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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妖孽滚远点 作者:蛙蛙的小窝(潇湘书院2012-7-7完结,玄幻 女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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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道:“玉风,这丹药,石磷有多少?”
  “三颗。”
  也就是这个丹药是千金难求的救命丹药。玉风拿出这丹药的时候,没有对我多说一个字,看来是面冷心热的主。
  这个药果然药效明显,出乎我的意料,这孩子只有几柱香的时间,很快就醒来了,而且精神较好。
  “请问小公子姓甚名谁,”玉风道。
  “我不知道。”他睁着迷茫的大眼睛,还好奇的一直,盯着我看。此时,我已经将蒙在面上的方巾拿下了。
  “那,小公子,你家住何方?”玉风似乎想把他送走,那也是,带着个陌生人也不是办法,而且帮他找到亲人也不失明智之举。
  “我不知道”。他摇了摇头。
  怎么会这样?那怎么办?我看了看玉风。
  “小公子打算怎么办?”玉风温和的说。
  “我饿了。被他们饿了好几天。”他摸了摸干瘪的肚子。
  我急忙给他点干粮,他大口大口的吃着。
  “慢点,慢点,别噎着。”我边轻轻拍着他的后背,边说,“来喝点水”。
  他喝了点水,打了个饱嗝。顿了顿,“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道我一个人躺在一小河边。后来几个坏人把我抓起来,送说是我长得美,符合他们大当家的胃口,说是要送给他们的大当家的当压寨夫人。我是个男的,我怎么能够当他的压寨夫人?他们逼迫我,饿了我好多天,我趁着他们喝醉的时候,逃了出来。”
  我想,这么个可怜的孩子,无家可归,我和他有同命相怜的之感。他的人是我坚持要救的,不如我就带他回玉石小筑,好好照顾他。石磷那么富有,可以养一阁子的大美人,我养个小少年总不碍事吧,而且我仅仅是以姐姐照顾弟弟的心态而已。如果他要误会,要反对的话,那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要不你给自己起个好听点的名儿吧。”我对他柔柔一笑,摸摸他的手背,安慰安慰他。
  “妹妹叫什么名字啊?”他的眼睛变得明亮了。
  “离丝。离开的离,丝帕的丝。”我怕他听不清楚,细细解释道。
  “那我叫离落。”说着,他抬头看我的眼睛。
  “为什么要给自己起这个名字呢?”我问道。
  “我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妹妹姓离,我就姓离。妹妹就像天下落下来仙子的一样美丽,所以我取名叫落。”这小子,在哄我开心呢,挺受用的,果然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我冲着玉风扑哧的笑了。
  玉风看了看我,笑得露出了整齐洁白的牙齿。
  “这个名字好。离落,离落,你好聪明,姐姐喜欢这个名儿。”我哄了哄他。
  “我比你大,你得叫我哥哥。”这家伙,各方面都要人照顾,还要当哥哥。
  “我是你姐姐,你得叫我姐姐。”我满心欢喜,以后我有个弟弟了,我当姐姐了。虽然不是亲生的,我打心底喜欢他。
  “说了我是你哥哥。”这家伙性格还有点子犟,不耐烦呢。
  “好好好,哥哥,哥哥,好哥哥,不要闹了,好好休息吧。”
  我怎么不喜欢离落呢?
  和石磷生活了这么久,石磷像古井一样,让我看不到底,不知道他的过去,不能探测他的未来。他毫无生气,毫无感情。玉风也一样,和他们一起生活是冗长而痛苦的。他们从来不在乎别人的心是痛还是悲,因为他们本没有心。
  而离落是属于我的,那么清脆,干净,新鲜。让人打心底的欢喜。和他说话没有负担,可以忘记暂时的忧伤,感到生活还是有丝丝的憧憬的。
  石磷能够把我的安全交给玉风,是因为玉风现在是石磷的左右手吧。玉风不顾这几日辛苦奔波,天气炎热。丝毫没有要休息的意思继续赶路,我叫都叫不住,办事是如此老实,实在。
  离落躺在马车里睡着了,睡得那么安稳。果然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
  我挺羡慕离落的,忘了过去多好,没有烦恼,没有折磨,没有忧愁。如果我能,我希望彻底我忘记过去失去双亲的痛苦,忘记石磷给我带来的无助,甚至,忘记我自己。
  赶了两天两夜的路,第三天早上玉风停了马车。我用手探开帘子。
  “小姐,这个地方进不去了,还请小姐稍等,我进去看看。”玉风说着一跃就不见了人影。好俊的轻功,当年石磷也是这么过去的吧。
  十年前,山被封了。出口在这里,只见一块足足有十丈高,完整的大花岗岩石完好的挡在山谷的出口。不是简单的山崩,不是一般的村民能够做到。这个附近根本就没有村子,连人烟的遗迹都没有。也就是说,即便有瘟疫,那么在这个深山,也影响不到其他的人,又有谁知道呢?是什么人堵住了出路呢?
  “小姐,一切安好,让离落在马车里稍等,我先带小姐过去罢。”玉风悄无声息地闪到我的面前,把我着实吓了一跳,估计是我太入迷了。
  玉风左手揽住我的腰,我轻轻抓了玉风的衣襟。深吸一口气。才慢慢稳当的带我飞离地面,我较为怕高,不敢往下看,生怕一看自己就会掉下去,仅仅闭着眼睛,听到玉风强而有力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如擂鼓般。石磷的心跳是缓慢而稳定的,不似玉风这般快速有力。估计是带着个人,夏日天气炎热,让轻功极好的人变得较为累,玉风的衣服湿透了,粘糊糊的。
  “小姐,到了。”
  我才放开紧紧抓着玉风衣襟的手,微睁开一只眼。玉风又纵身潇洒一跃,到那边去接离落去了。
  我一屁股坐到地面上,用手给自个扇风,还是觉得热得慌。只有一眨眼的功夫,离落就跑过来了。
  “妹妹,风哥哥好厉害,可以像鸟一样飞,我要学鸟飞。”
  “你要看人家玉风答不答应了。”我和玉风对视一眼。
  “这……”
  我看到玉风豆大的汗珠滚滚直下,直流淌到他的眼里,鼻尖也有。我心里觉得不好过。玉风为了我这么辛苦的赶路。而且要不是为了我们两个累赘,他一个人原本可以轻轻松松,自如的飞来飞去。站起身来,随手掏出一块帕子,左手帮他拨开零散的墨发,右手给他额头擦擦汗。
  “小姐,我,我还是自己来。”被太阳晒得满脸通红的玉风接过手帕,细心的擦着汗珠。
  “舒而脱脱兮!无使尨也吠,无感我?兮!”玉风,低低的吟道。
  “风哥哥说什么呢,我也要妹妹拿帕子帮我擦擦汗”,离落叫嚷着。
  我的听力比常人要好,所以我听得一清二楚。脸一红,一时间不知所措。只怪自己太大意,平时在石磷面前毛手毛脚惯了,今天面对的不是石磷,而是玉风
  手帕可称之为“?”。“尨”,是多毛的一种狗。此句诗歌的背景及其大意是,一美丽的姑娘规劝前来求婚的小伙子:“你应该严格遵循求婚礼节,不能用如此鲁莽的方法。不可以吓得我家的狗乱叫,更不许动我的手帕。”手帕是定情的信物。姑娘的手帕一旦被别的小伙子动了,就意味着要以身相许。
  我硬着头皮,踮起脚尖,挼起袖子心不在焉的帮离落胡乱擦擦了。
  “妹妹揉到我眼睛里去了,疼。”
  “小姐,用这个吧。”玉风把帕子递过来,我伸手准备去接。
  “哇,好难看的一只大肥鸭子。”离落叫嚷道,生怕别人听不到。
  我愣住了。而后我看到了玉风咧嘴笑了,雪白整齐的牙齿,闪着白光。
  我定睛一看,离落所谓的好难看的一只大肥鸭子指的是——我的刺绣!而且是我精心绣的,准备送给磷的一只鸳鸯!
  我跺了跺脚,耳根子发烧,急忙跑开。
  说起刺绣就是我的一部血泪史。
  以前,石磷要我学琴棋书画,我还勉强可以耐得住性子,学得有模有样,因为是石磷手把手的亲自教。而对于刺绣,这个石磷可不在行了,我七岁的时候,即便石磷找了南城里著名的绣娘——唐秀娘亲自教,也没学出来。为此,我还和石磷闹腾过,扬言我坚决不学刺绣了。
  后来石磷换个方法劝我学刺绣。在教我诗歌的时候开导我说:“丝儿只有学会刺绣了,才好嫁出去。”
  石磷精心挑了首较为流行的民歌教我。我一声声的朗诵道:
  “不写情词不献诗,一方素帕寄心知;丝织(思知)接了颠倒看,横也丝(思)来竖也丝(思),这般心事有谁知。”
  石磷给我解说的时候说:“此诗歌妙啊!”思“与”丝“是谐音,”丝织“也是谐音”思知“,一语双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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