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呜哇……”
“花花,是阿爹的错,阿爹马上去梳洗!”朱邪赤心道歉道。
“呜哇……”
待一切恢复平静,一家人坐在饭桌上用饭,李朝华还是暗暗感到羞愧,刚才她竟然哭了!她堂堂大燕公主竟然就那么哭了!
可心中却是明白,刚才她的哭泣不是害怕,只是发泄,发泄来到这里的苦闷。
尤其是见到朱邪赤心,让她真正意识到她现在在一个胡人家庭,她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父亲,曾经的生活已经离她那么远。
李朝华心中感叹,只听“咕噜……”一声。
在寂静的大厅格外响亮,李朝华脸色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现在这身子不过七岁,早晨闹了那么久,早都饿了。
“哈哈,我家花花饿了?”朱邪赤心大笑,用公筷夹了只春卷放进李朝华的盘子里,“燕人食物不错,这春卷尤其好吃,花花尝一尝。”
李朝华默默,扒拉着盘子,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幸亏这对夫妻用饭时不喜人伺候,要不今日就丢死个人了。
看女儿窘迫,王氏瞪了一眼朱邪赤心,道:“慢些吃,小孩子不经饿,很是正常。”
王氏和朱邪赤心继续用饭没有再关注李朝华,到让她轻松许多。
李朝华小口咬着春卷,偷偷打量着一旁的朱邪赤心,卷曲的金色头发披散,银色鹰图腾发圈固定在额头,从她的角度可以看到挺直的鼻梁,浓密的睫毛,还有那双和原身一样的碧绿色眼眸。她不太懂胡人的审美,可在她看来,却是赏心悦目的美男子一枚。
原来这就是朱邪赤心的本来模样,当初那些京中贵女避之不及的胡族首领原来这么英俊。
说到金满洲,其实一开始并不属于大燕,而是大燕旁边的沙漠国家沙陀国的属地。朱邪赤心所在的处月部落是沙陀国三大部落之一,世代居住在金满洲,朱邪赤心的父亲朱邪雄鹰英年早逝,朱邪赤心早早继位首领,沙陀国另外两大部落,沙陀部和吐浑部觊觎金满洲的富庶,欲将其占领。
危急之下,朱邪赤心投靠大燕,这才得到父皇庇护,派兵镇压沙陀,免于灭族之祸,自此金满洲也成了大燕的边陲城池,而朱邪赤心也成为了金满洲都护。
李朝华打量着朱邪赤心,想着前世她知道的信息,又见两人眉来眼去,互相夹菜,完全不顾坐在一旁的她,李朝华已经不想什么礼数了,刚才院子里的那幕让她觉得这都是小意思了。
吃完盘子里的食物,李朝华托腮,看着含情脉脉的两人,认真说来,这两个人的姻缘还有她前世的功劳呢。
朱邪赤心当初进京面见圣人,主动请父皇为他赐婚,可当时的朱邪赤心还是那一脸的胡子,京中贵女自是避之不及,那段时间,京中贵女婚嫁,定亲的人数可比往年高了不少,哪怕她在宫中也是听过的。
她常年卧病在床,听到这么个乐子自是关注异常,母后因为京中贵女的那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震怒,还是她劝住母后,毕竟身为嫡长公主,她明白那些贵女不愿嫁到外族的心情。
最后她给母后出主意,办了游园会,有意愿的贵女到时候穿红衣,那时她在为数不多的红衣女子中,第一眼看到了王淑珍。
明明是热烈如火的颜色,在她身上却是分外温柔,举止虽有些怯怯,却是眼神清亮。当时她便对母后说:“我喜欢这个姐姐。”
后来母后调查了王淑珍的家世,她才知道王淑珍是平国公府的嫡长小姐,自幼丧母,因为继母不慈,父亲偏爱继母的次子,从小日子就过得很是艰难,这次主动下嫁,也是嫡亲兄长世子地位不保,这才无奈如此,毕竟朱邪赤心是新投诚的部落首领,他的妻子娘家自会受父皇优待。
说实话,当时她没想到王氏的身世会那么坎坷,说到底,当时她年纪尚小,选王氏说到底不过是王氏她看的最为舒服,任性为之而已,只是没想到,现在她重生到了王氏的女儿身上。
看来命里皆有定数啊,李朝华鼓起包子脸,老成的叹了口气。
王氏边给夫君夹菜,边欣赏着夫君英俊的面庞,没办法,自嫁给朱邪赤心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夫君胡子刮的这么干净。
胡人以髯为美,胡人贵族一直以蓄一脸漂亮的胡须为荣。想当初朱邪赤心初到长安,因为这脸胡子吓退了多少姑娘。
她当时因为家中形势所逼被迫主动下嫁,可心中也是忐忑的,虽然后来才发现夫君和外表是完全不相同,两人也是如胶似漆,更是连个通房都没有,可关于胡子这事上朱邪赤心一直非常坚持,现在女儿出马,立马搞定,真是娘的贴心小棉袄,王氏暖呼呼的想道。
此时看到女儿故作老成的叹气也觉得异常可爱。
李朝华在这么“心意相通”的氛围中结束了与原身父母的第一次聚餐。
☆、骑马
高鼻深目,栗发碧眼,雪白肌肤,因年岁尚小,脸颊肉嘟嘟的婴儿肥,看起来如同瓷娃娃一般。
李朝华打量着镜中的人儿,之前她一直带着偏见,所以对这具原身的关注全集中到那头卷发上了,现在认真看来,才发现这具身体真是个美人儿,胡汉混血,一头栗色卷发,五官大部分遗传了王氏,但却比王氏的五官更加深邃立体,雪白的肌肤不是那些京中贵妇不晒太阳保养的那种苍白,而是晶莹剔透的嫩白。
摸着卷曲的长发,李朝华此时倒是庆幸头发是栗色,要真像朱邪赤心那样的金色,她一时半会儿还真的接受不了。
李朝华满意了,这样貌,哪怕前世在宫中,父皇的妃子都不一定及得上。
前世她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身体就跟豆芽菜似的,风一吹就倒,就算再精心调养,也是一脸菜色,怎么可能好看到哪去,现在这具身体,年轻,健康,有活力。
可惜是个胡女,李朝华叹了口气,身为大燕嫡长公主,没人比她了解这些燕人贵族,他们一方面推崇着便于骑射的胡服和妖娆美艳的胡姬,可骨子里却是看不起胡人,哪怕金满洲的胡人现在也是燕人了,可燕人对胡人的轻视却还是存在的。
曾几何时,她也是这群人中的一员,现在却成了她曾经瞧不起的一群人,这心情还真是复杂啊……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李朝华摸摸气色极好的脸蛋,从今以后,她就是朱邪琼华了!
……
琼华低头看了看身上的亵衣,对正在整理衣物的惜春道:“把我的衣服都拿出来吧,今日我要自己挑选。”
这具身体还年幼,身材也是圆滚滚的,可样貌极好,不打扮起来真对不起自己。
之前她因为心不在此,对原身的这些东西也就不在意,可现在既然决定要以朱邪琼华的身份生活下去,就不能再浑浑噩噩了。
惜春将衣服一件件的放在榻上,琼华认真打量起来。
软烟罗、青蝉翼、凤凰火、云雾绡、素罗纱、云绫锦,衣料皆是精品,金满洲的富庶的确是名不虚传,这些料子哪怕在宫中也是不多见的,琼华心中暗道。
细细看下来,琼华却是心中奇怪,这些衣物大多是襦裙服,只有几件胡服也是男装,却是没有一件纱丽。
胡女服饰称为纱丽,前世朱邪赤心进京带了一批胡姬,那些胡姬表演时她也见过,上衣和燕服的小袄差不多,下衣大多是裹身裙,中间露出肚脐,很是妖娆。
这些丫鬟穿襦裙她还能理解,毕竟这都护府就朱邪赤心一个男子,王氏自是要防的,可朱邪琼华?这么想要成为金发碧眼的小胡女竟然喜欢穿燕服?这不对吧。
琼华摸着一件襦裙随意道:“我想穿纱丽了。”
惜春看了眼琼华道:“娘子之前不是不喜穿纱丽吗?还让赵娘子以后都做燕服给您。”
正在收拾床榻的明语心直口快的接道:“娘子不嫌弃穿纱丽会露肚子了?”
琼华看了一眼挺直腰板也很明显的圆滚滚的小肚子,终于知道这原身为何喜爱燕服了,齐胸襦裙刚好能遮住这小肚腩。
……
好吧,既然如此,琼华胖手一指:“就穿那件天青色骑装吧。”襦裙什么的早都穿腻了,她也想试试胡服,可前世身体孱弱,出去一趟都气喘吁吁,更别提穿着胡服骑马了。
天青色水云暗纹翻领胡服,一双黑色小羊角靴,栗色长卷发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