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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爱情赢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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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嘛不理我?” 
“你别停好不好?” 
“你回答我。” 
我气急败坏换只手撑伞。 
“你刚问什么?” 
“我问你喜不喜欢绿色?” 
“喜欢。” 
“你喜欢义大利面吗?” 
“嗯……” 
“哪种口味?” 
“……嗯,好…就这样………” 
他又停下来了。 
“白酒蛤犡面!”妈的。 
他的个性真差,专以作弄别人为乐,我想表现出不希罕的样子,可是我又不能。 
第4章 小册子 
1。 
自从十七岁那年,发现“跟女人做爱很无聊”是因为“我喜欢男人”之后,我就只跟男人做爱。 
我喜欢开着灯做,或者在白天做,所以,我只跟漂亮的男人做爱。 
进入医学院那年,发现死党鸭子居然也是同道中人,我们开始结成战术伙伴,经常一同出去打猎。 
是谁先想到的主意,我已经不记得了,总之,鸭子和我会用一本小册子为床伴做纪录、打分数。这部战史随着岁月增长愈来愈辉煌,我总是把它放在后裤袋里,一想到就拿出来翻两页,还不时跟鸭子讨论交换。 
讨论我们在床上使用的招数,交换我们认为还不错的对象。 
基本上鸭子跟我条件差不多,喜欢的典型也差不多。讨论起来颇有话题,交换得也还算公平。我们都欣赏自信亮眼又浪荡的人,有时会被稚气未脱的男孩子迷得团团转,最受不了自诩为水仙花的娘娘腔,对于处男则是避之为恐不及。 
为什么? 
因为讨厌。 
为什么讨厌? 
因为不舒服。 
在床上的处男,就像是新出厂的新牛仔裤,怎么穿怎么不舒服。 
2。 
认识杰之后,我不再像过去那么积极的增加笔记纪录。一方面是因为跟杰在一起占去实习之外大部分的时间,另一方面则是,既然固定能有顶级美食可吃,谁还会想辛辛苦苦的打猎? 
男人是务实且好逸恶劳的动物。至少我是这样。 
不过,跟杰在一起不光只是上床做爱那么轻松,我还得跟他“约会”。 
照他的方式。 
按理说我们都是独居,而且他的公寓、我的公寓、他的学校、我的医院,都在同一个城市里,见面办事很方便,只要一通电话约个时间,他来或是我去,就行了。 
但他偏不爱这样。他偏要跟我约在外面,约在某个车站前面,或是某个时钟下面。见面之后我们会到某间小店喝咖啡,喝完咖啡之后到唱片行逛逛,或者去公园里坐坐,或者到电影院看电影,或者去超级市场买菜。 
下了床之后,我们经常意见不合。我们会在挑选CD的时候,质疑对方在音乐、审美观,甚至人际关系上的品味。我们会在公园步道上大声辩论,因为他憎恨用绳子牵狗散步的人,而我认为他不但小题大作而且逻辑有问题。对于电影我们最难达成共识,他喜欢的演员刚好是我最讨厌的演员,我欣赏的导演也正是他最鄙夷的导演。只有在超市买菜的时候,我不和他争。 
3。 
“今天淡菜不太新鲜,旗鱼也烂烂的。”他用拇指上的戒指敲敲海鲜区的玻璃柜,对着店员也对着我说。 
对对。我附和。 
店员楞了一下,勉强露出“不买就请走开”的礼貌笑容。 
“这个冷冻调理包根本就是过度包装,一层…两层…三层…。。真是他妈的够了……。” 
可恶。我再次附和。 
顺手接过杰拆开的调理包,塞到冷冻柜后面去。 
4。 
从我们介入对方生活的程度来看,我和杰已经算是一对了。 
我只要一有空就去找他,他想在哪里“约会”我也尽量配合他。我还是不时会跟别人睡觉,他也心安理得继续做生意。我们会在许多方面起冲突,但在“性”这件事上,我们不仅身体契合,话题也相投。 
杰经常当着我的面,批评这个客人这样那样不行,夸耀那个客人如何对他死心塌地。讲到眉飞色舞时,简直把自己当成是性爱战场上攻无不克的将军。 
我当然不能让他太得意,口说无凭,我从裤袋里拿出小册子。 
小册子让杰印象深刻,从此以后,他承认我和是他同一等级的对手。 
5。 
不过,小册子也曾经为我惹过麻烦。 
有一次杰在翻阅我的辉煌战史时,发现了一个认识的人。他眼睛一亮,近乎偏执的怂恿我再约他。 
“不要。”我瞄了一眼册子上的分数和评语,兴趣缺缺。“跟他做很无聊,不要。” 
“我叫你约他,又没叫你跟他做,白痴。”杰阖起册子抬起头来,白了我一眼。 
“不做要干嘛,喝咖啡吗?”我嘻皮笑脸的问,顺便捏捏那张不太正经的脸。 
结果那张脸居然正经起来:“我说真的,你去约他,把他带回家,叫他脱光光,然后告诉他你不想做。” 
“我干嘛要这样?”听起来很恶劣,不是大男人该做的事。 
“因为我讨厌他。”杰的声音很阴。 
“他抢了你生意?” 
“可能吗?”他眉梢一挑,满脸不屑。“我不过是看他不爽而已,想整整他,不行吗?” 
“你开玩笑的吧?”杰比我想像中还坏。“我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鬼才跟你开玩笑。”他挨过来趴在我身上,笑得像个和蔼可亲的魔鬼。“成功了,我奖励你。” 
我转过脸看他。 
“我做红酒烩田螺给你吃,正宗法式的,你一定会喜欢。” 
“是吗?”我质疑。 
不是我格局小,他骗过我不少次。 
“是的。”他模仿我的语气重复说了一次,接着又弯弯眯起谋财害命的眼睛:“我会用全套道地法式料理奖励你,包括海鲜汤、白酒干贝、樱桃卡方提。” 
为了道地法式料理,或着说,为了杰,我会特地去找那个玩过一次就不想再碰的鸡肋,大老远拐他回家,把他脱光光,然后叫他滚蛋吗? 
告诉你,我会。 
而且我真的这么做了。 
6。 
杰的精湛厨艺,已经远远超越一个刚学会煎蛋的男人所能想望的境地。对我来说那几乎是一种匪夷所思的绝技,同样匪夷所思的还有杰的购物狂,不过那实在太恐怖了,我不想提。 
7。 
所有朋友都知道我现在跟一个高级男妓在一起,这男妓美得所向披靡,而他每次脱裤子赚的钱,足够我们在设备绝佳的“橘子”不眠不休打十天撞球。所有朋友都对我和这样的男孩在一起,表现出不以为意或者不以为然的态度,但这些态度掩饰不了他们艳羡的眼睛。 
所以我出去玩时总爱带着杰,就像戴着一只酷炫的新表,或是穿着一双绝版的好鞋。而当我一转身走开,我这些朋友就会带着他们不言而喻的企图,悄悄凑近杰的身边,姿态高一点的用言语暗示,胆子大一点的用动作勾搭。 
杰是肉食性的美丽花朵,只要嗅到猎物的气息,就会本能释放出惑人香气,引诱对方更加靠近,但是因为他并不饿,我的朋友没有一个能够得逞,他们其中有人被刺伤了心脏,有人被毒害了神经。我在一旁远远看着,觉得既骄傲又有趣。 
原本以为鸭子也会羡慕我,我还曾经想过,如果鸭子打开他的册子要找几个人跟我交换杰,我该用什么理由拒绝他,才能不伤哥儿们之间的感情。但是鸭子什么也没说。他用奇怪的眼神看我,还问我:这样好吗? 
“什么好不好?”我反问。 
鸭子摇头不语。 
“你这是干嘛?”我又问。 
鸭子还是摇头,摇了两下发出一声苦笑。 
这家伙反常得令人发毛,我看八成是在忌妒我。 
第5章 像尺的鞭子 
1。 
手术专科见习结束之后,接下来可说是一路平坦。先是在内科跟着慢性病患安静疗养了九个星期,接着,又在小儿科轻松扮了九个星期的超人叔叔。现在,只要再到精神科待六个星期,白色象牙塔最底层的奴隶生涯就将宣告结束。我的心情全面向上,前途一片光明,和杰的关系也在不知不觉间维持了将近半年。 
他还是那个拜金的妖精,我还是那个贪心的猎人,我们在一起除了享受性的欢愉,也经常互相比较战积,但除了这些之外,我们还培养出一种叫做“默契”的东西。 
“默契”像是无形的接合剂,把我们的思考逻辑、讲话方式、性爱癖好、饮食口味、衣着取向,甚至,个性特质,好的,不好的,投合的,不认同的,全部未经筛检混和在一起,组合成生活交集的部分,而这个部分还在不断持续扩大。 
‘ 
我不太理解,为什么“默契”会发生在我和杰之间,而不是以前和我交往过的任何一个人身上。 
唯一可靠的解释是:我和之前交往的对象,都在还不足以培养默契之前,就因厌倦而分手了。换句话说,我和杰的性事太过精采,以致于还来不及厌倦彼此,就培养出了默契。 
你说,“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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