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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这个数字在理论上便成为纳税集团与食税集团和平共处的疆界。统治者当然愿意多收,但是秦帝国横征暴敛、二世而亡的教训太惨痛了,他们不大敢放纵。
刘瑾则不然。天下乃皇帝之天下,并不是刘瑾的天下,亡了国也是亡他朱家子孙的国,刘瑾没儿没女,死后不怕洪水滔天,凭什么不能放纵?刘瑾不忌讳杀鸡取蛋,反正那是别人的鸡。因此,在鸡的眼睛里,刘瑾肯定是比皇帝坏得多的东西。他的腐败收入是强加于百姓的额外税收,他侵入了纳税集团的疆域,因而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刘瑾之流的行为可以导致秦帝国的命运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我们也确实看到这场戏重演了一遍又一遍。在刘瑾活着的时候,这场戏已经在大同一带开演了,起因正是刘瑾派下的御史搜刮过度,把军队农场刮得心理老大不平衡,于是随着一位亲王造反,还打出了清君侧的古老旗号。这正是刘瑾之流严重破坏儒家均衡后的标准结果。这次造反使刘瑾很不安,给了争宠者说刘瑾坏话的机会,最后导致刘瑾被皇帝处死。
在来源方面,刘瑾潜流对百姓造成的损害已经超过帝国税收,在去向方面,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却不如帝国开支。秦始皇和忽必烈之流掠取的财富,除了个人消费外,大量投向了开疆辟土的战争和帝国扩张,而在历史学家的评论里,譬如在司马迁的评价中,秦帝国一统天下是一件大好事。司马迁说,秦帝国为天下提供了秩序,制止了战争,元元之民得以安定生活,获得了当时天下的拥护。忽必烈也有同样的功能。他打通了亚欧大陆的贸易通道,维护了秩序,平息了战争。秦帝国和元帝国都曾逼反百姓,但那是在修建长城的时候,在治理黄河的时候。长城和黄河毕竟关系到公共福利,而刘瑾的钱根本不会往公共福利上投。据我所见,刘瑾的开支至少有一部分变成了家奴的收入,庞大的家奴队伍又狐假虎威,到处敲诈勒索,也就是说,刘瑾的开支制造出来更多的小刘瑾,更多的掠夺者,而不是阻止掠夺的设施。
我好像把刘瑾说得一无是处了。这有点不公平。从爱国主义的角度看,刘瑾并没有把家产转移到国外,他甚至从日本使臣那里敲了一万两银子的贿赂,如此说来,刘太监也可以算爱国人士。不过,他对边防和国力的损害又远远不止几万两银子。另外,从当时人的角度看,毕竟刘瑾为手工艺匠人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也创造了更多的家丁和狗腿子的就业岗位,不过,他剥夺的就业机会又要多得多。从后代的角度看,某些精美文物的制造和保留也要托刘瑾之流的福,不过,没有刘瑾,我们的祖先可能要少经历许多战争,少被人家掠夺多次,有机会创造并保留更多的文物。刘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小成绩还是有的,整体上却得不偿失。
但刘瑾还是留下了一项确定无疑的功绩,思想建设方面的功绩,这是几乎与刘瑾同时的教皇亚历山大六世(alexandervi,1431~1503)启发我想到的。这位教皇排在千年最富的第16位,据说是历史上最腐败的教皇。他的腐败和放荡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再虔诚的信徒也无法继续相信这家伙可以代表上帝,于是就转向自己的内心寻找上帝。
刘瑾也逼出了儒家最后一个高峰,逼出了心学大师王阳明的成就。在刘瑾“杖责”为大学士刘健说情的众御史的时候,王阳明是国防部的一个处长(兵部主事)。王阳明跳出来为众御史说情,说杖责御史将堵塞信息通道,不利于皇帝全面了解情况,不合圣贤的教导和祖先的规定等等,说得堂堂正正,无法辩驳。刘瑾根本就不辩驳,下令打了王阳明40廷杖,又在监狱里关了数月,然后撤消干部身份,贬为贵州龙场驿丞,当了偏远地区的小邮局兼招待所的职工头头。
王阳明在逆境之中反思自己的作为,追问自己到底要什么,寻找支撑正义行为的精神力量。最后他发现那力量无须依赖外人的奖罚,因为它不在身外,而在自己的心灵深处,名曰“良知”。“良知”被后世的哲学家们骂作主观唯心主义。我读不明白这些唯心唯物的高论,只见那些认识的字句在眼前飘过,却一句也不能落入心里。但我却可以从心底理解王阳明。他在恶人得势、好人倒霉的处境中冥思苦想,以决定自己未来如何生活,在这种处境中的人们应该如何生活,要不要继续自找倒霉,等等。换了我也会苦想,尽管未必能想出他那种简洁有力、以圣贤之道为根据的观点。我认为他的观点的正确性不足一半,但我仍然替王阳明高兴,他找到了一种善行的基础,找到了对抗“钦定真理代表”的力量,因而获得了许多精神上的安宁和解放。
总之,上述比较表明,刘瑾潜流的潜作用几乎是各种历史选择中最糟糕的一种,破坏性大于建设性,简直就是死路一条。我们祖先创造出来的大笔财富就这样走上了死路。
好在还有希望。法国和中国一样也出产刘瑾式的人物,但是法国在英国邻居的挑战下洗心革面,继而脱胎换骨,八九十年后初得正果。法国走得通,中国更大更集权走得自然要慢一些,最终却也应该能走通。从戊戌变法开始洗心革面,中国一路血雨腥风地走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年了。
2001年5月13日
县官的隐身份
(明)隆庆三年(1569年),海瑞写下了一项重大发现。如果套用孟子的比喻,“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那么,海瑞发现的不过是那一车柴火。奈何人们习焉不察,日用而不知,无人继续阐发,竟使这项发现埋没至今。
为了这车“柴火”免遭轻视,请恕我绕个圈子,先从这项发现的来历说起。
一、招待客人的故事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海瑞在福建省南平县当教谕(近似县教育局局长兼官校校长),写了《驿传申文》和《驿传论》。驿传近似现在的招待所兼邮政局,与教育并无关系,但是海瑞见那些往来的官员及其亲友在招待所横吃横喝,用夫用马,巨额负担竟逼得百姓投河上吊,实在不忍沉默。他上纲上线地写道,地方官为了献媚于人,而使小民投河上吊,这是为媚人而杀人。
海瑞说,从正式规定和建国初期的实践看来,百姓负担根本不至于那么重。他呼吁复古,严格照章办事。他说,地方官认为照章办事就会“不安于位”,就要丢乌纱帽,这是不正确的。他还举出两个例子,证明削减一些招待费未必影响仕途升迁。
写下这些话的时候,海瑞43岁,进入官场不过两年,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不够深切全面,甚至有“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三年后,海瑞出任浙江省淳安县知县,他有机会躬行自己的主张,严格照章办事了。
照章办事是什么意思?譬如,按照当时流行的常规,显要官员路过淳安,大概要用接待费二三十两银子,以粮价折算,在人民币六七千元上下。如果巡抚(省一把手)路过淳安,接待费要用去银子三四百两,将近十万人民币。而按照海瑞遵循的章程,一般官员的伙食费、下程路上的伙食费、下程用船用夫,合计不过五六钱银子,约一百四五十元人民币。如果上司驾到,另加一只鹅、一只火腿,市价二钱银子,再补充五六分银子的蔬菜,合计不过200元人民币。中央的部级离退休干部路过,也按这200元的标准办理。海瑞说,这个标准足以保证客人吃得可口了。后来海瑞自己当了巡抚,以身作则,只接受一般官员一百四五十元人民币的接待标准。
从六七千元砍到一百四五十元,从10万元砍到200元,将上司的既得利益砍得只剩一个零头,这就是海瑞的照章办事。这种章程,谁看了都知道要惹是生非,果然,海瑞在淳安当知县的四年里频频惹事,其中还有两个故事上了官修《明史》。
第一年。总督(大区军政最高长官)胡宗宪的公子路过淳安,被淳安驿丞(近似招待所所长)的接待方式激怒,将所长倒吊了起来。
这个故事在《明史·海瑞列传》中写得很简略,《海瑞集》的正文中又不见记载,我也闹不清楚胡公子究竟指望着什么,又遭遇了什么。按照海瑞坚持的章程,官员的公子根本就没有资格享受公家的驿传服务,不过淳安驿丞未必有胆量拒绝服务,他很可能按照一百四五十元的标准接待了胡公子。200元的标准是给总督巡抚一级的,胡公子恐怕享受不到,即使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