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楚大哥你发财了,会不会请人家吃饭?人家也有出力的。”诺依莎
兮兮道。
“小朋友,这些都给你了,你快回家吧。”楚刚很大方。
“我不回去,我决定了,要拜楚大哥做大哥,跟着楚大哥降妖除魔!”诺依莎娃粉拳神气地一挥,一脸坚定。
楚刚有些头疼,满口降妖除魔,又是一个吃饱了撑着的女侠,当即苦笑道:“小朋友,你还是回家吧,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人家不是小朋友。人家都快一百岁了,楚大哥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地,人家会照顾自己的。”诺依莎娃信誓旦旦。
楚刚懒得再废话,拍拍火鸣粗壮地脖根,示意火鸣加速甩掉跟屁虫。
火鸣会意,它早就对诺依萨娃身下那匹花斑麒麟驹与自己并驾齐驱,极为不满,骄傲地喷个响鼻。暴蹿抢前。
诺依莎娃一愣,旋即手捧胸口,双眸星光点点地看着蓦然加速的火鸣与楚刚,痴痴地喃念道:“不愧是我的偶像,连正眼都不看我一下,太酷了……啊。楚大哥你等等我……”嚷罢,诺依莎娃身影连闪,连施两个瞬移,登上火鸣的阔背,她也不笨,以金乌星座的脚力,一旦放开四蹄,自己的小花肯定追不上。
“嘿嘿,楚大刚你甩不掉我的,我跟定你了。要拜你做大哥!”见楚刚啼笑皆非地看着自己。诺依莎娃竖起一根指头,晃了晃。涎脸嘿笑道。
“小朋友。你应该听说过,我楚刚杀人不眨眼。并不是善男信女。”楚刚老脸突地一沉,冷声道。
“嗯嗯,我知道,楚大哥所有地事我都知道。”诺依莎娃把头点的跟小鸡吃米一样。
“楚大哥飞升上来后,封疆城城主送了楚大哥一匹破马,他真小气,也就在那时,楚大哥结识了木氏商会的木轻尘小姐。然后呢,楚大哥教训了来抢劫楚大哥的普肯家紫衣武士,将他们杀得个落花流水;再然后,普肯家不服,重金请来了二十八星宿,又被楚大哥杀得屁滚尿流;再再然后,楚大哥到了镜湖开府……”
诺依莎娃掰着手指,对楚刚的过往如数家珍,感觉好像比楚刚自己还清楚,她视楚刚为偶像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身为一个资深追星族,哪能连偶像做了些什么大事都不知道。
瞟了一眼脸色变得越来越阴沉的楚刚,诺依莎娃嘻嘻一笑,道:“楚大哥你就别骗我了,你绷着脸一点都不吓人。他们都说楚大哥杀人不眨眼,那是他们有眼无珠,我知道楚大哥是好人,不会乱杀人,我研究了楚大哥地过往,发现被楚大哥打杀的,全是主动来挑衅楚大哥的坏蛋。”
“小朋友,你这话倒是没有说错,有见地,我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楚刚严肃地点点头,深表赞同。
“楚大哥你……你脸皮好厚哦……”诺依莎娃一愣,施即掩嘴大乐。
“我说的是实话,记住!以后碰到其它人也要像今天这么说。”
楚刚一本正经地嘱咐,心情变好,因为昌平城方向奔来了一队红衣骑士,就像一朵红云般急飙而来。为首的正是诺依莎娃的二哥波斯曼,他应该是来追诺依莎娃的,终于可以摆脱眼前的小屁孩,楚刚暗吁口气的同时,示意火鸣停下来。
“波斯曼拜见府君!”来到近前,波斯曼勒缰停马,翻下马背,恭恭敬敬地向楚刚抚胸弯腰一礼。
不只是波斯曼,跟在他身后的所有红衣剑卫,看向楚刚地目光中,也是充满了敬畏,一脸地高山仰止。以前楚刚被好事者誉为“千年飞升第一强”,许多人都是淡然一笑,有些不以为然。昌平城一战后,再没有人敢怀疑楚刚的存在,奠定了楚刚新一代化境大师地超然地位,声威直追沙都帝王踏空虚。
“波斯曼先生客气了……”楚刚端坐马背上,大赦赦地摆摆手。
“二哥,你怎么又来了?人家不是跟你说了吗,我跟楚大哥在一起很安全地,你就别担心了,快回去吧。”诺依莎娃嗔道。
“阿娃你……舍妹玩劣,让府君见笑了。”波斯曼有些尴尬。
楚刚暗暗点头,赞同波斯曼的说法,这小屁孩确实很能折腾。
“二哥,你说什么呢,你快回去了……”当着楚刚地面被自己二哥诽谤,诺依莎娃直翻白眼,催促波斯曼快离开。
“好吧,你也长大了,不能再任性了,出门在外,你要听府君的话,别给府君惹事……府君,给府君添麻烦了,舍妹就拜托府君了,鄙人告辞。”波斯曼言罢,迅速蹿回马背,不给楚刚说话的机会,一撇马头,打马便走,动作那个快啊,就跟火烧眉毛似的。
“娘……娘哦……这有没有搞错?”看着原路返回的红衣剑卫,楚刚傻眼了,总感觉波斯曼那家伙是巴不得自己拐走他妹妹,有他这么当兄长的吗?难道他对自己的人品就这么有信心?
“楚大哥你别傻看了,嘿嘿,你是不是要回镜湖领?这路我熟,你听我的,往那边走,翻过几座山……”诺依莎娃有些得意洋洋。楚刚:“……”
第四集
第035章 … 那一刀的后果(上)
依莎娃说楚刚是自己最崇拜的偶像,自己对楚刚的事早就想着要去镜湖拜楚刚做大哥,因此研究过从自己家出发到镜湖的线路。
诺依莎娃好像并没有说谎,领着楚刚策马执缰,跋山涉水,遇城过城,时不时地逮住个人问一下路,只用了四个多月时间,就把楚刚带到了镜湖山脉。
与诺依莎娃接触的时间长了,楚刚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上这小屁孩了,也不再反对她叫自己大哥,这一路过来,诺依莎娃上蹿下跳,忙前忙后,进城时食宿什么的全由她安排,当然也由她付钱,是个好孩子!
“听人说镜湖有好多瀑布,还真的有好多瀑布。不过,楚大哥你的领地很差劲。”
踏马云层上,远眺着千瀑挂山川的镜湖主峰,诺依莎娃趴在麒麟驹的阔背上,双手托着下巴,扑闪的大眼睛有些失望,镜湖领好像比昌平城还差劲,山脚下,房子什么的好像都是新建的,人口也不多,不过,那些人大部分都是顶着野兽脑袋的妖族,很好玩。
“小朋友你懂什么,已经不错了。”与诺依莎娃不一样,楚刚对现在的镜湖很满意,要知道,十多年前楚刚刚到镜湖时,镜湖才真是荒山野岭,现在的镜湖已经有点城池的样子。
“这还不错?都荒山野岭了,这镜湖的灵气好像也不怎么样,楚大哥这么威风的大人物,怎么能住这样地地方?”
诺依莎娃还是觉得镜湖配不上楚刚。“楚大哥不是攻下了双头狮圣的普兰城吗?为什么不开府普兰城?人家虽然没有去过普兰城,但也听说过。普兰城被双头狮圣与九尾狐圣经营了上万年,应该错不了。”
“这事我心里有数。”楚刚成绣在胸。
镜湖不要说跟普兰城比,就是万禽山、桐公岭、沙田渡这三处原天妖王领地也比它强。
而普兰城,应该是楚刚名义上地那九千八百座山头的领地内,最好的一块风水宝地,不但是人口数量、城池规模,还是灵气的质量。都是最好的。
因此楚刚现在绝口不提天耀府的事,真要开设天耀府,正式出场登上领主界的大舞台,也不是小小地镜湖,非普兰城莫属。巍峨雄浑地狮圣宫,只要换块匾额。就可以拿来当天耀府办公,连装潢的手续都省了。
但楚刚也有自己的打算,日后开府普兰,这鹿泯江南北的万禽山、桐公岭、沙田渡、青牙城就是自己领地的北疆,毗邻领主联盟,战略位置突出,在地处中央的镜湖建城,能将四块天妖王领地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是为中央潜龙之地。
“咦?楚大哥,你地条件很艰苦哦。就一座小竹楼。比我住的那座别院还寒酸。”来到镜湖上空,诺依莎娃瞪大眼睛夸张地怪叫道。
这镜湖就是一座山顶湖泊。湖中大小岛屿耸立。但看来看去,建筑就只有湖边的一幢竹楼。孤零零地,毫不起眼。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小朋友,你没有听说过吗?”楚刚一副老气横秋的口吻,言下之意,就因为有了他楚刚,镜湖才因而名扬天下。
诺依莎娃闻言弯着脑袋一想,重重点头,确实有道理,镜湖是什么地方不要紧,要紧的是,镜湖是新一代化境大师楚刚的驻地。
“我们下去吧,晚上让你尝尝镜湖的特产。”镜湖也不是诺依莎娃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寒酸,至少镜湖底还有三条天然水道,其中一条水道中有“五行灵禾”,另一条水道里生长着极其味美的“舞大刀鱼”。
“什么特产?”
“你吃到嘴里就知道了。”楚刚轻拍火鸣的脖根,示意火鸣下去,脑袋也开始变形,很快就变成了一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