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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黑压压的一片,偶尔风将树摇动,就有光在里面闪烁着。
在想些什么呢?笨笨。
没什么呢?亮亮洁白美丽的牙齿露了出来,他的笑容让我所有的疲惫一瞬间了无踪影,他整理着自己的头发,亮亮似乎很喜欢在我面前整理头发。我在一本书上看到,当你的爱人在你的面前整理头发的时候,他已经对你有了一定程度的信赖了,这难能可贵。我不知道这个理论是否正确,我想我也没有必要去证实这件事情。我只知道亮亮在我面前整理头发或者是西服或者是领带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被他的动作吸引过去了。
他从背后抱住我,笨本,我们都累了,该回家休息了,年底来了,大家都有得忙了!
下了写字楼,汪哥在下面等着,我们都坐后面,亮亮先进去,我再进去。然后他会抓住我的手。我突然之间就习惯了这个动作,我想有一天要是他一抓就没有抓到我的手会怎么想呢?而我没有他抓住我的手我又怎么想呢?真有趣。
汪哥总是一个沉默的男子,我很少见他有过多少明显的喜悲,似乎每一天见他的时候都是同一件衣服,同一个表情,同一个发型,同一种体味。看多了,既熟悉又陌生了,他总是在我们坐稳呼吸了几口之后才开始开车。这样的做法我很喜欢,给人一种缓冲的感觉,不焦不躁。
汪哥也是一个干净的男人,他给人的感觉永远都是拘谨又不失潇洒,张扬又不失风范。我想,这世间所有漂亮的男子都一样,站在大街上自然的会被注视。可是王凌风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只要有任何人注视他,他的眼睛就会开始发亮,就会开始显出一种骄傲而且尊贵的神态。不可一世的神情,藐视苍生。
第二天王凌风一到公司就打电话叫我把资料送进去,我把整理好的资料抱了起来,走了进去。他看了我一眼。
都完成了?
是的。
恩,我看看!
你先看,我先出去了。
等一下,我先翻翻!他开始检查资料,眼睛里由不屑开始转化为惊叹,那当然,要知道,我连最基本的书写都很用心,我就等着他的挑刺。王凌风抬起头对我说。
不错,交了一份很好的作业。蓝晨,不过我得警告里,在我面前,如果和林浩亮太过于接近而刺激我的话。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的,不要刺激我,我能忍耐,可是有限度。
王副,我想我是来工作的!
你很清楚你的位置那是最好。
你要是有什么就吩咐,我先出去了。
我关上了门的瞬间笑了笑。因为亮亮的爱,王凌风将我当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我想无论如何,他的爱没有错,我的爱同样没有错。我们都没有错,那是谁错了呢?
我又开始回到了座位上,亮亮正看着我,我给了他一个OK的手势,他伸了一下大拇指。被相爱的人夸奖会有一种什么感觉,我真的无法比喻,我只知道傻傻的笑,细细的憋在心里不不把它发出声音来,不发出声音来就可以了。可是实在是不行啊,我要爆发,赶紧跑到洗手间里,对着镜子花痴般的大笑。然后用清水洗脸给自己降火,没有办法,我一想到亮亮的表情我就幸福。
回到座位的时候亮亮憋着嘴看着我,给我打了电话出来。
笨笨,还真没想到你这么花痴,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就不表扬你了。你看你尾巴都翘好高了!
我只能做的就是对着他傻笑,我突然想起了王凌风警告我的眼神。我这样和亮亮眉来眼去要是王凌风看到的话,那我会被大卸八块的。还好,王凌风的办公室的门开得不一样,这正好,他眼不见为净啊。
冬季里的寒流着实的来了,一大早起床的时候还不觉得,醒来了之后和亮亮在床上打闹,最后吃完早惨出门的时候才发现来新野之后还没有这么冷过的,只好再折回去穿了件衣服,顺便给亮亮带了一件,他还在车里等我,汪哥穿的衣服也明显的增了。我每次都坐亮亮的车去,所以写字楼的外保看见了我也会对我打招呼。
汪哥总是很淡定,他从来都不会跟任何人讲起我是和亮亮住在一起,经常和亮亮一起坐这辆车之类的。我想王凌风也不会说的。他不说就更好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知道我和亮亮双宿双飞着。
下午下班的时候亮亮因为接了一个电话,在办公室里哼了很大声的一句。我在外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我想在下班之后去看看有没有手套啊,围巾之类的东西,冬季了,也该添点这种东西,亮亮有的方面不是很细心的。
我打电话进去,亮亮,怎么了。生这么大气?
也没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情吧。一听到你声音就好多了。
真的吗?真的有这么灵么?
笨笨,你想知道?
恩。
你真的想知道。
那当然。
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那我就不告诉你了!告诉你就不好玩了。
好你个亮亮,你耍我,我回家了有你好看。我要下班了,你什么时候回家?
今天你先回去吧,回去之后呢?试着做点饭吧。我回家吃饭呢?
是的!
我来了近一个月了,可是却从来都没有做过饭,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生疏了,应该不会,哪有忘得这么快的,等他尝到我的手艺,我要亮亮将舌头都吞下去,呵呵!
下了班我开始去街上闲逛,平时也很少逛街,都是和亮亮在一起,永不厌烦,永不嫌弃。我坐公交车去了闹区,我站在站台的时候心里想,这竟然是我第一次坐公交车,以前在春富巷那个小镇是没有公交车的,来到新野之后也没有坐过。
站台上的人茫然而寂寞的表情,有蹲的有站的有靠的,他们以不同于别人的方式在存在着,站台的对面是一大副平面的广告,广告的内容是一个运动员正在冲刺,动作的幅度很大很优美。我准备看清楚字的时候,公交车就徐徐过来了,人开始争着上车了。自动投币。上了车站在人群里,晃晃悠悠的,就好象是生活一样的。
车子在车流里前进很慢,比步行快而已。而公交车上的音乐我很讨厌,歌词似乎是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带走了最后一片飘落的黄叶……歌词不美,歌声也不喜欢。我以一种市井小民的表情藏匿在氤氲的人群里。随着人流下车。到商场里买了手套和围巾,亮亮的是红色和黑色相间的围巾以及一双黑皮手套。我给自己买了一双白色的布手套和一根枯草色和紫色相间的围巾。我将他们放在一起的时候笑了。
去了超市买了菜,便向家里去了。回到“圣宫苑”做好了饭菜的时候已经是六点钟了,而冬季的白天似乎很是短暂,我将菜温了起来。等着亮亮回来吃饭,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百无聊赖。我想不如我去一趟公司,然后一起回来不是更好。心想这样确实是挺不错的,呵呵,也算是给亮亮一个意外。我穿了衣服出了家门。便打了个的士去了公司。写字楼的保安很礼貌的给我打招呼,我进了电梯,在电梯里我看见了自己冻红的脸和幸福的笑。
我想我真的不愿意看到这一幕,真的,我想我又伤害到了王凌风了。我打开公司门的时候,我看见王凌风从背后抱着亮亮,而亮亮在拼命的挣扎,听见了门响了,他们都回过头看着我。我一瞬间惊呆了,我愣在那里。
放开,混蛋,给我防开。亮亮用力的想甩掉王凌风。王凌风死命的抱住。为什么?为什么?我哪一点比蓝晨差,我爱你,我喜欢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就是不松手,我一辈子都不松手,林浩亮我爱你,我爱你啊!我的脸像是被人抽了耳光似的,火辣辣的,而眼前的亮亮因为急噪也显得脖子又红有粗。
王凌风最终因为体力开始不支,整个人都被亮亮拖到了地上,他的眼泪和他的鼻涕同一时间顺流而下,他哭泣的声音开始回荡在楼道里。
浩亮,浩亮,给我机会好不好。我爱你啊。我不爱夏本民,我根本对那个老鬼一点感觉都没有。
亮亮停止了挣扎,站在那里。王凌风,你是放手还是不放手。
王凌风像个泼妇似的紧紧发躺在地上,抱着亮亮。我不要松手,我爱你,我一辈子都不屈服,我一辈子都不放手。
我站在门口,像是看着一出戏一样,或许是我小时侯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