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先是成哥儿和兴哥儿两个双双金榜题名,一个中了状元,一个中了榜眼。两人都相继领了官职,回了京中。而小的荣哥儿和锦哥儿也都有了功名在身,只是锦哥儿是个坐不住的,惯好游山历水,一年里大半年都在外面游离。
皇帝渐渐老了,掌权的欲望渐渐淡了,也开始怀念起旧时老友。
孩子们不在身边,薛铭也着实相见,圣上亲笔书信送来,请顾侯回京时,她极力撺掇顾长平回去。
那满是繁华的宁远侯府,圣上叫人一直给留着。顾兴金榜题名日,便被迎了回去。状元尚公主,自古就是美谈。况且圣上爱女在见到顾兴的一瞬间,就早已经芳心暗许。皇上便修书一封给顾长平,提了婚事,并命他快些回京。
对于娶个工作做媳妇,薛铭是表示压力很大的。有些哀怨的摸了摸荣哥儿的头,暗自咬牙。道,“老二的婚事,必须要我做主。我是早就看上了……”
“我们现在要回京城了,儿子金榜题名时,咱们娶一个名门贵女吧。”顾长平笑着抿了一口茶,看着薛铭如今肆意的模样,突然就有些忧心了。倘若回到那权力争端的漩涡中,她还能这般轻松的和他闲话家常吗?
薛铭撇撇嘴,“我就知道你是贼心不死,舍不得你们家的爵位。”
“是舍不得我儿子的爵位。”顾长平笑,去拉薛铭的手,哪里管儿子还在旁边。“倘若荣哥儿出息,他日也能挣个爵位来,你我就跟在他身边,叫他养老。”
“老大怎么办?”薛铭不高兴。
“你不是说公主的婆婆不好当吗?”顾长平瞪眼睛,“你自己挑一个好拿捏的媳妇说给老二,凭你在府里作威作福。”
“说的我好像不讲理似的。”
“是霸道。”顾长平搂了薛铭,瞧了一眼儿子。
荣哥儿很识趣的低头出去了。
一家人到了京城时,却发现这十年京城的变化极大。老宅子也被翻新过了,越发的阔气庄严。看来圣上对顾长平还是很挂念的。
兴哥儿取了公主之后,便住在了公主府上。之后,荣哥儿又取了林家二爷的幼女为妻,因在平外藩之乱上有功,又被赐了爵位,依旧是世袭罔替的宁远侯。绾姐儿则在薛铭的撮合下,同一样挣回了荣国公爵位的殷梓兴成了婚。
薛铭前世的儿子,摇身一变就成了自家的女婿。
那个飘忽不定,每每回家都要挨骂的锦哥儿却发现母亲疼女婿比疼自己多,几次起义不成,只得缴械投降,对姐夫服服帖帖。
最后还是在薛铭的强压政策下,娶到了薛家的三小姐为妻。一家子和和美美。
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时候,圣上却驾鹤西去。新帝登基,大赦天下。一直被关在牢里的荣国公殷熙平被儿子捞了出来,养在府上,自此只是日日疯疯癫癫拿着一只银制的小瓶子,絮絮说话。
偶尔听得出,是在叫姝儿。
殷梓兴见他似是很怀念自己的母亲,便将自己的真实身份说了。他老泪纵横,自此之后便再不说话。凭人伺候吃穿,仿佛一个死人一般。
薛铭听到之后,不禁心中感慨。越发的珍惜眼前待自己极好的顾长平。平平淡淡的将日子过下去。
正文的部分今天就完结了。后头都是些交代结局的事情,可能写的木有啥大意思。大家见谅啦。
后面还会放上几个番外,第一就是李瑾之。我会说我本来是想写一个李瑾之那样的男人做男主的吗,结果手一抖,创造了顾长平。
番外 李瑾之 (一)
感谢江苏丫丫、卡瓦贝拉的粉红票。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今年的冬天来的特别早,一场大雪过后,整个蒙古笼罩在一层雪色之中。
瑾之说,在中原很难见到这样的雪,银装素裹的很是好看。我从他的神情中能够看得出来,这雪景他是极喜欢的。
只是他是个内敛而温柔的人,连带着他的感情也是那般,犹如一杯温水,温吞而缠绵。我想,他该是从不曾热烈的爱过一个人吧。
苍茫雪色之中,他身上披着一件银灰色貂鼠大氅衣,头上戴着大汗送给他的那顶镶了一圈银狐皮毛的毡帽,笔挺的站在学中,静静的凝望着南方。那是他家乡所在的地方。
我是现任蒙古汗王最小的姑姑,说起来比他的年纪大不了五六岁。他的母亲,是来自中原的公主。美丽、善良、温柔而又坚强。并且,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熙禾。
当年她嫁给大哥时,我才只有五岁。这许多年来,她一直带我犹如亲生妹妹一般疼爱、呵护。可自打十年前,她的胞弟,中原的太子来投奔她之后,我便有些不敢承受她那样的疼爱。
我屡屡拒绝她替我准备的好亲事,总推说年纪还小,想要在嫂子身边多留些时日。可其实,我心中是藏着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我喜欢李瑾之。无法抑制的喜欢。
从那年在雪地里将他救回来时起,当他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我说了一声谢谢那一刻起,我便坠入他那深邃的双眸中,再无法抽出身来。任由自己沉沦。
蒙古的女孩子都是勇敢而大方的,她们敢于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原本我以为我也是这样的,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亲手为他献上一块哈达。然后拉着他的手在篝火旁一同跳舞,对唱,表达浓浓爱意。
可我却喜欢上了一个中原的男人,听说中原人都是极其含蓄的,倘若他们想要表达爱意,是要写几句诗词来抒发情怀的。可我,连一个中原字都不认识,又何曾会写什么诗?
每次我提起勇气想要跟瑾之表白的时候,都会对上他那双温柔而又疏离的眸子。我清楚的知道,那里面没有我。倘若我说出口。也许我们连朋友都不是。
熙禾嫂嫂曾经说过,倘若你真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与他朝朝暮暮、长相厮守。只要能够时常看见他,知道他过的幸福便足够了。
熙禾嫂嫂讲这句话时,还送我一句中原的诗,“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不太听得懂其中的含义,可她的叹息却叫我听出了其中的无奈。
每每说起此时,她都会用一种悲悯而怜爱目光去看瑾之。我并不是心思细腻的姑娘,可还是隐隐的能够猜到。瑾之心里有一个人。一个他不能长相厮守,却爱的刻骨铭心,无法忘怀的人。
我很羡慕那位姑娘。也很嫉妒,更有些厌恶。这么好的瑾之,她为什么不选择和他长相厮守,而是要他如此在思念中沉沦寂寞。
我猜那人该是他的妻子,被篡位而上的当朝中原皇帝幽禁到郁郁而终的姚氏。又或者,不是。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觉得眼前光线一黯,随后便有一个厚重的氅衣披在了我的身上。
我抬头,正对上瑾之那双温柔的眼眸。他将自己身上的氅衣脱了下来,裹在了我的身上。氅衣上传来的温度,瞬间传遍四肢百骸,连带着我一直怕冷的心也一并被捂暖。
“出来看雪,怎么不知道多穿一些?没得挨冻受寒,又要叫你嫂嫂着急。”瑾之笑着看我,像哄一个孩子一样。
是啊,我比他小了整整二十岁,在他眼里我的确是个孩子。他从不曾用看女人的眼光看过我一眼,哪怕只有一眼。我是有些恼怒的,对于他不能发现身边美好姑娘的木讷觉得恼怒。
可他的声音低沉而柔和,总带着一股叫人无法抗拒的蛊惑力。叫我即便是有火气,也发不出来。
我有血窘迫的垂着头,诺诺道,”我不冷。“说着就把氅衣脱下来应往他身上披。虽然我舍不得,可却也不想叫他着凉。
看他露出诧异的神色,便调侃道,”我自小长在草原上,身子骨抗冻着呢。哪像你,明明是个大男人,却生的像姑娘一样娇柔,好似一阵风就能吹倒呢。“
他是畏寒的,此刻脸色已经冻的发白。听了我这话,哈哈笑了起来。”在抗冻的姑娘总是不及男人体魄健壮的,小小的孩子倒会逞强。“
说着便不由分说的将那氅衣裹在了我的身上,认我怎么挣扎也脱不下去。他的力气是极大的,我常常想,那样纤细的身体里如何能藏得住这么巨大的力量。果真男人和女人身体的构造不一样吗?我是充满好奇的,可惜也许我一辈子也不能探究了。因为,眼前这个男人不可能会娶我,而我除了他也不可能嫁给别人。
哪怕是这草原上最了不起的洪巴图鲁,也不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