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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我是英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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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他就派出大量的门徒开始收割晶石,用于他的科学研究,虽然丧尸也会进化,高级的丧尸也具备一定的智慧,但是在高科技面前,一切都是纸老虎,任你铜墙铁骨,一束粒子波过来,只有被轰的粉碎的下场。”

“玛雅星球的丧尸很快就被消灭光了,所有的晶石都被送到罗拉尔多的总部,我刚好也在其中,晶石是一种资源,但是有限,疯狂的罗拉尔多为了使这种资源再生,就首先向邻近的文明投放了病毒,效果是显著的,文明一个一个被他摧毁,晶石也越积越多,发达的科技有这么个好处,能发现周围有生命的星球,这为他寻找目标提供了方便。”

“到现在为止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文明毁在他手里,其中不乏高级文明,他们已经不需要亲自出马,只需要远距离发射出带有病毒的飞行器,等到尘埃落定之后再派一艘小飞船来收割晶石就可以了。”

李天越听越吃惊,照这样看来,地球也成为了那个叫罗拉尔多的变态的狩猎场,想到满世界的丧尸是这个家伙造成的,李天就有打爆他头的冲动。光球好像知道李天的想法似的,开口说道:“没用的,就凭你这原始体质,他一个手指头就可以解决你。”

不等李天反应,接着说:“我是随着一艘飞船来到这的,当进入地球,我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因为你的存在。”

“我?”李天瞪大了眼睛,很是吃惊。

“对,就是你,在你的身上我感觉到了血脉相连的感觉,虽然很淡薄,但是我们玛雅人特有的感觉是不会有错的。”说道这里,明显感觉到光球有自豪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奇妙,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李天就是感觉到它在自豪的说。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正宗的华夏人,你好好看看我,哪一点长得像玛雅人啦?”一说到这个,李天就有些激动,一直以来他都以自己是华夏人,是龙的传人而自豪,现在又人突然告诉他自己是外星人,这让他无法接受,也接受不了。

光球的一句话把李天打击得够呛:“你哪都像。”

“额。”李天被噎得一阵无语。“你们华夏人其实就是玛雅星球到这的移民者和原著居民的混合体,你们守护神兽,就是你们所说的神龙,其实就是我们玛雅星球的飞船。”

听到这个震惊的消息,李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华夏人都是外星人?“不过这么长时间你们的血脉已经快要消失了,我观察了这么久,就看见只有你这么一个还有万分之一血脉的人,我见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奄奄一息,我就进入你的身体,和你融合在一起。”

不待李天慢慢回味,光球剧烈的闪烁着,发出虚弱的声音:“我就要消失了,我为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希望你好好利用。”声音渐渐的小了下去,正当光球快要消失时,突然化作一道流光,钻入李天的身体里消失不见了,可怜的李天再次晕了过去。

李天并不算完全的昏迷,他只是不能动了而已,至少还是有感觉的,他只感觉到浑身暖洋洋的,好像泡喷泉似的,虽然他没泡过喷泉,但是至少泡过热水澡,对,就是这种感觉。浑身通体舒畅,感觉身体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流动,从四肢慢慢的向大脑处会合。“轰”的一声,李天感觉脑袋里好像发生了大爆炸似的,一下子蒙了,但是很快就感觉头脑比以前清晰很多,以前想不通的题目现在一下子就想通了。

“异次元空间激活成功。”一个呆板的声音突然出现在李天的脑海中,李天只感觉右手食指一疼,突然出现一个戒子模样的纹身,他清楚的记得以前是没有这个纹身的,现在怎么会出现这个东西?

李天看着这龙形纹身戒子,陷入了沉思,突然,他感觉自己看到了一个小房间,大概只有半立方那么大,说算是房间还是往大了说的。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就是异次元空间?难道自己手上的就是传说中的储物戒指?这也太科幻了吧,就这纹身就能当储物戒指?”李天想到。

在二十一世纪,这个小说泛滥的年代,不看网络小说你都不好意思混下去,李天就是一个小说爱好者,对于储物戒指,他并不陌生,很多小说中都有提到,这是一个很牛叉的神器,看着手上的纹身,李天真不敢想象储物戒指还能做成这样。

摸出手机李天准备试验一下,经过反复的试验,终于弄明白了异次元空间的使用方法,就是对着物品一挥手,想着东西的样子,东西就自己跑了进去,相当的方便。

这一切李天都是躺着进行的,因为他现在还身处管道中,只能趴着了,看着地上干枯的血迹,在看看已经结庤的脚,心里的包袱总算放了下来,看来哥今天变不成丧尸了,难道是应了那句老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看着戒子里躺着的手机,李天有种做梦的感觉,但是这是个好梦,如果这是个梦,他希望永远都不要醒来。

管道下呜呜的丧尸吼叫声音提醒着李天这并不是梦,而是现实,翻过身来,慢慢的向前爬去,他需要找个地方下去,因为他又饿了。

光球是不是消失了李天并不关心,自己是不是玛雅人也并不重要,至少自己是地球人,李天关心的是自己还能在这个世界上活多久,从和光球的对话中李天了解到,丧尸是会变异的,普通的丧尸自己都解决不了,要是遇见变异丧尸该怎么办,要是那个变态罗拉尔多的门徒来收割晶石该怎么办?使劲摇摇头,等他的门徒来已经不知道是多久的事了,也许是明天,也许永远也不会来,谁知道呢?宇宙这么多个星球,他哪能个个都兼顾到?

我只想好好的活着,末世和繁华世界又有什么不同?至少自己有个储物戒指,虽然有点小,但是总比没有好,带点吃的还是可以的。

西边的太阳渐渐变得火红,慢慢的坠入海平线以下,天空中的彩霞与落日的余晖交相呼应,形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就在那间玩具店的楼顶,一个孤单的身影望着慢慢坠下的太阳想到:“明天,我是否有机会还能看到落日?”

Ps:主角会强大起来的,一切丧尸都将会是纸老虎,美女是少不了的,铁血也是肯定的,一切精彩,就在末世之我是英雄。

第六章 狩猎

一晃,十天过去了,还是那个小超市,一身黑色风衣的人手一挥,货架上的食物顿时消失了,不用怀疑,这就是李天,大热天的竟然穿着风衣,也不怕热,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装逼要装到底。

在这十天里,李天已经光顾这个超市两次了,东西基本都快被他搬空了。超市门口歪歪斜斜的倒着两具丧尸的尸体,这明显是李天的杰作。走出超市们,剧烈的阳光照射在李天的脸上,从口袋里摸出墨镜,很是风骚的戴上,背上还插了把日本武士刀,这是从玩具店的墙壁上取来的装饰品,不过还是挺锋利的。

这几天李天一直过着独居的生活,因为他并没有发现活人,不是说活人不存在,而是他根本没有走出这片区域,除了出来找食物他就呆在他临时找的住处,这是一栋居民小区,李天住在顶楼,这里以前李天并没有进来过,但是这里却是整个城市比较有名的地方,因为这里住的都是有钱人,俗称黄金区。

李天的住处并不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而是五天前他杀了一只丧尸,在丧尸的身上得到一串钥匙,通过门牌号才找到了这里,还真有点鸠占鹊巢的意思,杀了别人,还要住人家的房子,虽然他并不算人,只能算一具行尸而已。

“刺”的一声,一颗硕大的脑袋飞了起来,黑色的鲜血溅了一地,如果这出现在电影中,那就没什么了,但是这却是出现在现实的大街上,这已经是李天这几天来杀的第三十只丧尸了,现在对于当个的丧尸来说,遇到李天只有被宰的份,虽然丧尸的力气大,但是移动缓慢,身体关节都僵硬了,人类要杀死丧尸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并不需要花费很大的气力,前提是你有勇气和丧尸肉搏,和面对那张恐怖的脸。

自从八天前李天杀了第一只丧尸,他就克服了内心的恐惧,不当当勇气给了他支持,强大的实力也是他自信的源泉,自从光球消失之后,李天醒来发现自己的力气变大了很多,大概是以前的一倍,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想到脑中曾出现的光球,李天就把这一切归功到了光球身上。

李天并没有想错,玛雅人不仅仅给了他一个储物戒指,而且还顺便强化了他的身体,使他的身体素质提高了一倍,不仅仅是力气,反应能力,视力,听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现在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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