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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管怎么说,看着列队战在自己面前的50个士兵们脸上露出的崇敬,畏惧,信任等种种神情,小志还是不禁心中暗爽,嘴角咧的大大的,呵呵的傻笑。
其实这谁也不能怪,只能怪小志在战场上的表现实在太突出了!突出到虽然曹操等高级官僚还不认识自己,可是在基层士兵中,小志的大名已经是如雷贯耳,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了!
能够历经绝境而生还,即使有人还不承认小志的武力,可是对小志的运气,那是真的没话说了,看向小志的眼神中,除了尊重,有时候还夹杂着些许的暧昧,总令小志毛骨悚然。
总而言之一句话,小志算是在曹军中打出了知名度,成为曹军基层将校中颇为受人瞩目的一位。
话说回来,小志当官的天赋还真不是盖的,既然干了就要干到最好,本着精益求精的宗旨,小志对于手下的磨练日益疯狂。
将自己幸存的两位老部下提拔为伍长,小志采取公开暗示或者暗地里怂恿的方式,默许两个当年饱受摧残的部下采取更加严酷的方式报复于手下的新兵,三个人默默举杯互勉,发出一连串阴沉的奸笑,50个人的悲惨命运就此注定。
于是,在每日正常的全军训练之余,人们在小志的营帐周围总能看见许许多多千奇百怪而又异常严酷的训练方式。
比如说,小志的士兵总是双手双脚绑着各种布袋进行日常行动,这是小志模仿现代的沙袋,为每个士兵量身定制的负重训练,每个布袋里装着沙石泥土之类的东西,重量从20到50斤不等,视个人体格而定,在小志看来,这是磨练身体力量的好方法。
又比如说,小志营中私用的武器那也是一大景致,那是由各种树干雕刻而成的木质长矛,重量统一为40斤左右,作为士兵对战练习时的常备武器,只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臂力使唤这种长矛,那就对不起了,在你进步到能够使用木质长矛之前,就空手参加对战吧,被打的呼天抢地的可别怨我哦!在小志看来,如此训练能够极大程度上保证士兵的训练热情和训练强度,何乐而不为?尤其是让他们知道他们所崇敬的偶像曾经就是这么练出来的,那,拼劲就更足了!
还比如说,为了锻炼士兵的体力,一项有着光荣传统的训练方式被沿用下来,那就是由小志,及其他两位帮凶,不定期举办的格斗大赛,搞个突然袭击啦,寻衅生事打个架啦,举行有奖挑战活动啦,等等等等,小志乐此不疲!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比如说认为小志提出的训练标准太过苛刻,那么小志就会用自己千锤百炼的身体素质以身作则,告诉士兵们你行滴,要相信自己滴,达到我这个标准是不难滴,继续努力吧!
种种闻所未闻的闹剧在小志的营帐中不断的上演,成为其他各帐的笑话谈资,只是没有人敢在小志的面前表现出类似不屑,嘲笑之类的神情,因为他们逐渐的发现,小志的士兵在军中打群架从来没有输过,每每大获全胜,将袍泽打的鼻青脸肿之余,然后带着搜刮到的各种战利品,哼着小曲返回营帐,于是人们看向小志的眼神中,畏惧之色越来越浓!
精兵,没有人发现,小志已经渐渐的将自己的部曲训练成了一支精兵,在不远的将来,将大放异彩,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第十六章 巧遇许褚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哼着小曲,迈着八字步,走起路来一摇三晃的,很明显小志的心情不错,因为今天轮到他和他的部下巡城了。
在小志的理解中,此时的鄄城应该是个十分安定的所在,不会有大批敌兵突然攻城的危险,在荀彧刚柔并济的政策调理下,城内的几大宗族也默认了曹操的统治,不会出现大规模械斗的场面,那么剩下的,就是几个不开眼的蟊贼了,那就不要客气统统收拾掉好了,这可是个耍威风的大好时机,若能趁机再吃一顿霸王餐改善一下伙食,那就更加完美了!
因此巡城这项严肃而庄重的任务,在小志的心中和逛街划上了等号,而且是个了解三国人情风貌的大好机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志早早的就将部下们一一叫起,胡乱扒拉了几口饭,就穿戴的人模狗样的列队扛枪走出了军营。
鄄城,兖州政府所在之地,兵家必争之所,自古战乱频频,近日又连遭曹军和黄巾的袭扰,纷飞的战火让曾经繁华的古城也变的凋敝。若不是荀彧主持政务,大力恢复生产,鼓励农桑,减免苛税,使鄄城逐渐重新恢复了生机,此时展现在小志眼前的绝对不会是如此繁荣和谐的景象。
带领着手下50个弟兄。小志雄赳赳气昂昂的在宽阔的大街上穿梭,看见道旁群众眼睛里闪烁的敬畏之情,小志暗爽的心态那是毋庸赘言的!
巡视了半天的功夫,满城的毛贼非常不给小志面子,居然一个闹事的都没有,这无疑让存心逞英雄的某人心下不爽,将至中午,看看手下弟兄兴致磨的差不多了,小志帅气的一挥手,叫道:“今天老大我请客,大家找个地儿奢侈一顿吧!”
一言既出,当然博得了所有手下的热烈欢呼,大伙都是苦孩子,从小没吃过什么好的,在军营里伙食更是单调的要命,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开怀大吃的机会还不用花钱,大伙的眼睛霎时间变的青绿青绿的,吆喝着冲进了一家看上去有些规模酒家。
50多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气势汹汹的冲进酒家里,着实让店里的宾客及小二大吃一惊,店小二明显没见过这种阵仗,哆嗦着靠近带头的小志,努力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颤声问道:“各位军爷,是要,是要吃点什么?”
没等小志答话,边上的老魏粗胳膊一探,像拎小鸡一样把那小二拎到半空,恶狠狠的瞪着他说:“把你这最好的酒,最好的菜都给老子端上来!快,先来两壶酒,妈的老子要憋死了!”
店老板这时才从楼上跑下来,同样带着更加职业的笑容,如沐春风般的对老魏说:“那当然,那当然,我们这的酒菜都是最好的,您要,我马上给您上,军爷您先把他放下好吗?您快把他掐死了!”
“老魏,注意点形象!我们是来吃饭的,不是来打架的!(呃,就算要打,也是吃饱喝足后再打)”低声吼了一声,小志也是满腔无奈,随着这帮手下实力日益精进,那脾气也随着渐长,好勇斗狠的性格有时候连小志也约束不住,“哎,这哪还向当初那个淳朴的庄稼汉哪,我还真是毁人不倦啊!”
老魏这才把那个脸色已经青紫的可怜虫放下,敦促他们立刻上菜,然后招呼众兄弟找地方坐下,顿时把本来空旷的大厅坐的满满当当。
小志,老魏,老夏三人坐在一张桌上,老板先送上来十斤女儿红,这可把嗜酒如命的老魏乐坏了,当小兵的平时哪能捞的到酒喝?能闻到味儿就不错了,是以老魏不及招呼别人,自己满满的倒了一碗,一饮而尽,那本来焦黄的脸庞竟瞬间涌上一股红潮,老魏闭着眼品了老长时间,才回味无穷的说了一句:“爽啊!”
看着老魏欲仙欲死的模样,小志也不禁对这传说中的女儿红大感兴趣,那可是流传于现代的名酒啊!自知酒量有限,小志只是稍稍倒了小半杯,然后眼一闭心一横一口喝了进去。
“哇,呸,呸,呸”瞬间就捂着喉咙大呕特呕,小志连眼泪都出来了,这酒,也太够味了吧?如果这东西能叫酒的话,那现代人们称之为啤酒的玩意儿,不就成了凉白开了吗?难道古人都是喝这个长大的?难怪这么暴力!
一口之后,小志就已经确定,这古代的酒只能小酌,绝不能痛饮,除非……这倒是个自杀的好方法!
一段小插曲之后,酒菜陆续端了上来,大伙敞开怀抱大吃特吃,气氛倒也热烈。只有小志的酒桌上,气氛稍显尴尬了点……
完全无视自己的袍泽和顶头上司的存在,老魏眼里只有那可爱的酒壶和酒杯,自酌自饮,逍遥快乐的很,撇下两个不胜酒力的家伙在一旁像看鬼一样看着老魏一壶一壶喝得不亦乐乎。
“啊,呃,老大,听闻最近又有几位壮士前来投军,颇得主公赏识。”见实在没什么话说,老夏只得叉开话题,祭出老大比较感兴趣的话题。
打败黄巾之后,在程昱和于禁的共同努力下,数十万农民游击队重新回到了正规军的大家庭里,成为了曹军中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