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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手探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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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这女尼手持钢刀,轻轻地插入窗缝,熟练地找上插销,轻轻一拨,窗户就开了。
  她向窗一瞧,床上果然睡着一名女子,显然是中了迷魂香,一动也不会动了。
  这女尼轻笑道:“哼,任你狡猾得像狐狸,也要落入我的壳中!”
  她正在得意,打算翻身而入,突然觉得颈边被人吹了一口热气!
  这女尼反应不能说不快,才有所觉,手中钢刀立时舞了个风雨不透,将自己全身包围起来,同时跃落在院中,退缩阴暗墙角中去,贴墙而立。
  手中钢刀护在胸前,一颗心枰枰乱跳,许久不得平息……
  但是久久亦无动静,她不免狐疑?悄悄伸头窥探!只见那窗仍然半开,四下连鬼影子也没有一个……
  那么刚才又是怎么回事,是心虚错觉么?
  突地睑上又被人摸了一把!
  手中钢刀疾劈而出,砍到的只是空气。
  正在惊怔,已有人阴阴笑道:“阿弥陀佛,佛祖保佑……”
  这下不是心虚错觉了,真真实实被人盯上了,不由一阵心虚,再也顾不得窗内那女子,一掠而出,飞快地亡命奔逃……
  □□    □□    □□    □□又是那家官道旁的露天茶棚,门口又栓着那匹胭脂马。
  一身艳红劲装的南宫燕,一个人占了副座头。
  她叫了一碟盐水蚕豆,一碟卤豆干,一壶酒,闷闷地在喝着,脸上充满了愤怒的神情。
  她是有理由生气的,因为出道以来,她是第一次给人摆了一道。
  有人从她熟睡的身旁偷走了一点东西。
  东西并不值钱,却极富纪念价值,而且还留下了一张极为气人的字条。
  想到字条,她连忙又由怀中把那张混帐的字条掏了出来。
  这张字条她至少已经看了十六、七遍了,上面每一个字都能背了,但她忍不住地还想再看一遍:
  “深夜造访,因玉驾芳梦正酣,未忍相扰,故仅做小坐,留字而返,芳驾所佩之佩饰颇佳,敬借把玩,于明日午后,城南官道旁之路边茶铺中,乞赐一晤,当面奉还!
  再者,芳驾睡态殊为不雅,敝人仅留书之片刻,即曾为覆被三次,秋深寒重,极易招凉,宜多珍重。”
  就是这么一张混帐的字条,在她睡醒后压在榻前的桌上的砚台下,砚中尚留残墨,纸上墨迹犹新。
  那张字条十分平整,未经折叠,显然是对方当时在现场书写的。
  取走的那块玉饰是一块玉佩,刻着一幅行乐图。在方寸之间,居然能在玉佩上面雕着山水风景之外,还有男女八人,鼓瑟吹笙,引酒高歌而行乐,倒是别见匠心。
  这块玉佩当然是值几个钱,但并不是希世奇珍,南宫燕之所以贴身佩戴,只为了是死去的母亲留给她的纪念品而已。
  母亲一直没说明玉佩的来历,只是时刻不离身地佩戴着,母亲病故了,她就继续佩戴下去了。
  这块玉佩即使真的丢了,她也许会略感惆怅,也不会如此生气,气的是那个人所留的字条。
  尤其是字条上的后面几句,使她恨得差点没咬碎了银牙,她虽是个女孩子,却因为生长在北方,自幼就养成了裸眠的习惯。
  还好因为昨夜因为投宿逆旅,她身上还系了个肚兜,下面还穿了条齐膝的短裤,身上总算有点遮掩。
  但这样子总是不适于人于第二者之目,更何况是个男人。
  判断对方是个男人,是根据字条上的口气以及落笔的字迹,她无法不承认这个人写得一手好书法,落笔雄劲有力,却又挺拔俊秀,字态潇洒。
  但是“睡态不雅”和“覆被三次”却使她心跳睑红,尴尬之极,发誓要把这个混帐狗贼千刀万剐。
  她闯江湖,睡眠时一向是十分警觉,一点声息都会醒的,而且昨夜她是栓上门,关好窗子再上床的。
  昨夜因为白天贪玩风景名胜,赶了一天的路!临睡前又饮了两杯河北保定名产的“梨花春”酒,才会睡得死一点……
  可是这个人进来拿走了她颈上的佩饰,还在她床前的桌子上磨墨、写字,甚至于中途搁笔,并且替她盖了三次被子,她居然一无知觉?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除非此人的身手绝高……
  “不管他身手多高,我都要宰了他这个混帐东西,他实在欺我太甚!”
  南宫燕又一次地在肚子里对自己说着,又灌了一杯酒,把眼睛移向门口,看看官道两端,看有没有人过来?
  她从中午起就来到这家路边茶铺了,等到现在,那个混球始终没出现。
  茶铺中现在只有她一个客人,若再来一个人,就必然是那个约她来此的杀胚了。
  这个杀胚,下不落款,上不书名,也没留落脚之所,否则她一早就会找了去!
  但此刻她只有耐心地等着。
  □□    □□    □□    □□突然,“唏聿聿”一阵嘶鸣!
  那是她的胭脂马。
  她立时飞纵而出,赶去察看,倒也没有甚么,大约是一只松鼠窜过,将马儿惊到……
  她伸手抚着马儿,心中感慨,这马陪着她关山万里,遨游天涯,真正是她最最知心的伴侣。
  再望望官道两头,连半个人影也没有,那个混帐东西倒底甚么时候才来?
  突然有个声音接传来,道:“马儿没事,进来坐吧……”
  这个声音是从茶蓬里传出来的,倒是把南宫燕吓了一跳!
  回头一看,却见在她的座位上,悠闲地坐着一个人。
  一个卅来岁的男人,长得很神气,粗眉,大眼睛,高鼻梁,浑身充满了男人的魅力。
  南宫燕忍不住心中蹦蹦乱跳,这个人一定是跟她约会的那个混球了,而且也是她心目中所想像的那个样子。
  南宫燕一向独来独往的,但她的内心却是寂寞的,她行侠江湖,并非不想找到一个知心的伴侣,只是她飘零湖海多年,却始终没有遇上一个她瞧得上眼的男人。
  有些人太粗鄙,有些人的长相太不堪……
  有些人的相貌、武功都过得去,却又行止猥亵,或是过于古板。
  几年下来,她没找到一个可堪交往的对象,但是却在心中为自己塑造了一个完美的男性的形象。
  而眼前这个男人给她第一个印象很不错,若是换一个方式来结识他,她倒是很愿意进一步交往的。
  可是,这个混帐的东西,居然敢真的来赴约,难道是拿得准我杀不了你吗?
  南宫燕又在暗中咬咬牙,她提着剑慢慢地走了过去,眼睛瞪着对方。
  而那个混帐东西,居然竟不当回事,泰然地坐在竹椅上,一只手把玩着那块玉佩,左手却拿着她的酒杯引向口中。
  那是她喝过的酒杯,杯口边沿上还沾着一抹淡红,那是她唇上的脂印,这个杀胚,竟然用她的杯子喝酒?
  这使南宫燕更生气了,乍见面的一点好印象,也被这轻浮的举动破坏无遗了,她不能让他的嘴唇碰到那只杯子。
  于是南宫燕的剑就发动了,又快又急的削向那只拿杯的手!
  对方似乎没想到她一上来就动手,“哎呀”一声!身子向后一仰,连同那张竹椅翻跌了出去,在地上一个筋斗翻起来,似乎很狼狈。
  但是南宫燕看得出他的狼狈是假装出来的,因为他手上还拿着那一杯酒,杯子里的酒也没泼掉。
  避开南宫燕出手一击的人并不多,这家伙果然是个好手,南宫燕对此倒不感到很突然了。
  她的心里早已有个底子,今天本来就准备好好厮杀一场的,因此,她一紧步,胭脂剑又疾刺过去,又狠又毒。
  这是她最快速的夺命三剑,一招快似一招。
  那男子连避过了两招,却避不过这第三剑,剑尖直逼前胸!
  而他的背口贴上了一根大毛竹柱子,无法再避了,他只有高举双手,瞪大眼睛挨剑。
  可是南宫燕的剑并没有刺进去,离他的胸前只有半寸,剑尖已沾着了他的衣服,剑势就顿住了。
  那个男人长吁了一口气,道:“好剑法,领教领教!姑娘,现在你可以把剑收回去了吧?我可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南宫燕道:“少噜嗦,把酒杯放下来!”
  那个男人道:“原来你是为这个生气,那可太小气了,一杯酒价值几何?再说我还没喝到嘴……”
  南宫燕厉声道:“少噜嗦,我叫你把酒杯放下来!”
  剑尖又挺前半寸,已经贴上了他的肌肤。
  那个男人只有乖乖地把酒杯放在他的剑刀上。
  南宫燕神色冰冷,又道:“还有那个玉佩,还给我。”
  那个男人叹道:“我本来就是要来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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