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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情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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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什麽!”程惟啪一声毫不客气地合上电脑,隔绝了对方富有深意的目光,“只是普通朋友。” 


然而这样的举动依旧不能阻止克拉克的继续陶醉,他带著无限回味的神情赞叹地说:“真是太棒了──他会是个完美情人。” 


突然之间有些介意谨之被这样评价和估量,程惟忍不住讽刺他:“只看一张脸,你就这样肯定?” 


“哪怕只是一个眼神已经足够我做出判断了,而且我还可以确定一件事──”说到这里,他故意停顿下来。 


“什麽?”程惟的反应还算配合。 


“他跟我们不同。” 


内心的猛然震动过後,程惟仅仅在嘴角幻化出一个淡然的戏谑笑容:“有什麽不同?” 


“看得出他不喜欢男人,甚至不是你这种‘双’的。” 


“……我希望我们能忘记别人的八卦,继续谈谈你手上的这份企划书。”这是程惟沈默良久之後的回答。 


“好,如你所愿。”克拉克也不罗嗦,坐回位置,打开文件夹重新开始刚刚被自己中断的话题,将他在商业方面的才华短时间内悉数发挥。反观程惟倒是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过程中居然非常不专业地走神了那麽一两次。 


当他们好不容易达成共识确定了新的企划内容,卞可琳正好来敲门。这个礼拜以来只要是程惟有时间用餐的午休她都会准时出现在副总裁的临时办公室,邀请他共进午餐。有时程惟会拉上克拉克一起,唯恐天下不乱的克拉克当然求之不得,而卞可琳也并不介意,在这方面她显得非常大方热情,有几次甚至跟两个大男人抢著付账。 


经过频繁的接触,程惟发现卞可琳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心都同样可爱:每天一套不重复的公主裙,头发上别著哢哇伊的发卡,言语直接率真,从不矫揉造作,喜欢直来直往,大笑的时候不介意形象,看到喜欢的东西两眼会放光,低落的情绪几乎转瞬即逝……他有时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另一个版本的庄芝锦──剔除掉所有灰暗面之後的芝锦,如同去了刺的玫瑰花,娇美但是不伤人,看来当初那个银蔷薇应该送给卞可琳更为贴切。 


“克拉克,我们一起去。”这次卞可琳又率先提出邀请。 


“今天不行,我要利用午休时间把这个赶出来,”说著摆摆手中的文件,“有个让人敬畏的大老板,作为手下真的不敢懈怠。” 


“那辛苦你了,老板我先去吃饭了。”程惟慰问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转身和正笑靥如花的卞可琳一同走出了办公室,独留克拉克自己一脸愤慨地赶工。 


※※※z※※y※※z※※z※※※ 


下午的时候,女友的一个电话打过来,谨之这才赫然发觉最近自己真的有些冷落她了,当下决定采取弥补行动,敲定了晚上的一系列活动。 


相对於太多男人的随便,谨之反而不喜欢一夜情,他从来都是与女人大大方方地交往,然後坦坦然然地上床,任谁也说不出什麽非议。但偏偏他换女朋友的速度令人瞠目,所以大多数女人对待谨之的态度都是很统一的爱恨交织,说起他来也都评价一致:“喜新厌旧!”当然语气里带著明显的酸味;而男人投向他的目光则是赤裸裸的豔羡,怎麽任凭他“坏”名远播,却还是有傻女人前赴後继?莫非真的是什麽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面对如此种种,谨之始终安之若素,用最完美的技巧一一化解,保持著自己在工作中游刃有余、社交界如鱼得水的良好风范。 


谨之现在的女友叫艾伦,和这个偏中性的名字一样,她的个性中有著坚强独立的一面,而这最得谨之的喜欢,在无数个细节中他都能体味到──这是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因此两个人的关系也维系得格外长久。 


他们是在酒吧认识的。当首先过来搭讪的谨之最终却绅士十足地把她送回家时,艾伦著实很惊讶,继而对这个英俊的男人起了一些好奇心,是什麽让他在和自己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之後选择不上床而只是送自己回家? 


当她终於和谨之确定关系,进而了解到他的为人时,艾伦真的有些啼笑皆非。这个男人有著许多莫名其妙的坚持,却又在某些事情上随便得近乎粗心大意,让人在搞不透他的同时也深受吸引。 


凌晨时分谨之才结束约会的最後一个程序回到家中,意外地看到程惟还没睡,正倚在厨房的流水台前出神地品赏著自己的红酒。 


听到声响,程惟探出头来看到晚归得离谱的谨之,明明对方的仪容无可挑剔,连头发都梳理得一丝不苟,但他就是一眼看出了他刚刚和什麽人发生过什麽。 


怀著一点来不及捕捉的复杂情绪,作弄的心思突起,他一本正经地开口:“谨之,你的衬衫上怎麽有唇印?” 


“这个艾伦……”谨之不疑有他,有些懊恼地低声抱怨,却在发现自己的衣领依然洁白如新之後疑惑地抬头对上程惟戏谑的目光,立刻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他无奈地笑出来:“程惟你──” 


“是跟艾伦?”可惜那人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他。 


“没错。”谨之说著走过去,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艾伦……”程惟玩味地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莫非是个男人?” 


他的推断能力真让谨之不敢恭维,错愕地大笑出来:“很遗憾,是个女人。” 


“也许并不是那麽遗憾的事。”程惟语焉不详地继续开著玩笑,然後放下杯子站直了身体,“早点休息,不然明天精神不济。” 


知道自己受到讽刺的谨之并没有反驳,点点头,与错身而过的程惟道了声晚安。 


6 


今天是谨之难得的假期,提前几天就和人约好了一起打球。谨之擅长一切球类运动,大学时还在系里担任过一年的美式足球队队长。此时积蓄多日的能量终於可以释放,从网球到球谨之越战越勇,而同来的人纷纷体力不支倒地休息,依然没有尽兴的他则干脆一个人去打壁球。 


人在剧烈的运动过後神经总会有不同程度的兴奋,只是谨之表现的尤为明显,以致於当他回到家与程惟在二楼相遇,对方几乎在照面的瞬间被他熠熠发光的眼神震住。 


“今天怎麽没去公司?”谨之没有留意,直接推开房门走进去,随手把健身袋扔在一旁,开口问道。 


“连续工作了几周,今天放假。” 


“那我们一样。”转身发现程惟仍然站在门口,便说:“进来坐坐,还是你──有事?” 


程惟向前走了几步,犹豫了一秒锺终於带著困扰的表情说出:“谨之,可以借我一套礼服吗?” 


“嗯?”谨之有些意外。 


“临时有个应酬。”他解释道。 


谨之看看他,笑著问:“这麽快就打入了香港的社交界?” 


程惟只能苦笑:“不得不去,要不然也不至於跑来借衣服。”卞可琳昨天郑重其事地递过来一张舞会的邀请卡,请他务必出席,原本从不在香港参加任何社交场合的程惟也只得在她热切的目光中点头答应。 


“来。”谨之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跟上自己,然後推开衣帽间的门,说:“你可以自己选。” 


“不用了,随便哪一套都好。” 


谨之点点头,目光看似不经意地扫了一眼程惟,随即走进去取了一套淡香槟色的礼服过来:“应该适合你。” 


程惟不多做挑剔,接过来道了谢,又闲聊了几句就离开了。 


回到房间进行试穿,原本有的会不会太“炫”的担心也在看到礼服内敛简约的款式时化为无形。大概有两三年没穿过这样正式庄重的服装了,以前在纽约他没少参加各种商业聚会,不过来到香港他想尽量一切从简,回避掉了很多类似场合。程惟满意地看著镜子里的自己,嘴角勾出了一道浅浅的弧度。 


当谨之下楼看到正在门口系鞋带的程惟时,立刻感觉自己的选择没错,那套礼服果然很适合他。总感觉程惟比自己瘦一些的,但现在看起来并不是那麽一回事,他穿起来妥帖合体,效果完美。 


程惟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同样整装待发的谨之,有些不确定地问:“你要去哪里?” 


“卞家。” 


“原来我们的目的地一致。” 


“那很好,我载你去。”谨之向来说话做事干净利落,说完就自顾自地先出门了。 


※※※z※※y※※z※※z※※※ 


在别墅门口迎接宾客的人是卞氏旗下负责通讯产业的卞念,谨之和她打过不少次交道,今日的邀请也是她发给自己的。 


“两位标致的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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