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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拳脚功夫。”
高寂微微点头。
“好,留在我身边。”
锦韵点了点头,甜甜地笑了,眉眼弯弯成月牙,精致的五官被晨曦的微光渡上了一层薄薄的金纱,看起来就像临世的仙女一般,美得超凡脱俗,动人心魄。
“格桑梅朵……”
高寂怔怔地看着,口中却不自觉地滑出了这四个字,右手掌抚上了胸口,微微低头,不敢直视。
格桑梅朵是一种生长在草原上的普通花朵,杆细瓣小,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风愈狂,它身愈挺;雨愈打,它叶愈翠;太阳愈曝晒,它开得愈灿烂。
那是他们信奉的花中仙子!
格桑梅朵?
锦韵微微一怔,高寂这声音很小,就像唇边的呢喃一般,陈妈妈他们站得远些没有听见,她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难道这高寂是草原人?
可看他的额骨并不特别凸出,像中原人多一些……难道是个混血,还是其他?
那这高寂的身份?
思及此,锦韵不由谨慎地问道:“你家在哪里,家中可还有其他人?”
“我没有家,也没有亲人。”
高寂淡淡地摇了摇头,眸中浮现出一丝不愿触及的伤痛和挣扎。
罢了!
锦韵轻叹一声,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既然他不愿意说,她也不好强逼,而且自己已经答应留用他了,又怎好轻易反悔?
恐怕这样,晓笙也不会答应吧。
想到这里,锦韵斜飘去一个眼神,晓笙浑身一震,立马羞怯地低下了头。
这丫头有状况,难道是春心动了?
晓笙在她身边已经跟着伺侯了三年,待人接物都是稳妥,心也细,就是有时候气性高了些,这倒不是个问题。
锦韵了然地点了点头,目光再次转向高寂,年纪虽然小了些,却长得人高马大,倒甚是英武,不过还要留待观察一下品性如何,才知道是否是晓笙的良配。
不过,她可记得在东市时,这高寂曾说过是要求被雇佣,而不是签死契,这小子难道另有打算?
锦韵微微沉思,看来是要好好观察一番才能做出决断,可不能轻易将晓笙给许了出去。
就在气氛沉默的当下,一道不和谐的“咕咕”声却从高寂的肚子里冒了出来,锦韵诧异地抬了头,却见高寂微微红了脸,有些不好意思地挠着脑袋,道:“我……有好几天没吃饭了。”
“晓笙,去马车里拿些点心和热水给他。”
锦韵抿唇一笑,便转头吩咐道:“来喜,你给他讲讲我们府中的规矩。”
又转向陈妈妈,“陈妈妈,暂时将高寂安排在门房那里听差,以后出门办事捎信也方便些。”
外男是不能进内院的,门房原来的三管事是黄四牙,自从他婆子和闺女犯了背主之事后便被顾氏给发卖了,如今接替这三管事职位的正是竹心她爹,有他照看着也能放心一二。
陈妈妈笑着点了点头,便随着锦韵踱步到凉亭。
高寂接过晓笙递来的点心和热水,坐在路旁的大圆石上便吃了起来,按理说他几天没进食了,该是饿得好一通,却不想刚才还能坚持跑上几里路,如今进食也并没有狼吞虎咽,虽然吃得很快,但一点也不让人觉得粗俗,倒像是平日里就是如此用餐一般,极懂规矩。
“高大哥,你可真厉害,啥时也教小弟几招?”
听闻高寂会武功,来喜也有了兴致,蹲在一边的地上搓着手,兴致勃勃地问道。
高寂趁着喝水的空档,淡然道:“哪有那么容易,我从几岁就开始学起。”
又上下打量了来喜一眼,来喜立马来劲了,从地上跳了起来,抬头挺胸,气势昂扬,别提有多精神了。
“你,晚了!”
可高寂下一句话便将来喜彻底给打击到了谷底,原本高涨的热情立时塌了,就像焉了的茄子一般,整个五官皱成了一团,巴巴地耸搭着肩膀,显得有气无力。
“得了来喜,甭装了!”
看着来喜那模样,晓笙忍不住笑出声来,又看着高寂仍然是一脸平静地吃着点头喝着热水,心中不由暗自点头,别看这少年比自己还小上一些,可那气度却远不是府里的小厮可比。
“谢谢……姑娘。”
高寂吃完点心之后将瓷盘递回给了晓笙,随手抹了抹嘴,却不舍得沾在衣袖上,他爱整洁,这点和草原人不同,也怪不得被他们说成是个异类。
这点倒是高寂钻牛角尖了,他被赶出来的原因大家都明白,只是他刻意忽略了而已。
“你别客气,叫我晓笙吧!”
晓笙一手接过瓷盘,一手却在衣角上打着绞,虽然她已经极力要求自己要镇静,可不知怎的,面对高寂她的心就有些慌乱,还夹杂着一丝欢喜,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这种忐忑的感觉真是让人既欢喜又担忧。
“晓笙姑娘,多谢了!”
高寂还是微微抱拳施了一礼,便越过晓笙向来喜走去,他可没忘记刚才那位小姐让他熟悉一下府中的规矩,如今肚子填饱了,也该做正事了。
思及此,高寂的目光微移,看向那个婷婷站立在凉亭中的娇小身影,不免失笑,他怎么会觉得她像格桑梅朵呢?那一刹那的感觉可真是让他觉得奇怪!
晓笙一直注视着高寂离开的背影,也顺着他的目光转向了凉亭,不知怎的,心下微沉,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缓缓潜伏而上,她咬了咬唇,思绪一时间复杂了起来。
第【79】章 思衍进京赴考 碧娆姐妹相见【 】
清晨里的三里坡很是清冷,连个人影也不见,路边草丛中凝着点点白霜,随着晨曦的微光晒下润成了滴滴晶莹的露水,衬着那一抹新绿,让人不自觉间有了一丝期待与希望。
“小姐是来得太早了,恐怕林小姐的马车还要一两个时辰才能抵达呢。”
陈妈妈已经从马车上拿下了暖和的羊毛毡,又将凉亭的石桌石凳收拾了一番,这才细细铺上,请锦韵过来坐着歇会。
“没事,我睡不着嘛。”
锦韵抿唇一笑,又搓着双手,呵出一口白气来。
晓笙从马车上下来,将手中捧着的鸟雀錾花白铜手炉递给了锦韵,笑道:“小姐最是怕冷,今儿个却为了见林小姐舍得自己受冻,待会林小姐来了可不心疼?”
“贫嘴!”
锦韵斜了晓笙一眼,再看了眼不远处正与来喜说话的高寂,唇边露出一丝婉转的笑意。
似是感觉到背后有人注视,高寂猛然转过了头,却与锦韵还未收回的目光不期而遇,双方都是一怔。
锦韵将手炉拢在胸前,半眯了眸子,好敏锐的感知,这高寂果真是属狼的么?
高寂却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了目光,又急快地转了回来,认真地听着来喜说话,就好似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晓笙也跟着转过了头,看着高寂的背影,若有所思。
时间过得很快,太阳已经升得老高,气候也慢慢暖和了起来。
锦韵与陈妈妈母女聊着天,间或起来散散步,看着路上来往的人流渐渐多了起来,锦韵亦在陈妈妈的提醒下带上了面纱,即使有人好奇往凉亭里伸长了脖子,也只会见到一婷婷端坐的小姐,看着各守在一边的高寂与来喜,便谁也不敢再踏前一步。
好歹锦韵是在方嬷嬷跟前学过规矩的,这正经端坐起来,气质上不输于任何世家名媛,就连高寂也忍不住微微侧目打量。
来喜是周妈妈的侄儿,周妈妈到了陆府不久,他便也寻了过来,顾氏与锦韵见他聪慧灵巧,又是自己人可以信任,这才让他做了车夫,平日里外出采卖东西也是由他负责,这小子机灵讨喜,办事也稳重,顾氏与锦韵都很满意。
对着高寂,来喜自然说了许多夸赞锦韵的话,高寂只是听着,起先也是不以为然,可不过短短两个时辰的功夫,他的想法却一点一点开始改变。
而此时的高寂尚不知,在东市里遇到这个少女,便是他一身的转折点,当他以后身居高位时,再看着草原上开遍的格桑花,想起过往的点滴,心中曾不止一次地悔恨,若是当年他能够勇敢一点,狠心一些,或许今日能够拥她入怀的便不是那个人,而是他。
当然,这只是后话,此处暂且不提。
“小姐,来了!”
晓笙撑掌在额间远眺,一支车队正远远而来,走得近了,方能看清车檐的方角上挂着一木质的牌匾,上面用朱色红漆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