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虬竦ナ保挥傻庙幸泊诵σ猓还切σ庾布词拧�
左榜的状元──丽君玉。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皇甫少华,这一次就当她还他的情谊。
就当孟丽君想要转身离开的时候,苏烨握着笔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他勾弯了唇瓣,玩转着笔杆子,喃喃自语道:“元成帝识破丽君乔装,欲纳为妃,丽君不从,后在太后帮助下,丽君得以救忠除奸,与皇甫少华完婚。”
这下,他看叶澜怎么应付接下来的剧情。
他应该不会真的会选择两败俱伤的局面……
因为那实在不是一个聪明人会选择的。
三元既出,谢恩宴也随之而来。
汉人的地位在大都一向比不上其他人种,崇尚暴力是蒙古人的偏爱,以至于大元的版图是历史上最为广阔的。
不过孟丽君的出现还是令宫里的大多人感到眼前一亮,毕竟年轻又有才华,虽然是个汉人,但好歹也有一番大好的前途。
宴上仆从如云,孟丽君匆匆离席,不是不胜酒力,而是实在受不住大多人投注在她身上的视线。
如果那一道道视线具体化的话,那绝对会穿透她的身体,成为一个个窟窿。
几名宫女结伴路经反花园,一名湖绿色衣裳的宫女好奇地拉扯着另一名橘红色衣裳的宫女的袖角,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对方突然掩袖笑了起来。
孟丽君暗暗叫了一声糟糕,为了躲避筵席上的主人,她才跑出来散心,却不想竟遇到她们。
固然被捉到会失了脸面,可是她宁愿失去脸面,也不想被同为女子的宫女纠缠不放。
就在玫名宫女只离了她四五步距离的地方停住,那橘红色衣裳的宫女爱娇地叫道:“也不知道刚才大家说的左榜状元郎真有那么俊?”
湖绿色衣裳的宫女略微失落的垂螓扯着对方的袖角道:“就算我们知道了又能怎样?身为宫女,比起一般的汉人还不如,至少他们还有自主的能力。而且我听说了,他早就与梁相的义女成亲,长公主也看上了他,现在正苦求着皇上赐婚,好挤掉梁相义女的地位,成为正妻。”
本来还想着怎么躲闪的孟丽君一听到这句话,不由得放慢了动作,转头睨向她们。
长公主?那个泼辣到让她汗颜的女子,那个自动登堂入室,想要他休妻停娶的女子?!她顿时有神。
先不说她是女子,绝不可能会迎娶她,再者说,她就算是男子,也不会迎娶一个泼辣到自己根本招架不住的妻子。
“那皇上怎么说?”橘红色衣裳的宫女努努嘴,大概也联想到长公主是个怎样的人,她为新上任的状元郎感到由衷的……同情。
长得俊俏,固然会吃香,不过吃瘪也是很经常的,倒如这位可怜被看上的状元郎。
湖绿色衣裳的宫女向她摊手道:“所以皇上现在还在召见他,他大抵是逃不掉的。”
听到这,孟丽君愁锁眉尖,一言不发,当她终于醒过神时,眼前哪里还有两名宫女的影子。
孛儿只斤?铁穆耳,汗号“完泽笃可汗”,大元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身份为元世祖孛儿只斤?忽必烈的孙子,父亲是孛儿只斤?真金,母亲是微仁裕圣皇后阔阔真。其父死后,他于至元三十年封皇太孙,总兵镇守汉北。次年,即皇帝位。
谢恩宴的时候,她身为汉人,坐在离政权中心偏远的地方,她虽然觉得铁穆耳这个名字在蒙古不会泛滥道如同张三李四般寻常,可又隔得远,根本看不清皇上的大体容貌,只能依稀间分辨是个年轻的男子。
“应该不是他的。”她攥着酒杯,自嘲一笑,不可能这么巧合的。
她一手提着酒壶,一手举着杯子,续了一杯又一杯。
也不知道此刻自己是心中到底是轻松还失落……
夜色愈来愈沉,她喝的醉醺醺的,步子都有些翩然。
“怎么……头愈来愈沉……”她的声音带着酒后的疲软。
她的脚步如履破冰,就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跌倒在地。
蓦然,从她的身后突如其来一道高大的身影。对方适时的搀扶着她几欲要倒下的身体,沉寂了半响后,终于还是吐出两个字:“秦瑾。”
“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叶澜。”苏烨脸色一端,甩笔溅墨在铁穆耳的脸上,他沉声道:“你竟在酒中下毒。”
他被阿一的指控微微一怔,他抱着她,低声道:“游戏不可以再继续了,苏烨,你回去告诉阿一,我……愿意付出代价,失去味觉,还有……十年的寿命。”
他可以失去一切,唯独不敢再失去她。
阿一说了,只要他敢付出十年的寿命,就让他亲自回到十年前期间所有的梦境,而不是像苏烨一般,单单将十年前的误会塞入他的脑海,而感觉不到秦瑾当初的心如死灰。
这个游戏已经没有玩下去的必要了。
苏烨气恼地抿着唇,他没想到阿一还是快了他一步,先于叶澜定下这契约。
“你真的愿意结束?”他还是不甘愿就此输给了阿一的算无一漏。
他没有抬头,只是平缓地道:“结束!”
一场游戏一台戏,而他就是戏台上最不入流的戏伶。
苏烨,对不起。
苏烨合上古册,睥睨着他,连眉梢都懒得挑起,只说了一句。
“游戏结束,编号KL246闯关失败。”
第五卷未悔平生意 第29章 十年前 vip
十年前
如果有一人信誓旦旦的许下诺言,以为对方就是自己想要厮守一辈子的人,可是……一辈子,会有多长?
古镇的清晨带着露珠的清香,显漉漉的石板一块接着一块,有人按着车铃,有人嘴角还叼着馒头,满街乱窜的孩童跟随着一辆辆往前奔跑的脚踏车,笑嘻嘻的想要捉弄大人,而后一哄而散。
“你还没吃早餐?”叶澜提着书包,在车棚里摆放好脚踏车后,他抬头看着秦瑾揉着肚子,脸色也不是很好看。
秦瑾无奈的吁了一口气,她抽出车钥匙之后,就抱着书包靠着叶澜,嘟嚷道:“还不是因为学校都要七点上课,我哪里来得及吃饭。”
所以她一定要考上大学,因为听说大学都是八点才上课的,而且必要时刻,她还能选择逃学。
哦,真是太美好了。
“你就不能早点吗?”叶澜简直对于秦瑾的偷懒无可奈何,他记得自己明明都提早打电话叫她起床的,可是她偏偏就是喜欢赖床到生死攸关的时间点了,才一下子跳起来,导致他每次在车棚等她都要花个二十分钟。
秦瑾才不放在心上的耸耸肩道:“我就算早起了,我老妈也没煮早餐,你要知道她的时间点是定时的,我家旁边又没什么早餐店,既然如此,我早起做什么?”
早起的虫子被鸟吃,她才不会那么笨的。
而且每天叶澜都要重复一下这些话,看似不耐烦的表情下,还不是心甘情愿地留在车棚等她。
好吧,她这叫做恃宠而骄。
叶澜也不禁怀疑秦瑾每次是不是故意都掐点来的,因为每次她来的较晚,可没一次迟到过。
她说,这叫做──功力深厚。
也许他该好好的说她一次,别每一次,她一转话题,谈及她暑假将要去画室学画,就罔顾自己的意识,乖乖地安抚着她不善于接触他人的个性,不过,兄弟们都说,他当时的表情很傻帽。
“好了、好了,我会学乖的,可是叶澜,今天的英语随堂小测,你可要帮我,不然韩老师又要留我吃饭了。”她双手合十,对着小心翼翼地讨好。
“……我昨天给你划得重点,你到有没有去看?”叶澜已经被秦瑾的懒惰给气到无力,他只能深呼吸,才能避免自己有朝一日被她活活地气到头顶生烟,七窍流血。
秦瑾拉着叶澜的肩带,旋身转向他的面前,“才不是呢,我一向都有去看,可是我昨天一下课,我就发现你给我的本子不见了,我问其他的人,可是除了苏嘉,没有人理会我。”
“那么陆玲也不知道?”他提起她唯一几个可以说的上话的人。
他其实是知道的,对于秦瑾,同班的同学大多是保持着负面的评价。
尤其是她在班上不怎么出色,也一向不怎么和人深交,多数的人会认为是因为她较为孤僻内向,其实不尽然,她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人会口若悬河,点头之交的话,也会守口如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