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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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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一个青年从塞外东行入关,为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因,要向中原武林中天府八君挑战。
那是八名武林大豪,声势之盛,可席卷黑白两道,他一个人、一支剑,没有人相信他能成功。
虽然他有着许多离奇的遭遇,得到了一些离奇的人与离奇的帮助,但他的过程仍是十分艰巨的。他爱上了一个不可爱的女人,也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但同时也有一些既可爱又美丽的女郎爱着他、缠着他。
在这许多错综复杂的爱情中,他将何取何舍呢?
在面对无数的阴谋陷害与无情的屠杀时,他又如何地脱困呢?
最后,他可以说是成功了,因为他击倒了天府八狐,但也可以说是完全失败了,因为这些敌人没有一个是倒在他的剑下的。
《天魔心法》与其说它是一个侠情故事,毋宁说它是一篇缠绵绯恻的爱情故事,因为其中所阐述的爱情远比主角的侠行伟大而动人得多。
这是一个喜剧,因为故事中有不少的欢笑。
这也是更大的悲剧,因为许多的欢笑是从眼泪中挤出来的。
一个人在欢乐时沉默痛苦时含笑,你能说他是个快乐的人吗?洪九郎偏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一个高而瘦的青年,衣着破旧,披散着长发,骑着一匹颇为骏壮的花色马,在夕阳的推送下,踏进了阳关、踏进了市镇。
平凉坊离敦煌有几十里,是西行出关的第一个宿站,虽然比不上敦煌的繁华,却也是人烟相当辐辏的地方。
所谓繁华热闹,只是一个比较的说法,在西边儿的路上,荒凉偏僻;有一条街,有几十家店铺,就是相当的热闹了,跟中原或江南的那些真正的大城市是没法比的。
平凉坊上像这样的过客很多,全是从沙漠里来的,沙漠里穿不出好衣服,也磨不出好模样儿来。
所以,衣衫破旧并不代表穷,很多沙漠客的腰里可着实得很,所以,这个青年并没有受到歧视。而他走到一家酒馆面前下马时,立刻有人接过了马,那牵马的伙计还一个劲地夸赞。“客人,您是从天山来的吧!一看牲口就知道了,这是纯种的天马,真雄壮,要是遇上个识货的主儿,怕不能卖上几百两银子呢!”
青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笑了一笑道:“你就很识货呀!卖给你好了!”
伙计陪笑道:“客人说笑话了,小的全部家当就是几两银子,哪儿买得起。”
“哪你比我有钱多了,我身上连一两银子都没有,就指望卖了马好吃饭呢!”
出门人常爱开这种玩笑,伙计没认真,也没当作是开玩笑,仍然笑着道:“客人。您的马匹要卖,还是在此地脱手的好,这种天马只有沙漠和山地上骑着才显精神,到了内地反倒不怎么样了。”
“我没到过内地,内地的马有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内地人多,路就窄了,放不开马跑,再好的马也只能慢吞吞地磨着,磨久了,马失了性子也跟寻常的马差不多了!”
青年露齿一笑道:“承教!承教!不过我认为好马就是好马,到哪儿都是一样。”
伙计笑道:“客人说的是,小的懂的没您多。”
青年笑笑又道:“不过你若能找到个好买主,不妨把它给卖了,我谢你一成。”
伙计眼中发了光,但立刻又淡了下来,因为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胖子过来了,笑着道:
“老弟,你这匹真要卖,那你该找我才对,敝人马伯乐,是此地专做牲口买卖的,我先瞧瞧你的这匹马。”
他上去仔细地瞧了一下,又扳开马的口腔,看看它的牙齿,摸摸它的肌肉才点头道:
“马的确是好马,我相马几十年,还没见过如此的良驹,老弟,你出个价!”
青年道:“我也不知道此地的行情,还是你说好了。”
马伯乐沉吟了片刻才道:“老弟,我做生意最规矩,绝不昧心多占你的便宜,我出你五百两。”
店中立刻响起一片嗡然之声,在窃窃私语着,不知是为他开价太高,或是太低。
青年呆了一呆道:“五百两?”
马伯乐道:“你若嫌少,我可以再加个五十两,但不能再加了,这匹马经我转手,可以卖个一千两的。可是它跑了很多的路,又没好好的喂,毛片都失了光泽,我得好好调养一阵子才能有看头。再说,也只有我马伯乐经手,才能够卖出那个价钱,那是我相马的经验和保证物价,这种学问也是值钱的!”
青年笑道:“好了,就这么说吧!你给我五百两,另外的五十两给那位伙计,我许过他一成,可不能赖了帐。”
那个伙计乐得连连道谢。
青年一笑道:“你也别谢我,要不是你告诉我这匹马能卖个几百两,我还不知道它的身价值多少呢!原来我只打算卖个几十两银子……”
马伯乐笑道:“老弟,你倒是真老实,幸亏是遇上我,要是你卖给别人,岂不叫人给骗了去?”
“那也无所谓,马匹是我赢来的,在沙漠中,马匹本来也不值什么钱,五六两银子都能买一匹,这匹马的原主是个维吾尔的王公,我想身价会贵一点,但也没想到能卖出这么多来。”
马伯乐笑道:“维吾尔的王公是不赌钱的,你怎么能赢到他的马匹呢?”
“我不是跟他赔钱,是跟他打架,他看中了一个另一族的姑娘,耍强行娶回去,那个姑娘不肯,他要动手抢人,被我碰上了,出头跟他打了一架,结果他打输了,把他的马匹输给了我。”
马伯乐笑道:“难怪呢!沙漠有不少好马,但都被维吾尔人给包了去,汉客在那儿不容易找到良驹的,跟你打架的王公叫什么?我常跟他们贩马,或许会认识!”
“哈山,哈斯兰部的族长。”
“什么?黑龙哈山,他是回疆的第一勇士!”
“不错,他也够蛮的,我们从早上打到黄昏,我打中了五六百拳都不止,他就像是铁打的,最后我一拳擂在他的鼻子上,打得他满脸开花,他才倒了下去,我自己也累得几乎不能动了,我们只是一个坐着,一个躺下而已,论胜负实在也差不多。”
马伯乐开始换了一种尊敬的眼光看着他:“老弟,你能打倒回疆第一勇士,武功一定很高吧?”
“学过,说不上很高,我是在天山长大的,在那个地方,人多少都会几手的。
“那是老弟你谦虚,哈山王公我见过,至少比你高出一个头,壮得像座山,两只手能各托起一匹马,一拳能打死一头牛……”
“这些倒不假,我们没打架前,他先表演过,原是想向我示威,吓吓我不敢出头的,但我没有被他吓倒。”
“啊!老弟,那你应很报出名呀!我还没请教……”
“洪九郎,在天山是打猎的,维吾尔人叫我飞孤,在猎人的圈子里倒是小有名气,别处的人却不知道,因为猎人很少跟别人来往。”
大家的确也没听过洪九郎这个名字。
马伯乐笑道:“慢慢来,像你老弟这样的少年英雄,迟早会出人头地的,你还没用饭吧?”
“没有,我从早上进了阳关,一口水都没喝,因力我身上没钱,就指望卖了马匹吃饭的。”
“那好极了,我也是刚进来准备要吃饭,来!来!我们一块儿吃,这一顿我做东。”
“那怎么行,我现在有钱了,该我请客才是。”
“老弟,我们虽然成交了,我还没付钱呢!你哪来的钱付帐?再说,我身上也没带五百两银子,得吃了饭上我家里拿去,所以这一顿我是请定了,你也别客气,我这人专好交朋友,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