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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只是什么?”郭玉玲问道。
“只是为父不便开口,否则便有施恩图报之嫌,唉!”老爷子轻叹道:“可是目前唯有他能解燃眉之急,说不得只好向他求助了。”
“哪人是谁?”郭玉玲惑然问。
“你是否还记得三年前,重阳那天,为父偕数位好友自西山登高祭酒后返家途中,在路旁救回的那个伤重奄奄一息的年轻人?”
“啊!沈野,沈大哥!”郭玉玲忘情地惊呼。
“正是他”
老爷子点点点,颇含深意地看了她一眼:“义父知道你一定不会忘记的,他那一身内外伤还是你为他治愈的,是么?”
她当然不会忘记,那是她一生中唯一的小秘密。
三年前,她还是个十七岁的女孩,这正是每个少女最会做梦的年龄,当然她也不例外。
短短一个月相处,她竟然为那个来历不明的陌生年轻人倾心,由于所受教养的关系,她不敢表现得太露骨,可是对方似乎毫无反应,只好将那份秘密深藏在心中。
沈野伤愈离开的那一天,她一个人躲在房中暗暗哭泣。
往后的一段日子,她仍然忘不了那个具有天生挺秀气质的年轻人。
人海茫茫,聚散无常,原以为今生永难得知他的音讯,想不到义父却带来一丝讯息。
她这刹那间的失神,敢情已引起老爷子的注意。
“玲儿,你怎么啦?”
“啊!没什么。”
郭玉玲娇靥微微一红:“女儿是在想,沈大哥只不过会一些普通拳脚功夫,连三流高手都称不上,而咱们需要的是超等高手,找他来根本派不上用场呀!”
“谁告诉你,他只会一些普通拳脚功夫?”老爷子笑问。
“沈大哥自己说的。”
“你与为父一样的被骗啦!”
老爷子苦笑道:“他具有一身深不可测的武功,是当今江湖上五大神秘人物之一,他的名号有震慑人心的魔力。”
“您又是怎生知晓的?”
“是他留下的那件信物泄露了他的底细。”
老爷子有些神往地道:“他临走时交给为父一块竹牌,表示日后如有差遣,只要差人持牌捎个口信,必定赴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当时我并未在意,仅一笑置之,及至好友‘血痣钱胆僧’悟非大师来访,无意中谈及此事,想那悟非大师行脚天下二十余载,江湖见闻何等丰富,一眼就看出该竹牌来历,为父这才知道他的底细。”
“那可是一块长约三寸,宽约寸半,正反两面各雕有一具无名神像的竹牌?”白衣秀士神情有些异样地问。
老爷子点头笑道:“不错。”
“‘追魂符’!杀手‘追魂’的信托。”
虬髯客脱口惊叫:“老天爷,他是杀手中的杀手,这一行业中的祖师爷,据江湖传闻,只要他接下的案子,没有办不成的。”
“贤昆仲果真见多识广,他就是‘追魂’,至于是否真的叫沈野?就不得而知了。”老爷子点点头道。
“他是个神秘人物,江湖上谁也不知他姓甚名谁?”
原先反对雇杀手的白衣秀士,翘起大拇指:“一般杀手都是以暗杀为主要手段,他却反行其道,采取与猎物面对面搏斗,给对方一个搏命的机会。同时,他接买卖有个原则,如果猎物是孝子或是忠烈善心人士,则一概拒绝,所以在江湖中口碑颇佳。”
“沈大哥真是那个叫‘追魂’的杀手?”郭玉玲似乎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像在自问,又像问别人。
“玲儿,你可以不信爹的话,但必须相信悟非大师与庄陆两位叔叔的江湖见闻,我想应该错不了。”老爷子正色道。
“玉玲小姐,我未曾见过那位沈野,也未见过‘追魂’的真面目,但却敢确定那枚竹牌就是‘追魂’的信物。”
白衣秀士由于尊敬老爷子,故称郭玉玲为小姐:“信物是某些特殊江湖人士的身分代表,姓名纵或有假,信物绝不会假。‘追魂’每当锁定猎物时,皆循例于三日前,向猎物寄留‘追魂符’示警,今其遣散身边无关人员,以免伤及无辜,假如猎物不予理会,或是请人助拳,届时他将毫不留情地予以搏杀殆尽。两年前,我机缘巧合,曾见过。假如老爷子手边那枚竹牌,真的是沈野所留,那他准是‘追魂’无疑!”
郭玉玲沉默无言,暗付:“沈大哥可能就是‘追魂’,好在他做人颇有原则,我与义父并没救错人。”
“老爷子,您既已决定,此事还是及早进行为是,不如交由我兄弟前往敦请……”虬髯客是个急性子,想到就做。
“你们兄弟急需离京开展工作分身不得。”
老爷子打断虬髯客的话,审慎地道:
“他临走前曾留下联络人的住址,我想还是亲自跑一趟为妥。”
“老爷子万万不可。”
白衣秀士为人稳重,急忙劝阻:“您是主持大局之人,怎可轻易离京?我看倒不如请玉玲小姐跑一趟较为适合。玉玲小姐曾为她疗过伤,且彼此年岁差距不大,说起话来亦顾忌较少,是位非常适当的人选。”
白衣秀士心思细密,是个鬼精灵,郭玉玲刚才刹那间失神的模样早已落入他眼中,这个老江湖立刻猜到她与沈野间必有某种微妙的关系,因此建议由她前往。
事实上,在座的人都各有任务,为了保密计,又不宜派其他人前往,除了郭玉玲,真难找出一个合适的人选。
“好吧!就由玲儿跑一趟。”
老爷子考虑了一下,将目光落在郭玉玲脸上:“爹信得过你办事的能力,但有一点你要注意,干杀手的人,在心态上往往异于常人,你在态度与言辞上务必谨慎,万勿将那枚信物视为万灵丹,以免将事情搞砸了。”
“义父请放心,女儿一定不负所望。”郭玉玲信心满满地说。
※※ ※※ ※※
沈野一脸霉相地坐在马背,任由马儿要死不活地在山径上踱步。
这趟苗疆之行,他不但赚了一大票花红,并且与那位艳绝人寰的红花峒二公主李媚缠绵了一段日子,可说是人财两得。
按理,他应该意气风发才是。
可是他目前那副邋遢的样子,那像个得意的人?
说正确些,他像条落水狗,而且是条落水的病狗!
自他北返踏入中原的第一日起,灾难就降临了。
记得那是午正时刻,他正在路旁一家小吃店进食,突感腹痛如绞,冷汗直冒,浑身乏力,约持续了半盏热茶时刻,痛楚才逐渐消退。
可是灾难并未完,腹痛虽已消退,但丹田却升起一股非常强烈的欲火,像大海中的浪涛一波波涌向全身,连他那已修至炉火纯青的“乾坤大真力”也几乎抑制不住,让他吃尽了苦头,这是第一次发作。
第二次发作的时间,是在七日后的午正时刻。
腹痛的程度和第一次一样,但欲火焚身的程度更为强烈,逼不得已,他只好去当地的勾栏院花银子发泄。
浪迹江湖多年,见闻广博,他明白是被人下了手脚。
而这个人可能就是李媚。
世人皆知苗女多情,亦善下蛊。
李媚是威震苗疆的红花峒峒主李法的次女,在苗疆可称得上第一美女,苗人皆称她为二公主,她精于蛊术,乃理所当然之事。
当他与李媚有了亲密关系之后,李媚曾要求他留在苗疆作二附马,他不愿留下,只好偷偷一溜了之。
他很清楚,只要掉头返回苗疆与她长相厮守,一切灾难皆可化为尘烟。
可是他不能,中原有他的希望与梦想,他不甘心老死苗疆。
也不知经过多少次的痛苦折磨,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楚,反正每隔七日就来上一次,他几乎麻木了。
这天上午。
他终于快到家了。
说是家,倒不如说是房子来得恰当。因为那儿没亲人,也没有爱,只能叫房子。
坐骑懒洋洋地在踱步,行至一座宅院门口时,突然止步不前。
他缓缓抬头一瞧,敢情那正是他朋友叶明辉的家。
他暗忖:这趟出远门快半年了,好久未与朋友叙旧。应该找他聊聊。
在这位朋友面前他不必谦抑深藏,可以意气风发地谈天说地,可以随便东拉西扯,毫无顾忌,因为叶明辉是圈外人。
何况听众之中还有个美丽可爱的云娘。
进了门,使他感到失望与难过,叶明辉竟然于四个月前病故了。
在朋友的灵前上过香,正准备走人,却被云娘给拉住了。
原本美丽的云娘,此刻娇靥上平添些淡淡哀怨神色,那一袭素服穿在她美好的娇躯上,更显出一种不可言传的风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