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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中……”
亚马动容道:“是甚么样的马车?”
这人道:“是一辆纯黑的马车,车上还有好多鲜花……”
他还想再往下说,只可惜说话的对象却忽然不见了。
亚马已转身冲了过去。
他行动虽快,却还是慢了一步,既没有看到那些彪形大汉,也没见到鱼玄玑。
只见到砸碎了的马车,打折了腿的黑马!
远处尘头扬起,隐隐还可以听到车辆马嘶声!
他再望向刚才那年轻人,谁知他早已走得不见人影。
这人一定与绑架歹徒是同一伙,他故意在路旁草丛中露相,只不过是调虎离山之计!亚马又悔又恨,不再犹豫,拔脚向前追了去……
亚马向来对自己的轻功颇有自信,他这样展开脚步往前飞奔,有如一支箭一样的疾射而出。
但是他是人,不是马!马有四条脚,他却只有两条!
他这才开始恨自己的父母,为何不给他多生两条腿……
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前面不远处有个人,正骑着一匹马,施施然缓步而行。
亚马顺手摸出一锭金子,街上前去将那人拉下马来,将金子塞到他手里,自己也跳上了马背。
这人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亚马已经打马绝尘而去。
他做事一向最讲究效率,从不说废话,从不做拖泥带水的事。
所以他若真的想要一样东西,你除了给他之外,简直没有别的法子。
江湖中人大都懂得如何选择马,因为谁都知道,一匹好马不但平时能做你很好的伴侣,而且往往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你的命!
要是马儿也能选择骑它的人,一定会选亚马。
亚马的骑术并不能算是最高的,他骑马的时候并不多。
但他的身子很轻,轻得几乎可以让马儿感觉不出有人骑在背上。
而且他很少用鞭子。
无论对任何有生命的东西,他都不愿使用暴力,没有人比他更痛恨暴力。
所以这虽然并不是匹很好的马,但现在还是跑得很快。
只见他轻轻地贴在马背上,他本身就已成为马的一部分。
是以这匹马奔跑的时候,简直就跟没有骑它的时候速度一样。
按理说,以这种速度应当很快就能追上前面的马车了。
一匹马拉着一辆车子,车上还有好几个人,无论多快的马,速度一定不会比他的更快。
就算是两匹马都不行,只可惜世上有很多事都不太讲理。
亚马追了半天,非但没有追上那辆马车,连马车扬起的尘土都已看不见了!
日色已偏西。
大路在这里分开,前面的路一条向左,一条向右。
亚马只好在这一岔路口停下。
路旁有树,最大的一颗树下,有个卖酒的小摊子。
卖酒的人比买酒的还多。
因为这时候只有一个人在这里歇脚喝酒,卖酒的却是夫妻两个人。
老板手里牵着孩子,背上还背着一个孩子。
丈夫已有四、五十岁,妻子却还很年轻。
所以丈夫有点怕太太。
所以丈夫在抱孩子,妻子却只是在一旁坐着。
亚马一下了马,老板娘就站了起来,带着笑道:“客官可是要喝酒?上好的竹叶青。”
她笑得仿佛很甜,长得仿佛还不难看——也许这就是丈夫怕她的原因。
亚马却连多看她一眼都不敢。
第一、他从来没有看别人老婆的习惯。
第二、连续几天都是桃花运,已几乎连命都送了,现在只要是女人,他就看著有点害怕。
他故意看那老板,道:“好,有酒就来一碗!”
老板娘道:“切点卤菜怎么样?牛肉还是早上才卤的。”
亚马道:“好,就牛肉。”
老板娘道:“半斤?还是一斤?”
亚马道:“随便。”
他有个很好的习惯——他从不跟任何女人争辩。
于是老板娘笑得更甜,忙着切肉、倒酒。
的确是竹叶青,但看起来却像是黄泥巴。
肉最少已卤了三天!
亚马还是不计较,更不争辩。
他本不是来喝酒的。
他还是看着那老板,道:“刚才有辆马车走过,你们看见了吗?”
老板没说话,因为他知道他这个老婆喜欢说话,尤其喜欢跟又年轻、又阔气的客人说话。
她也知道她的话愈多,等一下的小费就愈多。
所以她就凑了过来,道:“这里每天都有很多辆马车经过,却不知客官要找的那辆马车是甚么样子?”
这下子倒把亚马问倒了,他根本连那辆马车的影子都没有看见过。
老板娘眨眨眼,又道:“刚才倒是有辆马车,好像是辆两匹马拉的黑漆黑车,奔丧似的赶了过去,就好像家里刚死了人,赶回去收尸似的,连酒都没有停下来喝一杯!”
亚马眼堕兄了,道:“对,就是那一辆,却不知往哪条路上去了?”
老板娘沉吟着,道:“好像是往左边去了……”
她咧嘴一笑,又道:“客官为甚么不先坐下来喝杯酒,等我再好好的想想?”
看来这老板娘拉生意的法子,并不是酒或牛肉,而是她的笑。
她这法子一向很不错。
只可惜这次却不大灵了,她笑得最甜的时候,亚马连人带马都已到了两、三丈开外,只留一小块银子下来。
他已不想叫任何女人对他印象太好。
老板娘咬着嘴唇,恨恨道:“原来又是个奔丧的,赶着去送死么!”
黄昏后,道路愈来愈崎岖,愈来愈难走,仿佛又进入山区。
天色突然暗了下来,林木渐渐茂密,连星光、月色都看不见。
亚马忽然发现自己迷了路,既不知道这里是甚么地方?也不知道这条路是通到哪里去的?
更糟的是,上午吃的那点东西,早已消化得干干净净,现在他的肚子空得简直就像孔明的那座城。
他并不是挨不得饿,就算两、三天不吃东西,也绝不会倒下去。
他只不过很不喜欢挨饿,他总觉得世上最可怕的两件事,就是“饥饿”和“寂寞”。
现在就算原路退回也来不及了,这条路上唯一有东西的地方,就是三岔路口那小酒摊子。
从这里走回去,至少也要一个半时辰。
亚马叹口气,已开始对那比石头还硬的卤牛肉,比泥巴水还黄的竹叶青,有些怀念起来……
看看四面黑黝黝的树影、阴森森的山石,听着远处凉飕飕的风声、冷清清的流水声……他觉得自己实在倒霉透顶。
他座下的这匹马也在用鼻孔喷气打呼噜,似乎是说:“我比你还倒霉!”
亚马轻抚着马鬃,喃喃道:“看样子你也累了,不如先去喝口水吧。”
他走到泉水旁,就见到小桥旁那小小人家。
小桥、流水、人家。
这本是幅很美,很有诗意的图画。
只可惜亚马现在连一点诗意都没有,此刻在他眼中看来,世上再美丽的图画,也比不上一碗红烧肉来得动人。
低低的竹篱笆上爬着一架紫藤花,昏黄的窗纸上,还有昏黄的灯光透出来。
屋顶上炊烟袅袅,风中除了花的香气外,好像还有葱花炒鸡蛋的香气,除了流水声外,又多了一种声音。
亚马肚子的叫声,他下了马,硬着头皮去敲门。
应门的是个又瘦又矮的小老头子。先不开门,只是躲在门缝里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
那眼色就像是一只受了惊吓的兔子。
亚马唱了个肥诺,陪笑道:“老丈请了,在下错过宿头,不知是否能在老丈处借宿一宵?明晨一早上路,自当重重酬报。”
这句话,好像是他很小的时候,从一个说书先生的嘴里听到的,此刻居然说得很流利,而且看来仿佛很有效。
他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实在不错,那么小时候的事竟然记得很清楚,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而这句话果然有效,因为门已经开了。
小老头其实也不算太老,只有四十多岁,却秃得头发都没有了。
他自称姓柴名铁斧,是个砍柴的樵夫,有时也打几只野鸡、兔子换酒喝。
今天他刚巧打了几只兔子,所以晚餐已过,他却仍在喝着酒。
他酒喝得很慢,菜却吃得很快,所以又叫他的女人去炒蛋加菜。
他笑着道:“也许就因为喝了点酒,所以才有胆子去开门,否则三更半夜,我怎么肯随便就把陌生人放进来?”
亚马只有听着,只有点头。
柴铁斧又笑道:“我这里虽没有甚么值钱的东西怕被人抢,却有个漂亮的女儿!”
亚马又开始笑不出来了,现在他甚么都不怕,就是怕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