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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宝天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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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不老倒不会,不过普通人吃了,乌发养颜,滋补强壮都是轻的,最起码也能多活个大几十岁。要是你们二老吃下去,估计能年轻二十岁,活到一百多根本不是问题!”

龙香兰两眼连连放着精光,喜道:“真有那么好,呵呵,那我跟你舅舅以后都可以活到给你们小一辈的带孙子、重孙子了。”想了想,她放弃了这个念头:“不行,这宝贝还是你自己吃下去的好。你爸妈去的早,这几年你可吃了不少苦头,我跟你舅舅不能吃这灵芝,要不然可对不起你泉下的爸妈。”

孙文起心里满是感动,自己虽然十几岁时死了父母,但天幸自己还有两门好亲戚,舅舅,舅妈还有小姑,姑父都待自己犹如亲生一般,如果自己不好好报答他们,岂不是如畜生一样了?这三叶金芝他本来就是想给他们服用的,自己身具寻宝之能,还怕以后找不到什么天材地宝?再说现在自己被圣元珠滋养的身体,就算是吃了这一整株三叶金芝也没有多大的效用了,除非是把它练成丹药,可自己上哪去找炼丹的法门?三叶金芝不是一般的灵药,和那星辰紫金一样,都是不能拿出去的。一穷二白的孙文起虽然很想卖点东西换一笔钱,但也是不敢把这能让修行界抢破头的两件宝贝拿去卖的。

孙文起回过神来,揉了揉发红的眼睛,道:“舅妈,你不用担心的,这三叶金芝只要吃下去一小片就行了,多吃也是浪费。这么大一株,足够几十个人分了,不光您二老,我小姑还有表哥,表姐他们都有份,一片叶子就足够了,连小半株都用不到。”

二老听他这么一解释,自然连连称好,返老还童的诱惑可不是轻易就能抵挡住的。既然只要吃下一小片就行了,那么两老也必然是有一份的,这样一来不就皆大欢喜了么!

……

那条青蟒是李建树联系了一个做生意的朋友,直接到到家来拿货的,由于蛇皮完好,对方给了一万二的高价。这笔钱二老死活都不肯要,孙文起知道舅舅家现在也不缺钱,只好收进腰包。

夏季里最炎热的三伏天慢慢的远去了,昼夜的气温也渐渐的拉开了差距。孙文起给舅舅家留下了一整片三叶金芝的叶子,带着剩下的部分和青蟒换来的一万二回了F城。离开的时候,不禁感慨万千:如果自己没有来白水村的舅舅家,恐怕命运之轮还是会朝着原来的轨迹运动,而自己也会像万万千千的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然后庸庸碌碌的过完这一生吧?

  第一卷 传承 第五章 孙文起的怒火(上)

回到F城之后,孙文起又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嗯,他自己也感觉在白水村的那一段日子确实有些不太正常,要不是家里那还剩下一片叶子的三叶金芝——还有一片当然是给了小姑一家了——时时刻刻的提醒着他,他简直要觉得这一切就像是美梦一场),每天例行的公事就是到小姑的店里帮几小时的忙,晚上回家后自然是泡在网络里。现在的年轻人没有了网络是很难活下去的,尤其是那种一天到晚没什么事做而且又没有家庭负担的人。

生活难免平淡,天天都有激情,那激情也就不再是激情了。孙文起对此深信不疑,他知道在短暂的平淡过后,总会有更多的激情降临到自己的生命之中,自从被那道金雷劈过之后,他这一生就注定将不再平凡。从“道”的角度来看,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天命吧?既然天命早已注定,自己还担心什么呢!

光阴似导弹!炎炎夏日转眼间就离去了,天地间到处弥漫着秋的气息。稻田里沉甸甸、金灿灿的稻穗,瓦蓝瓦蓝的万里苍穹和悠凉的清风无不提示着人们,又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来临了。随着天气的转凉,F城的大街小巷里,游人又渐渐的多了起来。不过这一切都与孙文起没有多大的关系,他除了每天照旧到小姑的店里帮忙,根本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晚上不是在家里上网,就是约上以前几个相熟的朋友到小吃一条街的大排档边吃吃烧烤、喝喝啤酒,小日子过的不知有多舒坦!

这天晚上,孙文起跟几个朋友又小聚了一次,酒足肉饱之后,大家分头散了。孙文起摇晃着身体,迷糊着一双半醉的眼睛,蹒跚着一拐一拐的穿街走巷,往家里赶去。

F城分老城,新城。老城是全国著名的人文风景区,沱水缓缓的从老城之间流过,河岸两边就是著名的吊脚楼,而F城近现代那些大文豪、大政治家、大画家们的故居就分别坐落在这两侧的老街旧巷里面,这里也是游人们的主要游玩地点。新城主要是商业街和居民小区以及政府机关,F城的大多数人口都集中在这里。每到了傍晚天黑之后,老城街巷里挂着的灯笼的红光和新城大街上两排路灯的彩光相互辉映,照的F城上空一片亮堂。

F城政府出于节能的考虑,在老城、新城交错的那一片晚上少有人去的地方没有设置街灯,仅仅是挂着几个十来瓦的灯泡用以照明。于是,这里一到晚上就成了小混混们的天堂,闹事,打架,在这里是经常发生的事。而这一片的居民一到晚上就很少出门了,外面只要不发生什么大事都没人去查看,就算有什么大事,那不还有人民警察么!谁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去招惹这些人呢,那不自己找不痛快么?

孙文起的家恰恰就在这里,他倒不怕这些小混混,都是年轻人,有几个不认识的呢!何况他有几个朋友就都混得不错,这一片的小混混他们都认识,自然而然的,孙文起也跟这些混混们算得上熟络了。

刚拐进巷子,就看见一个满头黄毛的瘦高个急匆匆的朝外面跑来,经过孙文起的时候只打了声招呼就又准备离去。孙文起一手拉住他:

“唉,金毛,这么急的干什么去呢?被人砍还是怎么了?”

“我去叫人,出事了!”金毛说完就想走。

孙文起一把抓紧他,硬是要问个清楚:“有什么事啊,把你急成这样,至于吗?”

金毛显然是真有要紧事,直急得两脚连跳,又不敢得罪他,只好哀求道:“哎呀,我的文哥啊,是真出了大事了,钢哥他们好几个人都让人给放倒了,我这忙着去叫人呢,你就别问了,我回来再给你说吧!”

“什么?钢子也被放倒了!什么人这么厉害?走,带我去看看。”孙文起也吃了一惊,钢子名叫贾钢,是他高中同学,自幼爱打架惹事,加上身高体壮,平常三五个人空手的话,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在F城的混混之中绝对是天字第一号的能打。现在钢子居然被人放倒了!孙文起很想去看看是什么人这么牛!

金毛被孙文起抓着一只手就走,他刚想要挣脱,却发现孙文起那只手像是钳子一样,箍的他动弹不得,心里大惊:乖乖龙的东!就是钢哥也没有这么大的手劲啊,果然是跟老大他们一起玩的,就是不一样啊!心里想着,金毛也不再坚持,连忙带着孙文起朝里面的巷口跑去。一边走,一边说:

“文哥,是这么回事,刚才我跟钢哥他们喝完酒经过这里,就看见两个人驾着个女孩往巷子里走去。本来我们不怎么想管的,可钢哥看见那女孩的脸后吓了一跳,说那是他堂妹。这还得了!我们马上……”

“你说什么!真是钢子他堂妹?快说,是那条巷子?”孙文起的脸色突然间变的有些扭曲,抓住金毛的胳膊,急急的问道。他心急之下,用了几分力气,直抓的金毛痛彻心扉。

“哎呦!文哥轻一点……在,就在那边……”金毛另一只手指着一条漆黑的深巷,还没说完,就只觉得胳膊上一松,孙文起一溜烟儿不见了人影。金毛的大脑立马当机,眼珠子鼓了出来,下巴差点掉到地上:我……我……我的妈呀!这还是人么?几十米长的巷子一转眼就冲过去了,这要是去参加奥运会,还不把短跑的金牌全收了?

孙文起却是心急如焚,额头上和脸上满是急出来的汗珠,两只本来就被酒精熏得有些微微发红的眼睛此时满是摄人的红光。从金毛的描述里他推断出了事情的大概:一定是两个外地人(本地人可不敢在这里顶风作案)见了钢子的堂妹貌美,顿时见色起义,把她劫持到这一带来准备行龌龊之事,不料被钢子他们撞见,两边自然开打了起来。谁料这两个外地人异常能打,把钢子他们全放翻了,见势不妙的金毛马上就跑,好叫更多的人来报复,出来之后就碰上了自己。

本来就这些也是不足以让孙文起担心害怕成这样的,可偏偏那个女孩是钢子的堂妹,而这女孩又偏偏跟他堂哥钢子一样,是孙文起同窗三年的高中同学。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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