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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人人都可以担任的领舞的喜好。在领舞后面一小段距离走着的是被称做抬牛人的十个人,倒不是说他们真的抬着一头奶牛,只不过在很多年前这种仪式刚兴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将一头奶牛或者是一只活的动物、一具雕像放在一块木制平台上抬着走。时至今日,却只有那牛台空留了下来,根据我的亲身体验,上面往往还堆满了要命的碎木屑。
甚至连管理者们都不记得一开始这一游行的初衷,或者它是怎么开始的了。人们加入队伍仅仅是想跳个尽兴,或是喝它个酩酊大醉,直到瘫在街上不省人事。有些人会自己带酒,可往往并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据说向经过的游行队伍捐赠饮料会给人带来好运。当初我参加的时候老祖母们就央求我接受她们的烈酒,并说那样对她们的关节炎有好处。谁知道呢?或许是吧。因为她们抱着自制威士忌跟在我身后跑的时候,腿脚还真够利索的。
于是那个火球纵火犯、漂白胡子不小心跑到了队伍里去,还和几个抬牛人撞了个满怀。可以想象,那些喝醉了的狂欢者会有什么反应。总之,在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漂白胡子光着身子骑在了牛台上,他的衣服和装备被扔到了大街中央,踩在跳舞的醉鬼脚下。
“我想你和俏皮话一定把火杖缴了。”我对哈泽坎说。
男孩的答案是肯定的,不过事情没那么简单。由于所有这些都发生在闹市区的贫民窟,所以大概只有狗屎才能平平安安地躺在街道中央而不必担心被别人偷走。还没等他们动手,漂白胡子的东西就叫觊觎已久的家伙们抢了个一干二净。这时俏皮话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羽毛挥舞着,边打着手势边念念有词。忽然一队和谐会卫兵出现在拐角处,一脸来者不善的样子。接着,所有妄图瓜分漂白胡子东西的走私贩眨眼间跑得无影无踪,把刚到手的赃物统统丢在了地上,让哈泽坎捡了去。
“你也拿了他的衣服?”我问。
“所有东西。”哈泽坎大笑道,“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拿回来了。我刚把东西拿到手,那些卫兵就立刻消失在人行道上了。俏皮话可真棒。”
“地精都是有名的幻术师。”我解释说,接着听哈泽坎的故事。
游行队伍抬着漂白胡子走了好几个街区,最后他终于成功地抓住了一根横穿街道的衣杆,晃荡着爬进了一所公寓房的二楼。一片混乱之后,他从房子的前门仓皇地逃了出来,手里抓着从衣杆上偷来的裤子,头上还顶着整整一碗倒扣下来的面条。漂白胡子避开了狂喜游行的人,窜进了一条巷子,穿上裤子。随后哈泽坎和俏皮话就跟着他七拐八弯地来到了一家肮脏的文身店,直到现在他还没出来。
“你说那是他们的总部吗?”我问。
“不,”哈泽坎回答说,“我说他在文身。”
* * *
当我们文身店的时候,我们的地精同事不知道上哪儿去了。哈泽坎把我带到一个巷子里,在那儿我们不仅可以藏在黑影里,还能把店里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正在我们进行监视的时候,一个声音从稀薄的空气里传来:“他还在文身。”
我吓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隐形了是吗,俏皮话?”
“是的,卡文迪许先生。”
我什么也没看见,不过我知道他一定在对我叩头。
“那么,”我说“你一定进去看过情况了。”
“的确如此。漂白胡子先生正在右前臂上文自己的肖像。”
“真奇怪。”无论是印记城还是外层位面,文身在平民阶层中十分流行。可我从来没见过有人在自己身上文自画像的。他们不是文神秘的符号,就是部落的标志,或者是他们杀死的某种生物的图案以示庆祝。但决不会是自画像,就我而言,哪怕是最老到的文身艺术家也只不过文卡通之类的图案而已。
“告诉我里面的详细情况。”我对隐身的俏皮话说。
“那个人,漂白胡子先生,他走进去和业主说了些什么。业主是个女卓尔精灵,先生,一个黑暗精灵。她可能对这活很在行,精灵在手工技巧上总是技高一筹。”
“这我知道,俏皮话。说重点。”
“当然,卡文迪许先生。”这次我还听到了他叩头时轻微的嗖嗖声,“唉,当时我还没放隐身术,没能走近一些听漂白胡子先生和那女人说了些什么。不过听上去好象是就文身讨价还价。”
“那是因为我们拿了他的钱。”哈泽坎插进来说,手里还拿着一捆上面全是脏脚印的衣服。
“终于,”俏皮话继续道,“他从手上摘了个金戒指给那女人,狂喜游行的人们脱他衣服的时候没发现这戒指。于是那女人就接受了,然后一直干到现在。显然这活要干很长时间,所以哈泽坎大人就自告奋勇去殡仪馆找人。”
既然我们还有的是时间,不妨和他们说说我的情况。我告诉他们奥娥娜和克里普奥跟踪盗贼的事情,告诉他们亚斯敏和我对付腐尸的事情。当我说起亡灵攻击俏皮话的在万亡会的那些同伴时,他一直保持着沉默。不知道是因为腐尸撕毁了死亡停火协议震惊,还是在为同伴们哀悼。可能他正沉浸在喜悦中,因为他的伙伴们终于得到了死亡的最终净化。我从来不明白死亡者是怎么想的。
不管俏皮话是在默哀还是在庆祝,我总要检查漂白胡子留下的东西。衣服平平无奇,和闹市区的剪裁手法也没什么两样。在我意料之中的是,衣服上沾着和腐尸衣服上一样的棕灰。同样的颜色,同样的成分,这意味着什么吗?或许,我不知道。不过他带的东西则比较有意思。首先,当然是那根火杖。我决定决不就这么用手碰它,以防有什么圈套。事实上最好让哈泽坎保存着它,或许他那尊贵的托比叔叔教过他怎样小心应付魔法杖。接着我一一检查漂白胡子的其他物品:一把刀刃上涂着粘稠的绿色树脂的匕首,显然有毒;一根白金项链,在和狂喜游行的人打斗时扯断了;钱包里还有一张硬卡片,上面用墨水画着他自己。
“嗯,”我自言自语道,“这家伙一定非常喜欢自己的脸。”事实如此,他一旦丢失了自己的画像,就立刻去文身店用仅存的金戒指作为代价在身上文自己的肖像。对我来说,这是种超出理解范围的自我中心主义。要是我把所有的钱都丢了,才不会拿仅有的一块金子换取无谓的自我满足呢。除非漂白胡子有什么理由非常需要自己的画像,这其中似乎有种魔法的意味。
“好吧,你们这两个法师。”我问哈泽坎和俏皮话,“有什么法术施展是需要自己的画像的?”
“问的好,先生。”俏皮话回答说,“可我无法提供令您满意的回答。因为魔法的学派和学派本身的变化实在是太多了。 两个施放同样法术的人使用的材料可能完全不同,这得看他们的个人背景如何。主物质位面的术士尤其如此。”
我瞥了一眼哈泽坎,对俏皮话说:“你真说对了。”
* * *
附近的一座钟敲响十二下后几分钟,漂白胡子从文身店里走了出来。因为隐身的俏皮话一直在监视着他,所以还没等他起身我们就收到隐蔽的信号。哈泽坎和我立刻藏在黑影里,看着他一边轻轻拍着手臂上的一块淡黄色药膏,一边走到大街上。
他的新文身其实为我们的跟踪带来了方便。漂白胡子的心思几乎都在那个文身上:他时不时地看着它,用手指谨慎地摸摸,还不住地转动胳膊以便在不同的光线下看清效果。也正因为如此,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闹市区的人们,自然也没有发现我们一直在纵横交错的街道上跟着他。
闹市区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到处是肮脏的黑店;浸透了威士忌的醉鬼失去了知觉躺在人行道旁;孩子们假装在街上嬉戏,其实是在伺机掏行人的钱包。漂白胡子几乎在迷宫一样的街上走了一个钟头才到达目的地,可其实我早看出来他要去哪儿了:一些高耸的玻璃盆堆垒成的建筑,它们围绕着一副大概有二十层楼那么高的木架子杂乱地排列着。每一只圆盆直径都有十步,至少二十英尺高,装满了着浑浊的水,里面的鱼群透过玻璃壁时隐时现。这就是印记城著名的渔场垂直海,据说是从前一位叫做楚泰里尔斯的巫师造的。显然在当时他是个魔法大师,不过现在我们只知道他对海鲜有着特殊的喜好。他千辛万苦地造了每一只圆桶,还用魔法对玻璃加固,以便它们能承受水的重压。他亲自督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