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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之盛唐 作者:猫痞(起点vip2013.09.2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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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其气候温暖,宜蚕,谷麦再熟,一年可以收获两次。有赤盐、白盐、葡萄、冻酒、刺蜜、白面、叠布(棉布)及丝织品等多种着名土产,是内西域重要的粮仓和原料产地。

  其地处天山南北孔道,丝绸之路北路冲要,政治稳定,物产丰富,文化发达,中西使节、商客和僧侣过往频繁,乃是汉唐间中西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因此很容易因为聚敛了大量商路货殖之利而富足。

  但是另一方面,因为国富而自大,甚至敢于勾结西突厥,阻断西域诸国往来大唐的贡使。于是唐太宗命侯君集、薛万均、姜行本等人发大军击破突厥援军,攻灭其国并有三郡五县二十二城之地,开设安西都护府,鞠氏高昌王族的后代,至今还在长安城里混吃等死。

  重置安西都护府后,由于军事需要和地理原因,给划入了北庭。现在,这里拥有北庭最大规模的军屯和储备仓,同时也是北庭营田判官和关市大使的驻所。

  城墙周长近八里,共有12重大铁门,分别冠以“玄德”、“金福”、“金章”、“建阳”、“武城”等不同名号,街坊绵连梯次分布,格局皆效法长安,只是规模缩水的多。

  城内的方台坛城大佛寺,比洛阳白马寺的历史还要古老,门外有《班超记功碑》和《姜行本题记》,因此种种留有鲜明中原烙印的各色风物,让人看起来很有些亲切的熟悉感,

  ……

  小木鹿城,相比半数还处于荒置的大木鹿城,这里已经变成移民汇集的城市,各种口音的新居民,象游鱼一般充斥在街道上,但最多的还是安置当地的大唐军人和河中迁移过来的栗末商人。

  赛特的宅邸里,古老波斯风格的柱头下,两个女人正在会面,一墙之隔的外头,已经聚满了趴墙探头探脑肃起耳朵的好事之徒和“热心”围观群众。

  “我是赛特孩子的母亲薇达,没有什么不方便的……”

  长袍缠巾英姿飒爽的阿拉比亚女子,开门见山道。

  “妾身乃是青州王思月,曾与宇文公子,有白首相托之约……”

  一个罗裳曳裙的唐人女子,圆圆的脸庞看起来很有些娇俏的婴儿肥。

  两个容颜气质迥异的女人,一个温文软玉,一个直言快语,不由在空气中碰撞出些许火花的味道,直接将苦笑的男人晾在一边。

  好船,不知道为什么赛特脑海中冒出这两个字眼来。

  在此之前,薇达已经和另一位有救命之恩的同胞薇姿,达成了某种协议,毕竟,哪怕是至高至大通过穆圣传下的典章中,一名出色的男子拥有多名为他繁衍优秀血脉的配偶,如同四季万物流转一般天经地义的存在。

  既然至大已经给于她更多的机会,她也会不吝一切努力紧紧抓住自己的幸福。

  而王思月也不是无所准备而来,她之前已经见过梵延纳的那位小女王并结为金兰,将自己名下的家业很大一部分都转移到了安西境内,随时可以支持男人在军中的发展和事业。

  她最大的依仗是正统唐人的优势,而且出身名门家资巨万,为了情郎的消息,可以不远万里追到安西来,足以让当世许多人瞠目和传唱为佳话,连那位名气极大的青莲先生,也忍不住为她做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文,

  且看那个男人还敢负心到什么程度。

  ……

  欧罗巴大陆,法兰克王国,埃纳河畔的古城——苏瓦松,它是古代高卢境内最古老的城镇之一,也是法兰克人的荣誉之地。

  法兰克王国的创始人,日耳曼大首领克洛维,曾在此击败了西罗马帝国将军西阿格留斯,率领的最后罗马军团,而奠定了法兰克王国从莫罗文王朝到加罗林的数百年基业。

  河畔用巨大木构搭建起来的国王行宫中,已经悄然换了一个发号施令的主人。

  点满照明蜜蜡的枢密厅里。

  法兰克大王子,奥西特里亚公爵查理曼,正伏案在一张简陋的羊皮地图上,小心的用一些陶土烧制的模型,标示着代表敌我阵营的势力分布,以及那些态度不明的贵族势力们。一道道命令经由那些侍从和顾问,流水一般的发布出去。

  相比那些喜欢孔武有力之士作为扈从的法兰克贵族,查理曼的随从中,则充斥着被人嘲笑为废物的三教九流,从通晓多种语言的行游艺人,到善于计算的资深商人,从熟记典章律法的苦修会教士,到见多识广的旅行家,从箭不虚发的阿瓦尔人射手,到富有经验的前拜占庭军人,都是他常年在外征战和游历生涯所搜罗的有所专长的人士。

  这份地图就是一位擅长绘画和测算的前拜占庭制图师杰作。

  作为法兰克王国军事序列相当复杂,这是由于王国本身的体制,决定了他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和不停翻盘的被征服地区。

  王国的常备武装力量,基本是由国王和大小诸侯、封臣、附庸的私人卫队构成,称之为斯卡拉,拥有锁子甲,头盔,盾,长矛,剑,弓和箭等整套装备。其中最强大的一只,乃是是国王直属的帕拉汀内特(宫廷近卫军),分为预备新兵、正规军,近卫老兵三个序列。

  然后除了这些规模有限的私人卫队外,在战争来临时,地方权贵们和当地教会组织根据封臣的义务,为国王所召集军队帕坦特(野战军)和艾丹特(守备队),主要是盾牌、斧头、阔剑和头盔。

  由于王国境内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布极不相同,既有原始氏族首领转换过来的部落贵族,也有深受罗马化影响的城邑贵族,他们甚至可以招募到一些城市有产者作为士兵,因此装备和训练水准也不尽相同。

  而在那些部族和新征服地区。临时召集的士兵,则被称之为“兰特维瑞”,即自备武器的义务兵。其中不乏特色专长的军队,比如阿勒曼尼的弓箭手,使用的是人高的紫杉木长弓。

  此外还有来那些对法兰克王国称臣的属国诸侯势力:勃艮地人, 巴伐利亚人, 普罗旺斯人,塞浦提曼尼亚的哥特人,布列塔尼亚,伦巴德人等相对高度自治领贵族军队。

  例如:罗兰出身的布列塔尼亚的重骑兵,是法兰克大军非法兰克裔的外籍军队中最出名的骑兵部队.他们仍然保留着从高加索迁移来的埃兰人以及西罗马帝国后期重骑兵的做战风格,被称为阿莫里卡,装备重型的长矛,轻标枪,剑,穿着着相对来说更罗马化的重型护甲,排成那种高密集度然而却十分机动灵活的方阵作战。

  又比如北阿奎丹教会善用投枪和手锤的战斗僧侣团,阿奎丹南方的加斯科人组成擅长马背投掷的轻骑兵团;而普罗旺斯人则保持着彻底罗马化影响,以重步兵方阵出名;又如擅长使用斧头和盾牌的伦巴第兵团;法兰克人与阿拔斯王朝维持的关系,甚至可以提供部分以马代步的穆斯林射手作为雇佣军;

  作为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骑士们,标准装备是十分昂贵的,通常置办头盔,硬皮铠,剑,剑鞘,护腿,长矛,盾以及马全套行头都要花费40到45个苏.因此当时只有王室,中央统治阶层的要人,地方权贵们以及富裕的教会可以承担的起组队这些骑士的费用。

  一位普通法兰克骑兵必须配备一面盾,一杆长矛,长短剑各一把,但不要求全身护甲。他们都是来自有产家庭的子弟,最少具有十二胡符的份地,才有有足够的财力和资源供养他们,这些子弟从小就要学习如何使用一些玩具武器并接受最残酷的马术和生存训练。

  到了青春期以后他们就将学习如何使用标枪,真的剑和弓.那些即将入选预备骑兵的法兰克少年还将被训练如何使用长矛打击一个目标或者以假人为练习.他们还选拔来自不同家族不同部落的少年组成团队,通过战争游戏训练如何使用武器和培养团队精神。

  虽然受限于国内的工艺水准,产量并不算高,依靠北意大利继承罗马帝国的几处重要的军备制造中心,仅够有限的武装,但由于与阿拔斯王朝保持良好的关系,法兰克人所需的装备,很大一部分可以从活跃在地中海上的穆斯林贸易中获得,

  他们拥有发达的海陆商业网络和精良的金属加工技术,但自从那些赛里斯人兴起后,萨拉森人的贸易就严重的萎缩,连带王国军备情况,也受到很大影响。

  虽然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集中到国内,但不代表查理曼就会轻易给予那些希腊人以可乘之机,镇守阿尔卑斯山的是副帅梅尔盖文大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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