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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诸葛也觉得,对待小渺渺,越来越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总是心疼她,宠着她,看着她开心地笑,看着她梳着自己编的小辫子,就觉得万事足矣。
或者,成亲也是挺好的,生下一个像渺渺一般的小宝贝,自己可以随意疼宠——
昨夜刚洗过的头发,颇有些松散,诸葛耐心的梳了又梳,总觉得还有些不妥当,把垂出来的不安分的发丝,一次一次别到脑后去。
“走啦,你们家老太太还等着呢!”渺渺回头哂怪了一眼,诸葛恍然间,竟觉得那一回眸,颇有些风情——
还幸亏的诸葛公子亲自送上门来,不然,郡主府可进不去,看看门房那鼻孔朝天的模样儿,三小姐毫不含糊的绕过去,踩了那厮一脚。
郡主不愧是渺渺的好朋友,到了这个点儿,楞还没收拾利索呢,听得渺渺来了,急忙安排了贴身丫鬟来领进去,诸葛把包裹递给小丫鬟,摸摸渺渺的头:“午饭前,我来接你。”
那小丫鬟看着诸葛那份耐心慈爱的模样,嘴巴张的,几乎能填进去一枚煮鸡蛋了,那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京城四大公子之一——诸葛公子真人吗?
郡主还在梳头,脑袋不敢摇动,听渺渺进来的声音,嘴巴里噼里啪啦好一顿说:“总算把小丫头盼来了,渺渺妹妹,等我吃了饭,带你去骑马,逛街,买东西,好不好?”
此时已经入秋,一早一晚的凉气还够重的,正适合穿上那件毛衣去兜风,渺渺也喜欢这郡主的毫不做作,直接取出包裹里的衣服展开:“姐姐,那你今儿穿这个好了,我瞧着,这些日子没见,你可长高长苗条了不少!”
那几个近身侍候的丫鬟,原来没见过这个乡下小丫头的,都还在讶异,郡主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个好朋友,说起话来,跟多熟悉似的,连磕头行礼都不讲究了!
那毛衣可是开天辟地后第一件,簇新的样式自然就搏的了大家的眼球儿,郡主猛一起身,“哎吆——”梳头的小丫鬟把头皮都拽疼了。
“郡主饶命!奴婢不小心——”那小丫鬟惊慌失措,立马丢开了那个繁复的发髻,“噗通”跪倒求饶。
渺渺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不是害怕,是第一次,感受到了这个时代的等级森严,阶级地位的悬殊,她的处事方式,到了京城,是不是也要改变了?
好在,郡主正在兴头上,根本不理会那几根掉了的头发,揉揉脑袋,就把那件毛衣往身上套:“别跪了,再吓坏了妹妹,等会儿重新梳一个跟这件衣服相搭配的,别滴里当啷的太啰嗦!”
本来就是按照郡主的身材织就的,毛衣的收缩空间又大,郡主的身姿,登时更显苗条婀娜,渺渺偷眼下瞧,郡主脚下所穿,还是出自“同兴斋”的镂空长靴,那木跟儿可不矮,郡主像是穿得很习惯了,抬腿迈步,丝毫不显障碍。
只是,这样前卫时髦的衣服,那些各式发髻竟都不适合了,郡主眨巴着眼睛,就相中了渺渺的蝎子辫儿:“妹妹这个头很是利索,我就梳这个吧,这是谁梳的?真好看!”
渺渺自然不会告诉她正确答案,急忙打着岔儿,上前热心的指点着小丫鬟,到底给郡主梳了个满头麻花小辫子,就连额前,也精心的编了多半圈,从一侧斜插入耳后,端的是异国风情,天真烂漫中又透出几分娇俏美丽。
毛衣上那一圈白色兔尾巴毛球,随着郡主的一举手一抬足,格外生动。
渺渺与郡主投缘,原本就是因为对于服饰妆扮的热爱,此刻也上了瘾,把着郡主的一张脸,着实改造了一番。
随身带着的美容用具里,取了小镊子,“噌噌噌”,在郡主的一番龇牙咧嘴中,修整了眉毛,原本乱糟糟直追溯到眼睫毛的碎眉毛,被剔了个干净,显露出了一双眼睛,大而明亮。
“姐姐知道一个词,叫做‘眉清目秀’吧?以后呢,就要这样,把乱眉毛清干净了,眼睛就漂亮起来了不是?”渺渺细心留出眉峰:“要是平民人家的女子,自然不能让眉峰高了,会显得太硬气,不好找婆家。郡主姐姐就没问题了,这样眉峰上挑一些,只会显得人更利落,等会儿我再补些妆,把咱们那股子贵气凸显出来,呵呵,姐姐肯定喜欢。”
小丫鬟目瞪口呆的看着渺渺,这丫头把郡主的那一堆化妆品全部摆的乱七八糟,还并不按规矩来,在自己手心里调和泥巴似的,再对着郡主涂抹,更奇怪是那郡主,也不操心吃饭的事了,闭着眼,任凭那小丫头祸害自己的脸蛋。
正文第一百一十五章灰云
PS:
谢谢闪亮兔子的评论打赏,渺渺的这一世,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疼爱,包括爱情的酸甜苦辣咸,每一种,都想让她去品味。
不得不说,三小姐经过在“同兴斋”的几个月实践,对于古代的化妆品,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如何化腐朽为神奇,利用这些低劣的粉质膏类打造美人,她已经颇能得心应手。
前世里,化妆课程可是贵族小姐们的必修课,也是少数渺渺稍感兴趣的课程之一,到了这里,自然可以大展身手。
当郡主睁开了眼睛,原本暗黄的脸色已经提亮,颊上两点腮红微扫,隆鼻俏唇,眉眼含春,一个青春少女的靓丽风情纤毫毕现。
一款结合了这个时代部分元素的毛衣收紧婀娜的身姿,膝下襦裙飘逸,靴底绣花隐现,活脱脱一个临界仙子,飘然降到人间。
这一幕,完全颠覆了郡主固有的形象,原本的还带有婴儿肥的脸上,粗眉大眼,暗黄皮肤,加上大大咧咧的举止,纵使环佩叮当,那也是一个“男人婆”的典范好不好?
郡主本人,自然也欢喜的无以复加,她早就明白自己到了婚配的年龄了,也尽量注意了举止言行和穿衣打扮,但就是一直没大效果,爹娘请了宫里的嬷嬷来指点,收效还是甚微,自己一直暗恋着的那个男人,从来不肯多看她一眼。
“渺渺妹妹,这真的是我?哦!我要去找娘看看,妹妹等等我——”郡主在镜子面前旋了几旋,又着急麻慌的飘走了,也难为她,穿着那么高跟的靴子,也能如履平地。
渺渺笑倒。就着丫鬟送上的水盆洗手,这一刻,再没有人用看乡下丫头的眼光来看待她了,都思谋着能从这小姑娘那儿学到化妆的一招半式,那,在这王府里,可不就得横着走了?郡主就再也离不了了吧?
郡主大变身,如同一只花蝴蝶一般翩翩舞了大半个王府,看呆了所有人的眼睛,尤其是王爷和王妃。和那位疼宠妹子的世子大哥,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最欣喜的。就是至亲的亲人了吧?
这位世子,便是曾带着郡主去龙湾镇罗家酒店的客人之一,那道“佛跳墙”,也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里了。
知道妹妹的装束出自于那个来自民间的小丫头,世子跟王爷夫妇一样的心思。一定要见一见这个神奇的小姑娘,怎么就只是八九岁的年龄,偏偏如此本事能耐的?会吃会穿会化妆,到底,还会些什么?
于是,渺渺在大家的期盼中登场。正式拜见王爷王妃世子世子妃,下人们送上了锦垫,给三小姐跪拜所用。被小丫头装傻充愣的,给混了过去。
郡主扯了渺渺到老娘跟前:“娘,看看我这妹妹,多好玩!”
渺渺及时忍住了,没让自己翻出白眼珠子来。就咱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人坯子,那能用好玩来形容的吗?
郡主的娘。除了皮肤暗黄些,可以算得上是个标准的美人,行动举止优雅端庄,只在眉宇里,暗藏着一股英气。
这是渺渺喜欢的类型,想来郡主身上的那股子豪爽,也是从这里来的。
“王妃真漂亮!”渺渺见了喜欢的人,口头上也是极会哄的,更何况王妃真的挺美,正是女人家最适合雍容华贵的年龄,暗紫色的衫裙,简洁的绣花纹饰,那么的熨帖又舒适,一看就知道,这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女人。
小丫头的月牙眼里面,全是源自真心的濡慕,阅人无数的王妃,被感动了,她生了三个儿子,却只得一个女儿,所以对郡主格外宝贝,现在再看见小小的可爱丫头,忍不住就搂入怀里,越看越欢喜。
“珊珊小时候也是这般招人疼,哦,可惜转眼就大了,不如小渺渺好玩了——”敢情,这母女俩形容别人,都喜欢用“好玩不好玩”来表达喜恶的!
渺渺恶寒了一下下,到底也享受了一把王妃的拥抱,软软香香的,很是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