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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司,就被派到了一个凭我的两条腿是走不回来的地方,可在地图上看,应该就在隔壁。
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就是在隔壁的一天午饭后。
那天,大鹏舔着他那油渍渍的嘴唇和我走在海边。
海风胡乱地吹着我那被刚才一阵海风吹乱的头发。
阳光将大鹏的镜片晒成一轮一轮的,大鹏就是透过这些绚丽的光圈凝视着前面那模糊的未来。
或许是未来实在太难看清,大鹏将眼光投到离他最近的我的脸上。
他看了好一会儿,这期间至少他自己认为还没能将自己的嘴唇弄干净。
也正是在那一刻,我确立了一项学说:人的眼光配合着舔嘴唇的声音可以在被照射物体表面产生热能。
“你现在的样子有点象一个人。”大鹏的舌头终于可以用来说话了。
根据刚才的经验,他的舌头是不会轻易停下的,于是我等着他的下一句。
“真的象,发型也象。”
我有些奇怪,因为当时的头发除了比一般男性的头发长以外,其他实在是无型可言。
也许无型就是一种型吧。
但这么高深的道理,以他的长相不应该在这种年纪就能参透的。我不大相信的瞟了他一眼。
没想到他更兴奋了:“这眼神最象!”
白痴的话总能让天才产生兴趣。
“是不是很象你偶像?”我不禁问。
“象燕子。”
“谁是燕子?”
“燕子都不认识?!”大鹏的眼神透出极端的不可思议。
“我为什么要认识她!她认识我吗?”
“她可是我们公司的五朵金花之一,你居然没听说过!”大鹏大有一种和我这种人为伍而有损他形象的感慨。
回到宿舍,我收到一封信。
是飞的来信。
一封有生以来见到的最薄的信,薄得几乎透明的信纸就足以能说明她的心意。
刚结识她的时候,我就曾考虑过她的名字:高飞的意思是不是指她终将离去。
吃过晚饭,为了不让宿舍的墙将我的拳头挡得血肉模糊,我决定出去走走。
这异乡有一种独特的天气,没有雨没有雾,但晚风能将你的头发和衣服吹湿。
我一个人走在街边,那晚的风不仅吹湿了我的头发和衣服,还打湿了我的眼睛。
街边的霓虹无聊地闪烁,重复着它们泛滥的热情。
身旁的行人匆忙地奔走,忙碌着他们所谓的生活。
固执的我无奈地追忆,珍惜着一段被对方遗弃的感情。
以前多少为我的记忆力感到过骄傲,可现在正是这些记忆让我倍受煎熬。
人总是记得一些不该记住的,而且越不该记住的记得越清晰。
当我意识到带来痛苦的不是飞,而是自己的回忆,我明白了:我已无法解脱。
那天我漫无目的的走走结束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前,因为后来我有了方向——回去。
还没到宿舍,就有人告诉我,家和在等我。
家和在等我聊天,因为他很无聊。
其实和我聊天也很无聊,但他总认为用一种无聊去打发另一种无聊就是有聊。
“我贴了寻人广告找你。”他一看到我就开始无聊。
我只好跟着无聊:“找到了吗?”
“去哪了?”
“走走。”我无力地坐下。
“怎么,心情不好?”
人总爱掩饰自己的失败。
于是,我找到一个我们都有兴趣的话题:“你认不认识燕子?”
“当然!”
当然认识还是当然不认识?
“你看上她了?”他又开始无聊。
“她长得怎么样?”我想证实中午的时候太阳不仅晒花了大鹏的眼镜,而且还晒花了那镜片下的眼睛。
没想到接下来我看到了那一天中第二个别人不可思议的眼神。
“怎么,不知道她长什么样是不是很奇怪?”我有些难以置信这位燕妹妹的魔力。
“我们公司就这么几个屈指可数的活宝,你居然不认识,你太对不起我认你做偶像了吧。”家和一本正经地坐到我面前,然后就一直傻盯着我。
我心里直发毛:“就算不认识,你也没必要这样看着我。”
“不是,”他象发现了什么:“我发现你的眼睛很象燕子!”
这下轮到我傻盯着他了。
那天起,在大家的印象里,我似乎真多了个妹妹。
我根本连见都没见到过她,她却象是我很熟悉的人。
而另一个人明明已经远走,但却又象从未离开过。
一年以后,我回到故里。
公司的一切都是新的,好象未来的一切都可重新开始。
但这世上有什么可以真的重新开始?
就如同那封最薄的信上所说的:“人生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我们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
我们总是在盼不来的未来和回不去的过去之间徘徊。
我的城市依旧,市里的街道依旧,街边的树木依旧,树下却只剩我在独走。
“花谢。”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
不用抬头我就能知道是秋雷,据他妈妈告诉我,秋天生他的时候正在打雷,结果他说话也就象在打雷。
“我就知道,你一回来肯定会到这儿来,她呢?”秋雷显然是在问飞。
因为从前这条路上时常出现我和她出双入对的身影。
“走了。”我幽幽地答道。
看到了多年的老友,我脸上才露出笑容。
“那咱们回去吃饭吧,咱哥们儿可整一年没见了,今儿要好好聊聊。”秋雷搭起我的肩膀就走。
晚饭以后,秋雷已有明显的酒意,而我怎么样都无法让自己醉去。
“你小子现在可是事业爱情双丰收啊。”雷声又起。
“工作嘛工作有了,老婆嘛老婆也快了。”雷声不断:“咱弟兄可羡慕死了!”
“她已经和我分手了。”经过一年的面对,我的语调平静得几乎没有感情。
雷声顿止,空气宁静得让人窒息。
显然因为我的这句话,秋雷已完全清醒。
“你下午不是和她一起在散步?”秋雷从未如此细声细气地说话。
“一个人走走。”
“她呢?”
“不知道。”
“你没去找她?”
“干什么?告诉她我回来了?”
“应该让她知道。”
“她想知道的话,会知道的,不用等我去告诉她。”
“什么时候的事?”
“刚到那边半个月。”
“你信里怎么从没提到过?”
“让你帮我难过?”
“那你这一年是怎么过的?”
“不是很好吗,没少什么嘛。”还没说完,我感到鼻子里有什么快要从眼睛里流出来,于是我连忙走了出去。
没有想到那晚的酒那么厉害,不仅让秋雷能小声地说话,还会让我的鼻子和眼睛都不舒服。
第二天晚上,秋雷仍在那条路旁的树下找到了我。
“她有没有说原因?”看来昨晚的酒精还没从他身上散去,因为他的声音仍很低沉。
“我没问。”
“为什么?”
“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即使无法挽回,但起码要知道她为了什么。”
“何苦逼她找个借口。”
我们肩并肩地走着,那是自从飞走了以后,我第一次感觉到温暖。
那天深夜,下起了雾,雾很大。
我们心里都希望这大雾,能将这条路变得模糊。
通向公司的是另一条崭新的道路,这条路虽不长,但却与被大雾笼罩的那条路交会在我的楼下。
可能是因为家离公司太近,更多的或许是早已习惯散步,我决定每天走着上班。
在这条路上,有很多女人,她们从事着女人最古老的职业。
其实我们大多数人挣钱的方式和她们一样。
我出卖的是自己的时间和体力。
庆幸的是在中午的时候,我有一段所谓的自由时间。
更可喜的是象在异乡一样,甄逸的桌子紧挨着我的桌子。
“休息了几天干了点什么?有没有去丈人家走走?”甄逸居然没利用这段时间补偿他亏欠了很久的睡眠。
“你有丈人?”我感到惊奇,因为甄逸的年纪比我小。
“有,好几个呢。”
“可惜大都过户给别人当岳父了。”甄逸另一边的江凡打趣道。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是吧?”我替甄逸说道。
“他的问题是旧的没去,新的已来。”江凡说。
忽然电话响了,我和江凡同时望向甄逸,因为一整个上午,他的电话最多。
果然他变得柔声细气,耷拉着脑袋在角落里煲着他的粥。
下班的时候,我和江凡一同走出办公室,由于是第一天上班,我们才决定给公司的电梯一次荣耀——载我们从二楼到一楼。
电梯的门刚打开,江凡便和一个美女搭上了话,后来我才知道,她也姓花,可以说是我们公司的五朵金花之首。
“第一天上班?”她的声音和她的容貌一样秀丽。
“对,对,你,下班?”显然江凡在美女面前远不及甄逸自如。
“下班。”她的声音还很温柔。
“你是不是叫花谢?”这句明显是在问我。
“你怎么知道?”
“你的名字很特别。”她先走出电梯,回头说道:“我要