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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恋花之水仙之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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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真情,但是为了好姐妹奇*。*书^网,豁出去了吧,天呢,封印前,就得为了这个好姐妹两肋插刀,但是想来也不能只有自己逍遥,毕竟牡丹还得困在那儿不见天日的断情崖三百年呢,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想到这,凌波拔起腿便向回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不成。

当凌波的小嘴对上胡蝶时,她便后悔了,可是为什么她在那一刻居然有了一丝的眷恋,眷恋那个男人唇上的温度和气息,正待她要收势之时,胡蝶情不自禁地拉紧了凌波的小纤腰,那冰凉的液体又是什么,是胡蝶的眼泪吗?大男人为什么要哭呢,可是小嘴被含在嘴里,舌尖的敏感紧张得凌波浑身打颤,喊也喊不出来,一时间,什么咸咸涩涩甜甜酸酸,一骨碌让凌波尝了个尽,而这刹那间软软的,热热的的感觉让身子更是有一种轻轻的飘飘欲仙的感觉。讨厌,凌波她发誓,发誓再也不要尝试这种让人堕落于其中却欲罢不能的滋味了,可是为什么自己一边在强烈地抵制着,一边又不堪一击地甘愿沉醉于其中呢,是那么的难以自拔。

胡蝶也腻在了这生疏的甜蜜里,什么时候自己居然变成了一只狼,居然无耻到不顾一切地想要缠住这只天真的小肥羊,大概彼此间的鸿沟太深了,那么这短暂的狂热就让他好好地享受一番吧,就算以后物换星移、岁月轮回,就让他记住这一刻的快活。

“哈哈哈……还以为那天那位见义勇为的侠士是谁呢,原来是个贼。”听到这个熟悉又刺耳的声音,胡蝶立刻下意识地把凌波拦在了自己的身后。

说话的人正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左将军谭逊。

只听他依然挑衅地说:“啧啧啧,瞧这张小脸儿,还是这么的动人,这么销魂呢,跟在如花公主那儿一样嘛,让人总是忍不住要想入非非呢。”所有的人爆出一阵哄堂大笑,这时,握着凌波的手忽然松了下来,凌波看出那一闪而过在胡蝶眼神中的,怅惘和自卑,她不离不弃地重新抓紧了那只手,用自己打不倒的勇气默默地对他说,不要担心,要加油。

“可是怎么办,你怎么能这么快就有了新欢呢,我们的小公主可是要好好伤心呢。”

胡蝶终于开口了:“过不了多久,你就是驸马了,公主的情绪是不是应该由你来负责呢?”

“可我们的如花还是好挂念你,想着你呢。”谭逊句句都是咄咄逼人,这让一旁的凌波也要听不下去了。

“喂,别欺侮人了好吧!”凌波打抱不平地说:“你们这是以多欺少、恃强凌弱,这可不是英雄好汉的所作所为啊。”

谭逊先是被这个不分轻重的小姑娘自大的语气着实惊讶了一下,转而哈哈大笑,“小姑娘,你难道没听说过强者就是王道吗?再说了,我并非欺负人,他只是一个贼,一只妓。”谭逊十分得意地故意把那个量词“一只”着重强调,然后用满是挑衅地目光上下打量着凌波。

这时,谭逊身边的护卫跟他耳语了一番,谭逊戏谑地眼神立刻变得异常严肃,他毫不客气地一把拉住凌波的衣领,弱小的凌波像是被他整个地给拎了起来,“你不是人,是个妖女?”虽是疑问,。电子书。但语气上已经不容置疑了。

“是啊,是啊,我不是人”,凌波四肢乱动,她这句话刚毕,所有人像看到怪物一样看着这个敢做刚当的凌波,谭逊也松开了手,凌波虽然身材矮小,但她使劲挺着腰板,“你们听好了,我呢,也不是什么妖,我可是你们的神仙姐姐。”说完凌波便咯咯笑个不停。

包括谭逊在内,所有人都瞬间静止在那里,呈现出各种滑稽的动作,即使到了这时,凌波还不忘顺便戏弄一下谭逊的络腮胡子,“胡蝶哥哥,你瞧他们多可笑,哼,叫你们那么神气,动啊,动不了了吧,呵呵。”

“快点走吧,别淘气了”,胡蝶可不想再冒险了,拉着仍然“意犹未尽”的凌波赶紧溜之大吉。

凌波笑了一路,好久没有这般好好教训过什么人了,这下子好似把这次凡间之旅中所有的晦气通通发泄了一番,心中真是大大地畅快了不少。

与凌波刚好相反,刚才的画面至今回想起来都能让胡蝶再出一身冷汗,他可以任自己堕落,任自己屈辱,但他实在做不到让凌波冒一点点的危险,“凌波,你听我说,我的事情不希望把你也牵扯进来,你根本不认识他们,我们是斗不过他们的,所以回去放了他们吧,我们不能跟他们树敌的。然后剩下的,我处理就可以了。”

“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凌波的确没有做错,可是这个人怎么就是这么不领情,“他们就是敌人,我不放,不放,就是不放。不做敌人,难道你还想让我跟他们做朋友?”

早就知道凌波这种一根筋的个性,胡蝶转而温柔地按住凌波的肩膀,说:“我不想你被他们要挟,不能看到你有危险,不敢想象他们会怎样对付你,不舍得你因为我受到半点委屈,你懂吗?”

两个人的脸贴得好近,凌波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胡蝶呼出的热气,他炙热的温存害得凌波一时间竟有些恍恍惚惚,不可以,不可以,凌波地心中翻起一阵阵地抵制,她匆匆地躲开胡蝶的注视,只得乖乖地说:“你……你不必担心啦,两个时辰后,他们身上的咒语会自然解开的,这,这只是他们应得一个小小惩罚,没关系的。”

胡蝶安心地一笑,一把搂住正害羞得有些紧张的凌波,然后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愿意听我的故事吗?”

第五章

那日妙手门,孤军奋战的胡蝶不幸落网后,便被押入了大内天牢。

早就听闻京城第一舞妓——蝶舞之美名的如花公主,乃是皇帝的小爱女。那日,如花公主假借探监之名,实际上,想一睹这气煞无数窈窕淑女的绝色芳容。然而,牢房的胡蝶早已被折磨地没有了浓妆艳抹的姿色风采,更多的是一种令人怜惜的枯槁与憔悴,惨白的脸上没有一丝生命的眼色,干涸的唇角流着暗红色的血,轻飘飘的步伐仿佛下一刻这只娇艳的蝶儿就要离开他早已厌倦了的人间,可以说落魄的胡蝶被赋予了另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而败倒在这种吸引力下的就包括了母性情怀被大大激发的如花公主。

有了如花公主的疏通和求情,胡蝶像一件物品般送给了如花公主,死里逃生的胡蝶十分感激救命恩人的恩情,他虽然已经什么也没有了,但他愿意为公主去拼命,奉献他仅有的热情和生命。

更重要的是,“如花”这个名字也让胡蝶想起了,在他九岁时一个年轻道士曾经留给他的一句谶语:蝶恋花,绕芳舞。

他认定了,如花公主就是他生命里的那朵花,他这只孤独的蝶终于有了生命的归处,他要为她而舞,为她痴,为她狂,甚至为她生,为她死。为了告别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告别他为贼为盗的过去(Zei8。COm电子书。整*理*提*供),他甘愿偷偷地自断右手经脉,彻底与过去来个一刀两断。

故事似乎还没有讲完,胡蝶却停止了话语,凌波着急的说:“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呢?”

“蝶恋花?那不过只是一个奢侈罢了。一个人的过去早已融入了他的生命,怎么能够说逃避就逃避呢。”

“怎么?难道说她嫌弃你,抛弃了你?”凌波试探地问。

胡蝶动情地闭上了眼睛,那一夜,每个情景依然历历在目。

如花公主十七岁生日的第二天,在公主府特地又安排了一场小小的庆祝仪式,早就对驸马一位觊觎已久的谭逊也大摇大摆地前来拜寿。

胡蝶虽是一名舞妓,但他的身上有着艺者孤芳自赏的傲气,和卓尔不群的清高,他不喜欢谭逊这一事实,他也从不掩饰,从不避讳,不只是因为谭迅对如花公主的非分之想,两个人在个人志趣,为人处世上更有着格格不入的差异。

那晚的剑舞是“平沙落雁”,有着几千个不情愿,几万个勉强,胡蝶还是用了谭逊的那把寒冰剑,这是谭家祖传的绝世好剑,尤其是剑上的那颗翡翠更是先帝赐予的人间珍品,并不是用剑高手的谭逊总是剑不离身地佩戴着这把寒冰剑,处处招显着他地位的最贵和显赫的功勋。

或许是出于惺惺惜惺惺,懂剑的胡蝶在抽出剑身的那一刻便被它那皎皎的清辉,烁烁的剑气所吸引,曼妙的舞姿,轻盈的舞袖,婀娜的舞步,台上的胡蝶像一只深情的羽化之蝶,剑与蝶仿佛化作一体,令所有的人看得如痴如醉。

舞毕,早早离开人群的胡蝶回到了卧房,醉鬼们的恶臭向来是胡蝶最容不得的味道,他躲进他的那方清净,准备着他即将送给如花公主的生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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