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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的时间很快就又到了,谢过的兄弟们的送别,我和塔克大叔分别搭乘上各自的飞机。
然而飞机刚刚降落,我走进候机大厅里打开手机,就收到了一封的加密文件。我找到一个僻静点的地方坐下,打开文件阅读起来。
读完后我懊恼的用手使劲的在空气中挥打两下,因为上面说,有个紧急的任务需要我们三分队去完成,我必须尽快的赶到基地,制定好计划收拾好装备后就动身。
天呢,早知道我就和塔克大叔搭乘同一架飞机了,何必兜了圈跑到半路又折回去。我迅速的拨通塔克大叔的手机,想要他在半路等等我,省的自己一个人在路上无聊,听筒里却传来关机的声音。没有办法,我只好又买了最快赶往洛杉矶的飞机票。
几天后,我比塔克大叔晚几个小时赶到了基地,三分队里的所有人都一脸不满的蹲在大厅里,脸上还竟是风尘仆仆一脸疲惫的样子。这够惨的,刚刚执行完任务跑去休假,没玩两天就又被招回去安排上新的任务,照谁谁心里都不爽。互相打过招呼,我会房间收拾一下东子,很快就传来队长要求开会的通知。
这次的任务还是和上次的一样,押解任务,只是不同于上次的军火。
任务上说,一支私人冒险队在非洲撒哈拉沙漠的西部,位于毛里塔尼亚境内的沙漠深处,发现了一座拥有几千年历史的古城遗址,然后挖掘到很多的东西。他们在发现古城的第一时间就封锁了那里,消息没有外传,他们慢慢地将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挖掘出来,但是却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安全的将那些财宝运输出去。一旦被人发现或者知道了这件事情,在非洲这片动乱的土地上,最后东西的归属肯定不是他们。
于是,他们想到了雇佣兵,在佣兵界内,狼之佣兵团的实力和信誉是最好的。于是,我们就接到了现在的这个任务。
队长拿着小激光灯照着墙壁上投射出来的地图,翻动眼前的资料说道:“任务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那些家伙虽然没有说挖掘到什么东西,但肯定都是一些价值连城的宝贝。目前他们的挖掘工作已经进入了尾声,我们需要马上动身赶到他们现在的位置,这里有他们的坐标。”
“这次要去多少人?”鸟人问道。
“只有我们三分队。”队长调出另外一些资料:“对方对外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没有人知道他们发现了那些好东西,所以他们的要求就是我们派出少量精悍的部队,一二十人就行,只需要在途中保护他们和队伍的安全,一直护送他们赶到毛里塔尼亚位于大西洋海岸的欣盖提港,等到他们把装有那些东西的集装箱装上船,我们的任务也就结束了。”
“听起来不错!”疯子两眼放光的盯着墙壁上的大屏幕,用手搓着自己的下巴:“我猜一定有很多的好东西,要不要我给大家搞来一些古玩,培养一下大家收藏的兴趣?”
“好啊好啊!”大家都高兴的叫到。
队长拉着老长的脸,咳嗽一声震住乱叫的众人:“不要闹了,你们知道我们佣兵团的规矩,我们只完成任务,别的东西一概不考虑。”
疯子摊摊手笑道:“别那么严肃嘛队长,我只是在开玩笑。”
“开玩笑?”队长瞪大了眼睛指着疯子的鼻子吼道:“上次帮一个私人收藏家护送一些文物,是谁半夜爬起来放倒侍卫偷走一副中世纪的古画?”
疯子尴尬的挠挠脑袋:“我只是对那副画比较感兴趣嘛,第二天不是又放回去了吗?”
鸟人插嘴道:“要不是被我发现,你能乖乖地放回去?你告诉大家你那瑞士银行的保险箱里,究竟有多少好东西。”
疯子逮着鸟人就是一脚,打断他继续说下去,队长恶狠狠的撇了一眼疯子,说道:“我警告你不要在给上面添麻烦!”
疯子无所谓的耸耸肩。
金智俊举了一下手问道:“酬金多少?”
队长两眼放光的舔舔舌头,神秘地说道:“很多!”
毛里塔尼亚位于非洲撒哈拉沙漠西部。与西撒哈拉、阿尔及利亚、马里和塞内加尔接壤。西濒大西洋,海岸线全长667公里。属热带沙漠性气候,高温少雨。年平均气温约25°C。
雇主的位置就在阿塔尔省附近的沙漠深处。
奥利塔尼亚是个非常贫穷的俄国家,近23的地区是沙漠,西北部地区属热带沙漠性气候,高温少雨,年平均气温30~35℃,年降雨量100毫米以下,多“哈马丹”风和龙卷风。南部塞内加尔河流域为热带草原气候,5~10月为雨季,11月~翌年4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30℃,年平均气温约25°C,降雨量才仅仅250~650毫米。
这里的工业不发达,主要是一些采矿和小型加工业,全国的经济都依靠铁矿开采和渔业。而且交通也相当的不发达,全国只有一条长675公里的铁路,主要承担铁矿砂运输。人口二百多万,甚至还比不上中国的一个省的人口。
第一卷 狼之佣兵团 第二百零九章 沙漠行军
我们的车队停在沙漠边缘的一个小镇里,头顶上几十度的高温蒸的我很难受,短短的一个小时内已经忍不住的喝光两瓶矿泉水。
这是一个几乎能被世人忘却的小镇,石头盖成的低矮简陋的房屋,稀稀拉拉的居民好奇地站在自己门口看着全副武装的我们,他们身上的服饰别具一格,带有浓重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一般都是男袍女裙。男子穿白色或蓝色的叫做“布布”大袍,头上缠一条长长的白布头巾,脚蹬一双光头无后跟的皮凉鞋。“布布”大袍的前胸上开两条长逢,里面逢着两个大口袋,似乎可以装不少东西。几个光着屁股的黑瘦小孩撒着脚丫子在沙土路上一阵狂奔的嬉闹着,扬起路面上成片的尘土。
应雇主的要求,我们带来的车队不算庞大,四辆经过装甲底盘加厚的悍马,一辆奔驰军用大卡车,上面是一个空的集装箱。但是应对袭击的防护能力却很强。在村子的另一头,停着另外一个车队,清一色的民用越野车,虽然经过改装,但明显比起我们的要差一些,它们更多的是趋向于沙漠中的越野能力。
在我们走下车子打量四周的同时,四五个守卫着那个车队的大汉拿着自己的武器慢慢地走了过来。它们都是西方人的面孔,身上穿着肮脏的沙漠迷彩军装,战术背心防弹衣,装备齐全档次还都不低。皮肤都相当的黑和粗糙,明显是常年奔波在这些环境恶劣的地方,手中的步枪型号也很杂乱,似乎都是在使用自己顺手的武器,像及了我们这些雇佣兵。
对方很快走出一个人来,队长迎向前去与他交谈,坦克一声不响的站在一旁,手中的M134加特林已经悄悄地瞄向对方。
交谈得很顺利,队长很快就冲我们挥挥手示意安全,坦克才将枪口垂下,一直在悍马车顶天窗上架着机枪的黑熊也跳下车。
他们是那个探险队留下照看车辆的,几个大汉示意我们将汽车开到他们车子的附近,然后从一个石头堆成的矮小院子里迁出十几匹骆驼。
这些家伙才是沙漠里真正的地步运输工具,真正沙漠里的王者。
稍作休息,我们在其中一人的带领下,带足补给,全部武装的走进眼前或者说是脚底下的沙漠,一步步的向着最深处迈进。
头顶上的烈日让我很不习惯,让我感觉几乎用“毒”都不足以形容它们。这片地方据说9月为最热月,12月为最冷月,最低气温也不过一二十摄氏度,每年9至12月多风沙天气,盐蚀也比较厉害,还好现在只是七月份,还不到那个恐怖的时候。
头盔里的头发已经全部湿透,黏黏的粘在头皮上很不舒服,让我有一种想把它们都剪掉的冲动。队伍拉的长长的,那名叫尤里的白人男子走在最前面,因为我是第一次在沙漠中行军,虽然经过训练但是应对各种情况似乎还显得惊叹不足,所以尽量让自己跟在队伍的中间。
沙漠我不是第一次见也不是第一次行走,训练的时候就有这个科目,可是我实在是讨厌这里。因为那种炽热的感觉就和寒冷一样,仿佛侵蚀到骨髓里一样,怎么也不能从身上和心里驱逐走,头顶的毒热很容易让人的心情莫名的烦躁。
一路上很顺利,或者可以说除了我们的影子和偶尔出现面前的累累白骨、窜出沙漠迅速消失在另一边的蝎子等东西,我没有看到除了沙子以外另外任何的东西。
晚上,沙漠的气温骤然下降,白天已经被汗水溻透的衣服开始慢慢的干燥凝固结成一圈圈的白碱,让身上的军装感觉像是一块破旧的抹布套在身上一样。刚刚吃过晚饭在准备休息,沙漠里吹起了沙尘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