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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大叔的人生理想就是做花酒。
而且他天真的以为,兹要看懂了望湖春出版的菜谱,就能做花酒了。
于是我决定闲暇时分开设一个小小的扫盲班儿,虽然园丁爷爷用强烈的眼神暗示我,表示他也想加入,但是我考虑到他的年龄和记忆力的问题,最终还是放弃了。
因为我对两年前一件人间惨剧记忆犹新。
起因是我老爹心血来潮要学英语,非要拜托我这个连英语四级都没过的菜鸟教他,结果我爹以他恐怖的发音,恐怖的记忆力,恐怖的语法,对我脆弱的纤细的敏感的心灵实施了一系列的残忍摧残,其后遗症一直持续到我大学毕业,病征为:本人至今未过英语四级(众问:“那你怎么混进研究生队伍的?”司弦答:“佛曰:‘不可说。’”被PIA飞~~~)。
真是人神共愤。
从此我就患上了中老年人教育恐惧症。
从此我想当老年大学的教授的理想化为齑粉。
闲言少述咱们言归正传。
八月二十一夜,彩云遮月和风吹,正是天凉好个秋。
铛铛铛铛!!!!鸣锣开道!!
肃静肃静!!
咳咳,我正式宣布啊,司氏义务扫盲班儿正式开班儿,大家鼓掌!!
没人鼓掌。
我郁闷了,原来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是鼓掌啊。
没关系,我示范先。毕竟教育要从一点一滴开始嘛。
可我鼓了半天,那二位爷还是抄着手,一脸茫然的看着我。
……
还是算了,直接讲课吧。
幸好我搞古典文献学的,并且从小学就开始看台湾版的盗版□□漫画。
所以说,我对繁体字那叫一个熟悉,这才逃脱了堂堂在读研究生在异世界当文盲的悲惨境遇。
研究生要靠盗版□□漫画来摆脱文盲的命运。
不知道这是我的不幸还是全国人民的不幸,抑或是整个中国当代文化的不幸?
算了,没空忧国忧民了。我早不是中国的当代人了。
咸吃萝卜淡操心。
我提前也作了些准备工作。毕竟我大四实习的时候是做的小学老师,别的咱先不说呢,开个蒙是没问题的。
我把长清坊的日用百货,菜单等物分门别类,作了个小教案,循序渐进嘛。
小五子果然聪明,厨子季大叔濒临中年的边缘,有些吃力,险些诱发我的中老年人教育恐惧症。
不过我忍了。
看着小五子亮晶晶的大眼睛充满求知欲充满崇拜充满感激充满那啥那啥的眼神儿,我忍了!!
一时间我为人兄为人师的虚荣心得到充分满足,有点儿刹不住闸,唾沫四溅的一直讲到深夜。
等我讲够了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就看见厨子大叔一脸苦闷的皱着眉头,小五子则早就歪在桌子上睡过去了。
糟糕!明天一早起来小五子还要劈柴,我这儿光顾了得意忘形的讲了,把这碴儿给忘了。
看着厨子大叔抱了小五子去睡,我决定明天一定要起早一点儿,虽然明早本不该我当班。
瞧我这人民教师当的,多用心良苦啊!
不过话说回来,人民教师嘛,本来就应该多为贫下中农服务。
啊,忘了说了,我今天教小五子的第一个词是:哥哥。
教厨子大叔的第一个词是:炒鱿鱼。
哇咔咔咔~~~~~~我得儿意的笑,我得儿意的笑~~~~~~
不过第二天早晨我天不亮就爬起来劈柴的时候,确实有那么一点儿笑不出来了。
算了,想当初我很少干什么好事儿,要不怎么落了个穿越的下场?而且还是巨倒霉的穿越。所以说,这辈子还是多多行善积德的好,或许还能穿回去。
人啊,不是不做坏事就完了的,还是要多做好事啊。
于是我就替小五子劈柴,喂马,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难道正太控也遗传?
难道正太控也遗传?
我记得前面曾经说过的吧,我妈特萌神木隆之介这孩子。
后来才在雅萱姐处得知,这个是有讲究的,叫做“正太控”。
说白了就是喜好幼齿异性或同性。
主要爱好者由一些心灵空虚的中年怪叔叔怪阿姨组成。
比如我妈。
其实现在我特想知道的是,是不是有些变态的爱好会遗传?(司弦妈妈飞起一脚:你个不孝子说谁变态!)
如果不是遗传,那我现在看到小五子睡眼惺忪,衣冠不整但一脸感激加惊讶的复杂表情时,超级想咬他小脸儿一口的冲动是什么??
我真不愧是变态中的变态。
我妈至少还是喜欢异性那类的正太控,我居然是喜欢同性的正太控。
我不是应该喜欢幼齿小女孩儿才对呢么?雅萱姐管那叫啥来着,萝丽控还是萝丽塔控?
妈的不管了,脑子有些乱了。
于是更恶狠狠的劈柴。
我这个悲哀的中年怪叔叔。
儿童的身,中老年的心。
我想起某著名文学作品中的一个著名人物——《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她就是个正太控,老公死掉后,就和自家女婿陈经济乱搞,俩人儿还挺情深意笃,潘金莲儿写给陈经济的情书里,公然自称:“奴”。见不着面儿,就“挨一日似三秋,盼一夜如半夏”。
想想就恶寒。
我还不至于这样。
刚刚那一瞬间,我就是想咬他一口。
红彤彤的小脸儿,睡眼惺忪的大眼睛,看起来很可口。
我弟弟小的时候,我曾经也很想咬他。但我弟弟那孩子打小儿就邋遢,脸蛋上整的全是哈喇子,实在没地儿下口。
而且我说过,我弟弟很凶悍,再给我整一满脸花。
我还不能还手,还手我也打不过。
多得不偿失啊!
想了想我平静了很多。
平静的推着小五子回去睡,可他依然死死的拽着我的衣角儿,小王八似的咬紧了不撒口。于是我于无奈中又多了一个监工。
嘿你还别说,让他那俩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盯着一看,我还真他妈的干劲十足。
真是充满侠义精神的贱客呀我。
如果您怀疑上面儿那个句子中有错别字,那么请参考下面儿这个电影名儿,您就知道我是故意写错的了。
王牌大贱谍之中国古代穿越版。
我升职了
我升职了我记得我说过的吧,越老板很照顾我和小五子。
他是个老鸨儿龟公妈妈桑中濒临灭绝的好人。
有一天他晚上到后院儿溜达,顺便视察员工住宿条件的时候,发现我的义务扫盲班儿。
很是惊讶。
问我怎么会认字。
我就瞎掰,说小人我自幼家贫,本无力延师,幸得邻居一个好心的读书人,得到我娘照顾缝洗,于是教我些许认了几个字,虽说也算开蒙读书了,但于举业一途,则实在力不从心。
我说得确实是实话,八股文我一窍不通,四书五经也只是看过而已,要像古代人似的倒背如流,是想也别想,搁的这儿,我连个秀才都考不上。
越老板又看了看,转了两圈儿,停在小五子旁边,嘴里啧啧有声,半晌儿又拿起我给大家削的碳条儿来,问:“这是何物?”
“铅,啊笔。”我张口儿就来,说了一个字之后觉得不对了,想咽下去来不及,于是整成了这很有hip…hop风味的结巴。
不过话说回来,以前听过一个谜语,说的是“桑”字打一种音乐形式,结果就是hip…hop,没看见吗?顶头三个“又,又又”。
您看我又走神了,真是对不住各位哈。
最近有些神经质加妄想症。
越老板看了看我的简易铅笔,问:“你做的?”
小人我诚惶诚恐的点头不迭。
“很巧妙。”
妈的一黑碳条儿有屁的巧妙啊:“哈哈哈,过奖过奖,您老抬举我了。”我想象着自己的嘴脸,真想抽自个儿,——瞧瞧,这就是事故的大人嘴脸啊,我这还没迈出校园呢,已然被社会腐蚀了都。
“此物用起来倒也便宜,但实则对笔力无益,我看你二人明个儿起,到我书房伺候,现成的笔墨,也好习字,倒省得如此耽搁了。”
什么!我教就叫做耽搁,凭嘛??“小人谢公子赏识。”一揖到底。
我知道越老板是好人,不然他也不会因为我上次被埋在坟堆儿里就急得满保定城的乱窜找我。可是我还是忍住得想要瞎想。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想念雅萱姐了,所以脑子里充满了她灌输的奇谈怪论。
不知道是不是我以淫人之心度人家君子之腹。
我怀疑越尧少爷想搞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