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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脸着陆的穿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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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不是我以淫人之心度人家君子之腹。
  我怀疑越尧少爷想搞3P,别怪我想歪了,厨子大叔现在也识字了,也和我们一样用碳条儿写字,他怎么不让厨子大叔去他书房伺候啊?偏偏的找上我们两个。
  第二天就有人送来两身儿青布的衣服,我自己穿了,又帮小五子收拾停当——其实人家会自己穿衣服,就是我以前总伺候我弟,手欠惯了,看着小朋友穿衣服,不帮帮忙心里就不好的慌。
  结果我们俩穿衣的时间因我帮忙的原因而延长了十分钟。
  穿好了,我和小五子互相看看造型儿,都笑了。
  五子是喜悦羞涩的笑,我是无奈的笑。
  您看过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吗?
  里面华安的书童装什么样儿,我俩就什么样儿。
  就是不知道一会儿还有没有俩笨蛋叫越文越武的给我教。
  虽说只是从打杂儿的长到书童,但好歹也算升职。
  不过我突然又想起来,在雅萱姐的故事里,好多人就是从书童这一暧昧的职业跨上了当人家男宠的不归路。
  再联系到刚才关于3P的假设,我脚底下禁不住一股寒气儿冒上来了。
  唉,这毕竟不是小说儿(众怒:靠,这就是小说儿!),只是生活,生活中上哪儿找那么多喜欢男人的角儿去啊。你以为跟小说儿里似的啊,小攻小受都是一抓一大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存货发完了,努力了一个下午的结果。
  本人光荣感冒,后天又要军训。
  军训期间我会好好打腹稿儿,回来继续更新(如果我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唉,带病军训,我还不如直接去死好了。
  
                  书童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作者有话要说:
自己撒花儿,军训归来的更新。
  下午三点到家,啃了这么一章出来,还请大家捧场:)
  明天就要正式开课,所以以后只能每周更新一次。
  时间虽长,但保质保量:)
书童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人天赋过高,以至于每种职业对我而言都变得很有前途。
  我以前还真小看了我家老大越妈妈桑,你甭说别的,光看着书房就是不俗。
  山墙当中一轴儿巨幅的烟雨江南,显然是名家手笔。翠玉狮子镇纸,西洋金自鸣钟,蜀绣菡萏屏风。瓷器是一水儿的定窑雕花儿白瓷,宣德炉中焚着上好的檀香,插瓶儿里贡着新鲜的墨菊。易水古砚,旁边儿配着紫檀的笔架儿。
  如果这真是紫檀的话,那越家真是阔大发了。
  据我所知,拿破仑最珍贵的一件陪葬品,就是一个袖珍的小紫檀棺材。
  清朝四大疑案之一的雍正无头案,一说就是,雍正给刺客割掉脑袋以后,配了个紫檀木的脑袋以求全尸。
  维民所止,雍正无头。
  可怜一代大儒查嗣庭,偏偏于文字狱顶峰时期,得罪了喜怒无常心胸狭窄的雍正帝。一个无心之失的考题,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一个悲惨无比的冤死狱中。
  不过以前我经常怀疑我是雍正的转世。
  因为我妈老说我的脑袋是木头疙瘩。
  书架上的书,深绿色的缎子面儿,版式宽大,字迹清晰,装订精美,用墨上乘,一看就是善本儿,基本等同于清代武英殿本儿那一个档次的。用得上这种书的,肯定不是一般人家儿。说白了就是,你有钱都没处儿买去。
  整个书房风雅而不浮华,富贵而不恶俗,难得。
  越少爷为人也风雅的紧。光看我和小五子这一天的活儿,就可略见一斑:早起洒扫是不必说的了,之后就是焚上一炉好香,红泥垛的小风炉上扇滚了现从一亩泉汲上来的泉水,烫了杯盏,再另烧滚一壶泉水,掩小了火,煨着,让它半滚不滚,拿现代的话说就是,维持在八十五到九十度之间,据说这是泡茶的最佳水温。之后就是研磨,透雕的竹林七贤花样儿的易水古砚,松烟墨,清亮亮的泉水,看着墨色丝丝缕缕的在清水中氤氲蜷曲,黑色的墨都磨出了一股子艳丽妖娆的色泽来。
  笔墨伺候齐全,就候着越少爷前来临幸了。
  若是来了,就伺候着添茶焚香,拢手炉儿脚炉儿,无事可忙时,就在屏风外面候着。越少爷看的兴起,间或随口与我谈论一二,这让我很辛苦,因为我要装蒜,尽量表现得像个十二岁的孩子。
  不过话说回来,就我这点儿文学造诣,就算不装蒜,也没什么好怕的,只要不时注意一下,别蹦出两句老庄孔孟唐诗宋词来就好。
  免得被越少爷惊为天人,导致我直接被送上中世纪处死巫婆的火刑架。
  别以为这是穿越就不会死人,我经常这样告诫自己:我是人,不是猫。猫都没有九条命,更何况我哉?
  不过越二少爷不是天天都来临幸的,就算来,时间也不定,他不在的时间,我俩自行习字读书,有时候有越家的清客相公来串门儿,还可以进行一下子学术交流。主要是我请教,他们答。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些封建文化典籍的,据我这些日子的查阅资料得知,占这个世界主导地位的,是一些类似于老庄的无为而治,道法自然之说。
  清平盛世,才能与民休息。
  说了这么多,我觉得书童职业的前途在于,让我更加彻底的了解这个世界,从而摆脱被当成妖怪,历尽连续被处以刺字割鼻腰斩炮烙俎醢绞刑火刑宫刑之后奇迹般生还的苦难历程。
  更何况,多多接触自己公司老板,总不是坏事儿。
  我不想以后当个龟奴,尽管这是小厮们日后最光明的前途。
  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功利心的。
  我只是想能够走出这个男倡馆儿,然后把小五子赎出来。
  他跟我不一样,是倒卖的死契。说白了就是被卖给长清坊了,日后就算是长清坊逼着他接客,也算不得逼良为娼,对于越家正经买卖人家儿的荣誉称号,不会有丝毫影响。
  更何况,一旦入了乐籍,即如付骨之蛆,打下了终身的烙印,永世不得翻身。
  一想起他拿着糖人儿笑呵呵望着我时,弯弯的眼睛,我的心就疼。
  一个糖人儿的快乐,多简单。
  我这个肮脏的大人,看着他,多么的自惭形秽。
  他是个可爱的孩子,不应该有这样的下场。
  越老板虽然是个好人,但他同时也是个商人,更何况是个声色场中的商人。
  马克思教育我们,追求剩余价值,是商人的本性。
  二十二年的人生路程,教给我的不多,其中一项就是——不要轻信。
  我记得以前倍受雅萱姐推崇的一篇小说的名字叫做《活着就是恶心》,因为对名字印象太深刻,以至于把内容忘记了。
  不过话说回来,以前教授就总是批评我,说我就擅长书皮儿学问,应该去学图书馆学。
  我想着这个名字,觉得再改一个字形容我现在的状况很恰当:活着就是闹心。
  我为什么闹心?
  为了自己,为了小五子,为了我们什么时候能够离开长清坊。
  我闹心得很。
  很闹心。
  
  
                  想家
  
  
作者有话要说:
逃课回家更文,明晚继续:)
想家马上要过年了,长清坊迎来了一年之中业务繁忙的黄金季节。
  我迎来了一次巨大的心理危机。
  我想家了。
  闹心中的想家,于是更加想。
  这么长时间了,我第一次说起想家这个词。
  不是我冷漠没良心,连家都不想。
  我当然想了,想得都快死了,就是因为太想了,所以连说的勇气都失去了。
  痛到深处最无言。
  还有一句流行歌曲的歌词形容我的心情很恰当:“人最孤单的时候绝不会掉眼泪。”
  我一向是不听流行歌曲的,但这句歌词吸引了我,于是此歌光荣成为受本大爷赏识的唯一一首流行歌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移情作用,以至于近来我每次看见小五子,总是两眼泪汪汪,然后抓过来一顿狼抱。
  他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小孩子的馨香气味,温暖柔软,让人联想起橘红色的灯光,就像小时候我房间里的味道。
  抱着他在怀里,仿佛就是抓住了什么;抚摸着他头顶柔软的黑发时,才会觉得自己在这个鬼地方不是孤身一人。
  结果搞得小五子最近见了我就很是惶恐。
  他大概以为我的失心疯又复发了。不然怎么会一见了他就神神道道的含着两汪眼泪猛抱!
  于是他总是趁我不注意时偷偷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悲天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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