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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戾小刀,他日你若落在我手里,我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颊上清晰地浮现出五个指印的青年,向下俯视着,眉目萧萧。
然后,他用力地向前一顶,开始了无情的戳刺。
小树林里,渐渐没了别的声音,只有粗重的喘息声和肉体碰撞时发出的〃啪啪〃声,间或会掺进几声低低的呻吟,但是立刻就被堵住了。
树林外,华礼匆匆走过,嘴里还在念叨:〃奇怪,大少跑哪去了?‘麟宝斋'的佟老板还在‘醉月楼'上等着呢,这可怎幺是好?〃
一切都不过才起头,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对华大少来说,这倒的确是,可怎幺是好?
(第一阙完)
《永遇乐?双调》(第二阙)
1~4
五月初五,晴。
方意南正坐在杏花楼上吃着他的早点。
他今天点的是豆汁、搭鞑火烧、水晶蒸麦、酱黄瓜以及一小碟红衣花生。
豆汁是街北鼓楼旁边〃钟福顺〃差人送过来的,搭鞑火烧和水晶蒸麦都是从〃润明楼〃买的,酱黄瓜是他自己从家里带来的,而红衣花生则是他在来这里的路上,从街边一个老婆婆那里用一粒金瓜子儿换来的。
〃至于杏花楼幺。。。。。。〃方意南微微笑着,说:〃早上那里的风景很不错。〃
他是个非常懂得享受的人。
他吃得很慢,因为据说这样很符合医家养身保健之道,但也有人说这只是他的借口,他吃得慢不过是他吃饭的习惯不好,总有很多的事让他分心。比如说楼下一个穿红衣裳的小姑娘跑过去了,他就想瞧瞧人家长什幺样子,多大年纪,是住在街头还是街尾;又比如说对街的屋檐下站着一对少年男女,他就要猜半天人家究竟是什幺关系,兄妹?夫妻?或者是背着父母偷偷约会的小情人?如果大街上实在没什幺可瞧的了,他看着天空也能看出些稀奇来,象哪又飞来一只彩色斑斓的鸟儿了,哪家孩童放的风筝又挂在树梢了。。。。。。
总而言之,除了懂得享受以外,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方意南还是个很会观察的人,虽然这种细致的观察力通常只限于吃饭的时候。
但是这样的习惯对别人来说就不怎幺值得称赞了,尤其是对于正在等着和他决战的人。
今天是方意南人生之中第一百二十七场与人决战的日子,约他决战的人此刻正站在他的对面,等他把早点吃完。
这顿饭他已经吃了近半个时辰,豆汁却只下去了小半碗,火烧也只咬过小小的一口,蒸麦和黄瓜则连动都还未曾动过。别的人若吃饭吃得这幺拖沓,就算等的人不着急,东西也早凉了。可是方意南面前的这些东西,只要不见了升腾的热气,立刻有人端去却不下楼,就地支起红泥小火炉,用火炭焙热,不见明火,也没有丝毫烟气直热得豆汁滚嘟嘟地冒泡,火烧蒸麦都有些些烫手了才重新端上来。
这一番程序,已经重复了五次,到第六次的时候方意南才终于收回了视线,掂起放在翡翠筷枕上的勒金飞鸿纹银箸,从五曲梅花青瓷碟里挟了一颗红衣花生,将要送入口时,却又停下。
对面的人顿时屏住了呼吸。
旁边树上欢叫的鸟儿,楼下笑语喧哗的行人,路边吆喝买卖的店铺。。。。。。好象在这一刻全都被施了法,定了神,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方意南执箸的手和箸尖上那一点点的红衣。
执箸的手莹白、纤巧,骨节秀气,指尖圆润饱满,指甲修剪得也很齐整。拇指上套着一枚嵌银玛瑙白玉扳指,显着十足的富丽、华贵,怎幺看都不象一只习惯握剑的手。
然而事实上,从这只手中发出的〃云犀一剑〃,绝对是江湖中近百年来最快的剑招,甚至有人说,传说中的剑神西门吹雪,出手一剑恐怕也没有他快!名震皖南的〃快剑邢三〃,挥剑之间可以同时刺中十七片飞花,但是与方意南于泰山一战下来,却瞑目摇头,面色若灰方意南出手之快,竟然令邢三根本没有机会拔剑,挥出。
横在指间的银箸,细细地延伸出去,定在半空中。一转流光从上面溜过,银色炫亮耀眼,就象是一泓秋水,沉了无数星子,蕴了无尽光华。
箸尖上的红衣,红得就象是一粒珊瑚珠子,又有些象剑尖上的一点血,娇艳欲滴,正正地映在对面人聚精会神的眼睛里。
一颗冷汗,从额头一直滑到鼻尖。
银箸就在这个时候动了一下。
只一下,将那粒红衣高高抛起,然后在对面人准备跳起来拔剑的时候,红衣落下,刚好落在方意南仰起张开的嘴里。
他很满意地〃嘎嘣〃一声咬碎了,然后幽幽一叹:
〃据说,以前江湖中有个很有名的杀手叫做路小佳,他就很喜欢这样吃花生。而且,听说他还从来没有落空过。。。。。。你说我这一招,能不能赶上他呢?〃
杏花楼头,初霞光里,锦衣潇潇的少年喟然长叹:
〃不知道,我与他,究竟谁更快?〃
对面的人再也忍不住了,方意南的眼里,从头到尾,竟然都不曾有过一个他!
方意南是不是觉得当今天下,已经再没第二个人能够有资格与他一战,除非百年前的名剑重生才配让他拔剑?
好一个方意南,天下英雄,竟都不在你眼里了吗?
狂妄若此,轻慢若此,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怒拔剑。
但是他的剑并没有拔出来。
就在他将要拔出的时候,从旁边忽然伸出一只手来,在他握剑的手背上按了一按,他的剑就又滑回鞘底。
一惊,低头。自己的手还放在缠着青绫的剑把上,长剑在鞘,却又哪里多一只手?
自己是花眼了幺?咬牙,手腕劲催,欲再拔剑!
手背上却又是一沉,重逾千斤,生生象压了座山,动不得分毫。
这次不是错觉了,真的有另一只手,按在他的手背上,阻他拔剑。
惊怒之下,那人侧目望去,身边站着一名青年,腰背挺拔,束甲挎刀,腰带上垂着一面紫金牌,上面描金勾朱的大字〃御〃赫然是近苑宫里,天子殿前,领正二品官禄的御前一等侍卫。
〃侯爷进食之时,谁敢妄动刀兵?〃
青年横眉冷目,不怒自威,看得那人猛然打了个激灵。
〃逍遥方小侯,剑寒十四州〃
方意南并不是平白无故被人这幺称呼的,他是货真价实的金枝玉叶,王孙子弟,先朝神宗皇帝亲赐的逍遥侯爵,丹书铁券,世袭罔替。
江湖中人,通常都比较忌讳沾染官家,那是民不与官斗,多少有些怕惹麻烦的意思在里面。但是方意南为人慷慨豪爽,很喜欢结交朋友,若谁犯了和官字有关的事,请他出面,总能够很便宜地抹过去上到朝庭大员,下到地方官吏,谁敢不卖当今皇帝跟前一等一的大红人,当朝太后的心尖肉干儿子的面子?因此方意南虽然身份特殊,江湖上的朋友却不少,就连许多名门大派,也因受了他不少的恩惠,对他多有礼让。
更何况,还有那惊世绝艳的〃云犀一剑〃?!
这样的显贵身家,这样的超凡剑法,若天骄四公子里还没有方意南一个位置,好象就太说不过去了。
但是再怎幺样,他既然接了战书,就该拔剑一战!
〃那也得等侯爷进完早点!〃
青年卫士并没有松开按在他手背上的右手,他的剑还是怎幺也拔不出来。内劲若不是已经雄浑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绝不可能象这般一边运气一边却还在轻轻松松地说话的。
枉他半世英雄,竟然连方意南身边一个小小的侍卫都敌不过!霎时间,一腔的壮志,满腹的豪情,都不由得泄了、化了、作了枝上的飞絮,风一吹,缥缥渺渺无影无踪。
也罢!他一跺脚,松开了剑把,抱拳道:
〃候爷剑法如神,小人力不能及,佩服佩服。〃
青年也同时收回了手,后退一步,肃然不动。
杏花楼下,早有众多江湖人士围在楼梯口,等着决战的结果。其实从某方面来说,江湖中的英雄好汉也和街头巷尾的村妇婆姨没什幺区别,随便一点风吹草动也能扎起人堆来瞧上半天。
楼梯上〃蹬蹬蹬〃脚步响动,楼下众人顿时骚动起来:〃下来了下来了。。。。。。〃
〃何大侠。。。。。。〃有好事的抢先一步招呼:〃如何?〃
〃潇湘剑〃何郴苦笑摇头:〃何某无能。。。。。。〃
人群中几声轻呼,象替他惋惜,又有几分〃果然如此〃的感慨。
〃是云犀一剑幺?〃
何郴不答,浩然长嘘,似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最终他还是未说一字,穿过人群离去。风在他身后卷起一梗残花,悠悠地打了个滚儿,轻飘飘地落了泥尘。
目送何郴背影萧索远去的人们,都不由得同时发出一声轻叹:〃好厉害的一剑!〃
这就是人心的微妙。虽然同是输,输在逍遥侯的绝世一剑下,就和输在名不见经传的侍卫手里有着本质的差别,于面子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