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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您还是来一个讥讽的笑容比较像您自己。〃
桑玛脱口而出的话令他一愣,旋即又回到那不伦不类的微笑。〃胡扯什么!对了,你来。〃十四阿哥毕竟年轻,其实在桑玛看来是还没长成,所以经常能够〃不耻下问〃:
〃'各个击破'我明白,可这内线作战是怎么回事?兵法里没提过啊!〃
〃内线作战一般在诱敌深入的时候展开,先让敌人轻敌,让他们补给吃紧,然后用多数的兵力一个个地〃她做了个一把抓的手势,〃吃掉他!如果由坦……呃,骑兵为机动部队就更好,可以每回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呵,我这叫纸上谈兵,呵呵,真要临到阵前还是不行的。〃
〃内线作战……很好的说法。〃十四阿哥沉吟着,〃照你这样讲,当初皇阿玛亲征,用的也是这法子。〃
〃什么?皇上亲征?〃
〃是。〃
〃呀呀!真是了不起呢!那,十四阿哥打算将来也当个大将军?〃桑玛感叹着随口道,全然不明白自己在讲一件多么重大的事情。
十四阿哥眼中迅速闪过一丝什么,但很快就恢复了半嘲讽半诚恳的神情,〃大哥曾跟随皇阿玛与噶尔丹作过战。现在虽然噶尔丹死了,他的侄子也不是忠诚驯服的货色。何况西南的情况你多少该知道,那里民风剽悍,动不动就有乱子〃
桑玛可没想过他真正要的是什么,激动不已地紧紧握住他的手上下摇动,〃对对对!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想法!这要人人都想您一样不畏艰险、沙场秋点兵的,我们这泱泱大国的就不会受人欺凌、任人宰割……〃
十四阿哥呆呆地看着她波光粼粼的深邃大眼,又低头研究了下两人紧握的双手……脸红了。
当个男子汉大丈夫的感觉真好!
〃恩,这个,十四阿哥,这噶尔丹是谁啊?是俄……罗刹国的吗?〃
〃……〃
集体射猎向来与军事训练混杂不分。士兵们全部盔甲,手上全是弓箭腰刀,将早就准备好的猎物驱赶到一处捕杀,或是举办各种射箭、摔交比赛。因为说不定就有皇帝亲自到场,因此大家非常卖力,场面也很是热闹。
但桑玛并不喜欢这样的,她比较中意真枪实弹、打死一个有垫背的打死两个还赚一个……算了,也许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回去当兵,只能窝在这封建时代。
〃桑玛,我们去狩猎!〃
小十六阿哥若是放在汉家,应该是那种被关在书房、手无缚鸡之力的苍白少年,可他是满清皇帝的儿子,除了读书、背书和写字,还必须像草原上的剽悍民族那样,从小骑马挥刀射箭,以夺取自己的那份财富和地位。
〃十六阿哥,小心些!〃
桑玛在他的马屁股上拍了不轻不重的一巴掌,年轻的白马撒开蹄子乐颠颠地跑进林子。而她稳稳跟着,却并不参与打猎,只手握火枪、腰配倭刀、刺刀在怀,鞍袋里放着自己制的火药弹头火器营的工匠死也不肯按她说的去改良,她也懒得去计较,反正八国联军还要一百多年才打进北京城,她是看不到的了,要夜郎自大就让他们去自大吧!
小子的弓箭是长进了不少,至少在经过桑玛的严格调教后准头非常好,就是力气比一般的成年武士小些,但锻炼个几年肯定是没问题的。
各种哨子声、喊叫声、动物声,交织成一副围猎图卷。只是桑玛对于杀戮小动物的行径嗤之以鼻……除非让她吃吃闷烧鹿肉或是盐烤羊腿。
嗖嗖的声音,是箭,而且是〃流箭〃。
桑玛也是出于本能,薄而狭长、略弯的倭刀如今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使起来虽不能夸口刀随心动,也可谓得心应手。
她就这样赶上十六阿哥的马两人差不多高刀出鞘,鬼使神差地碰掉了一支流箭。
是碰掉的,因为她没有出手挡羽箭的奇快刀法,只是直觉得去挡一个朝己方快速飞来的黑影。
原来,是一支箭!
她惊得跟十六阿哥面面相觑。
这个后怕呀!
〃小心流箭!〃桑玛叫了起来。
周围的侍卫闻声纷纷赶来,马蹄声与人声乱七八糟挤成一团。
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桑玛相信十六阿哥脑子里也是转的这个念头,只是在诡异的宫廷里呆久了,反而把谎话假话当平常了。
〃大家小心些!别伤到了贵人……〃
很快的,小小的风波过去。十六阿哥一来年纪小,二来远远不如十三、十四阿哥来得受重视,草草收场也没人注意。不然又是一场明争暗斗了。
桑玛倒不见得讨厌斗争。反正中与外、中央和地方、军与军、战区与战区之间的斗争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在战争和纷乱的年代早就见怪不怪。可这和平年代也这样,就让她有丝费解。
〃索额图倒了。〃十四阿哥在她苦苦纠缠一个晚上以后终于开口。
〃那又怎么了?〃
他的眼神很是可怕,〃没什么。你就看下去吧!〃
〃啊?哼!〃说了比不说还糟!桑玛一气之下甩袖子就走人,连个最马虎的礼也不给。
倒是几天后,十四阿哥少年心性的受不住刻意的冷淡,只得拉了桑玛去附近无人的草地,说:〃我是为你好!别掺和进皇家的事情。〃
桑玛看了他半天,好象明白了,就小小声地问:〃权?〃
〃是。〃
她点头。这玩意儿还是让什么旗不旗的自己去搞吧!她还是好吃好喝地过她的日子。
不过,话说回来,这儿吃的东西可真好!跟修公路那半年多的艰苦日子比起来,根本就是富翁过的!
公路……转向一眼望不到边的连营篝火。想家啊……
〃龙佳氏 桑玛!〃
一名太监匆匆跑来找她。
〃这位公公,叫桑玛有事吗?〃这时代除了等级分明的社会,就是眼前不男不女的太监让她始终无法习惯。好好的男人要当太监……万恶哪!干脆逮去上战场得了!
〃十三爷说你拉的胡琴好,叫你跟他一块演奏呢!〃
〃皇十三子?十三阿哥?〃唉,这爷不爷的也不习惯!
桑玛头一回听十三阿哥吹笛子,居然跟他的琴一样好!真是惭愧,她就会那么几支二胡曲子,其他的都是改编改得惨不忍睹。
〃你管你奏那首随心曲。别管我。〃十三阿哥这样吩咐着。
和音?桑玛点点头。
为皇帝演奏呢!她小小地兴奋了一把。
如果是被侵略的那些个清朝皇帝,她是宁愿被杀头也不愿为他们演奏任何美丽的音乐。不过这位康熙帝似乎很不错,而且他还亲自带兵打仗、保卫国家。这份爱国主义热情可真是金贵哪!
怀着某种景仰的感情,桑玛很完美地向康熙帝行了个侍卫的双膝跪大礼不行礼是要砍头的然后接过胡琴:正是跟十三阿哥一起时用过的那把,因为她认得上头有了年月的木痕。
向周围黑压压的不认识的人深深鞠了一圈躬,桑玛开始拉她最心爱的曲子。
在场的其他人等,至少有半数是听过各种古曲名曲的,可没有任何一个听过用把不入大雅之堂的胡琴,演奏出如此打动人心的乐曲。
而十三阿哥巧妙的笛子伴奏削淡了曲子中的悲凄,却添了几分轻灵。很适合在本应欢快的宴会。
〃好曲子!好技艺!〃康熙帝在一曲终了时轻叹。其余的人不管喜不喜欢,都跟着皇帝一块儿称赞。
桑玛接过不大的木头盒子时,虽然很想看看皇帝赏她多少钱,可还是忍住了。
〃桑玛,你到京师有三年了吧?〃
〃是!是三年四个月了。〃
康熙轻轻笑了下。还是那么有精神的姑娘……只是这头发……他扫了眼武将席。〃你是想继续留在大清,还是回家乡?〃
〃禀告皇上,桑玛非常荣幸能为英明神圣的皇上和大清国效力,也希望能一直留下。〃嘿嘿,有好吃的,还不用担心付不起饭钱。
〃呵呵,时间不长却学会拍马屁了?〃
〃桑玛不敢随便在皇上目前溜须拍马的!皇上是很英明!〃
席间文武呼啦一下一起歌颂一回。
真是恶心……桑玛几乎想抓抓胳膊,也好挠掉一些鸡皮疙瘩。
〃哦?你倒说说,朕英明在什么地方,值得你留在大清?〃
我不是已经入了什么旗子,不,是镶白旗了吗?那你现在又是在干吗?做给蒙古和其他一大堆人看?!
这样一转念,桑玛倒是有点明白了皇帝的用意,干脆复习一下她最拿手的大放厥词:
〃陛下亲自率领军队抵御凶悍的敌人、保护自己的人民,使得男人们不必担心被杀死、女人们不必害怕被掠走、孩子们不必失去父母的爱护!千万的百姓能吃上和平安稳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