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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卢百户也来了;他从来不做饭;俸粮全都交到舅母家,就在舅母家里吃饭。
过了两天;舅母带着自己做的榆钱糕来看春花;她穿着新做的紫红色如意纹袄;笑语晏晏地说:“于娘子没吃过这土物吧,很清香可口呢。”
春花拿了一块尝了尝,“真好吃,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店里应该也做上一些。”一面装了碟子分给大家吃,问舅母做榆钱糕的方法。
“只不过是吃个新鲜罢了。”舅母讲了做法,又笑着低声告诉春花,“梦生说今年年底前就会定亲的,让我先别急,只是这臭小子不肯说看上谁了。”
春花笑着说:“我早就说过水到渠成,舅母不用担心的。”
“梦生的事一办,我就得给金花招女婿了。”舅母只喜悦了一小会,就又开始愁了起来,“于娘子认识的人多,帮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
这次春花也陪着她发愁,招婿不比出嫁,很多男人不愿意入赘。甚至在明朝的律法上,赘婿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家庭地位上都很低,金花很难招到一个能配得上她的女婿。
“金花好像还没想这事呢。”春花用手支着头叹了口气说。
“正是呢,这一个两个的都不让我省心。”舅母也叹气,“说是要等十八再招婿呢,让我先给银花相看。”
金花和银花相差不过一两岁,也确实可以相看了。但银花是要正常出嫁,定辽前卫的好男儿不少,这倒不难。果然舅母同春花说了几个小伙子,都是有意与银花结亲的,“我总想长幼有序,先把金花的事情办好。”
两人正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银花闯进后院,泣不成声地说:“娘,爹出事了,你赶紧回家。”
舅母脸色变了,顾不上再和春花说什么,马上就随着银花走了。春花不放心,让一个伙计跟着去看看是什么情况,马上回来告诉自己。
过了一会儿,那伙计跑了回来,告诉春花,卢百户的三舅护镖时遇到了打劫的,受了重伤,刚刚送回家中。
“情况很危险吗?”春花关切地问。
“听说受了好几处的伤,最重的是左腿没了,镖局里带着伤药,他们也都懂些治伤的办法,击退匪人后就赶紧包扎了。命是保住了,只是以后自己不能走路,成了废人。”
做镖局这行就是高收入、高风险的。三舅家以前在定辽前卫过的日子算得上不错的,主要是靠三舅保镖的收入。但保镖的风险也同样大,春花也几次听舅母说再过一两年就不让三舅再出门了,金花急着要学生意也是想早日把家里的责任接过去,没想到,三舅还是出事了。
春花想到白天三舅家一定是人来人往很是忙乱,于是买了些东西晚上过去看望。
不出意料地,卢百户也在。
三舅躺在炕上,身上盖着薄被,从被子外面就能看得出来,左腿从膝盖上下没了。想到第一次见面时,三舅那热情爽朗的样子,春花心里一酸,忍住眼泪上前打了招呼。
从受伤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天,三舅精神还好,见春花来了,让舅母扶他坐了起来,看着春花笑着说:“我命大,断了一条腿阎王爷也没收,于娘子干嘛一副要掉眼泪的样子!”
春花与三舅见面的次数不多,每次也很少在一起说什么,但她很喜欢三舅的热情豪爽,见他受了这么重的伤,还和自己逗笑,眼泪就真的滚了出来。
舅母的眼泪也跟没穿线的珠子一般地掉了下来,春花赶紧擦了泪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就盼三舅此后遇难呈祥,一生顺顺遂遂。”
“好,就借于娘子的吉言了!”三舅便说舅母,“于娘子过来,怎么不倒茶?”
卢百户这时已经将茶端了过来,放在春花面前。
春花站起来点头道谢,端起茶杯啜了一口,与三舅舅母一起说起了话。她并不再问受伤时的事情,只与三舅和舅母说些家常。
正谈笑间,金花进了屋子里,对三舅和舅母说:“于娘子带来了很多的牛肉和牛骨。”
因耕牛是不能随便杀的,因此在明朝牛肉很少能上餐桌,但在卫城情况要特别些,毕竟是离草原很近,有专门的肉牛,但价格要较羊肉贵上很多。春花开饭店,自然与卖肉的联系颇多,能挑到上好的牛肉和牛骨。
“于娘子破费了!”舅母赶紧说。
春花笑道:“我听说喝牛骨汤最补,正好又认识卖牛肉的。”又将煮牛骨汤的窃门说了。
金花听了后,马上就下厨将牛肉牛骨煮了,要想做好汤,多用些时间是必需的。
春花便说:“金花妹妹真是能干,三舅和舅母什么事情都不必担心。”
舅母早就将眼泪擦了,勉强笑道:“今天家里的事情都是金花张罗的呢。”
“三舅、舅母,你们不用担心,万事还有我呢。”卢百户说。
“真羡慕你们家,总是其乐融融的。” 春花笑着说:“三舅这几天肯定一直没休息好,我也不多打扰了,改天再来给三舅请安。”
说着说起身告辞,舅母要送春花出门,春花按住了她说:“让金花送我就行了。”
金花将春花送出了门,春花免不了要安慰她几句,但看她并不惊慌无措,也就放了心,嘱她回去。一旁的卢百户就说:“金花,你回去吧,我送于娘子回饭店。”
春花笑着说:“我自己回去不打紧的,现在天还没黑呢。”虽然春花很少自己出门,但在定辽前卫里,治安还是不错,她自己回也没什么。
卢百户只说:“走吧。”一副肯定要送她回去的样子。
春花便只好听他的了。自己走到了前面,卢百户就在不远的后面跟着,这种感觉真的好奇怪。但入乡随俗,春花自然也不能让卢百户过来并排同行。
还好,卫城没多大,很快就到了饭店前,一路无语,春花转身说:“卢百户进去坐坐?”
卢百户摇了摇头,“你回去吧。”看着春花进了店,才转身离开。
春花进了店里,伙计告诉她,温副千户来了,已经吃过晚饭,正在等她。春花想起来自己已经好几天没见过温副千户了,这些天饭菜都是由他的长随取回去吃的。
春花见到温副千户时总算知道他为什么不来饭店,卢百户的脸上虽然也带了一块青,但由于他皮肤黑,人又长得比较粗旷,并不是十分地违和。而温副千户这张俊俏的脸上的青痕就万分触目了。
拿开了温副千户一直挡在脸上的一只手,春花就看到左眼及左颧骨上一片青紫,要考虑到这还是经过了几天的休养后的状态,那么当时一定会更恐怖。春花便问:“每天都好好上药了吧?”
温副千户点点头说:“小婶,上次是我错了,以后我不在外面胡说了。”
“懂事了就好。”春花想,要是打了一架能懂事也不错。
可温副千户马上又扁了扁嘴,“小婶也不去看看我。”
春花的想法马上就变了,这孩子,这顿打算是白挨了,一张嘴说话还是原来轻佻的模样。
“你就不能改改这毛病?”春花斥责他,“你也不小了,就这样子,怎么能说上好亲?”
“我才不想这么早就成亲呢,” 温副千户嘻嘻笑着,配上他青肿的脸,他的表情有些好笑,但他自己显然不知道,“小婶,以后有什么话,我只背后对你说。”
原来还是有进步的,只是这进步,也真不知道算不算是进步。春花恨铁不成钢地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你的话要是不能当着别人的面说,就不要说了!”
“小婶,你真的不喜欢我?”
春花耐心地对温副千户说:“小婶喜欢你,不过就是像喜欢弟弟和侄子那样的,你对小婶也是一样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温副千户专门喜欢勾搭小媳妇,在春花看来可能是有些恋母情节,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双亲,伯父虽然疼爱他,但怎么也代替不了亲生的母亲,别人都看到温副千户光鲜的一面,春花却能感到他内心的渴望,他不过是个想让别人疼他的孩子而已。
温副千户到了卫城后,对靖远楼的饭菜非常推祟,又第一个在这里包饭,带动了卫城人对靖远楼的重新认识,大大提高了靖远楼的地位,推动了靖远楼收入的大幅增加,只这份赏识,春花就对他有非常的好感,平时也很照顾他。
温副千户也知道小婶对他的喜爱和宽容,这种感觉温副千户虽然说不清,但却能体会到,这是他最喜欢的一种感觉,在小婶身上,他总能感到一种类似香甜的气息,使他愿意整天与她在一起,要是能每天都抱着她、靠着她,与她厮混在一起,那是多舒服的事。
在宣府,他也有过几个相好,每个人也都是有差不多的感觉,可是他在小婶身上感到了一种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