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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炉的诗人,肯定是一个最热门,最流行的话题。如曹植《洛神赋》所写“翩若惊鸿,婉若游龙”那样令人感到新鲜,感到好奇。她的端丽形象,恐怕是北宋灭亡前,那末世文坛的最后一抹亮色。
《一剪梅》中,远走之苦,恋念之深,绮丽的离情,委婉的别绪,无可傍依的忧愁,无计排遣的惆怅,字字句句,无不使人共鸣。全词无一字政治,但政治的阴霾,笼罩全词。这还不过是她飘零一生的序曲,嗣后,靖康之国灭,南渡之家亡,逃生之艰难,孤奔之无助,更是无穷无尽的与政治扭结在一起的悲剧。甚至直到最后,死在哪年?死在哪里?也是一个无法解开的谜。
尽管,她很不幸,但她留给文学史的不多的词,很少的诗,极少的文章,无一不精彩,无一不出色。甚至断简残篇,只言片字,也流露着她的睿智。在中国文学的天空里,李清照堪称是女性文人中最为熠熠发光的星。
“宋人中填词,李易安亦称冠绝,使在衣冠,当与秦七、黄九争雄,不独雄于闺阁也。”(明人杨慎《词品》)
“清照以一妇人,而词格乃抗轶周、柳。张端义《贵耳集》极推崇其元宵《永遇乐》、《声声慢》,以为闺阁中有此文笔,殆为闲气,良非虚美。虽篇帙无多,固不能不宝而存之,为词家一大宗也。”(清人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一个作家,一个诗人,能给后人留下充分的话语余地,说好也罢,说坏也罢,能够有话好说,那就不简单,可谓不虚此一生。作品问世,不是马上呜呼哀哉,不是转眼烟飞焰灭,而是说上数十年,甚至数百年,像李清照这样,才是所谓真正的不朽。至于时下我等厕身之文坛,耳闻目睹,躬逢其盛的“不朽”,无论个人吹出来的,还是哥儿们、姐儿们捧出来的,无论怎样厚颜无耻,大言不惭,至多,只能说是一种乐此不疲的文学手淫而已。
李清照的这首很政治化而无任何政治蛛丝马迹的《一剪梅》,长期以来,是被看做一首闺情诗,一首思妇词,被人吟哦传诵。在最早的版本上,甚至还有编辑多情加上的题注:“易安结缡未久,明诚即负笈远游,易安殊不忍别,觅锦帕书《一剪梅》词以送之。”甚至还有更艳丽的演义,那块锦帕,也就是李清照手迹的此诗真本,到了元代,还被画家倪云林所收藏云云。如果真是这样罗曼蒂克的话,那倒是适合拍好莱坞爱情电影的上好素材。
其实,这是面对政治迫害的恋恋不舍之歌,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那是很痛苦的诀别。不能抗命的无法逃脱,难以名状的凄凉情绪,无可奈何的强迫分手,心碎郁闷的长远相思,就绝非泛泛的离情别绪所能涵括,而是更深层次的悲恨怨愤。要真是“花自飘零水自流”,花归花,水归水,各走各的路,倒相安无事的。可是,落花无意,流水有情,“双打办”也好,“清奸肃党办公室”也好,频频敲开她家的大门,不断关切她何时启程。于是,“远游”的,只能是她。告别汴梁,沿河而下,回到原籍齐州章丘,也就是山东济南,饮她飘零人生的第一杯苦酒。
似是同时,北宋当局的腐败政权,也开始江河日下地向灭亡走去。
也许一个临近衰朽没落的政权,越是疆土日蹙,越是外邦欺凌,越是国弱民衰,越是日暮途穷,越是起劲地窝里斗。这种力气没处使只有自相残杀的游戏,也是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场面。
而积弱的宋朝,到了中后期,举国上下,不务正业,投入持续了大半个世纪的“党争”,耗竭国家之元气,伤害国民之精神,制造人群的分裂,最后只有不可收拾的亡国一途。尤其可恶的,正是这场“党争”,把当时中国绝大多数的优秀文人,其中很有一些堪称为民族精魂的文学巨人,都卷了进来,一个个打得不可开交,一个个活得精疲力尽。求生尚且艰难,何暇顾及为文,遂酿成文化生机的停顿,文学发展的凝滞。
试想,在这场由皇帝发动的小人结群,君子蒙难,豺狼当道,精英受害的肉搏战中,大厮大杀,徒费岁月的文人们,纵有盖世的天才,也被无用功消耗殆尽,即使有天大的智慧,也被虫豸们吞噬一空。
这才是最令人扼腕的。
因此,如果给北宋那些文学大师,相对平稳,无须旁骛,得以专心致志写作的时间;如果给李清照一个没有惊慌失措,没有危机四伏,能够有充分发挥其文学才华的空间,以钟灵毓秀之心,作美轮美奂之文;如果,说到底,没有从神宗起到徽宗止,桎梏文学生产力发展,长达五十多年,搞得昏天黑地的全国性的政治运动,宋代文人对于中国文学的贡献,应该更大一些,更好一些。至少不比唐代逊色,说不定如盛唐那样,也有一个盛宋的文学气象。
真是那样的话,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女性,也不至于只留下一本薄薄的《漱玉集》给后世了。
然而,悔则何益?“花自飘零水自流”,也只能是无奈无聊的空叹罢了。
锦瑟无端五十弦
李国文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其小说较早地以时空交错的宏大结构反思“文革”历史,反映改革开放。近年致力于读史随笔写作,见解精辟独到,笔锋犀利传神,深受读者好评;最近新出版有《中国文人的活法》一书。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的这首《锦瑟》,是中国诗歌史上最美丽、最引人入胜的谜。
这首约作于公元858年的绝唱,虽只八句,恰是诗人“坎终身”(《旧唐书·本传》)的命运写照。
他没有料到,在写作这首诗的时候,死神已经在门外恭候着了。
那年,他47岁,被罢盐铁推官。其实丢掉这芝麻绿豆大的官(约相当于如今县政府里手工业局的局长或者党委书记一职),应该不至于当一回事的。可他,曾经做过侍御史,至少是局级干部,曾经补过太常博士,说不定享受副部级待遇,最后,职位剥夺,俸禄取消,成了无所傍倚的平头百姓,对诗人来说,实在够郁闷的。回到郑州的荥阳老家不久,心劳成疾,凄苦辞世,中国文人的命,也真是脆弱啊!
47岁身亡,死得也太早了些,《全唐诗》中,我们还能看到崔珏的《哭李商隐》:“虚负凌云万丈才,一生襟抱未曾开”,为他抱屈。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按照托尔斯泰“情场得意,赌场失意;赌场得意,情场失意”的事无双赢定律,文人太得意了,通常就写不出什么好东西的。相反,所谓“穷而后工”,所谓“文章憎命达”,对诗人作家而言,倒是想写出好东西的一条绝对真理。古人且不去说他了,就我认识的知道的听说的那些同行,一旦屁股冒烟,有了座驾,文思也就跟着肠梗阻,连想放个响屁,也是难上加难的。
因此,休看李商隐活得痛苦,死得惨怛,但是,文学史记住了他,读者记住了他。那些当时将他踩在脚下的衮衮诸公,神气活现过的,不可一世过的,侯门深似海,把我们这位诗人晾在大门外干着过的,如今再也无人提起,可李商隐和他的诗,却永远鲜活地存在着,这或许就是历史的公平。
说起来,很失敬,我对这位大诗人,是在我成为人所共辱的贱民以后,才熟悉起来的。以前读玉溪生的诗,觉得离我很远。直到1958年的春天,戴上右派帽子,手里捏着户口粮食关系,被逐出北京,发配到新线铁路工地,才有可能重读大师。
怎么也想不到,第一个落脚的地点,适在河南省的博爱县。而据当地文史资料,这里正是诗人的原籍故里。
这种鬼使神差的安排,一下子拉近了我与大师的距离,想不出来究竟是偶然呢,还是必然。也许古往今来,为文人者,倒霉的多,不倒霉的少,“同是天涯沦落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有机会碰上的。尽管那时,对其知之甚少,统共也背不出他的十首诗,但我却知道他是个“坎终身”的人,因此,落魄的我,能有幸视他为同类,不禁感到鼓舞。尤其,一想到巨人尚且被侏儒踩在脚下,身为右派的我被人蹂躏,也就差可自安了。
博爱原属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