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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的手覆上他的,我侧身与他对望。
他在微笑,很温柔的那种。而我,不知道自己表情是不是够严肃或认真。
“我知道,我也知道自己很喜欢你。可是,阳阳,你误会了,你需要的我只是你的朋友而已并不是其他。”
“才没有误会,我的感觉是这样告诉我的。是你误会了吧?自以为是的小子。”
“呵呵,你现在还只是个大个子的小男孩罢了,喜欢这种事究竟是什么样的你以后自然会明白的。听我的没错,你对我只是朋友的喜欢。”
我脑袋糨糊了起来,不能理解他那似乎是“明白话”的话。
小三撑起身体低头在我额头轻吻了一下,于是我便不愿再多想什么,也伸出手搂住他的身体,轻道一声晚安,将头凑近他的,紧贴着睡了过去。
13
睁开眼,我忙抬手挡在额前。阳光刺眼的亮,大好的一天。
转过头打算喊小三起床,那小子原本躺在我旁边的身体不知道什么时候竟转了个九十度的大弯子,跟我竟构成了一个十字架的样子躺在床上。
靠!难怪做梦的时候老觉得肚子上沉,原来是被这小子的腿给压的。
我轻轻的翻身挪到他旁边,好玩的用手指戳他睡得不亦乐乎还微张着嘴巴的帅气脸蛋。
手指下皮肤的触感很光滑。
这小子,皮肤真好。
看他没半点要醒过来的意思,我更放肆的轻揪起他的鼻子。
“恩……”小三挪了挪嘴巴发出了不满的哼声。
嘿嘿,这小子真是够懒。受到骚扰竟只歪歪嘴、皱皱眉,连个翻身都没有继续睡大觉。这会儿可不见他有昨晚那么浅眠。或许正如他所说,因为是我所以他的感觉才特别灵敏,现在我好好的待在他的身边,他自然也就睡得安稳踏实了。
“你需要的我只是朋友而已”……真是这样吗?
算了,不想这么多,顺其自然就是了。
“喂!猪仔,起来啦。”
朝他大吼一声,连带扯掉他搂得跟宝贝似的毯子,我高高兴兴的将还迷糊着的他从床上打横抱起来往卫生间走去。
要知道早上起来跟小三一同刷牙洗脸可是件很有趣的事情,呵呵。
中午十二点左右的张扬。
“堂堂,今天怎么没见宇阳跟你一起来?”
“他好象跟谁约好了商量补习的事情,今天不来了。”
“补习?他还在上学吗?”
“是啊,过完这个暑假那小子就升大二了。店长不知道吗?”
“这样啊……对了,昨天看他身体不舒服先走了,希望他没事。”
“呵呵,他身体好着呢,没事、没事。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先走的人竟比我还晚到家,我都忘了问他去哪里了,这家伙。”
“……你们住一起?”
“是啊,他一有难就会跑我家来住,呵呵。”
“有难?”
“这……都是些小事啦。”
“……”
“店长找他有事?”
“哦,不。我看你俩平常总在一起,今天没看到他有些奇怪罢了,我随便问问而已。那我上楼忙了,你好好加油。”
“好的,店长。”
“恩。”
张晨坐在床边,不停的用冰毛巾擦拭我的额头跟手臂,热乎乎的身体许久才感觉舒畅了些。
“感觉好些了吗?”
他担心的看着我。
“好多了,我没事的,就是脑袋还有点晕……”
这不争气的身体,怎么这么没用呢?不就是被太阳晒了一下而已吗?至于这样半死不活的躺在这儿吗?
中暑!长这么大,这种没面子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在我身上。
“你再多睡会儿,要是感觉不行今天就别回去了,在我这里住下。”
“真的吗?那最好了!咱们可以好好聊上一宿。晨哥,我还记得你炒的荷包蛋饭特别好吃,晚上做那个行吗?”
“傻小子,那是因为以前你太挑食,而且都不愿意吃自己家里的饭,所以才觉得我炒得特别好吃。其实味道都是一样的。”
“才不,就是特别的好吃,我记得那饭又香又鲜。”说着,我故作咽口水的样子,逗的张晨乐得不行。
“呵呵,傻小子,你呀少说点话,快躺下好好休息。我出去打个电话,等到晚上给你做还不成吗?”
“真的吗?哈哈,好好,我这就躺下。”
看着晨哥离去的背影,我突然感觉心头一酸,小时侯的回忆不自觉的涌了上来。
记得我刚上小学那会儿,一年里见不上几次面的爸跟每天只有早晨和晚上才能见到妈都很忙,他们很少管我,常说男孩子生来就是要独立的。妈将每月的伙食费给我让我自己安排中午的餐食,可鬼知道那时候我对钱的认识才有多深?什么叫合理的生活安排?我完全不晓得。通常不到一周那些钱就被我莫名其妙的花掉了。没了饭吃饿得慌,可又不愿意告诉我妈。看着同学们中午被家长接回家吃饭的时候,心里总有说不出的羡慕。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隔壁的晨哥炒了一碗蛋炒饭,我又饿又谗到不行,死皮赖脸的扯谎说想尝尝别家的饭跟我家的到底有什么不同而骗了半碗。记忆中那味道真是好得不得了,是现在我所吃的任何一种炒饭都不能比的。而后,我用尽了所学不多的词汇夸赞晨哥的手艺有多么多么的好,于是后来被我骗到了整整两年的中饭,直到晨哥小学毕业那年搬家,我才再次尝到了中午挨饿的滋味。晨哥一定不知道我每次捧着他递过来的那碗热乎乎香喷喷的饭的时候心里那种既羞愧又感动到眼眶泛酸的复杂心情。好在现在的生活好了,我对钱的重要性也有很深的概念,不至于再过上从前那般的艰苦生活,可晨哥所给予我的感动是其他任何的事物所不能替。我想我这一身都忘不了他对我的好。
原本今天与往常一样是打算跟小三要去张扬的,临出门的时候正好接到了张晨的电话。想起来之前跟他说好要商量关于英语补习的事情,我就让小三一个人去了店里。在电话里跟晨哥约好了下午一点在他家见面,我还为或许能见上晨哥的心上人而乐了半天。这原本是件挺让人高兴的事,可没想今天的天气出奇的热,那该死的太阳实在是够毒,下午热得人都快被蒸发掉了,感觉走在马路上那地都是软的。好不容易挤上公车熬了近四十分钟后,下车后又因为不熟路,找了半个多小时找到晨哥家,我的一条命被太阳烤得也就差不多只剩下一半了。
看着门上面还很新的铜制门牌,我高兴的就像沙漠中快渴死的旅人见到了绿洲一般的兴奋,只是才按下门铃,眼前便一黑栽了下去。醒来时人已经躺在了床上,而晨哥正坐在我的旁边一脸担心的看着我。
够糗!实在是够糗!
卧室外穿来晨哥在打电话的声音,很轻,听不见说些什么。我无聊的环视起他的卧室来,跟他以前的房间一样,除了书跟必备品外没有多余的东西。这房间简单的连渣都掉不出来!一会儿他进来了我得跟他好好说说,作为男人该有点品位才是,房间是一定要好好装修一下的,要不女朋友来了还以为他家徒四壁,不吓跑才怪!毕竟这年头实务的人太多了,尤其是女人,她们打算的永远都比男人多。我妈说过,一个女人结婚不仅是为了爱人,结婚对她来说还意味着家庭跟自己的人生,她要为将来出生的孩子跟自己后半生着想。两个铜板叮当响的男人永远不会是她们选择的对象。
我一个人窝在被子里,头虽然还晕乎乎的可怎么也睡不着,眼睛也不想闭上,无聊之余便在床上左翻右翻起来。这床够大,也挺舒服的,被子上的味道应该是晨哥的吧。哈哈,原来他是这个味道,还不错,挺好闻的。
翻身到最左侧,感觉枕头下有个硬物戳到了我。
靠,什么东西啊?
伸手一摸,是一本书。
晨哥还真是勤奋到夸张,连枕头下都有书,真是服了他。想我那床,枕头下虽然没什么东西,可床下到是藏了不少“好东西”,嘿嘿,像他这样正经的人一定都从来不看那种书吧。
取出书往床边的挨柜上一扔,目光斜了一下《高中英语》第三册。啊?晨哥看这书?
正纳闷着晨哥就在这会儿进了屋里。
“阳阳,我打电话跟你妈说好了,你今晚就住我这儿。想吃什么?我一会儿要出去买菜。”
“随便,什么都好。”
“哈,你什么时候不挑食了?男孩子长大变乖了啊,值得表扬!”
唉!真不好意思说我本来就不挑食,以前都是为了骗饭吃故意瞎扯的。
“长大了自然什么都要吃了,挑食对身体也不好。”
“没错,你……”晨哥看到床头柜上的书很明显的愣了一下“恩……最近在给一个高中生补习英语,还说书不见了呢,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