“这次行动的指挥权居然在他手里?”

约翰逊无奈的张了张口,却说不出话来,胡仁冲跑过来的秦剑向后挥了挥手,秦剑气喘乎乎点点头,仿佛是被背上的大包甩得颠来颠去地晃过胡仁身前,这时两名步枪手已经叩响了扳机,然后他们各掏出两把装好弹药的三眼铳,漫无目的向十几个冲过来的骑兵开火,除了一把哑火的以外,三枪打中了一匹战马。

胡仁准确地命中了一匹战马,拖着步枪对牵了两匹马过来的帕根说:“扶我上马,你们两人一骑,马上走,这是,命令。”

很快就赶上前面摇摇晃晃的秦剑,胡仁尽力弯下腰,抓住秦剑背上那巨大的作战包,但他已经没有力气把秦剑提起来了,五指慢慢地从那帆布作战包上滑开,但这时秦剑的一只手已经捉住马鞍的前桥,胡仁抓着他作战包的手一脱手,连忙扯着他另一手上拿着的枪,秦剑终于爬上鞍。

秦剑大声地问:“校长,还有两名步枪手,不等他们了?”

“面对骑兵,扔下上了刺刀的步枪,没有等的必要了。”

詹姆斯中尉和赫兹都不约而同拉住穆勒少尉,对他摇了摇头,这时侍卫长带来的还幸存的十几个人,策马冲锋,挥舞着马刀要把挡在面前的亚历山大下士撕碎,但亚历山大这名久经战场的老兵捡起一根燃烧的树枝,不停的用火舌燎向试图冲过来的战马。

这时有一名英国皇家陆军骑兵向亚历山大举起枪,但他没有扣响扳机,亚历山大手中那着火的树枝已垂了下去,亚历山大努力的扭过头去,他的同袍二等兵杰克被他脸上的狰狞吓得松开了紧握着的刺刀,那刺刀就插在亚历山大的后背,已经只有三分之一的刀刃露在外面。

亚历山大奋力想举起手中的树枝,但敌人的骑兵手上的马刀,已一下子劈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凄凉的裂口,当那裂开的脸还没有迸出血花,另一柄马刀已劈下他持着树枝的右手,越过他身边的骑兵,都在他的胸膛上,四肢上留下一道道刀口,混身十几处裂口的亚历山大直直的倒了下去,背后的刺刀触地,一下透胸而出,一只马蹄踩中了他的胸膛,清脆的响声,亚历山大一直指着杰克的断臂终于无力地垂下。

十三四人的骑兵队伍快速的沿着马蹄声追到了树林的边沿。

仍在树林中的詹姆斯中尉小心绕过燃烧着的火焰,让穆勒少尉把杰克绑起来,杰克跪在地上高举双手,喃喃说:“我是英国人,我是英国人……”

第二卷 去国 第十一章 砥砺中

被詹姆斯中尉留在树林外面接应的查尔斯准尉,很快就驮着五花大绑的杰克向约克敦去了,穆勒少尉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跟那些胸甲骑兵一起去把他们干掉?”赫兹狠狠地用小刀刮着留了许久的胡子,他仍沉溺在好友死去的悲痛中,一句话也不想说。

“我不想去送死。”詹姆斯中尉嘲讽的笑了起来:“老虎没有那么好捉,就算是受伤的老虎,面对面冲上去,也只能是送死。”

那十几骑继续追逐胡仁等的骑兵,听到马蹄声仿佛就在树林外不远的前方,于是把备用的火把点燃,照亮了前方,迅速的踢马向前,这都是很优秀的胸甲骑兵,否则也不会被侍卫长选中,他们一手持着火把,一刀持着马刀,俯下身子任由骏马飞驰把火把上的焰火拉得长长,始终稳稳地骑在马上,没有一丝动摇。

他们冲出了树林,可以听见,马蹄的声音向北方而去,两匹马。骑兵们咬着牙,没有人可以一再污辱大英帝国的勇士,他们很快的就穿越了丹尼尔挖下的战壕,把串在木桩上的同伴的尸体抛在身后。

“叭!”最前面的骑兵一声不吭摔落马下,尽管他相伴多年的战马很快就停了下来,同伴也很好地操控了战马没有踩到他,但子弹已经在他后脑开了一朵血花。“轰”最后面的骑兵也摇晃着摔倒,这次大家都听得很清楚,子弹是从身后的战壕发射出来的。

胡仁把手中的前装线膛枪递给约翰逊,接过强忍着尸体恶臭、装填子弹的帕根递来的前装枪,再次瞄准一名调转马头要冲过来的士兵,叩响了扳机,五十码外,又一匹战马倒下。胡仁也很无奈,滑膛枪装弹快些,但五十码外要命中骑兵,几乎不太可能。

站立在战壕里装弹的约翰逊中士,在此起彼落的枪声中,肩膀晃动了一下,但他仍努力用通条把火药樁实,然后把铅弹捅了进去,前装线膛枪的实心枪弹要樁入枪膛,不是件轻松的活,如果秦剑来做这个事,恐怕半小时也不见得能装好弹。

秦剑已经再次装好雷帽,瞄准一百五十码外的那名正在低头查看地上死去同伴的骑兵,胡仁给他的任务,就是射击离得最远的敌人,用缺口一百码的刻度套在目标的头顶,准星慢慢的上移,击发。没有去看目标是否命中,秦剑跳下垫脚用的两根木桩,在战壕里快速的移动了一节,开始装弹,不单单因为这是观测手的事,更因为秦剑认为没有必要,他的枪下向来不会落空,一颗子弹,一条命。

“快点,快点!”胡仁眼见约翰逊慢吞吞的装好引火药,就着急地把枪抢过来,把发射完的的枪塞给约翰逊,他急急举枪对着七十码外的敌人,却没有发现约翰逊的口中溢出鲜血,用那胡仁刚塞给他的前装滑膛枪支撑着身子。

胡仁这次没有马上击发,他放下枪,深呼吸了一下,用左肘顶着战壕的边上,转瞄急速冲来的最前面的骑兵,击发,命中战马。前面的敌人已经只有九个了,但胡仁却有些后悔留下来吃掉对方的决定,他的双手已经无法稳定了。

面前的骑兵没有再冲过来,他们全部下了马,装填枪弹,因为他们已经发现,面对着他们的两道战壕侧翼,都被搬了几根削尖了的木桩竖起,约翰逊他们人太少,只能搬动三四根木桩,但对于窄小的战壕侧翼,这已足够了,而就算没有这些木桩,对于战壕里的胡仁他们,骑兵的马刀也很难有用武之地。

胡仁听到一声枪响,突然颈间一热,整个人被扑倒在战壕里,有腥臊的液体溅喷在他的脸上。胡仁把脸一抹,睁开眼睛,却见到一些白花花东西跳动着混合着鲜红的血,吓得他连忙在壕沟里手脚并用后挪了几步,这时才发现,是被子弹掀开一块头盖骨的约翰逊,他刚才见到的,是约翰逊裸露的脑浆。

胡仁一把抱起约翰逊,很快触摸到他肩后的另一个溢血的弹孔,约翰逊已死得通透,胡仁在星光下用手抚摸约翰逊那失去一块头盖骨的地方,还有背后的弹孔,连忙用汉语高叫道:“后面!后面!有狙击手!”

抱着约翰逊,胡仁的眼泪忍不住淌了下来,按约翰逊中弹的位置,应该是他回过头见到火光马上就扑向胡仁,他想不到这个鬼佬,真的舍命救他。之前让布莱德雷先带奥哈拉走,也不过在一瞬间认为只要俘虏奥哈拉,就算自己死了也算有代价。而如果自己带着奥哈拉走,余下的人是拖不住对方的,那是已经到了绝地,无可奈何的一种权衡。

#奇#他心里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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