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狐袍人苦笑道:“在下很惭愧,本来,我是想聊效棉薄,替杜大侠帮忙的,想不到事与愿违,却反而帮了倒忙。”
“此话怎讲?”
“那老婆子和那丫头,都被他们自己人杀以灭口了。”
杜少恒禁不住身躯一震,切齿恨声说道:“好一批狠毒的贼子!”。
狐袍人苦笑着接道:“方才,当杜大侠扑出追敌的瞬间,那老婆子已被我制倒,但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忽然有人从窗外以暗器偷袭,我一时失察,自己是闪开了,却没料到,他们的目的是杀人灭口……”
“那两个都死了?”
狐袍人说道:“是的,是一种极普通的碎毒钢针,但毒性剧烈,见血封喉,杜大侠,请进去瞧瞧……”
杜少恒偕同狐袍人重返室内,只见那老婆子与冷艳少女都已死亡。而且,就在这片刻之间,全身都已变成乌紫,足见其毒性之烈。
杜少恒默然沉思着,没接腔。
是的,目前情况,确如那位不曾见面的神秘妇人,所给他的纸团上所写:“扑朔迷离,敌友难办。”他必须冷静地思考一下才行了。
姑且撇开他全家神秘失踪的的疑案,以及那暗中潜伏的敌人处心积虑地,诱使他出面的事情不说,光是这位狐袍人,其神秘色彩,就够浓厚的。
试想:才那老婆子与冷艳少女所显示的身手,都已够高明的了,如果是在二十年前,杜少恒自信在那两人中的任何一人手下,他都走不过百招,但那两人在狐袍人手下,却是一招半式的就被制倒了。
他实在想不通一个出身黑道,受过他父亲的救命之恩的人怎会有这么高明的身手?
那么,这位狐袍人所说的话,又是否可靠呢?
如果狐袍人的来历有问题,则方才当他因追敌而离开室内时,所发生的一切,也就不无可疑了……
那狐袍人似是已看透了杜少恒的心事,因而含笑问道:“杜大侠是否认为我这个人有点神秘,因而对我所说的一切,也采取怀疑的态度?”
杜少恒“唔”了一声,算是默认了。
那狐袍人自我解嘲地一笑道:“这也难怪,是我自己表现得太神秘,同时,目前所发生的一切又阴差阳错的巧得那么出奇。”
话锋略为一顿,又正容接道:“不过,请杜大侠相信我,我所说的,完全都是实情。”
杜少恒轻一叹,道:“鬼域江湖步步险,有时候,亲眼目睹的事,也会暗中隐藏玄机的,所以,要相信一个人,真是谈何容易。”
“不要紧。”那狐袍人苦笑了一下道:“俗语说得好:事久见人心,且让时间去证明我的诚意吧!”
“但愿如此。”
“现在,我该作一个自我介绍了,在下复姓司马,单名一个元字,一元复始的元。”
“啊!原来是司马兄。”
司马元道:“是进晚餐的时候了,在下蜗居,离此不远,杜大侠能否赏脸,往驾蜗居,共谋一醉?”
杜少恒笑问道:“阁下口中的蜗居,也就是在利民当铺了?”
“正是。”
杜少恒道:“司马兄诚意相邀,在下自不能不识抬举……”
★ ★ ★
地无分南北,时不论今古,所有当铺的大门口,都有一个血红的斗大的“当”字。
那血红的颜色,任谁都不会认为,那是表示当铺老板以一颗赤诚的心接待穷人,否则,一般朝奉的面孔不会那么冷,而那仰之弥高,高不可攀的柜台,也不会作得那么高,使得光顾他们的衣食父母,一进门就有矮了半截的感觉。
所以,说得夸张一点,那血红当字的红颜色,该是用穷人的鲜血涂上去的……
利民当铺虽然只有短短十来年的历史,但在洛阳城中,却已后来居上地,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当铺。
尤其是地处洛阳城中的闹区,左边是一家富丽堂皇的鸿翔绸缎庄,右边是一家规模宏伟的达记槽坊,更为衬托出它的不平凡气势。
不过,不管它如何的气势不凡,那大门口的血红的斗大当字,那仰之弥高的柜台,那阴沉沉的气氛,却也一如普通当铺一样,未能免俗。
当杜少恒,司马元二人相偕进入利民当铺的大门时,一个身裁高大的短装汉子,几乎是以前后脚之差,跟踪而入。
说他身裁高大,似乎太笼统,也没一个标准,但如果说他毋须踮起脚尖,就能轻易而自然地看到柜台内的一切,则其身裁之高,也就有个概念了。
此人年纪约在二十上下,浓眉大眼,肤色黝黑,加上他那一身黑色棉袄裤,站在那儿,就像是一座铁塔似地。
他,抖落身上的雪花,向柜台内瞄了一眼,拉开破锣似的嗓门,嚷道:“嗨!老板,当当。”
坐在柜台边的老朝奉,抬手将架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向额头上一抬,向那年轻人投过惊诧的一瞥之后,又将老花眼镜戴好,漫应道:“拿上来。”
“拿什么来呀?”
“你不是要当吗?”
“是啊……”
“要你还不拿给我瞧瞧。”
“要瞧?我就站在这儿,难道你没有长眼睛?”此人不但嗓门粗,火气也够大的。
因此,本来已走向通往里间门口的社少恒,司马元二人,为此住步回身察看,老朝奉更是索性取下老花眼镜,注目讶问道:“小伙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年轻人道:“没什么意思,我就是要把我自己当给你。”
把自己当给当铺,这可真是未之前闻的大笑话。
因此,不但老朝奉为之楞住,连杜少恒,司马元二人,也不禁蹙紧了眉峰。
也仅仅是这片刻的沉寂,那年轻人都很不耐烦了,立即拉开粗嗓门,喝问道:“嗨!你怎么不说话?”
老朝奉眼皮连连眨了几下,笑问道:“小伙子,你要我说什么呀?”
“我要将自己当给你!你要不要?”
“这个……年轻人,能不能让我先问你几句话?”
“你问吧!”年轻人答得很爽快。
“你怎么会想到,要把自己当到当铺里来?你要当多少钱?这些钱准备作什么用场?”
那年轻人苦笑道:“你一下子问出三个问题,教我怎么回答呢?”
“你可以一个一个的回答。”
“好,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略为停了一下,才接道:“我自己可不知道当铺是作什么生意,也没有想到,要把自己当到当铺来……”
“那么,是别人指点你来的?”
年轻人咧咀笑道:“你真聪明,一下子就猜着了。”
“那位指点你前来的,是什么人?”
“是我义母。”
“你自己的父母呢?”
“不知道,据我义母说,我是她老人家在路边捡回来的!所以,她老人家一直叫我拾得儿。”
“拾得儿?”老朝奉蹙眉问道:“那么,你连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
“是的,我只知道我叫拾得儿。”
“你今年几岁?”
“十八。”
“你义母呢?”
“已经走了,是和我姊姊一起走的。”
“你还有姊姊?”
“是的,那是我义母的亲生女儿,我义母说她没有钱,我的饭量又大,实在养不起我,而我也算长大了,可以自己谋生活了,所以,才叫我将自己当到当铺来,至于当多少钱,我义母他没有说过,也就由你看着办吧!好在我并不须要钱用,不管当多少钱,都请你给我保管,有机会时,给我娶个媳妇儿。……”
年轻人一口气说到这,才注目问道:“你的问题,我都回答过了,现在,该你给我回答了吧?”
他,外表憨直,但目光中却透着精明,谈吐之间,口齿清楚,而有条理,却也不脱幼稚的味儿。
至于他所说的这些,究竟是真是假,可连这位阅历丰富的老朝奉,也没法分辨,一时之间,更不知要如何回答才好。
是的,说来也难怪,当铺的生意,固然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只要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当,似乎并无什么限制,但一个活生生的人,要自己将自己当在当铺来,可实在是一件破天荒的新鲜事儿。
身为老板的司马元,当然明白老朝奉的心境,因而立即回身走向那年轻人的身边,并边走边抢先说道:“由我来回答他”。
那年轻人却向他注目,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这利民当铺的老板。”
“那好极了,我义母说过,如果柜台的老先生不肯接受这笔生意,就直接去找老板。”
司马元不禁一楞,道:“找老板干吗?”
年轻人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