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碛诰弥馈保切愿瘛靶楸 保母咂ⅲ硇摹胺缭圃侣丁保戎小盎悴时省保耆欣碛杀桓改概卸ㄎ桃滴尥摹安恍ぁ弊印K裕闀N在著书时,方有痛悔自己“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的话。
在封建社会,被逐出家门是不肖逆子,子女又不能与父母争论是非曲直,所以洪昇终身不言被逐出家庭的原因,但内心之痛苦郁闷可想而知,通过小说的形式,以曲笔道出这一过程,不正符合《红楼梦》中所说:把自己“之罪,编述一记,以普告天下人”的用意么!考证曹雪芹的身世,从未见辜负亲人和师友教育规训之事,当然也没有为此而著书“告罪”的理由。
洪昇经历的第二次“家难”是“破家之难”。洪昇离家七年之后,也就是康熙十五年(1676),洪昇的父亲洪起鲛遭人诬陷,被朝廷“发配”到“宁古塔充军”。这期间洪昇四处奔走,拜托权贵,营救父亲,但遭了不少白眼。又急于赶回家去,侍父北上充军,除夕泊舟杭城,正月初一解缆北上。这些在洪昇诗作中均有记载。其后洪父中途遇赦,侥幸得以返家,但此时家已破了。洪家是否被查抄,史无记载,但在清代,仕宦之人一旦犯下了充军重罪,其家鲜有不被抄没的,“树倒猢狲散”的结局,可想而知。《红楼梦》中所写荣府的结局,应是洪昇亲自经历的事情。
洪昇被逐出家庭后,于康熙十三年(1674)再次入京,开始了他漫长的国子监生生活。长期生活在北京,这是洪昇熟悉“假语村言”的根本保证;出生在杭州,又是他不忘江南土语的基础。没有这种特殊的生活经历,是不可能用独特的“假语村言”写出《红楼梦》的。这期间,洪昇确实是“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不曾做过一官半职,生活十分清贫艰难,体遍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他的友人陈缯描述他的生活是“卖文供贳酒,旅食转依人”。洪昇自己也透露:“八口总为衣食累,半生空囿利名场”。“依人空老大,乞食愧英雄”。诗中透露他此时过的是寄人篱下的生活。寄住谁家呢?只能是他的外祖父、也是妻子的爷爷黄几家。黄几此时身居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的高位,生活应极为豪富。《红楼梦》中描写林如海捎书托贾政,为贾雨村“轻轻地”谋了一个“应天府尹”的高官肥缺。“应天府尹”可是南京市长,只有黄几这样的手握干部调配大权的重臣,方可“轻轻谋得”。此时洪昇的岳父黄彦博已去世,黄蕙母亲也孤苦无告,洪昇此时携家带口前来投奔,其不受欢迎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洪昇本人“亦知贫贱世看丑,耻以劲柏随蓬科”,“平生畏向朱门谒,麋鹿深山访旧交”的倨傲性格,寄住期间屡屡遭人白眼,受尽挪谕讥诮,也是不言而喻的必然结果。
康熙二十一年(1682),黄几因年老“致仕”,举家返回原籍杭州。洪昇此时在京更失去了生活依靠,困难程度进一步加剧。直至康熙三十年(1691)春返家故里,这几近十年的时间,洪昇经常穷到揭不开锅的程度,“有时烟火寒朝昏”,就是洪昇此时生活困苦的形象写照。他的爱女,就是此时在贫病交加中夭亡的。《红楼梦》中幼年被拐的香菱的悲惨命运,很有可能是洪昇在痛悼爱女的心情下创作出来的。
在此期间,洪昇广泛结交中下层文人、优伶、僧道,当时著名文人如朱彝尊、毛奇龄、吴仪一、查慎行、李式玉、吴雯、赵执信等,都与洪昇终生交好。另外,洪昇与“南党”领袖徐乾学、高士奇等亦有往来,尤其与高士奇亲善。洪昇不仅生活上得到这些朋友的一些接济,也在朋友的鼓励下,得以继续其代表作《长生殿》传奇的创作。前后历经十年,三易其稿,终于完成。一搬上舞台便备受欢迎,到处传抄搬演,轰动整个剧坛,从康熙皇帝到王公贵族,从朱门富户到平民百姓,“家家‘收拾起’”,“户户‘不提防’”,可见红极一时。《红楼梦》中,对贾宝玉与三教九流及上层社会的交往,特别是与优伶的过从甚密的描写,对众多剧本、唱词的描写,应来源于洪昇此段生活。
第三次“家难”是“聚演”《长生殿》罹祸,终生功名无望,遗恨无穷。康熙二十八年(1689),洪昇遭遇了人生最沉重的一次打击。八月中秋后的一天,洪昇在家中会集士人名流,演唱自己的得意之作《长生殿》。当时以明珠、余国柱为首的“北党”和以徐乾学、高士奇为首的“南党”之间,“党争”十分激烈。洪昇因与高士奇谊属同乡,年龄相同,交往较多。故而明珠党人借口太皇太后和佟皇后的丧期未满,“国丧”期间“聚演”戏曲而弹劾洪昇。康熙帝对太皇太后和佟皇后确实一往情深,一怒之下,捕其下狱,革除其国子监生籍,彻底阻断了洪昇的仕进之路。同时因看戏受到牵连的还有朱典、赵执信、查慎行、翁世庸等五十余人。其中翁世庸是首任台湾太守,“真真国女孩子”的诗,很可能是洪昇从他那里听来的。时人感叹赵执信说:“可怜一曲《长生殿》,断送功名到白头”,用到洪昇身上也是贴切的。这次事件不应视为一次“文字狱”,因为康熙帝本人也十分欣赏《长生殿》,曾亲自观演并自定“赏格”二十两纹银,是天下皆知的事情。纯粹是因为触犯了“国丧”大忌,并为“党争”所利用,应属咎由自取。因而此事件并未影响到洪昇的创作生涯,反而由于绝了功名之念,创作更潜心了。
这次事件,应是洪昇创作《红楼梦》的根本动机所在。另外,在清朝的科举史上,洪家以前也遭受过严重打击:顺治十四年十一月江南主考方猷、副主考钱开宗,被给事中阴应节参奏,告发其科场作弊。结果二人被“正法”即被砍了脑袋,妻子家产被籍没入官。这就是著名的清初三大案中的“科场案”。“科场案”中的倒霉鬼副主考钱开宗,正是洪昇的“表丈”。《红楼梦》中的那块“顽石”,寓意实在是太深刻了:“石”能“言”的原因是“有恨”,这是古典文学所熟悉的“通典”。《红楼梦》作者用此典的目的,不外是说明我有“补天”之意,也有“补天”之才能,但却遭到了“革去功名”断绝仕途的下场,岂能无恨?这也是洪昇借书中主人公贾宝玉之口,大骂“明珠党”人为“禄蠹”、“国贼”的原因所在。
红学界的好多学者都有一种迷惘,那就是林黛玉的众多诗作基调过于悲凉了。虽然父母早逝,孤身一人,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上有“老祖宗”的疼爱,下有众姐妹的呵护,更有贾宝玉形影不离心心相印的爱情,何至于小小年纪,就时不时赋出一首撕心裂肺般的诗作,表达出一种凄楚、怨恨、悲凉、无奈且无助无告的复杂心情?大观园里边虽然不尽是歌舞升平的景象,也有许多勾心斗角的小动作,但敢于公然欺负林黛玉的主子或奴才还没有,何至于让她产生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那样悲愤的感觉?如果我们把林黛玉在大观园中的心情,看作是洪昇夫妇“家难”后寄人篱下时的心情,把林黛玉的诗作,看作是洪昇夫妇表达愤懑无奈心情的诗作,这一点就迎刃而解了。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的生活原型是洪昇的爱妻黄蕙,实际上,洪昇在宝钗、黛玉身上,也寄托着自己的影子。书中的主人公名字叫宝玉,而宝钗名字的头和黛玉名字的尾,合起来恰是宝玉,剩下的钗黛二字,又恰是古代对妇女的泛称。夫妻一体嘛,用这样的创作手段来表达作者自己同时也是作者妻子兼有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实际上,书中林黛玉的形象,创作的成分居多,这一点在红学界是有共识的。林黛玉身上,更多折射着作者自己的影子,从“弃父”进京、寄养“外家”这个基本事实看,就是洪昇自己的经历。此时已是洪昇婚后,夫妻一起寄人篱下,写在女方身上,亦无不可,所以,书中从“判词”到内容,都是用“二宝”、“二玉”合传的方式写的,给人一种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感觉。《红楼梦》的创作手法本来就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嘛!综观书中的诗词韵文,洪昇都表达了哪些内心的隐秘呢?
1。洪昇对自己被逐出家庭耿耿于怀,不时流露愤懑无奈之心情。书中第七十八回贾宝玉杜撰的《芙蓉诔》,红学界一般认为是明诔晴雯,实诔黛玉,这是不错的。问题是黛玉身上寄托着作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