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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对客户无理!也不能威胁!他们必须自愿签收,这是职业道德。”姜南海拿出一包纸巾,示意钟小魁擦掉屁股上的污水,“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总有自以为是的时候,以为很简单就能完成。”姜南海摇头,“有一天,事实一定会教你,越是简单的事,越要用心对待。”
“我没有不用心。”钟小魁愤愤地擦着裤子。
“你有没有想过巫小芽这么抗拒的原因?”姜南海拿过他手里的快递单,扫视一遍,“当客户拒收时,你有没有最完善的应对措施?”他把快递单塞回钟小魁手里,笑,“还是你只会在那跟匡小孩一样无计可施?”
钟小魁没有顶嘴,把快递单往包里一塞,转身就走。
“不许消极怠工哦!”姜南海大声说,“你这单CASE的deadline好像没剩多久了!”
“管好你自己吧,烤鸡吃多了脸上会冒青春痘的!十三叔!”钟小魁头也不回。
2
家门口,心事重重的钟小魁以为踢到了一个沙包,直到那个沙包痛得跳起来,钟小魁发现这个沙包是蓬头垢面的林七七。
这家伙一周前就去了另一个城市送货,好像是给一位画家送一种特殊的颜料,这么风雅的任务,她是从马莉欧手里硬抢过来的,这一走就没了消息。
由着林七七哭哭啼啼地挤进家门,钟小魁才从她杂乱的哭诉中得知,这个画家画画成痴,那个变态的寄件人不知从哪里搞来一种诡异的颜料给他快递过去。她送到时,这疯子画家倒也正常,痛快签收了,还留她吃晚饭,她看这画家长得挺英俊,又有免费午餐,于是就留下了。吃完饭,画家说要给她画一幅全身像,起初是拿铅笔在速写本上画的,勾勒得挺像,然后画家就说要试试新颜料,随便拿了一支,用笔蘸了,就在纸上画起来,他见她画得认真,凑上去一看,居然是在她的全身像上加了一条猫尾巴。
“我一下子就觉得不对头了,汗毛都立起来了!”林七七抹着眼泪,“我一把抢过那幅画,不要命的跑了出去。那个疯子就在我后头又唱又笑的!”
“哈,谁让你贪帅又贪吃。”钟小魁撇撇嘴,“就这么点小事,值得你哭的死去活来?”
“你懂个屁啊!”林七七哭得更厉害了,抽噎着,“你不知道……我我……”
“到底怎么啦?”钟小魁不耐烦地抓起饮料,连趴在沙发上睡觉的倾城都不耐烦地白了林七七一眼。
“我……”林七七一咬牙,站起身,手放到身后摸索了一下,然后转过身,难堪地说,“你看嘛!”
——一条毛茸茸的猫尾巴,白色的,末端染着一点红,活灵活现地拖在林七七沮丧的臀部后。
钟小魁噗地喷出一口鲜橙多,呆呆地看着林七七的“尾巴”,又情不自禁捏了捏。
“不许乱碰我!”林七七一巴掌打开他的手,虽然悲愤,但显然已经认同这条尾巴属于她身体的一部分了。
然后,钟小魁倒在沙发上大笑,跟倾城一起四脚朝天乱踢,一人一宠物,都毫无同情心。
“你们两个混球!”林七七瘪着嘴,把尾巴塞进裤子里,呜咽着,“我这些天都不敢回家了,我妈刚出院不久,要是被她发现我长了尾巴,她绝对会再进医院的!”她顿了顿,说,“这个算不算工伤?”
“算个鬼的工伤,你不贪吃就不会着对方的道。”钟小魁坐直身子,突然没了笑容;“你跑到我家来……难道?”
收留我,直到你帮我恢复正常为止。”林七七坐到他身边,认真地望着他。
“你的尾巴不是我弄出来的啊!”钟小魁吧倾城抱到他跟林七七中间,指着它的头说,“我养一只宠物已经很费力了!我养不起你啊!而且孤男寡女的,你住我这儿对你的声誉不利,再说你妈妈那边怎么交代呢!”
林七七抓起倾城扔到一边,一把拽住钟小魁:“我妈妈那边我已经说了,说学校寒假要全封闭补课,开学之前都不能回家了。你看,我吃的很少,而且我可以帮你洗衣做饭,甚至倾城的日常生活我都可以帮你料理!只要你收留我,并且弄掉我的尾巴!不然……我就只好到处流浪。”林七七的眼神无比哀怨,“有可能被马戏班抓去表演,有可能被当成科学怪人拿去研究……呜呜”
“住宿费伙食费你要缴,家务活你全包!最要紧的是……”钟小魁抓起一个苹果塞到她嘴里,“你绝对不能跟任何人说你住在我家!”林七七狠狠点头。
被扔出去的倾城,从沙发背后冒出来,前爪一扒拉,拽出林七七的尾巴,一口咬了下去。
林七七痛得跳起来,倾城死不松口,闹得鸡飞狗跳。钟小魁悄悄退出战圈,摸回书房,关门前喊了一声:“猫尾女仆,晚饭要按时做好!”
坐到书桌前,钟小魁拿出那张又脏又皱的快递单,仔细地看。寄件人是“阿莎鲤”,收件人“巫小芽”,收件地址“忘川市千和街89号美美美食居”。
当他今天在美食居找到正在打扫卫生的巫小芽时,这家伙正被几个喝多了的食客往身上扔花生壳,一点都不反抗,他们仍多少,他就乖乖站在一旁扫多少。
看上去,巫小芽顶多只有十三四岁,老板敢雇用童工也够胆大的。当他呵止了那几个醉鬼,有对巫小芽喊了声“船王”时,巫小芽不但不感激,反而万分恐惧地跑了出去,拽都拽不住。然后,死也不肯签收。
船王……这两个字,现在想来,总觉得有哪一笔扯着他的心似的。钟小魁打开搜索引擎,输入这两个字,旋即出来两百多万条相关内容,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钟小魁使劲抓着头,一点线索都没有!而且,打从普罗旺斯回来之后,姜南海再不提供任何MEPAD福利了,说凡事都要靠自己,工作上的独立性一定要培养起来!呸!明明那天看到他偷偷摸摸带着他的MEPAD跑去电脑城里的维修点,维修人员说没法修,你这个完全是不合格的山寨货,换个正版货玩吧大叔!囧!
他继续翻着网页,手指却突然停住。
他想起巫小芽心口上的青印,——一把利剑,横在一条弯曲的鱼尾跟一只人类的眼睛之间。白天并没有多注意这个小细节,可此时,这图案却再鲜明不过地浮上眼前,似乎早就存在于他的记忆里一般。
船王……寄件人,阿莎鲤……现在看起来,竟说不出的熟悉。他挑中这个CASE,不也正基于这层熟悉感么?
这个CASE的deadline是——下一次月全蚀之前。他查过天文日历,也就是在这个月十七号前,必须让巫小芽收货。今天已经七号了,十天时间而已。从何下手?
他把巫小芽的青印图案仔细画在了纸上,收好。
回想白天发生过的一切,钟小魁的焦点聚集在自己打过的喷嚏上,没错,就是喷嚏。从他一看到巫小芽的时候,他就间歇性地打了好几个喷嚏。想到这儿,他站起身,看着衣柜镜子上自己的脸,苦笑。
各位观众,这么久以来,难道你们没有发觉,钟小魁同学总是喜欢打喷嚏么,事实是,他没有感冒,也没有鼻炎。打喷嚏,是家族遗传病。他老爹也常打喷嚏,只在一种情况下——嗅到不属于或者不完全属于人类的气味时。
这完全是天生的“本领”,但令钟小魁很讨厌,从小到大,经过一些地方,又或者看到一些人时,他的鼻子总是痒痒得难受,他老爹还安慰他,说这是上天给予他的赏赐,总有一天他会因为这个本领而受益。他也不止一次看过他的老爹,一边打着喷嚏,一边做一些他说该他做的“事情”,每到这个时候,冷艳的老妈就会以旁观者的口吻教育他,说不要像你爹学习,身为钟家的人,理当修习到以眼睛与灵力就可分辨一切的境界,而不要靠一个喷嚏去判断,会让人笑话。这一点,你应多向你老妈讨教云云。
好吧,钟小魁一直知道自己的双亲不是普通人,干的也不是普通人能干的事,钟晴于连天瞳这对夫妻档,名声在外,“同行”之中无人不晓,人界冥界妖魔界,这两口子多少都有牵扯。可是,那是他的父母,不是他。
莫纳城里,阿特洛波斯附在他身上时,曾说,我感觉你在排斥。排斥,他钟小魁在排斥什么?他也说不清。不知从几时起,他很排斥父母跟他讲钟家的事,排斥他们要他修习这个术法那个术法,总之是,他不想跟他们一样,他不愿意跟那些超越人类范畴的世界有多余的接触,他不喜欢“钟家后人”这样的称谓,其实,他最想当的,只是个可以走万里路,写万卷书的……作家,而已。当然,这个愿望跟钟家“除魔卫道护卫人界”的家训相比,实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