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外面的各路人马也想不到疯丐会如此直接,一时之间起了阵小骚动,议论纷纷。良久,王家兄弟才说:「前辈要讨面子,给梁子,都要有个理由埃总不成一时高兴,便叫这么多朋友空手而回。」
王家兄弟这番话虽然说得客气,但也暗示除非疯丐能说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否则事情还是不能善罢。看来,他们能成为多路江湖人物的代表,除了一手飞刀外,能言善道也是一个原因。
疯丐听了,哈哈大笑,深遂的目光盯著我,大声说:「我要护这三个娃儿,当然有最好的理由。」
我望著疯丐的目光,不再犹豫,翻身跪倒,三个响头下去,大声叫道:「师父。」
疯丐大喜,用竹杖把我轻轻挑起,说:「乖。」跟著又大声说:「娃儿是叫化子的徒弟,这理由够好了吧!」
王家兄弟的声音有点悻悻然:「恭喜前辈收得好弟子,有空请来飞刀王家一叙,自当竭诚款待。」
疯丐笑著说:「你们放心,我讨饭也不会讨到你们家,江湖上已是刀口舐血,讨饭还要提心吊胆。」
王家兄弟齐声说:「前辈言重了,后会有期。」
谁知疯丐猛喝一声:「慢著!」手中竹杖陡地挥出,挑起地上两柄匕首,化成两道闪电光,穿过原来的窗洞疾飞出去。
先是王家兄弟惊叫一声,想来接得甚是狼狈,跟著静了一静,便响起了如雷的喝采声。
疯丐露的一手,实在太漂亮了,我和祝香香一定过神,亦立即跟著鼓掌。
当时,我还以为大家是给师父面子(扬州疯丐已成了我第二位、亦是影响最深的师父),后来,和师父谈起,才知道根本十七路人马加起来,也不是师父的对手,王家兄弟亦是先盘算过,才决定退走的。
当然,如果师父不露一手,难免有人会退得心生不甘。由于我第一位师傅王天兵,来自三姓桃源,所以这些江湖上的规矩,大都是我的第二位师父--扬州疯丐,教我的。
但是,虽然我刚拜师,却很快要和新师父分开。因为当铁蛋再醒来时,第一句说话便是:「叔叔给连云寨的人拿了去,快救他!」
我和祝香香听到连云寨的名字,都摸不著头脑,不期然朝扬州疯丐望去。
师父皱著眉,沉吟半晌,缓缓地说:「想不到赤老三也来凑兴。这老小子在一对朱砂掌上下了四十多年工夫,倒真不可少觑。」
我见到师父的模样,已可想像到连云寨的凶险。刚才面对十七路人马,师父谈笑用兵,挥洒自如,浑没半点惧意,现在提到一个赤老三,便已眉头深锁,不问可知,那姓赤的定然是个厉害脚色。
祝香香试著问:「前辈,那赤老三是……?」
师父把眉一扬,沉著声道:「是连云寨的老大,十年前,号称天下第一掌,后来败在我手下,自此绝迹江湖。」
我听到师父这样说,大喜过望,急著道:「师父,原来是你的手下败将,那么事情好办了!」
谁知师父冷笑一声,褪下半边鹑衣,露出左面肩膊,赫然印著淡红色的掌樱掌印周围,伤痕累累,看来是骨头碎裂得绽开皮肉弄成的伤口,虽然早已痊愈,但仍然触目惊心。
我、祝香香、铁蛋,都惊叫一声,想不到疯丐这样的绝世武功,也曾给人打得伤重如此。
疯丐长叹一声,摸著掌印,似在回首前尘旧事:「当年我是惨胜。赤老三的朱砂掌再多半分火候,我也会命丧当场,这招『三潭印月』,是朱砂掌的杀著,我虽然闪过要害,但一条左臂也险些儿给废了。事后调养了半年,才能运劲发力,至于朱砂掌的赤红印记,却似终不能尽褪。」
我们看著那三个淡江掌印,心中都为十年前的一战骇然。胜的一方尚且如此,那么败的一方岂不是……。
师父望著我们,似是看透我们的心意:「赤老三一击不能置我于死,给我废了右眼。」
祝香香眼珠一转,问道:「前辈为甚么不下杀手!」
师父静了片刻,狠狠地吐口痰,道:「我们只是比武,犯不著分生死。」
这时铁蛋从床上滚下,扑倒在地,朝师父直叩头,哭著道:「前辈,你好歹救我叔叔出来。」
疯丐哈哈大笑,一把拉上衣服,脚尖一挑,用巧劲把铁蛋踢回床上:「我说过揽上身的事儿,难道还丢下不管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发觉祝香香眼中有点忧虑,口唇动了动,但没有说话。(后来我才知道,她是觉得师父为了不让我们担心,有所隐瞒,而最后亦证明,她的忧虑完全正确,师父没有告诉我们的,赤老三的两位兄长,赤老大和赤老二,都是朱砂掌的高手,功力和赤老三只在伯仲之间。)铁蛋忙不迭向疯丐道谢的时候,师父的眼光却扫向我:「连云寨离此要两日脚程,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救完人再回来找你。」
本来,依我的性格,一定会求师父带我同去,但一来铁蛋实在还需要人照顾,二来我们又要赶往三姓桃源,便只好老实地点点头。
疯丐拿起竹杖,正欲离去,忽然又转过头来,望著我笑了起来。
起初,我还不知道他在笑甚么,但很快,我也明白了,禁不住也笑了起来。
我边笑边说:「师父,我的名字叫卫斯理。」
疯丐哈哈大笑:「卫斯理,好名字!」
说罢扬长而去,声音从外面传来:「你们有事情办,不妨先走,叫化子自有找人的法门。」
这也真是道理,在当时的社会,科学并不发达,人,便是传递消息的主要工具,说到耳目众多,谁也及不上丐帮。
师父走后,我和祝香香安慰了铁蛋一会,便各自睡觉。
在祝香香坚持下,铁蛋睡了唯一的床,而我和祝香香,则一起睡在地上。对我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
第二天清早,铁蛋的精神好多了,谈到日军宝藏的用处,铁蛋说他和叔叔都想将宝藏用来做点对国家有益的事,可是还未决定怎样使用。
祝香香突然说:「铁蛋,你不是一直想做将军吗?」
铁蛋点点头,道:「不是想,是一定会。」
祝香香笑著说:「你把日军的宝藏献给况大将军,我担保他一定把你留在身边。」
铁蛋呆了呆,挥了挥手,才大声说:「好主意!」
况大将军统率雄师百万,官阶极高,而且英明神武,极得人民爱戴,一向是铁蛋的偶像。将宝藏给他作为军费,再投身大将军摩下,对铁蛋来说,的确是最佳选择。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祝香香立即修书一封,推荐铁蛋给况大将军。
(后来,铁蛋跟著况大将军南征北讨,自己也成了大将军,中国近代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几场战役,和他都有莫大关系。当然,那已是很多年后的故事。)我和祝香香,决定先行上路,铁蛋则留在旅馆,等待扬州疯丐救他叔叔回来。
离别的时候,我和铁蛋都依依不舍,紧紧的握著手良久。
但,路总是要上的,何况还是和我最爱的祝香香一起。
至于扬州疯丐大闹连云寨,自然是另外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了。
失身
失身,在《辞海》里,有两个解释:(一)谓丧失其身也。《史记*日者传》:「居赫赫之势,失身且有日矣。」(二)谓妇女失节也。《汉书*司马相如传》:「今文君既失身于司马长卿。」
可知古时的失身,和现代年轻人口中常挂著的失身,字义上颇有出入。起码,现在的失身,男女合用,只要是经历过第一次性经验,无论是强迫自愿统称失身。
这一篇题名为「失身」,顾名思义,自然和我卫斯理的第一次有关。
闲话表过,再说我和祝香香别过铁蛋,一路依著香妈所绘的地图,往三姓桃源去。由于地势越来越偏僻,有时找不到客栈投店,我们便只好在山神古庙度过一宿,捡些柴枝生火取暖,倒也风光旖旎。
一直到了两天后,我们终于进入了湘西的崇山峻岭。放眼望去,全是连绵的森林。根据香妈的地图,还有三天路程,便是三姓桃源。我和祝香香都十分兴奋,牵著的手抓得更紧,跟著地图展示的秘径全速赶路。(自从三泰客栈一役后,我和祝香香的感情突飞猛进,已发展到牵著手赶路的地步。)这个大森林,在湘西耸立了超过一亿年,一直都是人迹罕至。我们在第一天还见到一个披著兽皮的猎人在打獐子,到了第二天,一个人也碰不到了。
事实上,在森林中根本就没有道路,我和祝香香只能踩过足足有人高的荆棘野草,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大山,如果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