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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附体了 作者:焰火寻龙(晋江2013.10.29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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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演员现在出去拍戏没回来,回来一定会到你这里。还有别把李姐的话太当真,这些人都老油条了你应付不了,他们不靠你靠谁,你不知道现在外面,在市中心那儿他们这里宣传多厉害,我在家的时候跟苟老板通电话,他就问起过来福,说这里没人不知道这条狗的,又帅又英勇,它救小孩,抓抢匪,说的沸沸扬扬。你在家什么都不知道,我本来也是到这里再跟你提醒的。还有李姐说的,网上那些只有跟你锦上添花,因为最终还是围着来福转的……”
  朱笑华嗯嗯嗯,相比梁铮魅惑般地靠近,她反而对这种絮絮叨叨深感温暖,同时对梁铮的好感也一路上升。
  
  梁铮走后,朱笑华小睡了一会儿,醒来发现大狗竟然抱着她睡,爪子还揽着她腰。它的胆子倒是越来越大了,当即火冒三丈,一脚把它踹下了床,“你搞什么,你的床在那边!”
  大狗“唔”了声,难得老实地去了自己的床,朱笑华又愧疚了,在那儿支支吾吾,“我有点起床气。”
  “我知道。”
  “我不习惯和人一起睡。”
  “我知道。”
  朱笑华就没话说了,看看时间,叫了外卖,凑到大狗跟前用筷子喂它,大狗也就正儿八经坐在那儿让她喂饭。
  
  一顿饭毕,大狗又躺平不理她了。朱笑华讪讪,小气鬼,不就说两句吗?拿过剧本看了看里面大狗出场的内容,那第几幕第几幕看得她头都晕了,看了一会儿再看大狗,她叹了口气,“过来吧,和我一起!”
  大狗就从背对着她翻过身面对着她,朱笑华烦躁地挠头,“我错了,一起睡,我对你还是习惯的。”
  大狗就喜笑颜开地蹦了过来,“你现在担心什么,我又吃不了你。”
  “别跟我提吃,我会做噩梦的。”
  “什么?”
  “人肉叉烧包。”
  “……”
  
  …
  
  梁铮说得果真不错,演员们回到宾馆后已经是傍晚时分,其他没出去的还不知道朱笑华他们来了,这些主要演员却是李姐陪着过来的,有男女主角还有男女配角,几个人进来屋子就满了。
  看到来福,个个脸上都是稀奇的。男配说,“听说了吧,救过孩子。”
  女主说:“我知道,还打过歹徒。”
  男主角就说:“这狗看着就灵气。”
  女配角倒是撇撇嘴,满脸不屑。
  李姐一旁笑吟吟,毕竟这回的男女主角可都是一线明星请来的,大牌,谁都惹不起。
  
  朱笑华从前只在电视电影里看到,这回看到真人,那个稀奇,也取出笔记本求签名。说到签名,几个主演个个纯熟,游龙走凤的,你都不知道那是名字还是画。
  本来少年游里来福作为男猪脚的狗,是需要和男猪脚睡上那么几回培养感情的,不过很可惜,男猪脚虽然喜欢来福,却不喜欢自己的床上卧室里有狗毛,说白了,男猪脚有点洁癖。
  也许这才是王导最终选择了来福的理由,因为广告片的拍摄过程中,来福有多乖王导一清二楚。
  
  猪脚们走了后,朱笑华就把剧本甩给了大狗自己看,看着一条狗坐在书桌边正儿八经翻书页,真是……
  呵呵呵呵。
  
  少年情讲述的是一对七十年代末期的青梅竹马从少年到中年的故事。
  少年时二人家境迥然,男主角家富裕,女主角家贫困,男主角经常在“喜欢”的脖子上挂着个小包给女主角送吃的、用的,因为女主角的父亲喝酒、脾气暴,“喜欢”经常是偷偷摸摸爬窗。
  二人的恋情就像才开的蓓蕾,透着蓬勃的青春。
  而后女主角家经历了巨变,女主角的父亲醉酒掉到了河里淹死了,她的妈妈很快在他乡改嫁,带走了少女。二人恋恋不舍地分离。
  十几年后,他们的狗先一步相遇,两个男女主角也再度在家乡的街头相逢,而这时,少年家已经没落,少女的继父家却是蒸蒸日上,还成了一省领导。
  少年家因为父亲卖的假酒导致了他人死亡,倾家荡产不说,少年的父亲还被人打死了,母亲更是生了富贵病,少年早早进入了社会摸爬滚打。他已经不“白”了。
  可是青春的爱情还留在他的心底,在见到少女的那一刻时,他决心改邪归正。但生活没有让他如愿,他开办的面馆在和少女重逢的喜悦之后频繁受到了当地混混的攻击。
  他辛苦创立的面馆就这么毁于一旦,原来,是少女的母亲不愿意自家女儿被这样一个男人缠住而使了手段。
  少年本想着算了,他和少女真心相爱,她的妈妈的错也就不计较了。可是少女的妈妈铁了心要分开他们,少年在此后无法立足当地,某夜两人在街头散步更是遇到流氓,少年将对方捅了一刀,因此入狱三年。
  三年后出来,事情早已物是人非。
  少女为了少年不在狱中被人害,被逼嫁了人。少年不知详情远走他乡。
  再一个十年后,少年在他乡衣锦还乡,少女的继父却因为渎职罪进了监狱,她的丈夫也因为牵涉其中入了狱。繁华的都市街头,两人因为两条狗再度相逢,当《甜蜜蜜》的歌声响起,两人遥遥相望,却再也无法靠近……
  
                      
作者有话要说:  去了趟香港,比原计划迟了一天回来,这还是某第一次去那里,好有感慨,坐车吐得要死,香港给我的感觉就是匆忙的,疲惫的,因为在地铁看到那些人都是满脸的困顿,节奏太快,地方太小,每次出去几乎都坐车。
  哦哦哦,我对香港幻灭了




☆、第45章

  
  作为这么一出跌宕起伏,充满无奈人生爱情剧中男猪脚家的狗狗“喜欢”来说,那演绎的难度可想而知。
  至少对几乎贯穿全剧的一条狗以及狗主人来说,很可能会面临N多的G,N多的临场意外,不过变态狗除外,会看剧本的更另当别论。
  所以当大狗出演它狗生的第一幕戏时,它那一步到位的表演很快赢得了周围所有人的惊叹。它爬墙,它探出毛茸茸的脑袋,它好奇地观望以及一跃而下墙头的矫健,它低头让男猪脚的爱心自然滑落,它看向女猪脚那充满人性的眼神……
  唯一让这位感到囧囧难以适应的,是本该属于它原身的摇尾巴以及……狗叫。
  
  汪汪汪,汪汪汪……
  
  叫声中,朱笑华莫名听出了一份咬牙切齿,她不知道憋得多辛苦才让自己没笑出声来,但是扭曲的不断抽搐的嘴角有目共睹。好在多数人并不在意,因为朱笑华一开始就给他们打了预防针,说来福很少叫甚至不叫。
  也好在沉默聪明在剧中是必须体现的,狗叫也是在面对恶人时才会产生。
  
  就这么出场演了几次,王导看来福的眼神完全变了,在梁铮和他交流几次后王导很快为来福加了戏份。他对朱笑华说:“朱小姐你太有福气了,我老王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聪明灵气的狗。”言谈间的艳羡不胫而走。
  他甚至把大狗当做无NG典范来教育所有的演员,“好好看看来福,看人家是怎么演戏的?”
  因为这句,狗东西的仇恨值无限上升,大狗出演更是得到无数双眼睛的“关注”。
  别说什么人不跟狗计较,那是因为计较起来大家都不是人。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比如那条叫露脐的配给女主角的卷毛小白狗一出现,朱笑华就发现大狗变得紧张了。很多次回到宾馆,她都听到卫生间里大狗暴躁发泄的“他妈的”,两“人”在一起说起露脐时,大狗都会用“那条神经病的狗”来替代露脐。
  据狗主人王导演独家报道,露脐之所以为露脐,是因为这狗天生热情,对谁都没戒心,它常做的动作就是翻出白肚子,划着四条小短腿取悦主人。
  显然王导被取悦地很成功,所以露脐也荣登了女主角的贴心小棉袄。
  
  第一次看到大狗,露脐就翻出了白肚皮,见大狗扭头不理,热情的“女生”直接扑上去嗅来嗅去,换来某狗干脆的一巴掌和阴冷的一瞥。大概是强大的异生物的气场,露脐被吓退了,而后没过多久它又没心没肺地过来翻肚皮勾引以及嗅大狗了。明明大狗穿着整齐的狗裤子,露脐还专门往不雅观的地方直扑。
  大狗苦不堪言。
  对一个借尸还魂的来说,这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奶奶可忍爷爷也忍不了。
  以致此后一遇到露脐大狗就如临大敌,因为恐吓没用,拍巴掌多了自己也累,咬狗?……算了吧,那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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