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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着头的她没有发现,当她用颓废的口气说出这句话时,陆爷爷凝住了脸上的一直挂着的慈祥笑意,点燃了捏在手中的旱烟,深深吸了一口,眯着眼睛回味片刻,这才颇为严肃的问道:
“为什么?你成绩那么好!上次家长会的时候李老师不是说过,你完全可以争取到国家财政补贴的。”
“可还是要花不少钱!”陆岚菲截住爷爷的话头,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再说了,我去后谁照顾你和奶奶,你们的年纪大了,在老寨没个年轻人在身边,日子怎么过?”顿了顿,白皙秀丽的左手手指轻触右脸“须”状的印记,接着自嘲道:
“这个样子,只有你和奶奶不嫌弃吧!我不想去吓着别人!”
陆收荒没上过学,不会说什么大道理;被孙女说得有些词穷,在板凳上扣扣烟管,整理片刻后,这才语重心长劝慰道:
“我和你奶奶的事情倒是不用你担心!我俩身体都还好。至于你上学花钱的事,前些日子镇上民政局的主任给我说过,明年政府会把家里的低保金提成双份;他还说,县里的学校期期都有奖学金。现在国家好,政府好,党好,这么好的机会可一定要把握住啊!”
陆爷爷说到这儿,抽了一口烟,歇一口气;看向她脸上的胎记,忆起捡到她的最初,他自己也被襁褓下的印记惊了一跳。口气转重,像是骂孙女,也像是骂别人,
“样子!样子怎么啦?碍着谁了,电视里那些个没手没脚的都还笑的那么开心。我家菲菲善良,懂事,能干孝顺,咱们寨子谁不知道!吓别人?我看那些一天只知道以貌取人,张嘴乱说的人才是最吓人的!”
门卫室里,刚放下碗筷的马大爷也被他加高的声音引了出来;连连点头附和:
“就是,别的小鬼头我看见就烦,打扮的花里胡哨,整天满天飞窜,说话也没名堂。菲菲斯文、沉静,每天在人家走后,主动收拾乱七八糟的教室;还帮我这个孤老头子做不少事情。我看她就比那些娇生惯养的少爷,小姐强了不止一点半点!”
陆岚菲听到如此的夸奖,局促地辩道:
“马大爷别这么夸张,校园里的天之骄子那么多,被人听到拿我和人家相比,会笑话你们的。”
陆收荒瞪圆双眼:“笑话啥!这是实话,就是一百个人在此,我也这样说。”
门卫马大爷也连连点头表示赞同,冒了句哲理性十足的话来:
“心是悲的,看什么都痛;心是乐的,看什么都好!”
末了,似乎觉得不好意思,解释道:“这话我可创不出来,是你们初三那展什么同学说过的。我老伴去年走的时侯,正伤心,差点就跟着去了。那娃子冷冰冰的丢了这句话给我,细想想还蛮有道理的。”
看远处逐渐多起来的人流,他也往门卫室的岗位回去了。转身之际,口里嘀咕着:“医人不自医啊!他养了一年了也不见笑一下啊!”
陆收荒看眼艳阳高照的天色,眼见孙女露出的脸庞有些发红,顾念她虚弱的身体。站起了身子:
“菲菲进去吧!中午的日头毒。我转转去,下午回家注意安全!有谁搭话,千万别搭理啊!”
陆岚菲心里苦笑,我这个样子,谁会瞎眼的来搭话啊!却是点头应是,看爷爷准备离开,忙关心道:
“爷爷不要到省道附近转悠了,那儿太远了,就在镇子转转吧!下午也早点回家!”
“嗯!知道了,进去吧!”陆爷爷打发了陆娜,骑上自行车,沿路响起他雄浑响亮的叫卖声。
“收荒了!旧书、旧报、破铜烂铁、不要的旧东西咧!”
他行径的方向正是十几里外——省道213线的下扎瓦桥,一条著名的旅游公路必经处。……
送走了陆爷爷,陆岚菲告别马大爷,依然低头敛目往教室回去。
操场方向这时传来一阵叫好声和加油声,她敏锐的捕捉到了“沈世南”三个字,不由驻足望去。
阳光下的篮球场上,一群青涩少年挥汗如雨,脱掉上身的校服外套,露出里面各色的内衣。民族的不同,就连内衬的衣服也是风味各异,**的大袖细花衬衣,藏族色彩艳丽的长袍,汉族的T恤……。
身上的各色搭配也是琳琅满目,卷曲头发配上大耳环,小白方帽的也有那么两个,甚至还有几个挽着黑色头巾的……;旁边围观叫好的人也是形色各异,不过大家欢呼的对象此刻倒是绝大多数相同。
少年中,穿着一件白色“阿迪”T恤的人就是人群注目欢呼的焦点:沈世南。他是石磨镇书记的儿子,十六七岁的少年身高窜到了一米七左右了,浓眉大眼,挺直的鼻梁,嘴角一直微微翘起,最吸引人的是脸上一直挂着和煦的笑容,指挥着队友不断进攻。四肢修长,行动敏捷,移动之间顾盼生姿。
只见他动作敏捷的一个假动作,灵活的抄过一位高壮藏族同学手中的篮球,潇洒的一个远距离三分球,举着球抛向篮筐的身影在金色阳光里耀目惑人!篮球在一片惊呼声中停留在篮筐上不断滚动,不见落下,也不见滚进去……
操场上所有的人全都屏息以待:
一圈!两圈!三圈!……篮球似乎知道它现在是众人瞩目的明星,矜持的在框上转了足有一分钟,终究还是耐不住大多数人的祈祷,“跌”进了框中!
“耶——,沈世南好棒!”
……
陆岚菲不由半眯双眼,远远的望向球场上那团炙热的烈阳;感觉周围越聚越多的“沈迷”,颓然转身准备往教室走去。没走两步,脑后突来一阵疾风,她迟钝的回头,就见“沈王子”一脸焦急的向自己这个方向奔来。
眼前一暗,额头一痛,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被突来的力道砸得侧身栽倒在地。耳边只有一阵恶意的哄笑,期待中的天籁男生说话了:
“同学……”沈世南正准备伸手拉一下地上的倒霉鬼,突然看清了倒在地上的是左脸墨黑的“鬼夜叉”,快速收回了大手,抱了篮球,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陆岚菲远远听见旁人的哄笑,感受到“王子”的冷意,强忍了晕眩,摇晃着爬起来,跌跌撞撞进了教室。
正是午休时间,教室后面角落里有一个闷头趴在书桌上睡觉男生;陆岚菲见是他,暗嘘口气!这个展令麒是学校少数不拿异样眼神盯她的人。
慢慢往后面的另一个角落行去,沿路扶正歪斜的桌椅,捡起地上的垃圾,顺便丢进后面的垃圾桶,这才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见教室外没丝毫的动静,从书包内衬掏出一个厚厚的带锁笔记本。翻到空白页,添上了一段话:
他今天穿着一件名牌T恤,听人说要好几百呢!都能抵我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了。看来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止是几排座位,十几里山路那么简单!那是天与地,云与泥的差别。
灰姑娘的“玻璃鞋事件”不会出现在我身上!还是一直站在远处,渴盼他炙热阳光般的笑容能否靠近点,驱散我心里化不开的阴霾。
……
少女情怀总是诗!哪怕是容颜丑陋的陆岚菲也不会例外。她暗恋班级的“阳光王子”沈世南很久了,喜欢他脸上永远挂着的温暖笑容,迷恋他自信爽朗的谈笑风姿……。只是,她自知不会受到王子青睐,一直只敢对着笔记本抒发情怀。
下午的第一节课是《计算机课程》,全班同学都夹着书往专用的电脑教室而去。学校的电脑并没有联网,任课老师也只是随意的要求各自练习打字,相邻的两人互相监督而已。
沈世南来得颇快,坐在中间的黄金位置。他一向是焦点人物,四周很快聚齐了他的几个哥们,还有动作迅速的几个女生,更是占据了他周围剩下的空隙。
陆岚菲动作一向有些迟缓,没有任何迟疑的走向了最后一排。这排只坐了两三人,展令麒便在其中。他已经十八岁了,坐在那完全是副大人的模样,穿着一身订做的深蓝校服,军人般的坐姿,刀削似的五官充满冷硬的线条。
陆岚菲坐到他的身边,娇小的像个小学生。两人都端坐在电脑前,十指飞快飞舞,一时只有键盘的节奏声响起。整个计算机教室里,只有这个角落看得见专心练习打字的学生。
两个没有抢到“王子”周围座位的女生,岔岔坐到了沈世南后方两排的地方,低头交换起了纸条。
甲:看到没!都是你,又慢了一步。
乙:坐一下有什么了不起,他左右还是他两个哥们呢!
甲:快毕业啦,我爸要我去九寨沟的宾馆上班了,看不到王子了!
乙:哇!九寨?去玩的王子更多啦,还有金龟呢!你长那么漂亮,这个“山寨王子”就丢掉算啦。
甲:机会留给你了,不过你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