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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大衣柜被擦得油光可鉴,旁边靠墙的地方放着几双鞋子,有他的也有林小乖的,每一双都洗的干干净净,整齐地排列着。
房间的改变并不大,沈迟却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明明该是最普通的农家屋子,却突然变得……温馨了一些,对,就是这个词。
他换上拖鞋正想把衣服给换了,林小乖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你泡下脚再睡吧。”
沈迟有些意外,以至于愣了下才将盆接了过来。
“你陪我坐会。”他将林小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目光不由瞄了瞄她的肚子。
在林小乖看不到的地方,他蠢蠢欲动地曲了曲手指。
林小乖其实不太想和他单独相处,总觉得别扭地不行,也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
沈迟看出来了却当做不知道,语气温和道:“我不在家的时候,宝宝有闹你吗?”
林小乖摇了摇头,“没有,他很乖。”
“我……能摸摸吗?”沈迟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说了出来。
他其实对做父亲这件事并没有心理准备,但那不代表他心里不想,男人总是想着成家立业,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自然也希望对方能给自己生个孩子。
上次回来林小乖的情况不好,肚子又还没有显怀,因此感觉才不那么深刻,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孩子正在他喜欢的女人的肚子里孕育,那时的满足感几乎将他淹没了。
“什么?”林小乖呆了下,随即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面色发红,想拒绝却觉得有些不近人情,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最后呐呐道:“你摸吧。”身体已经不自觉紧绷了起来。
上辈子她虽然也有不少异性朋友,玩闹的时候也不少,但她到底出生在这个保守年代,不像年轻人那么放得开,总是守着心里的道德底线。
即便上次沈迟在家时对她也有过一些“强迫性”的亲密动作,但她还是无法适应。
看出她的紧张,沈迟却没打算见好就收,他伸手轻轻地贴在她凸起的腹部,一瞬间觉得心在止不住地发烫。
第25章 售货员
半夜的时候,林小乖被尿憋醒,刚想进入空间解决,旁边一只手伸了过来,带着睡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怎么不睡?”
她身体一僵,“我要上厕所。”心里一阵后怕,还好还好……
闻言,沈迟有些迷糊地睁开眼睛,“我陪你去。”说着,已经坐起身打开了灯。
深更半夜的,他可不放心媳妇一个人上厕所。
林小乖因为突来的灯光抬手遮了下眼睛,沈迟已经下了床将她扶了起来。
林小乖其实只是刚开始显怀,肚子还不算明显,穿宽松点的衣服都看不出来,沈迟却尤其紧张。
解决完生理问题,林小乖很快就再次进入了梦乡,沈迟却睡不着了,借着从窗外映照进来的月光,他静静地打量身边的妻子。
他的一生虽然才过了一小部分,但却已经经历了别人一生也不会有的波折。也曾怨过也曾恨过,但几次死里逃生,慢慢地也能一笑而过了。
没有经历那些,也没有如今的他。
一般总是遇到磨难,又能绝处逢生不被打倒的人,世人总认为那样的人有毅力,有担当,但却不会有人会想到,那样的人其实非常自我。
吃了那么多苦,总是想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
因为受到太多伤害,总是对他人充满防备。
沈迟就是其中的典型。
所以其他人以为他那样有原则的人会用那般手段强娶林小乖,是因为太喜欢对方了。
但其实,他只是太爱自己了。
那么好,那么令人心动的姑娘,怎么能不娶回来。
沈迟唯一不同的是,他将自己看的很清楚。
但他发现,自己其实比自己以为的要好一些,眼前这个安睡的女人,是他真心愿意呵护的。
并不仅仅只想得到,他是愿意为她付出的。
不是那些流于表面的关心,而是想将她纳入骨血,让她接受他的所有,将他有的都给她。
他伸手顺了顺她有些凌乱的发丝,压下心中有些超过界限的汹涌情感。
这个女人,必须要彻底成为自己的。
后半夜,沈迟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林小乖,仿佛要将她刻进心里,融进骨血里。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做下了之前几个月也没能做下的决定。
他一定要快点把她接到身边。
一大早,林小乖就醒过来了,她现在每天中午都会睡午觉,早起时间也因此保持原状。
沈章明在外面买了油条回来,林小乖又每人给煎了一个蛋,配上白米粥,足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怎么有人卖油条了?”罗玉芳喝着粥问道。
“是后面老王家在卖,刚开张呢,我遇上了就买了些回来。”沈章明心情不错,这下做买卖的不止他们一家了,他心里也踏实了些。
“这油条面没有发好,不够酥脆。”林小乖咬了一口,习惯性地评价道。
还好自己只扯了半根。
“其他人自然不及我们婉婉。”罗玉芳对孙媳妇的手艺是极其自豪的。
“嫂子你怎么不多吃点?”沈秀关心道。
林小乖摇头,“油条不好消化,我还是少吃点好。”
听她这样说,原本想给她夹一根油条的沈迟只能作罢。
“迟娃难得回来,婉婉你和他一起出去逛逛吧,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罗玉芳看出孙子和孙媳妇之间心结未解,便开口道。
不等林小乖开口拒绝,沈迟已经二话不说答应了,还说了一句:“那我们中午就不会来吃饭了。”
见孙子这么积极,罗玉芳笑得合不拢嘴,“好,你们在外面吃,吃好一点。”
连碗都不让洗,林小乖就和沈迟被罗玉芳送作堆催着赶了出来。
沈迟似乎早有了打算,牵起她的手就向着一个方向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县城的百货商场。
“到这来做什么?”林小乖微微蹙眉,她没记错的话,这里面的东西都贵的离谱。
“当然是买东西了。”沈迟不由分说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他其实想将她揽着的,但被人看到要说闲话,他是不在意,但媳妇脸皮有些薄。
这会的百货商场其实没什么看头,衣服款式就那么几样,唯一吸引国人的就是那些外国货,可惜外国那些太过超前的东西大多都不适合如今的时代。
尽管在林小乖看来那些连衣裙是再保守不过的风格,但那些花色却不是这时候的人能够接受的。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穿。
就像之前家里卖的衣服,通常来买的人都是挑着时间偷偷摸摸来的。
林小乖记得一件事,她阿娘去世那年,病的特别严重时,想到她一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连件鲜亮点的好衣服都没有过,她觉得心疼,就拿出攒的零花钱,想要给她买块小碎花的布做件衬衫。那会阿娘特别慌,连连拒绝,还说:“不行的,会被人笑的。”
这时代的人差不多都这样,向往所有颜色鲜艳的东西,却只敢让人知道,嘴上绝对不会承认,就怕被人戴上“*”的帽子。
这是个人性被最大程度压抑的年代。
“我想买个手表,你给我挑一个。”沈迟带着她来到了手表专柜。
“……怎么想到买手表?”毕竟对这时候的人来说手表并不是必需品。
“出操时带个闹钟太麻烦了。”他没说的是那些小兔崽子总是偷偷把闹钟的时间给拨快,要不是他从小在地里干活懂得看天色,怕是不知被糊弄多少次了。
令沈迟松了口气的是,林小乖并没有觉得他浪费也没有劝说他。常理上讲,男人应该是喜欢会精打细算会当家的女人的,但沈迟却是例外。
他觉得自己又不是赚不到钱,若妻子令他满意的话,花再多她也不心疼。
唧唧歪歪的他反而觉得烦。
“你预备买什么价位的?”林小乖大略看了下,这会的手表款式其实就那几样,完全不像后世那样令人眼花缭乱。
“你随意。”沈迟看了下,最贵的两百多,并没有超出预算。
他这样说,林小乖就照做了,没多久就选中了一款海鸥牌的手表,售价一百六十五块钱,银白色的表头,表带是黑色皮革材质,她依稀记得这款算得上是经典款了。
沈迟一看觉得不错,立刻就付了钱把表带到手上了。
两人去了二楼卖服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