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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略一沉吟,道:
“是的,我也早已打听到天下只有绥境有个拐子湖,不过,大家对这地方俱是十分陌生,甚至告诉我拐子湖坐落方位的那人,也仅是多年前经过那地方一次而已……哈察,你去过么?”
哈察一伸舌头,道;
“谁敢去?听说那拐子湖湖水如缎,四季澄清,湖旁有座奇山,上面建着宫殿般的玲珑轩阁,但拐子湖周围三十里之内,却冥无人烟,据说住在拐子湖的一些奇士,不准外人前往窥探,如被发觉,重则丧命,轻则成残,有不少边陲好汉,便曾受不住诱惑而冒险前往,结果一个个无声无息的完蛋大吉,这都是我在听过那神秘的异装老人诉述后,片断打听到的一些事情……”
说到这里,哈察又补充道:
“不过,那位异装老人虽然告戒我不可冒险,却特别声名,如万一寻着那携有‘喉罗指环’及‘苦心黑龙’长剑的人,则大可堂皇前去……”
楚云默立不动,深深忖思,他将在孤岛中遭逢的奇事细细回忆,又将日来接连遇到有关“无畏金雕”及“拐子湖”的种种传闻连贯,终于,由片段而成了一个整体,那便是:回魂岛上神秘的主人,必是那位武林中的第一奇才无畏金雕武血难,而他的留书指示是完全正确无误的,他昔日的部下,果然正在忠心耿耿的等候着他!
楚云深沉的感叹,是的,时间虽然是如此悠久,却依然不能隔绝无畏金雕部属对他的深挚怀念,依然无法淡漠他们对昔日领袖的热诚爱戴,谁说人世间,尽是生冷与薄幸呢?
哈察摸了摸脑后小辫,道:
“主人,我们这就去么?”
楚云忽然仰天长啸一声,豪气飞扬的道。
“是的,即刻便去,我愿老朋友的部众,能对我这陌生的浪子有相对的感情,让我们共同在江湖上轰轰烈烈的于一场!”
于是,仍是二人一骑,在阳光下,在沙漠上,迈开大步,昂然行去。
劫后恩仇十九、赶尽杀绝 拐子湖畔
十九、赶尽杀绝 拐子湖畔
沙漠的气温变化是诡异而离奇,在白昼,火伞高张,有如炙热的烙铁,而一到夜晚,便寒冷得宛似严冬。
此刻,正是接近黄昏的时候。
浩瀚的大漠,那落日的景象,是凄凉而壮丽的,浑圆的夕阳,如一团艳红又加上迷蒙的火球,是那么遥远,是那么鲜艳,却又如此带着落寞的意味。
天色黯了,大地逐渐晦蒙。
脚步也缓缓停了下来,这是四只脚,加上后面两双马蹄。
不错,朋友们知道,那是楚云与他的伙伴——蒙古的“红带金牛首旗武士”哈察。
楚云抹拭了一把额角的汗水,吁了一口长气,遥望着西方的落日,轻缓的道:
“哈察,黄昏的景致一向是凄迷而艳丽的,而沙漠的夕阳余晖,更美得令人难以忘怀,你有这个感觉吗?”
哈察愣头愣脑的想了一会,瞧着西大的晚霞半晌,有些尴尬的道:
“主人,咳咳,大概是我看这景致看多了,或是——或是我太笨,因为,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这沙漠的黄昏有什么美处,假如一个花姑娘,我就可以说出她是美在那脸盘上呢,还是娇在那腰肢上,至于这黄昏,咳咳,每天都一样嘛——”
楚云哑然失笑,摇摇头,改变话题道:
“哈察,我们已走了差不多一天了,还有多久才能到达拐子湖?”
哈察极目眺望了一阵,又沉吟了片刻,低声道:
“明天太阳爬到半天的时候,我们已可以望见拐子湖湛蓝的湖水了,我是说,假如我的记忆力不错的话。”
楚云淡然一笑道:
“希望你的记忆力不错,否则,在这一望无垠的大漠上散步,却不是一件好消受的事呢。”
说着,二人已哈哈大笑起来,哈察到马背上拿下食物裹囊及水袋,过来放在楚云面前。
裹囊内装着数只卤好的整鸡,及晒干的熟牛肉、火腿、鹿脯等等,另外,尚有一大瓶美酒。
楚云正待食用,却发觉哈察盘膝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目不斜视。
“咦?哈察,你怎么不吃呢?”楚云奇怪的问。
哈察也满脸恭谨的道:
“主人,哪有主仆共桌用膳的道理?”
楚云豁然大笑道:
“哈察,你是我的好友,只要我们彼此真诚相待,又何苦拘泥于这些虚伪的形式呢?来,一起吃!”
哈察微微犹豫了一会,终于有些拘束的走了过来。
楚云笑着递给他一只油肥的鸡腿,自己仰颈喝了一大口酒,又传给哈察,二人尽兴的吃喝起来。
这时,夕阳已全然落在地平线下,炎然的空气也逐渐转为寒瑟。
楚云咀嚼着一块牛肉,笑道:
“这沙漠的气候真是古怪,像一个多变而狠心的姑娘,一刻热得像火,一刻冷得似冰,嗯!哈察,你说是么?”
哈察用力咽下一大口火腿,脸红脖子粗的道:
“是,不过,假如有哪个娘们敢对我哈察变心,那么,我就会毫不客气的扭断她的脖子,就好像扭断我仇人的脖子一样。”
楚云笑了,但是,在笑里却含蕴着苦涩;不是么?他以往深爱的妻子,如今不但已弃他而去,更逼得他走投无路,几乎葬身于无情怒海中,可是,到目前为止,他却并没有正式采取报复的行动,并非他还有顾忌,只是时机尚未成熟,楚云期待那时机成熟的一天,已翘盼得太久,太久了。
忽然,哈察关心的问道:
“主人,你在想什么?”
楚云悚然一凛,强笑道:
“没想什么,只是心情有点抑郁。”
哈察愣愣的看着楚云,鲁直的道:
“主人,假如你有什么心事,或有什么不如意,只要用得着我哈察,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替你去做。”
楚云拍拍这位蒙古武士宽厚的肩头,感激的道:
“谢谢你,到了那时,我自然忘不了你——”
他活声尚未说完,面色却突然凝聚,仿佛在倾听着什么声息。
哈察微微一怔,随即俯身下去,将耳朵紧贴沙土,半晌,忽然跳了起来,急促的道:
“主人,是马蹄声,还有——”
楚云淡漠的道:
“不过,还有驼铃声,而且不在少数,哈察,在这寂寥的沙漠夜晚,是否还有商旅马队经过?”
哈察摇头道:
“这条路不是一般商旅惯经之处,而且听那蹄声十分急迫,若是商旅行客,却用不着如此奔驰,恐怕……”
楚云接道:
“是马贼么,对不?”
哈察沉重的点头,道:
“主人,在这片辽阔的沙漠上,有一拨异常剽悍的劫匪,首领名叫鲁花,闻说一身本事十分高强,手段更是毒辣无比,他惯用的一柄蛇刀,已不知沾染了多少人的鲜血。”
楚云颔首道:
“会是他么?”
哈察移目向声息传来的方向眺望,低声道:
“不一定,不过,现在正是一般马贼出动的时刻,而鲁花及他手下,在这一带活动的可能最多。”
他说到这里,忽然低叫:
“来了,还点了火把,人数好像不少。”
楚云仍然坐在地上,悠闲的道:
“哈察,我们是否应该躲开?”
这位蒙古首席武士双目射出一阵毫光,有力的道:
“不,主人,凭我哈察——身为红带金牛武士,若遇着这些毛贼也逃避,还算什么英雄?他们不来惹我便罢,若来了,哼!我就摔死这些混蛋!”
楚云随手抓了一把细沙、又轻轻洒出,身躯也慢慢站了起来!
“好!有骨气,是英雄的,便不能畏惧,更不能逃避,我们且等着看!”
这时,北面有一行火把,极快的向二人站立的方向移近,逐渐地,楚云看清在火把的照耀下,有一排骑影——三分之二是马匹,其他全是骆驼。
楚云微微一哂道:
“哈察,来人约有百余。”
这时,楚云已看得更加清晰,在那行骑队之中,为首一人,头顶扎着花色鲜艳的头巾,身披黄色皮擎,面孔好似甚为狰恶……
哈察挺立在楚云身旁,沉静的道:
“主人,大约是了,听说那鲁花便是这种装束。”
二人静静的站在原地,目注着那一行骑影渐渐移近,移近。
于是,在隐约的火光中,来人终于发现了他们,一阵鼓噪声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