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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地上拾起那支被我丢到一边的香烟,抬起头时,发觉他又朝我看了一眼,于是扬了扬手,问他:“要不要试试?”
他眉头轻轻一挑:“你似乎很喜欢吸这东西。”
“因为它能让我放松。”收回手,把烟放到火堆上,看着熊熊的火将它前端烫亮。随后重新趴到地上,将它塞进嘴里用力吸了一口。
“你现在很紧张?”然后听见那男人再次问我。
微苦的烟团在喉咙里滚了个来回又滑进了肺里,再从肺里挤出,这过程令我疲惫不堪的神经稍稍得到了一些平静。我朝火堆边又挪了挪身子,将脸凑近那团缓和的光线:“是很累。”
“那睡会儿。”
“睡不着。”
“是在担心那东西追来么。”
我没吭声。继续吸了口烟,透过边上那团跳动的火焰,我知道他仍在看着我。有时候看着我的背,有时候看着我的脸,有时候是身体的某个部位。
“它们碰过我的血,暂时不会找到我们。”继而他又道。说话的时候喉结微微滚动,很漂亮的弧度,我用手指比了下线条,却没想到他突然站起身,几步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从地上拖了起来。
“干什么?!”我吃了一惊。
过大的力道猛然间令我手臂疼得像要断掉,我刚一挣扎,却又不动了,因为那瞬间我看到就在刚才我趴着的地方不到半步远的距离,一条绿尾巴长蛇正盘在那里。
斐特拉曼突如其来的动作不但惊到了我,也惊到了它,它忽地朝上直窜而起,笔直像根拐杖似的,朝我嘶的声吐出道细细的红信。
却没有继续朝我的方向窜过来。因为它七寸部位处夹着斐特拉曼的两根手指,就像他当初用它们夹着我的喉咙。
“怎么不提醒我,”将蛇穿上铁丝架到火上去烤的时候,我问那个男人。“我还以为你又要……”
“又要什么。”
“没什么。”
转着手里的铁丝,我看着那男人走出门去看了看外面的天气,随后又走了进来,背对着我把身上那件潮湿的衣服脱了下来。之后似乎感到舒服了很多,他轻轻吸了口气。
我也吸了口气。
喉咙有点干燥,我摸到刚才抽剩下的小半支烟头,重新点燃,将它塞进了嘴里。
“就那么喜欢抽这东西么。”听见动静回头朝我看了一眼,他问我。
我点点头:“最后一支,明天开始准备戒掉。”
“既然它能让你放松,为什么要戒。”
“有一种饮料,它叫咖啡,很香很醇,喝一口也能让人放松。”喷出一口烟,见斐特拉曼似乎在仔细听我说的话,于是收回逗留在他侧面轮廓上的视线,我继续道:“从小到大他们总说我很聪明,聪明源自于我记忆力,我记忆力高过常人,但那也意味着需要比常人更大量地耗费我的脑细胞,透支我的精神。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常常感到头疼,疼得无法入睡,也没办法集中一点精神去做任何简单的思考。后来发觉,咖啡这东西不错。好闻,好喝,并且可以缓解我的头疼。经常一喝,头就不疼了,那样持续了好几年,有一天突然发觉,一旦我不去碰咖啡,头疼得会变本加厉,疼得好像要裂开一样,于是决定戒掉它,因为,它已经渗透进了我整个生活里。”
“这东西也是?”
“是的。”
“所以要把它戒除。”
“没错。无论什么,一旦上瘾,一旦介入你的生活,它就成了你的弱点,你无法简单拒绝它们,它们给予你的任何抚慰,任何愉悦,任何快感,乃至任何毒素。”
“那就戒了吧。”
简单丢下这几个字,那男人站起身重新走到了门口,抬头看着天,似乎那漫天的雨丝是令他所唯一感兴趣的。
我躺在地上继续看着他的背影,他背部□的□的优雅的每一根轮廓的线条。
直到烟头烫到了我的手指。
我把它丢到地上。转了个身朝向火光,火光温暖的热度却令我喉咙的干燥似乎变得更加厉害了一些。
如果现在走过去抱住他,吻他背上那些线条,他会拒绝么。
我想应该不会。
但我不会那么做,因为他只是将我当成另外一个女人。
这世上,有些东西很容易戒,比如烟酒,比如咖啡。有些东西想戒却难,并且很容易被重新诱发。比如海洛因。
那女人就是他的海洛因。
令他生,令他死。令他在无比痛苦的死亡以及漫长的孤独之后独自醒来,仍对她念念不忘。
FUCK……我突然发觉我在嫉妒那个女人。
有点儿嫉妒。
天亮时雨已经停了,一顿蛇肉加上一晚上的好睡,总算让人恢复了点元气,我俩出了那间废弃的仓库,穿过农田找到公路,沿着它继续开始前行。
之后发觉原来我们其实离南桥镇已经很近,大约又走了三十来分钟就已经看到了指向路牌,之后搭上了去镇上的车,一路进了南桥镇。
进镇后头一件事就是去店里买了两套衣服,用的是在黑店里跟老板兑换的人民币。我和斐特拉曼身上那些衣服是难以在街上大模大样地走动的,因为早已破得不成样子。
之后找了家客人比较多的小餐馆坐下,一来准备吃点东西填填肚子,二来,我想在电视新闻里看一下,自从昨天出了那档子事之后,新闻里是不是会说到些什么。
但一直到新闻结束,始终没有关于昨天那家招待所里有人离奇死亡的事件被播报出来,自然,关于那家店里当天不翼而飞的两名可疑客人的报导,也就不可能有的了。
我不知道这对于我俩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为什么会没有报导呢?一家旅店里突然死了两个人,而且死法那么诡异,纵然这家店是个黑店,也没理由不被人捅出这新闻来的。所以,这事没有被报道出来,不能不说是件古怪。
正琢磨着,店伙计把我要的两份菜饭端了过来。服务倒也周到,不仅碗筷摆得工工整整,还将我面前那张本就干净的桌子抹了又抹。
我抬头冲他说了声谢谢。
他笑笑,站在一旁没有走。
我再对他说了声谢谢。
他依旧没走。
不禁奇怪。于是抬头又朝他看了一眼,他却放下手里的抹布在我边上坐了下来:“A小姐是么。”
这几个字令我脑子一个激灵。
几乎是从凳子上直窜而起,手却被那人轻轻按了按住:“别紧张,A小姐,我只是想跟你聊几句。”
边说,边从衣袋里掏出了样东西放到桌子上,同那些碗碟一样,工工整整推到我面前:“鄙姓钱,你可以叫我小钱。联邦调查局驻华第36号探员。”
☆、第五十五章
没去看摆在我面前的证件;我只是打量了下这个自称是FBI的男人。
他看起来就像个刚从学校里毕业的学生,面孔白晰,理着中规中矩的板寸头,鼻梁上一副黑框眼镜。一套水蓝色的牛仔装让他看起来有点土,除此,五官倒还算清秀;细鼻子细眉细眼,一团和气。
“你认错人了;我不姓A。”半晌,我对他道。
他脸刷的下就红了;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朝我笑笑:“他们都叫你A不是么,我琢磨着这样叫我俩距离可以近些。”
“谁跟你距离近?”
这话很显然令他尴尬了起来;轻轻咳嗽了一声,他保持着一如既往的笑,对我道:“不如我们谈正事吧。”
“先等等。”我把证件朝他推了回去:“除了这,你还能拿什么来证明你是FBI,钱先生?”
“叫我小钱。”收回证件,朝我看了眼:“别的证明,我也不知道拿什么给你,不过如果你需要点安全感的话,我们可以去就近的派出所聊,这次你的行踪就是他们帮忙提供的线索,我想,那应该可以证明我的身份了吧。”
我吸了口气。
扭头朝周围扫了一眼,周围人来人往,吃饭的吃饭聊天的聊天,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寻常,而每个人似乎一瞬间都因为他刚才那句话,而变得有些不寻常起来。
我的行踪是警方提供给他的?
他们什么时候开始掌握我行踪的。是从那家黑店开始,还是前边那批FBI的人逮捕我的时候,或者,更早以前?
“怎么,还有什么问题么?”见我迟迟不吭声,这男人又道,并且朝我对面的斐特拉曼看了一眼。“忘了问,这位是?”
“我旅伴。”由始至终斐特拉曼一直侧头看着窗外,不说话,也没有因为这调查员的突然介入而有所表示。我觉得有必要引开一下这调查员的注意力,大白天的,他脸上还没长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